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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提孙长军凸显法轮功惶惶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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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10-22 12: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重提孙长军凸显法轮功惶惶不安
方言



现在孙长军成为法轮功重量级人物。法轮功媒体明慧网10月11日以《长春电视插播者孙长军陷囹圄近十年 亟待营救(1)》为题,杜撰孙长军“被迫害”,称“近十年的监狱迫害,长春电视插播者孙长军经中共老虎凳、高压电棍电击、打折肋骨、严管等残酷迫害,遭受肺结核、胸膜炎结核、腹膜炎结核、胸积水、腹积水等折磨,中共‘六一零’和警方拒绝其保释。孙长军现在身体状况暂时稍有好转,亟待各界营救出狱。”按照法轮功媒体捏造的这些让人不寒而栗的“被迫害”,孙长军一定是铜头铁脑袋,否则,怎能承受十年“残酷折磨”?如此继续表演“狼来了”只能自食其果。

孙长军何许人也。这要追溯到十年前,2002年3月5日,周润君(女)、李晓杰(女)、刘伟明、梁振兴、刘成军、云庆彬、孙长军、李德海、刘东、张闻、雷明、赵健(女)、庄显坤、魏修山、陈艳梅(女)等“法轮功学员”破坏长春市、前郭县有线电视网络传输主干线并插播宣扬“法轮功”邪教内容的光碟,致使长春市城区内15.3万用户在数小时内无法收看32个频道的有线电视节目,有大量的用户收视到了“法轮功”邪教内容电视片,致使前郭县1.6万用户在210分钟内无法收看有线电视节目,有大量的用户收视到宣扬“法轮功”邪教内容的电视片。长春市中级法院于2002年9月20日对被告人周润君等十五人破坏广播电视设施设施,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依法一审分别判处周润君等十五名被告人二十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宣判后,原审被告人周润君等十三人以不构成犯罪为由提出上诉;原审被告人李晓杰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量刑过重、不构成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为由提出上诉。吉林高院经审理查明,有证人证言、现场提取的物证和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查照片等证实,并有各被告人对作案事实的供述,供证均相互印证,足资认定。周润君等十四名上诉人和被告人孙长军仍利用“法轮功”邪教组织,积极策划并实施破坏广播电视设施,插播宣扬“法轮功”邪教内容的光碟,破坏了国家法律的实施,危害了社会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各上诉人提出不构成犯罪的理由不予采纳。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检察机关检察员、被告人家属依法为被告人聘请的辩护律师参加了公开宣判。长春市各界民众二百八十余人旁听。

现在,法轮功媒体歪曲事实,颠倒是非,将连续发布:“孙长军现在身体状况暂时稍有好转,亟待各界营救出狱。”意欲何为?这是与中国法律作对,与中国人民作对,狂妄叫嚣,自不量力,实乃惶惶不可终日矣!


http://blog.kaiwind.com/users/9874/index.html
2#
匿名  发表于 2011-10-22 15:38
各界?法轮功有法身保护
连监狱都能大摇大摆的走出去
居然还要“各界营救”········
有法身保护,居然还“受迫害”这么惨
这耳光扇自己脸上了吧
3#
匿名  发表于 2011-10-23 10:46

长春律师!

应该判死刑!这些人把法轮功给搞坏了,罪大恶极啊!没有他们破坏,全国人民不至于现在如此痛恨法轮功,所以内部人破坏更厉害!他们表面上好像是修炼人,其实不是。我们不承认他们是修炼人,都是邪教徒。犯罪不是修炼。邪教才真正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天鉴网的狗腿子也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群众!
4#
匿名  发表于 2011-10-23 11:42

回复3#

原帖由 Guest   于 2011-10-23 10:46 发表
应该判死刑!这些人把法轮功给搞坏了,罪大恶极啊!没有他们破坏,全国人民不至于现在如此痛恨法轮功,所以内部人破坏更厉害!他们表面上好像是修炼人,其实不是。我们不承认他们是修炼人,都是邪教徒。犯罪不是修炼。邪教才真正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天鉴网的狗腿子也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群众!



你还没睡醒在梦游,回家继续睡觉吧。
5#
匿名  发表于 2011-10-23 12:06
原帖由 Guest   于 2011-10-23 10:46 发表
应该判死刑!这些人把法轮功给搞坏了,罪大恶极啊!没有他们破坏,全国人民不至于现在如此痛恨法轮功,所以内部人破坏更厉害!他们表面上好像是修炼人,其实不是。我们不承认他们是修炼人,都是邪教徒。犯罪不是修炼。邪教才真正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天鉴网的狗腿子也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群众!



    谁承认你是修炼人啊?你以为你不错,不过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6#
匿名  发表于 2011-10-23 12:11

回复 1# 的帖子

发正念啊,是忘了还是不好使啊?还期待各界营救呢?

    五字真言不好使啊?四字真言没作用啊?

        知道自己是在自欺欺人啊?
7#
匿名  发表于 2011-10-23 12:35
原帖由 Guest   于 2011-10-23 10:46 发表
应该判死刑!这些人把法轮功给搞坏了,罪大恶极啊!没有他们破坏,全国人民不至于现在如此痛恨法轮功,所以内部人破坏更厉害!他们表面上好像是修炼人,其实不是。我们不承认他们是修炼人,都是邪教徒。犯罪不是修炼。邪教才真正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天鉴网的狗腿子也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群众!

长春律师:今天你妈妈给你吃药了吗?
8#
匿名  发表于 2011-10-23 12:38
原帖由 Guest   于 2011-10-23 10:46 发表
应该判死刑!这些人把法轮功给搞坏了,罪大恶极啊!没有他们破坏,全国人民不至于现在如此痛恨法轮功,所以内部人破坏更厉害!他们表面上好像是修炼人,其实不是。我们不承认他们是修炼人,都是邪教徒。犯罪不是修炼。邪教才真正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天鉴网的狗腿子也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群众!

你不是吹牛说你是神吗?什么人、什么东西都拿你没办法。那么就请你发功发念吧,今天就把这个网、这个论坛给关闭了吧!求您了,偶滴神啦!
9#
发表于 2011-10-23 13: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1-10-23 10:46 发表
应该判死刑!这些人把法轮功给搞坏了,罪大恶极啊!没有他们破坏,全国人民不至于现在如此痛恨法轮功,所以内部人破坏更厉害!他们表面上好像是修炼人,其实不是。我们不承认他们是修炼人,都是邪教徒。犯罪不是修炼。邪教才真正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天鉴网的狗腿子也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群众!


出口伤人就是你“修炼”的结果?看来你是以不文明为荣了。
10#
发表于 2011-10-24 10: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1-10-23 10:46 发表
应该判死刑!这些人把法轮功给搞坏了,罪大恶极啊!没有他们破坏,全国人民不至于现在如此痛恨法轮功,所以内部人破坏更厉害!他们表面上好像是修炼人,其实不是。我们不承认他们是修炼人,都是邪教徒。犯罪不是修炼。邪教才真正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天鉴网的狗腿子也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群众!

修了半天连口德都没修好 还有什么好说的。
11#
发表于 2011-10-24 13: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1-10-23 10:46 发表
应该判死刑!这些人把法轮功给搞坏了,罪大恶极啊!没有他们破坏,全国人民不至于现在如此痛恨法轮功,所以内部人破坏更厉害!他们表面上好像是修炼人,其实不是。我们不承认他们是修炼人,都是邪教徒。犯罪不是修炼。邪教才真正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天鉴网的狗腿子也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群众!

  你的言论让人们进一步明白受法轮功毒害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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