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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法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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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博士实名举报:北京龙泉寺住持性侵多位女弟子

[本贴链接]
76#
发表于 2018-8-5 06:23 | 只看该作者
五逆重罪与无间地狱-Aputi.com佛典动画-超清

https://v.youku.com/v_show/id_XMzUxNjc4MjQ5Ng==.html
77#
发表于 2018-8-5 09:5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验证 于 2018-8-5 17:43 编辑


《重大情况汇报》的疑问
一、(一)、1、
5/95,从第二段得到如下结论:贤启把贤甲从学诚的控制中解救出来,显然他比学诚的能量更大!这个从后面的调查也能得到印证。
5/95,第三段末尾,“我们通过法律程序,取得相关的释学诚手机短信记录”。既然已经通过法律程序,那就是说早就报案了,警方早就已经介入了,那所有的短信和微信内容只可能在警方手里,奇怪的是警方竟然没有任何发声,那这些短信/微信内容从何而来?
二、
(一)寺院内部管理严一些,有什么问题吗?现在很多大学上课的时候都得收手机呢。
(二)-(五)一些寺院内部的事情,一面之词,局外人无法评判。
(六)26/95,“佛教帝国”,这个帽子扣的够分量,足以引起最高层的警惕。
三、
不了解,可能是事实。
四、
金钱上的事最容易查清楚,等结果吧。
五、
33/95,第三段,“贤启在确认贤甲揭露的性骚扰事件属实后,于 2月17日......”。说明警方在半年前就已经调查清楚
33/95,第四段开头,“...... 阻止调查”,那说明调查已经启动,学诚已经处于下风。
33/95,第四段末尾,“...... 希望政府尽早介入,彻底调查”,前面分析过,既然已经“通过法律程序”,那说明警方已经调查了啊,难道警方不能代表政府?

附件二、四
色情小说?
实在想象不出,一个出家人是在什么一个心情下把这些淫秽不堪的字句一个个敲到电脑里的?更想象不出,一个出家人为什么要把这些淫秽内容挂到网上去传播给大众?
为了扳倒学诚,你可以去设计一千个一万个办法,但这个方法是最拙劣最恶心的!

78#
发表于 2018-8-5 10:04 | 只看该作者
涛涛 发表于 2018-8-4 20:35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若信人者。生五种过患。彼人或时犯戒违律。为众所弃。恭敬其人者。当作是念。此是我师 ...

依法不依人,当然对啊。那请问:
依的法是哪个法?
79#
楼主| 发表于 2018-8-5 10:2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法雨 于 2018-8-5 10:28 编辑
验证 发表于 2018-8-5 09:56
《重大情况汇报》的疑问
一、(一)、1、
5/95,从第二段得到如下结论:贤启把贤甲从学诚的控制中解救出 ...


邪师的追随者总是一厢情愿的思考问题,而不是客观的依法依律来鉴别。就如法轮功的追随者听到李洪志是邪师,下通缉令时一样,到处闹事讲真相。如今验证也犯了同样的错误,完全不顾客观存在的事情,为学诚邪师辩护,这只是掩耳盗铃罢了,在法律面前可是人人平等的。
80#
楼主| 发表于 2018-8-5 10:39 | 只看该作者
验证 发表于 2018-8-5 10:04
依法不依人,当然对啊。那请问:
依的法是哪个法?

要依佛陀正法律,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81#
发表于 2018-8-5 10:44 | 只看该作者
交流讨论20180719.doc (19.5 KB, 下载次数: 954)
一些交流讨论(20180719)
(一)
【龙泉寺体系法师甲】法师,请适可而止。
【贤佳】感谢提示!怎样是适可呢?
【法师甲】我对所谓的举报人及事实有疑。在没有搞清楚真相之前,大肆扩散。有没有想到万一您搞错了怎么办?
【贤佳】已多方确认无疑。这样严重的事我不敢乱说的。建议您来龙泉寺一趟,找S法师、T法师、D法师等人质疑,他们有很多证据资料和亲身的观察审核。
【法师甲】一切唯心造。我只能说如果师父是被人陷害的话,您就是最大的帮凶。堡垒从内部攻破,福智也是这样被破坏掉的。
【贤佳】本身腐败,病入膏肓,需要手术救治,而不宜忌疾讳医。
【法师甲】我所指的是被外部所破坏、迫害,外部力量的有意为之,进一步引发内部的相互破坏。事情的原委还没弄清楚之前,这么做难道不怕做了别人的枪手吗?
【贤佳】已经多方确认无疑,不宜停滞于无端犹疑,错失“治病”时机。建议您积极查询此事,不宜安住疑地而不查明真相,更不宜以己无端之疑指责、干扰他人无疑之行。正如有人对佛法怀疑,却不愿去积极了解,而总以己之怀疑去指责、干扰他人学佛,岂是明智?岂是善业?
【法师甲】所指多方,可能代表真相?对善知识的不信,即是大病,可曾医治?对此等之事,法师的心态过于偏激,做法更甚。
【贤佳】末法时代伪滥众多,“善知识”可能正是恶知识,盲信盲从岂非大病?岂是中正?宜多平心了解,否则可能自误误人。极乐寺尼众这样受侵害,我们盲目宣导依止“善知识”是最大帮凶。

