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云飞】
师兄们辛苦了!
末学的意见是,先列出:三乘通相五逆。以没有异议的为基础,再看其他的,中间有没有联系。
1,若人重心殺母、
2,殺父,
3,復有惡心出佛身血、
4,破和合僧、
5,殺阿羅漢。
彼人以是惡業因緣,則生阿鼻大地獄中,經一劫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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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卷十八:五无间同类业体
1,污母无学尼
2,杀住定菩萨
3,及有学圣者
4,夺僧和合缘
5,破坏窣堵波 是无间同类;
《大乘大集地藏十轮经》
何等为四。
一者,起不善心杀害独觉。
二者,淫阿罗汉苾刍尼僧。
三者,侵损所施三宝财物。
四者,倒见破坏和合僧众。
1,并谤正法,
2,疑三宝等。
《大薩遮尼犍子所說經》卷四:
一者,破壞塔寺焚燒經像,或取佛物法僧物,若教人作見作助喜,是名第一根本重罪。
若謗聲聞,辟支佛法,及大乘法,毀呰,留難,隱敝,覆藏,是名第二根本重罪。
若有沙門,信心出家,剃除鬚髮,身著染衣,或有持戒,或不持戒,繫閉牢獄,枷鎖打縛,策役驅使,責諸發調,或脫袈裟,逼令還俗,或斷其命,是為第三根本重罪。
於五逆中若作一業是為第四根本重罪。
謗無一切善惡業報,長夜常行十不善業,不畏後世,自作教人堅住不捨,是為第五根本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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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藏菩萨本愿经》:
1,不孝父母,或至杀害,当堕无间地狱。
2,出佛生血,毁谤三宝,不敬尊经;
3,侵损常住,玷污僧尼,或伽蓝内恣行淫欲,或杀或害;
4,伪作沙门,心非沙门,破用常住,欺诳白衣,违背戒律,种种造恶;
5,偷窃常住财物谷米,饮食衣服,乃至一物不与取者.
按以上所列来看,《地藏菩萨本愿经》不同的,大致有:
1,无间罪,出期太久;
2,无杀阿罗汉罪,
3,出佛身血(余处是恶心入罪)。
4,不孝父母入罪.
剩下的,各有说辞。
《大薩遮尼犍子所說經》卷四:若犯如是根本重罪而不自悔。决定烧灭一切善根。趣大地狱受无间苦。
这个最轻?《大乘大集地藏十轮经》
看完之后,才明白,只取一段,525楼:断章取义。
也就是说,《俱舍》只举例,无详说。
其余二经,看完全文,均可自证其说。
还是本经于罪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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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确定三乘通相五逆后。
那么,本经中,就有:
1,失一处:杀阿罗汉;
2,改一处:恶心出佛身血;
3,存疑两处(也可合并成一处):不孝父母,或至杀害。这是分述/还是递进?如何定义不孝(这可是中土才有的词,从哪里译出,原文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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