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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法轮功敛财说”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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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 06: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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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 07:44 | 只看该作者
有其师必有其徒,你用偷换概念的说法和歪理邪说来谈问题还是没有超过“小李子”。
当你谈到释尊,你想过没有,他放着国王的位子不继承,是去和穷苦人一快同甘共苦的,“小李子”可是从一个快下岗的职工,通过传法轮功,达到了享受荣华富贵的生活,这是事实吧!当时,新兴的佛教也是面对原有的婆罗门教的压力(不是当时政府),释尊教众僧是怎么做的,“小李子”前后又是教你们怎么做的。
有钱的不一定是坏人,坏人也不一定是违法的人,就看你对坏人是怎么定义的。那么“小李子”发家的过程中,有没有违法呢?答案是肯定的!别的气功师敛财比“小李子”多,就能否定“小李子”是只好黄鼠狼吗?!别的气功师还会有钱让手下也赚点,给手下发工作与辛苦费,“小李子”却叫手下去教功劳动,用歪理去限制他们不要沾钱,教装入他一个人的腰包,这是现实吧。
法轮功也是开始通过向国家的有关部门申请注册的一个可以向群众教授健身方法的一种气功功法,连财务的章按照规定都是不能有的,可李洪志是怎么做的?96年法轮功就因违反规定被气功协会除名,再传功本身就是非法!你们现在却不知天高地厚的,把法轮功看成与国家对等,甚至超越国家,“小李子”在美国敢这样做吗?“小李子”卖的书是怎么出的?是合法的吗?一句话,他是合法发家的吗?!自己身上臭,却去说别人身上屎多的做法,那是小孩子的行为。
lixxveron 该用户已被删除
3#
发表于 2006-9-5 06:1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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