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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6 19:08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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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花非花 于 2010-12-6 19:01 发表 黄才华有犯罪记录。2006年11月30日,黄才华因“展示侮辱性文字骚扰他人” 被判有罪,罚款1500新元。由于拒交罚款,黄才华被收监15天。 黄才华吸取了上次拒交罚款的教训,在追加5000新元担保金后被保释。按照新加坡法律规定,黄才华如果拒付罚款,则以坐监5周代替。
原帖由 陈景远 于 2010-12-7 17:55 发表 黄才华这次学乖了,知道拒交罚款李法身保护不了她。看来,她上次在监狱里那半个月没白呆。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12-7 20:00 发表 修炼人怎么能听从常人的安排呢?继续绝食绝水,李大师的法身就会从酒桌上回来上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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