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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认错是打开心智的钥匙 改错是走向成熟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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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7-4 18: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最近学员写了一些文章,贴到这里大家读一读吧。
原文地址:http://blog.kaiwind.com/users/68 ... 1/201171193837.html
正文如下:   

   我发现“家丑不可外扬”这句话有问题,因为既然是“丑”,说明自己存在着不光彩的缺点和错误,从而产生出不可调和的矛盾,当事人如果不从内心首先承认,检讨自身存在的问题,一味地指责、抱怨他人,即使对外掩盖、伪装的再巧妙也终将酿成大祸,到时候自己不说、不承认,又会有谁不知道你所为呢?人啊~经常干出掩耳盗铃、弄巧成拙的蠢事。

  其实,一个没品尝过认错的人,才会千方百计地为自己所犯错误,找借口、找理由。是因为在自己的脑海里,把承认缺点错误所导致的“失败”会影响“面子”的这种尴尬看得极其丢人,而又把能为所犯错误找到“根据”理由来搪塞掩盖事实看成是本事,此刻就会幼稚地认为纸是能包住火的。现在深刻的看到弱智就是这样产生的。

  我就这样,每次犯错误都噢恼不已,埋怨自己这么那么不小心,如果不这样或者不那样该多好等等一系列动脑筋想办法自作聪明的思维活动便开始了。目的只有一个怎样把错误抵赖掉,到头来把自己累的够呛,还落得个不能自圆其说而引起更多人的鄙视,厌恶。坚守到实在抵赖不掉,就摆出一副无赖、泼妇的架势,一是人生攻击,栽赃。二是破釜沉舟,鱼死网破。反过来逼迫别人退让,然后在别人把自己看成精神病不能与其一般见识后,摇身一变马上得了便宜卖乖地随处宣扬:自己本来就没错,是冤枉.........

  一个从小就在一条人造“虚邪贼风”,自制“水土不服”的邪路上飞奔之人,就这样一副嘴脸才会与骗子同气相求,所以看了、听了李洪志的不劳而获培养寄生虫的歪理邪说后,必定心花怒放,如获至宝,荒唐地认为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都是为得“大法”,成就自己铺路的,象征性地“改错”就能达到“不犯错”,从而上升到“神、佛”的“正果”境界,所以无论怎么损害、伤害别人,甚至发展到杀人放火,我们都会大言不惭的标榜自己是在“做好事”,是“了愿”、是“结账”、是“救度众生”,荒谬无耻之谈.........。十来年在这个丧尽天良的害人集团里干着亲者痛、仇者快【反华势力】的缺德事,还厚颜无耻地狡辩自己的初衷是“强身健体”是要“做好人”等等。

  现在才真正地看到自己灵魂的丑恶,是那么龌龊、恐怖,再继续发展下去即使成为杀人不眨眼的魔鬼都不自知,而是会“心安理得”。真正是:多行不义必自毙,天理不容、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谁也逃脱不了这一规律的制约,事实证明像我这种顽固分子,如果不是被囚禁在高墙电网内,又有严格规范的强制管理,自己不得不停下脚步、息下心来,想纠正矫治我五十年来形成的顽疾、恶习,无异于做梦。

  六年来,我在这块坚冰被融化的过程有多艰难,其中凝聚了与我朝夕相处的帮教多少心血才完成的,只有在“认错”这把非常重要的打开心智的钥匙开启的过程中互相帮助,现在才那么美好,又那么快乐。就这样一寸一寸、一步一步思考、推翻、再思考、再推翻的生死挣扎后慢慢复苏了人性、回归了人群、找到了良心!

  那么认错只是第一步,接下来的改错就更艰难,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就会表现出继续沿着“法轮功”的思维模式行事:错了,不要紧,陪个礼、道个歉、错误将一笔勾销;或者我不干了不就完了吗?至于不干什么了自己也不表示,不能因为过去的事情指责批评啦;等等一切一系列愤愤不平的想法又升起来了,请问这种态度能改错吗?

  法轮功的习练者既然自己认识不到,那就让别人来帮助扒掉这一层层厚厚的伪装、画皮吧。实践证明,一旦有了想认错的合改错的前提,认定别人是为我好,再加上别人用事实证明自己的错误是不可否认的情况下,我坚持住了这种被扒掉伪装的疼痛与尴尬;接受被扒的事实依据,当然其中贯穿着做人做事的道理;渐渐地心悦诚服低头认罪了,反而使我感觉到一股清泉由内而外的流出,所到之处是那么的甘甜、清澈美妙........。

  天啊!我原来“上天入地”“上下求索”地在外面找所谓“真理”,自己希望那个“神佛”给自己开创一条通往“天堂”的“光明大道”只证明克一个势利小人利用了邪教主为其搭建的舞台,尽情丑恶的演出而已,到头来落得个阶下囚的下场,身败名裂收获了十一年的刑期,其他什么都没落下。一切伪装剥掉后,一个丑恶的灵魂暴晒与阳光下,经受住风霜雪雨的雕刻之后,我发自肺腑地感觉到:真理是正气,真理是人性和良心。

  当一个还有点人性的生命被大爱千呼万唤的叫醒,被大悲千锤百炼地锻造,一个脱胎换骨、起死回生的新生命将会诞生,那么新生的起点以及生命是否顽强,要看他的基点是否正确,过去之所以惨败,是自以为是、我行我素、唯我独尊的人生态度导致的。那么现在首先要尝试、学习、关心、理解,把曾经别人的痛苦是自己强行制造的这一事实刻骨铭心。我们从来都是弩己责人,现在就把这种思维方式矫治过来,认真补上换位思考这一课。举例说明:我从小到大从未在母亲面前说过“我错了”,这不光是嘴硬的问题,而是内心对于母亲存在着很多怨恨导致的,怨她脾气不好霸道,不讲理等等我所看到的,自认为的外在表现,就下了这样一个定义“你不比我好”。其实内心还是不敬重她的,当然就不亲她。一堵无形的墙就障碍在那里,所以性格偏执、扭曲是自我造成的。

  都说不养儿不知父母恩,可我也做了母亲,我还没对释怀过,虽然母亲帮我带大了儿子,而在我看来是应该的,我的忍痛割爱反而还是在解除母亲的寂寞等等,这些歪理就没有从心里清楚的认识到,发展到走入法轮功,更加找到了依据不改错,她根本就不是我亲妈,再加上后来她骂李洪志,当然在我心里又上升到魔的位置等等,您说我这个肮脏的想法是不是制造没有人性的垃圾?这些晦暗的想法不晾晒出来,怎么能返回人性?

