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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德音,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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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9-30 09: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谈德音,你好

看了你写的关于法轮功的分析资料,感觉非常客观实际,具有可思考的资料价值,与传统的单独性诋毁模式有很大的区别,对客观真实的认识法轮功非常有益,我看了基本的分析后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不知道你是否有相关的数据支持.

1,你是否有全国或地区性的法轮功群体的年龄阶层分析资料?

就是法轮功的修炼群体的年龄范围,不同年龄所占有的比例,不同年龄占有不同职位的比例.历史资料也可以,并不一定是现在的资料.

2,目前国内被捕的法轮功人员很多,你是否有其年龄构成及文化,职业方面的统计资料?

3,对于被捕的人员及非被捕人员的收入及经济情况是否有简单的分析及代表性的统计资料?

4,经济收入与绝对的信仰是否是挂勾的,就是在政府对信仰法轮功的限制措施生效后,是否有为经济原因放弃的大量人员,数量上是多少?

上面四个内容如果你有具体的数据或粗略的数据能否简单的提出一下,因为非常重要,在某种程度上,如果以上的内容的群体是低收入或无固定职业,并且是年龄偏低,那么法轮功实际上已经不是宗教性质,而是职业性质.是一种工作,是一种经济来源.

反之需要深刻分析,事情决不仅仅是宗教和信仰问题层面的那么简单,根据中国的国情和法轮功的发展特点,似乎核心在北美,实际上在中国大陆!!!如果有上面的数据支持就很清晰的了解了.

另外你很惊讶于对法轮功的很多信息无法有效的掌握,如果你了解法轮功的最主要的人员来源于公安系统,其运作模式与大陆的政府保密系统几乎完全一致或许答案就一致了.

法轮功无法杜绝的一个关键原因就是其是完全使用共产党的管理方式并且寄生上政府体制上的模式,与你文章上的一些内容虽然有差异,但是基本是吻合的.

在中国,任何形式的群体形成巨大的政治势力必须具有几个基本的特点,无论是宗教或者其他原因,即,运作方式要与政府模式一致,要嫁接在政府架构上,要与政府工作人员形成重叠模式,必须有公安,司法,暴力系统的人员参与,必须形成利益共生关系,必须使用互相了解的特殊联合制约模式,具有以上模式的基本特点的政治势力是无法根除的,这也是法轮功无法根除的基本原因,并不仅仅是宗教层面.

世界上古往今来为信仰而放弃自由与生命的人还是少的,只要有基本的生活保障,任何人都会为生命安全与基本权利而改变宗教信仰.这在历史上和现实中是非常普遍的,反之,则无改变的可能,因为改变意味着死亡.
2#
发表于 2010-9-30 14: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不知这位商人经商的“运作方式是否与政府模式一致”,但似乎在所感兴趣的政治中找到了某种商机。您既然称谈德音“很惊讶于对法轮功的很多信息无法有效的掌握”,为何又“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显然问错了对象。
  您前面说道“法轮功实际上已经不是宗教性质”,为何后面又说“法轮功无法根除的基本原因并不仅仅是宗教层面”?法轮功“嫁接在政府架构上”?您的倒数第二段高论出自哪位理论家之口?
  您既然问“经济收入与绝对的信仰是否是挂勾的?”为何又自问自答给出结论:“如果以上的内容的群体是低收入或无固定职业,并且是年龄偏低,那么法轮功实际上已经不是宗教性质,而是职业性质。是一种工作,是一种经济来源。”如果说“法轮功实际上是一种工作”,谁来给工资呢?
  您没觉得您的“世界上古往今来为信仰而放弃自由与生命的人还是少的,”与“只要有基本的生活保障,任何人都会为生命安全与基本权利而改变宗教信仰。这在历史上和现实中是非常普遍的。”两句话有什么矛盾的地方吗?
  其实,您这四个问题应该去问法轮功的创始人,他说每个大法弟子身后都有他的法身,且不止一个。对弟子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是了如指掌的。
3#
发表于 2010-9-30 14: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商人 于 2010-9-30 09:44 发表

4,经济收入与绝对的信仰是否是挂勾的,就是在政府对信仰法轮功的限制措施生效后,是否有为经济原因放弃的大量人员,数量上是多少?

