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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华佗 于 2011-5-3 20:31 发表 楼上两位如果都是为了修得“正{真}果”而来的,就应求大同存小异。无需“攻击”,实在没必要!!!
原帖由 飞虎队 于 2011-5-4 06:40 发表 我可不是“修炼”中人,常人一个。 至于大同小异来说,还谈不上。
原帖由 华佗 于 2011-5-4 21:29 发表 您所指“修炼”一词非得是法轮功专属用词,那就当俺没说。对不起!
原帖由 Guest 于 2011-10-2 09:49 发表 你们谁去拜祭一下刘思影与陈果等死难者、 在这吵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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