(二)
【某寺住持乙】也不能排除一种可能:有人利用大和尚收女众弟子,收买女众构陷他。既使有其事,也是他们阴谋得逞。
【贤佳甲】这种情况是一种可能,已排除。首先淫秽短信事经过多方调查,确定无疑,是学诚法师长期主动所做,非他人陷害。其次实际淫行举报人受到寺里执事法师多场盘问,说出很多心理和行为细节,并且有法师带她见过学诚法师,排除构陷的情况。举报的实际淫行是发生于2016年9月24日,那比丘尼本不愿说,特别因缘被贤启法师问出来,后来陆续给龙泉寺一些执事法师讲出更多,也没想去报案,因学诚法师的抵赖和反击,多位执事法师劝导才去报案的。
【住持乙】此事能在僧团内解决最好了,但现在看来很难。
这几天我也一直思维此事,更多是从修行上。我觉得学诚法师他不是一开头就这样,应该也是因缘合和,逐渐形成。其中也许有上回你提到的那个传承的邪加持,也就是魔加持。那个法是佛法,但是其传承和加持有问题。魔会先加持行人产生种种内外功德的假象(内是各种相似觉受,外是佛行事业的成功),之后逐步堕入邪见邪行。这个问题根子还是日常法师的失察、真如的魔力等。这应该就是所谓“附法外道”。

