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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被抓,可能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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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10-16 16: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0月11日傍晚,派出所等几人到前妻家里搜出了许多法轮功资料,已被送到看守所。她是肯定不会交待那些资料的来源的。问下有没有人懂的,可能会怎么处理???
2#
匿名  发表于 2010-10-16 16:33

回复 1# 的帖子

你可以去派出所打听,这里的答复估计都是网友个人的主观猜测。
3#
匿名  发表于 2010-10-16 18:21

回复 2# 的帖子

哥们
     如果你想你老婆有机会重新做人  我建议你   千万不要花钱去疏通关系让她逃避了这次机会

     否则  后果对你对她都是很危险的  


     我知道你现在的心情 但是 这是真的   


     否则你就是在助纣为虐就这么严重



              无影无行
4#
发表于 2010-10-17 02:4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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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10-17 10:4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如何处理,我想一得看她持有那些资料的数量,是否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的数量标准;二得看她持有那些资料的目的,即是否以传播为目的而制作或储存;三得看她对那些资料来源的交代情况;四得看她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和态度,即有无悔过表现。另请参见《司法解释(一)、(二)和《司法解答》。
6#
发表于 2010-10-17 10:5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与有关部门联系并积极配合,帮你前妻能早日脱离法轮功。
7#
发表于 2010-10-17 21:57 | 只看该作者
前妻被抓,关你什么事啊?你跟她离婚,我猜有很多原因就是出在法轮功身上,既然现在能给她一次教训,你何必现在就要知道结果呢,反正死不了,估计也判不了,顶多住个十天半月的
8#
发表于 2010-10-18 08:47 | 只看该作者
一般情况下,只要态度好,交代资料来源,立即释放。
如果拒不交代,一般有几种情况:

1、家中发现资料,没有散发的证据,一般拘留半月以内!
2、家中发现大量资料,少量散发,拘留一个月,态度极为恶劣的话,会劳教一年;
3、大量散发资料,劳教一年或以上;
4、资料的制作者,有期徒刑。

不过,地区不同,会有所区别!
9#
发表于 2010-10-18 09:25 | 只看该作者
我猜你妻子会被教养,但同意2楼的观点,许多事情都是在到了黄河、撞到南墙、疼定思疼之后才知道自己走了错路的,你妻子如果被判刑也未必是坏事!
10#
发表于 2010-10-18 10:54 | 只看该作者
确实应该让你前妻在里面好好反省悔过。你对你前妻还如此眷顾,可见你是个重情重义之人,当初离异,肯定不是你的意愿,一点是你前妻深陷泥沼,导致家庭破裂,法轮功恶行由此可见一斑。
11#
发表于 2010-10-18 15:22 | 只看该作者
最好能进班受受教育,不然怎么能明白身边的人的娘苦用心!
12#
发表于 2010-10-18 15: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晴天 于 2010-10-18 15:22 发表
最好能进班受受教育,不然怎么能明白身边的人的娘苦用心


“晴天”是成心写成这样的吗?你还别说,这样看还挺有感觉,呵呵
13#
发表于 2010-10-18 17: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本我无我 于 2010-10-18 10:54 发表
确实应该让你前妻在里面好好反省悔过。你对你前妻还如此眷顾,可见你是个重情重义之人,当初离异,肯定不是你的意愿,一点是你前妻深陷泥沼,导致家庭破裂,法轮功恶行由此可见一斑。

这种情况还真不少,他能关心前妻,说明是个有情有义的好男人,绝对没有放下人间的情。
14#
发表于 2010-10-21 18:13 | 只看该作者
不管怎么处理,您抓住这次机会让她脱离邪教是最重要的,否则在正常的环境下很难让她醒悟。
15#
发表于 2010-10-21 18: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反法 于 2010-10-16 16:14 发表
10月11日傍晚,派出所等几人到前妻家里搜出了许多法轮功资料,已被送到看守所。她是肯定不会交待那些资料的来源的。问下有没有人懂的,可能会怎么处理???

假如楼主真的非常关心关注自己的前妻,建议:恶补大补一下法轮功理论,然后把她真正彻底地摆平了!
送她进学习班或劳教所,如果遇到责任心不强的人,那不仅于事无补,或许,可能伤害危害更大。
16#
发表于 2010-10-21 20:22 | 只看该作者

不好说

这个可不好说,如果及时醒悟,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如果固执到底,很可能要劳教的
17#
发表于 2010-10-22 09:09 | 只看该作者
收缴的东西那么多应该不会轻易放出来!她是负责资料点的吧
18#
匿名  发表于 2010-10-22 11:38

回复 13# 的帖子

我是不搞她那一套,强烈反对。我不相信GCD花了那么多的钱,还不能搞掂FLG。严重怀疑他们是养患自重。
19#
匿名  发表于 2010-10-22 11:42

回复 15# 的帖子

怎么大补恶补???我是觉得简单地关上一年两年是没点用的。我们这有个人被关了七年半,放出来基本上还是一样的,被两开,开除党籍、干籍,取消退休工资,只发基本生活费。
20#
发表于 2010-10-22 13: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10-22 11:42 发表
怎么大补恶补???我是觉得简单地关上一年两年是没点用的。我们这有个人被关了七年半,放出来基本上还是一样的,被两开,开除党籍、干籍,取消退休工资,只发基本生活费。

就是用平常心,不抱任何偏见地把李先生的理论从头至尾认认真真地看几遍,该记该背的还得记背,再结合本论坛的一些论述见解(尤其是书籍等),积淀累积后,找一段双方都空闲的时间,与她作平心静气的、持续深入的交谈。
发表于 2010-10-22 11:38  回复 13# 的帖子
我是不搞她那一套,强烈反对。我不相信GCD花了那么多的钱,还不能搞掂FLG。严重怀疑他们是养患自重。

前一句话在下赞同,后一句话在下则不能苟同了,因为,它与客观事实或许不完全相符。
21#
发表于 2010-10-29 15: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信悟依缘 于 2010-10-21 18:13 发表
不管怎么处理,您抓住这次机会让她脱离邪教是最重要的,否则在正常的环境下很难让她醒悟。

支持网友意见,要知道什么是正,什么是邪
22#
匿名  发表于 2010-11-7 11:44
管她个P,成年人做事就是要承担后果,咎由自取罢了。只是要关注孩子!!!
23#
发表于 2010-11-7 14: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11-7 11:44 发表
管她个P,成年人做事就是要承担后果,咎由自取罢了。只是要关注孩子!!!

注意文明用词。况,这种心态,也不值得赞赏。
24#
匿名  发表于 2010-11-7 21:14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11-7 11:44 发表
管她个P,成年人做事就是要承担后果,咎由自取罢了。只是要关注孩子!!!

是生命,就都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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