  我是在看了《唐山大地震》的影片后,我猛然惊醒,良心发现,原来我一直在误解,错怪母亲,我折磨母亲的一桩桩一件件不是人的做法是导致我人性扭曲的根本。我的母亲养育了我们的五个儿女,还要抚养因病失去父母的堂兄和那无家可归的表妹,仅凭这一点我的母亲是多么的善良伟大啊!在那种生活困境中有这样无私的胸怀,才会有此善举啊!那种在生活的重担压得她喘不过起来,而我还指责她对我们没有耐性,这不好那不会,这还是人吗?就这样的卑鄙小人才会集中到邪教里痴心妄想啊!!这堵墙彻底拆除之后,我后悔不已,我不能原谅自己的无耻行径,但是木已成舟,我无法改变过去,但我可以改变现在。首先我要告诉大家,我这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我心悦诚服地认罪悔过,用我的经历惊醒他人,也对自己警钟长鸣......。

  之后,我发现我的“心”有了灵性,我的“魂”有了归宿,我会思考有感知了,我有思、会想了,从每天与自己相伴者的言谈举止中,就能体会到他们内心的活动,从个人联想到亲人,以至于联想到国家、国策、我都能理解接受了,也就是我不再围绕着个体想问题,而是由点到面、再到纵深多角度综合地思考问题了,这就是走向成熟的动力吧!我可以说有了这些相对正确的思想,我才不会重蹈覆辙,犯同样的错误,即使回归社会后,也不会再被邪教带动,因为我看透了他们,更看了自己,我才是真的雷打不动地做自己的主人。
2#
匿名  发表于 2011-7-11 18:28
放出来还会是原来那个状态!
呵呵,若真能做到知错、认错,就不会走到这一步了。
3#
匿名  发表于 2011-7-11 18:34
这些人走到今天这一步,不是因为李洪志的骗术高明,而是由于其内在的私、贪、求、伪、妒、欺魔性大作。魔性不除,什么时候都会是一个模样!
4#
匿名  发表于 2011-7-11 18:42
活着进监狱,死后下地狱。这就是李洪志给这些魔性人安排的“圆满”之路!
这些人虽然既可悲、可怜,但其为了所谓的圆满对家人丧心病狂做的那些绝事,足以说明其可耻!
5#
发表于 2011-7-11 23: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1-7-11 18:42 发表
活着进监狱,死后下地狱。这就是李洪志给这些魔性人安排的“圆满”之路!
这些人虽然既可悲、可怜,但其为了所谓的圆满对家人丧心病狂做的那些绝事,足以说明其可耻!

以上3位游客,我不知你们的心地能比这些痴迷者高到哪里!有了改错的心,应该得到鼓励才对,为什么要在这里冷嘲热讽,为什么就没有一颗宽厚的心量来容人?
6#
 楼主| 发表于 2011-7-12 07:2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1-7-11 18:34 发表
这些人走到今天这一步,不是因为李洪志的骗术高明,而是由于其内在的私、贪、求、伪、妒、欺魔性大作。魔性不除,什么时候都会是一个模样!

您能否讲讲如何去除所谓的“魔性”?魔性用什么去除?
您对于文章的作者推断有哪些依据?
7#
 楼主| 发表于 2011-7-12 07: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1-7-11 18:28 发表
放出来还会是原来那个状态!
呵呵,若真能做到知错、认错,就不会走到这一步了。

您对于文章的作者,是如何推断出在骗人的呢?您对于法轮功的习练者不会有什么隔阂吧?
8#
 楼主| 发表于 2011-7-12 07: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1-7-11 18:42 发表
活着进监狱,死后下地狱。这就是李洪志给这些魔性人安排的“圆满”之路!
这些人虽然既可悲、可怜,但其为了所谓的圆满对家人丧心病狂做的那些绝事,足以说明其可耻!

人们能看到可耻,不是说明人们有能力分析了。
尽可能让不应该发生的事情,少发生或者不发生,才是一个真正有良知的人应该做的和应该表达的想法吧。

[ 本帖最后由 飞虎队 于 2011-7-12 07: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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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12 07:3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的帖子

您说的很有道理
我的感觉这三个留言,并不是希望当事人离开法轮功,而是跟他们走
10#
发表于 2011-7-12 07: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飞虎队 于 2011-7-12 07:31 发表

人们能看到可耻,不是说明人们有能力分析了。
尽可能让不应该发生的事情,少发生或者不发生,才是一个真正有良知的人应该做的和应该表达的想法吧。

这个说的很有道理,支持一下!
回复 5# 的帖子
您说的很有道理
我的感觉这三个留言,并不是希望当事人离开法轮功,而是跟他们走

这个说的不见得在谱了,就不支持啦!
11#
 楼主| 发表于 2011-7-12 1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 的帖子

呵呵。因为是推测,所以不见得对。
有可能是错觉。
答案需要当事人真正阐述之后来判断。
您不支持是很有道理的!不支持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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