(三)
【法师丙】我这几天尽量多去忙寺里建设等事情,尽量不让自己想学诚法师这事,但很难,一想这事就非常的失望和痛心。学诚法师一直是我崇仰的上座、学长,现又是我们大陆佛教的头面领袖人物,他住持的、我以前常带居士们去亲近的龙泉寺,在社会上影响很大很好,我常引以为自豪。因为熟悉龙泉寺,好些年前就担心和怀疑过龙泉寺的这条路,到底能走多远、能走多久,但每次看到龙泉寺的网络上或其他媒体上学诚法师的讲话等,头头是道,看到他的沉稳,我都在内心尽量说服自己——自己疑虑是多余的……
现在这事既然发生且都这程度了,我们作为正信有担当的佛子,既以许身续佛慧命、荷担佛祖家业,就不能回避遮掩或放任其溃烂。我从您传来的附件内容分析,其种种问题,已不仅仅只是严重违犯教法戒规的问题,极有可能已涉嫌刑事犯罪,能否尽量再把证据梳理、完善和固化,包括对受害者进行了解盘问的录音等等。之后再认真咨询相关律师(最好是资深且正信佛教的),是已否构成犯罪。若是,请律师约谈学诚法师,向他讲清楚问题的严重性和后果,让其以健康为由主动向政府等部门辞去一切职务……
另,二位法师的举报材料,没签字和按手印,收件单位的领导,会不会认为跟往年的许多举报一样,是借名的诬告,所以置之不理?
或者是,今年的世界佛教论坛,将在他任方丈的莆田广化寺举行,高层迟迟不处置,是否是要待论坛结束?或要以此洞察各副会长……
【贤佳】确实是令人痛心的事!
两位举报的比丘尼都有讲述被骚扰、侵害情况的视频,被性侵的比丘尼亲自到公安部门报了案,有信佛的律师协助,公安部门有作详细口供记录。
发给教内法师的材料是删节版本,给政府的举报材料是更详实严谨的,贤启法师亲自递送。
龙泉寺一些执事法师极力主张放缓纠治,而学诚法师积极反击,诱导举报人撤案,挤逼反对他的人,可能不久之后纠治他的力量被破坏,反对他的人被挤走,就没有人力纠治他了。风平浪静之后,他成为“不倒翁”,可能没有人敢纠举、能纠举他了?他可能更加有恃无恐、肆无忌惮,一如既往地侵害尼众,变本加厉地说相似法,破坏律制。所以我不敢过于放缓,不敢消极等待。祈愿诸佛菩萨加被此事早日解决。
【法师丙】我想起2013年春节前,有位北京来渝的相关的什么官员来看先师惟贤长老,那天我正好去向他汇报春节期间的工作安排,也在场。那人突然问:学诚怎么样?家师未言语回答,默然一会后直摇头。当时我们都不理解,都以为是说他年纪轻吧。
82#
发表于 2018-8-5 10:45 | 只看该作者
(四)
【法师丁】说实话,这件事我也感到震惊,难以置信,无论怎样,我认为都不可以发酵,因为伤害的是整个佛教界。
记得我在厦门的时候,我们南普陀寺和闽南佛学院的僧人,每天晚饭后,都会穿过厦门大学的校园,到海边吹吹海风,纳凉。1991年的冬季,一个还俗的和尚杀死了厦大的一名女学生,我们3个月都不敢走出寺院,更不敢穿行于厦大,甚至连市区购物都很少去,整个厦门都在议论此事,我们走到哪里都会有人指指点点。一个还俗的和尚都引起了这样的后果,如果这件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关注,受害的是每一个出家人,这是一场灾难,是颠覆性的灾难。连他都如此,谁还会再相信我们出家人呢?
戒律要严格,道风要整肃,但是,方法一定要恰当,否则,两方面的危害都是难以估量的。宗教领袖年轻化是错误的,草根寒门出身的人,无论僧俗,炫耀和补偿的自卑心理都是小人得志而猖狂的根源,无奈何: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众。请斟酌!!!
【贤佳】是的。感谢提醒!我会注意分寸,但不忍心不了了之。众多人顾虑身处其中的“佛教大局”,谁可怜那些受侵害的比丘尼?怎么保证极乐寺比丘尼不继续受侵害?佛教律制如何能得到尊重而不至于破败无止?
【法师丁】你的心情我非常理解,不顾及大局的做法,就很如法吗?我们切切不可顾此失彼,戒律是为了什么?佛教的大局不顾及,戒律还有什么意义?希望你能顾全两方面,把影响降低到最低的程度,才是真正的维护戒律的尊严!!
【贤佳】是的,应该兼顾,坚韧谨慎而行。感谢提示!

(五)
【法师戊】他对法无敬无畏末学不太意外,意外的是他以短信不厌其烦地扰辱女性——很容易留下证据败露,这是一种极其低级的错误!只能理解为魔住心、心理病啦!
【贤佳】他很精明,给女弟子发短信,会要求清空,女弟子一般不敢不听他的,何况此种隐秽内容一般也不愿让人知道。当贤启法师将短信记录提报龙泉寺执事法师,有执事法师就此报问学诚法师,他说:“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他为什么不提供截屏?”学诚法师知道不会有短信截屏,但不知道所有短信在电信公司服务器有记录(可通过法律手段调取)。

(六)
【法师己】我有二事:
1、微信对话,是否来自真实的服务器调取?
2、贤启法师是什么立场?
【贤佳】学诚法师对多位尼众的骚扰短信是由律师(居士)在法院立案发函而从电信公司服务器(记录保存50年的短信)调取的。贤启法师立场跟我一致,即帮助学诚法师止恶净罪,事相上学诚法师应还俗退位。
【法师己】从电信公司服务器调取短信记录此事我经手过,若属于调取,则便是事实。
贤启法师也是认真的人。
此事至今难以相信。
正好近日也听到南方佛门某大和尚和僧人的类似不堪的事情,深感佛门脆危,真是经不起折腾,也容不得内烂。
把自己以实际理地放置一个合理的社会位置,把对佛教伤害降低到最小,这是一个本分。从这个角度,也对还俗的明奘、贤杰多了一份尊重。做不了真和尚,就做真居士,知进退,也是一种保护佛教的担当。玄奘大师身边尚有辩机法师这样的悲剧,何况当今。
此事很难管,又不可视而不见。前提是一定要尽可能保护佛教,佛教已经经不起丑闻引爆了。
83#
发表于 2018-8-5 10:5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验证 于 2018-8-5 15:57 编辑
法雨 发表于 2018-8-4 12:33
南北阿含经对读一下吧,关键要明白佛的本怀,佛说了什么,如何修行。

阿含经逻辑非常严密,方方面面阐述 ...


