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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惊现李洪志在美国的犯罪记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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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2-2-8 22: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有网友在美国弗吉尼亚高级法院网站(http://www.courts.state.va.us/courts/home.html)查到李洪志交通违章被法院判罚的记录。该网页截图在网上疯传。案件代号:GT08000547-00。受理部门:弗吉尼亚州史密斯大区法院(Smyth General District Court)。

        2008年1月6日,李洪志在弗吉尼亚州史密斯县辖区高速公路超速行驶,被法院处以70美元罚款,并缴纳诉讼费61美元。

        李洪志(LI, HONGZHI),男,1951年5月13日生,亚裔,住纽约法拉盛11355号。
       
       
        有关资料:
       
        美国法律规定,交通违章属犯罪行为,因此,不同类别的违章,法律都明确以轻度犯罪、中度犯罪和严重犯罪三个等级来界定。如果驾驶员违章情况较轻,如闯红灯、不系安全带等,一般缴纳罚款即可,但要记点(相当于中国国记分管理)。若是违章情节较重,如酒后、酒醉驾车或吸毒驾车、非法赛车、违章肇事拦车不停逃逸等,则由法院追究刑事责任。李洪志超速行驶属轻度犯罪。

        美国道路交通违章的处罚统一由各州、市、县法院负责执行,各地法院均设有一个民事法庭专门受理交通违章的处理。驾驶员在收到警察开具的违章罚单后,必须在21天内到法院接受处罚,如果超时,法院将通知警察局对其予以逮捕。从弗吉尼亚高级法院网站公布的信息看,李洪志按期交纳了罚款。

        在美国,不论何种交通违章,只要被开具罚单和接受处罚,违章记录即永久性地存入个人社会安全号档案中,这些记录在本人晋升、信用、保险、求职等方面都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附:弗吉尼亚法院网关于李洪志交通违章处罚的网页截图http://epwsgdp1.courts.state.va. ... ormAction=newSearch



[ 本帖最后由 诙谐老人 于 2012-2-8 22:33 编辑 ]
2#
发表于 2012-2-9 00:14 | 只看该作者
没能进去啊········换个链接吧
匿名
3#
匿名  发表于 2012-2-10 09:46

回复 1# 的帖子

我觉得并相信李洪志在美国的违法犯罪记录,不可能仅此一件、一笔,有条件的网友可以多发现发掘一下。
4#
发表于 2012-2-11 19:12 | 只看该作者
李洪志在美的交通违章记录

http://www.kaiwind.com/hwbbs/zsfy/201104/t127603.htm

   2011-04-26   来源:凯风网   作者:强 仔


  来源:多维论坛 题目:李洪志在美国的违法犯罪受罚 发帖人:强仔 发表时间:2011年4月25 日

  2008年1月6日,在美国弗吉尼亚州史密斯县辖区高速公路限速路段(65英里∕小时以下),李洪志以每小时79英里的速度超速行驶,受到美国司法部门的处罚。以下是弗吉尼亚州法庭管理办公室(Defendand/criminal VA Admini Strat ive office of the Courts)出具的违法记录:

  李洪志(LIHONGZHI),男,1951年5月13日出生,亚裔黄色人种,记录类型:犯罪。

  1、案件代号:173GT0800054700;

  2、记录标识号:VAA0C8608244;

  3、案件标识号:VAA0C86082441;

  4、案件类型:交通违章;

  5、违反条款:超速(F.46.2-870);

  6、违章日期:2008年1月6日;

  7、结案日期:2008年3月27日;

  8、违章区域:弗吉尼亚州史密斯县(SMYTH);

  9、违章描述:以79英里∕小时的时速在限速65英里∕小时路段上行驶;

  10、受理部门:弗吉尼亚州史密斯大区法院(Smyth General District Court)。



  李洪志自称创立的是“宇宙大法”,“宇宙大法”估计是世界上最大的“法”了,教弟子们做好人,是弟子们顶礼膜拜的“主佛”,可是李洪志不仅在中国犯法受到通缉,到了美国也干违法的事,美国的法律不管你是人还是佛,违法就要处理。



  李洪志号称给每个弟子下了“法身”,“法身”会保护弟子,可是在关键时刻李洪志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乖乖的接受美国法律的处罚,不知弟子们去没去法院围攻,应该把美国法院围起来,问问凭什么处罚“师父”,“师父”是“主佛”,是不受人间法律的管辖。



  原文网址:http://forum.dwnews.com/threadshow.php?tid=826147&extra=



【责任编辑:辛木】
5#
发表于 2012-2-11 19:33 | 只看该作者
不知国华是否还来论坛?拜托你请李洪志讲讲被处罚的真相。
6#
发表于 2012-2-14 15:0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的帖子

抓住的那个真是李大师吗?他不是万能的神吗,变个缩头乌龟或者嗡嗡叫的小苍蝇不就ok了
7#
匿名  发表于 2012-2-16 23:41

李大师太搞笑了

他还用开车?
他说:“宇宙再大,也没有我大。”(2002年3月《北美巡回讲法》)

  “也许宇宙都没有了,那个时候就只是我了。”(2002年3月《北美巡回讲法》)

 “没有人知道我是谁,我也不知道我是谁。”(2002年3月《北美巡回讲法》)

  “没有我就没有宇宙的存在。”(2002年3月《北美巡回讲法》)
8#
发表于 2012-2-17 18:50 | 只看该作者
李洪志曾经为了躲避“邪恶到处找”他而“基本上是整天在汽车里面”,这次驾车超速不知又是为了啥?难道还是在逃避“坏人”找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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