上面四个内容如果你有具体的数据或粗略的数据能否简单的提出一下,因为非常重要,在某种程度上,如果以上的内容的群体是低收入或无固定职业,并且是年龄偏低,那么法轮功实际上已经不是宗教性质,而是职业性质.是一种工作,是一种经济来源.

反之需要深刻分析,事情决不仅仅是宗教和信仰问题层面的那么简单,根据中国的国情和法轮功的发展特点,似乎核心在北美,实际上在中国大陆!!!如果有上面的数据支持就很清晰的了解了.

另外你很惊讶于对法轮功的很多信息无法有效的掌握,如果你了解法轮功的最主要的人员来源于公安系统,其运作模式与大陆的政府保密系统几乎完全一致或许答案就一致了。法轮功无法杜绝的一个关键原因就是其是完全使用共产党的管理方式并且寄生上政府体制上的模式,与你文章上的一些内容虽然有差异,但是基本是吻合的.

在中国,任何形式的群体形成巨大的政治势力必须具有几个基本的特点,无论是宗教或者其他原因,即,运作方式要与政府模式一致,要嫁接在政府架构上,要与政府工作人员形成重叠模式,必须有公安,司法,暴力系统的人员参与,必须形成利益共生关系,必须使用互相了解的特殊联合制约模式,具有以上模式的基本特点的政治势力是无法根除的,这也是法轮功无法根除的基本原因,并不仅仅是宗教层面.

世界上古往今来为信仰而放弃自由与生命的人还是少的,只要有基本的生活保障,任何人都会为生命安全与基本权利而改变宗教信仰.这在历史上和现实中是非常普遍的,反之,则无改变的可能,因为改变意味着死亡.

看来您对法轮功的历史还不了解。法轮功对于中国来说是一场内耗,一场国难,可以说是劳民伤财,而您的观点很能让人惊讶,明显是个人臆想。大部分法轮功练习者不是为了找工作而练习,否则也不会有人放弃工作,甚至有人失去生命。如果按照您的想法是不是给他们重新安排工作就可以解决了,那可太简单,可笑了。因为物质和精神是有别的。思想问题还要靠提高思想,破除头脑中的邪见来解决,和经商不同。

[ 本帖最后由 空谷回音 于 2010-9-30 14:45 编辑 ]
4#
发表于 2010-9-30 16: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空谷回音 于 2010-9-30 14:42 发表
看来您对法轮功的历史还不了解。法轮功对于中国来说是一场内耗,一场国难,可以说是劳民伤财,而您的观点很能让人惊讶,明显是个人臆想。大部分法轮功练习者不是为了找工作而练习,否则也不会有人放弃工作,甚至有人失去生命。如果按照您的想法是不是给他们重新安排工作就可以解决了,那可太简单,可笑了。因为物质和精神是有别的。思想问题还要靠提高思想,破除头脑中的邪见来解决,和经商不同。

  人家楼主对法轮功的历史了解着呢!法轮功才有多长的历史?该不会像李洪志说的,“在史前一个相当久远、相当久远的年代,在这茬人类文明之前,我曾经在世人中广泛地传过法、度过人”;“在人类的史前时期,法轮功曾经作为主要的佛法在世上度过人,就像两千五百年前释迦牟尼度人时一样,曾经在世上普度过众生”那么长吧?
  如果您认为楼主来此意图是给“低收入或无固定职业”的群体重新安排工作,那就想错了。人家来这儿的目的,就是提出“个人臆想”,尔后由谈兄提供“相关的数据支持”。
  您说,物质和精神是有别的。可是李洪志说,“我告诉大家,物质和精神是一性的。功就是法,法就是功,精神本身就是物质。”不知楼主对这“物质和精神”怎么看?请楼主顺便解释一下什么叫“暴力系统”?
  从楼主创造的“传统的单独性诋毁模式”(简称“诋毁模式”)、“互相了解的特殊联合制约模式”(简称“制约模式”)、“与政府工作人员形成的重叠模式”(简称“重叠模式”)、法轮功“完全使用共产党的管理方式并且寄生在政府体制上的模式”(简称“寄生模式”)来看,楼主对共产党的历史,至少对“共产党的管理方式”还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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