《六祖坛经》不是佛经,但并不妨碍有人依照修行而成就。
现在确实有股势力在否定大乘佛教,其目的是进而否定整个佛教。
可以想象,他们先是把自己当成仲裁者,说这个是“伪经”那个是“伪经”,只有自己指定的才是“真经”经。对“真经”的理解,想必这个也错那个也错,只有自己没错。自己一旦被当成了“权威”,那自然就掌握了话语权,自然就成了正统,自然就成了正宗的传承人,自然就成了领袖。
以前有个叫李x志的也做过类似的事,不过他虽然嘴皮子功夫高,但是念的书太少了,竟然狂妄到把自己凌驾到佛祖之上,说佛经都不是佛亲自写的,而《转xx》是自己亲自写的。尽管也忽悠了不少傻子跟他跑,但最终还是逃不了被唾弃的命运。
现在否定大乘佛教的势力就聪明多了,手段非常高明,有组织有分工有规划......
(不否认历史上曾出现过很多伪经,高僧大德们也在做剔除伪经、修订大藏经的工作。判断真伪,需要经过缜密的研究,比如三藏法师就是这样做的,不是随便翻几本书或者网络上搜了几句话就急着要下结论)
84#
发表于 2018-8-5 11:08 | 只看该作者
法雨 发表于 2018-8-5 10:27
邪师的追随者总是一厢情愿的思考问题,而不是客观的依法依律来鉴别。就如法轮功的追随者听到李洪志是邪师 ...

结论下的太草率了吧,请看看我的发言,我只是在质疑事情的真实性。
如果是真,那当事人当然要受法律惩处,当然要被世人唾弃。
但是我相信,即便是到了法庭上,法官也不可能就凭着这95页纸来定罪!定罪以前一定是对这95页先质疑,排除任何别的可能性?再通过警方的证据来印证,最后才能下结论。
而且,法官觉得不会禁止律师为当事人进行辩护。

85#
发表于 2018-8-5 11:49 | 只看该作者
清风扬 发表于 2018-8-5 10:44
一些交流讨论(20180719)
(一)
【龙泉寺体系法师甲】法师,请适可而止。

显而易见,举报人既要xxx还要xxx。
1、2016年就已经掌握了证据,而且已经报了警,为何不采取措施,而是任由发展?
2、报警后警方必须要传唤当事人。实在想不通一个明知事情已经暴露的人竟然还回继续做恶两年。难道真的是“魔加持”?
3、明知道此事曝光后会“伤害的是整个佛教界”,那为什么还要这么做?
86#
发表于 2018-8-5 11:5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验证 于 2018-8-5 16:14 编辑
法雨 发表于 2018-8-5 10:39
要依佛陀正法律,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那就必须先回答两个问题:佛陀正法律是什么?以谁讲的为准?

就拿现在的“法律”来说吧,国家是制定了各种法律,好几大册子呢,难道只是把这些册子印出来就行了?
举个不一定恰当的例子:甲乙有纠纷了,甲拿本法律条文指给乙:“依据第x条第x款,你要赔我5块钱”,然后乙就开始掏钱包。
买了几本法律书看看就能当法官当律师吗?不行吧,起码得到大学念个法律专业。
法官对法律条款应该非常精通的吧,那同一个案子,为什么不同的法官会有不同的判决意见?说明每个人对法律条款的理解还是有差异的。

回过头来说佛法,大家都知道佛陀年代是没有佛经的,佛祖都是应机说法,述而不作。
佛灭度后,弟子们对佛讲的法的理解出现分歧,所以才有了结集,第二次结集时僧团分裂的两个部派才有了各自的统一认识。才有了各自认定的经典。
最初的结集并没有用文字记录,而是通过口口相传,到后来发现不同的人背诵的不一样,才记录下来,这才有了贝叶经。
上座部和大众部都有各自认定的真经,认定必须得到僧团讨论通过,也就是说僧团认证为真的经典就是真经
就是说大乘和小乘都是由僧团内部来认定经典真伪,这点很像是现在的大学里某一门课程的教材,不同大学可以选不同的教材。
但佛教内部大乘和小乘并不诋毁对方认定的就是伪经。倒是吃瓜群众整天吵吵这个伪那个假的,不知是出于何种目的。

如果以是否是佛陀亲口所说作为标准来判断真伪的话,没有任何一部经典能保证自己的真实性。所以这个标准本来就是个伪标准。



87#
楼主| 发表于 2018-8-5 12:2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法雨 于 2018-8-5 12:24 编辑
清风扬 发表于 2018-8-5 10:45
(四)
【法师丁】说实话,这件事我也感到震惊,难以置信,无论怎样,我认为都不可以发酵,因为伤害的是整 ...

【贤佳】已多方确认无疑

在下认为此事不能完全依靠公检部门来解决,僧团内部首先应该依据戒律做出灭宾驱逐,联合签名让学诚邪师引咎辞职。僧团不是学诚一个人的,应该由僧团联合表决。

僧团内部启动自清自律,如理如法揭发学诚之恶行,不应该由学诚一人为所欲为。学诚看似破了盗、淫、妄三项波罗夷,所以罪大极恶不共住。

《律》明确规定,淫为出家根本戒,若被奸生乐受尚且犯戒,况主动行淫!主动行淫者,无论何种情况,无论是否生起乐受快感,皆犯逐出僧团的波罗夷重罪。更何况,学诚是主动追求并浸淫于欲乐之中,这绝对是破根本戒的行为。

“诸比丘!彼愚人,彼受(乐)或不受(乐)俱波罗夷。”(《律》)

  波罗夷,戒律中的极恶极重之罪,华译断头,喻如断头,不能再生。又译不共住,谓不能入僧数,不许与僧团共住。又译堕落,谓命终当堕阿鼻地狱。犯此罪者,不名比丘,不名沙门,非释迦子。

88#
发表于 2018-8-5 12:45 | 只看该作者
验证 发表于 2018-8-5 11:49
显而易见,举报人既要xxx还要xxx。
1、2016年就已经掌握了证据,而且已经报了警,为何不采取措施,而是任 ...

实际淫行发生在2016年9月24号,比丘尼去北京海淀区公安部门报案是在2018年6月29号。
举报人2018年2月份开始,先是把举报材料呈送给了中央相关部委,当时只是举报短信性骚扰。中央部委只说会调查的,但一直没有明确结果和答复。2018年6月29号比丘尼到海淀区公安部门报案之后,得到的答复也是,这需要调查才能确定。之后也是没有结果。7月15号举报人把举报材料的简略版寄送给中佛协各位领导法师,及诸山长老,希望得到教团内部的支持。之后,这份举报材料就逐渐传开了,越传越广了。
89#
发表于 2018-8-5 13:01 | 只看该作者
法雨 发表于 2018-8-5 12:22
在下认为此事不能完全依靠公检部门来解决,僧团内部首先应该依据戒律做出灭宾驱逐,联合签名让学诚邪师 ...

龙泉寺是子孙庙,不是丛林。由于长期培养的对学诚的偶像崇拜,以及因为《广论》学习而数数串习的依师理念,实际上僧团管理是一言堂,方丈具有极端的权威。小事情还可以由僧团执事们开会商量一下。大事情完全由方丈说了算。所以,针对方丈做羯磨,是根本不可能的。实际上,学诚也是极力阻碍僧团的内部调查。所以,举报人才会向政府部门和教内大德长老求助了。
90#
发表于 2018-8-5 13:17 | 只看该作者
僧团内部解决是不可能的。佛教界内部解决也几乎不可能,因为他是佛教协会的最高领导。
更何况学诚担任众多的社会和教内高级职位,人称相当于“副部级”官员。估计小小的海淀区公安分局也不敢轻举妄动,只能等待高层的指令了。
91#
楼主| 发表于 2018-8-5 13:24 | 只看该作者
清风扬 发表于 2018-8-5 13:01
龙泉寺是子孙庙,不是丛林。由于长期培养的对学诚的偶像崇拜,以及因为《广论》学习而数数串习的依师理念 ...


依律,实际上学诚现在都已经不在僧数,只不过是穿了件僧袍而已,属于贼住,越度。

法律是保护公民人身权利的,最终还是要落实到法律层面来解决吧。
92#
发表于 2018-8-5 16:1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验证 于 2018-8-5 16:23 编辑
清风扬 发表于 2018-8-5 12:45
实际淫行发生在2016年9月24号,比丘尼去北京海淀区公安部门报案是在2018年6月29号。
举报人2018年2月份开 ...


这么说目前“越传越广”的95页举报材料还只是“简略版”?
简略版可不简略啊,给法师和长老看几十页的淫秽内容,是要考验他们的定力吗?
法师长老们会把这些内容放到网上吗?
而且公开的时间还选择的如此微妙,内容设计的如此巧妙!
93#
楼主| 发表于 2018-8-5 16:20 | 只看该作者
验证 发表于 2018-8-5 16:11
这么说目前“越传越广”的95页举报材料还只是“简略版”?
简略版可不简略啊,给法师和长老看几十页的淫 ...

做了这么多恶事的学诚还不知道反省,真是无可救药了。这位验证貌似和学诚邪师很熟啊,处处袒护,不知道居心何在?揭发检举的罪行都达到95页之多,注意!这不是黄色故事,是累累罪行!
94#
发表于 2018-8-5 16:20 | 只看该作者
清风扬 发表于 2018-8-5 13:17
僧团内部解决是不可能的。佛教界内部解决也几乎不可能,因为他是佛教协会的最高领导。
更何况学诚担任众多 ...

海淀区公安局如果不作为,那还可以去检察院、法院报案啊,举报人都请了律师了都走法律程序了,连这点常识都没有吗?
95#
楼主| 发表于 2018-8-5 16:2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法雨 于 2018-8-5 16:29 编辑
验证 发表于 2018-8-5 16:20
海淀区公安局如果不作为,那还可以去检察院、法院报案啊,举报人都请了律师了都走法律程序了,连这点常识 ...


这件事在佛教内部发生了,四众弟子都有责任维护佛教纯洁,联合呼吁,让学诚邪师尽快引咎辞职,不要再伤害无辜!
96#
发表于 2018-8-5 16:3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验证 于 2018-8-5 17:07 编辑
法雨 发表于 2018-8-5 16:20
做了这么多恶事的学诚还不知道反省,真是无可救药了。这位验证貌似和学诚邪师很熟啊,处处袒护,不知道居 ...


最终结论出来以前,谁都无权给任何人定罪。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学佛者,和你们这些看笑话的不同,我不忍心看到佛教受到玷污。学诚法师我没见过真人,经常看“答问十分”,很受教育。您一直称他为“邪师”,请问他讲的话哪些属“邪”?
好像目前还只是举报阶段,举报内容还有待证实,你们是不是太急躁了?
知道这里是你们的地盘,但还是不想看到你们为灭佛摇旗呐喊。
估计很快就要封我的号了、删我的贴了吧
97#
楼主| 发表于 2018-8-5 16:45 | 只看该作者
验证 发表于 2018-8-5 16:36
最终结论出来以前,谁都无权给任何人定罪。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学佛者,和你们这些看笑话的不同,我不忍心 ...

学诚邪师恶行已经多方证实了,你居然视而不见,或者故意漠视,美其名曰维护佛教,反倒说我们看热闹。即使熟人犯罪包庇也有罪过的。如果学诚邪师不引咎辞职,各大网站论坛,音频电台,视频,都将曝光,结果就是他的无地自容,现在是他自省的时间希望他珍惜。
98#
楼主| 发表于 2018-8-5 16:48 | 只看该作者
验证 发表于 2018-8-5 16:36
最终结论出来以前,谁都无权给任何人定罪。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学佛者,和你们这些看笑话的不同,我不忍心 ...

谁在灭佛?有没有分辨正邪的能力啊!学诚邪师破坏佛法,破坏戒律,难道不是在做灭佛的事情吗?!
99#
发表于 2018-8-5 16:53 | 只看该作者
法雨 发表于 2018-8-5 16:45
学诚邪师恶行已经多方证实了,你居然视而不见,或者故意漠视,美其名曰维护佛教,反倒说我们看热闹。即使 ...

“多方证实”?请问是哪些个方证实了?公检法下结论了吗?
100#
楼主| 发表于 2018-8-5 16:58 | 只看该作者
验证 发表于 2018-8-5 16:53
“多方证实”?请问是哪些个方证实了?公检法下结论了吗?

公检法证实的时候是下逮捕令,判刑的时候。现在是人证,物证,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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