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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2-6 11: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天看到版主回复.很有同感!"以法破法"方式虽不能说都失败了,但是,起码来说,它不利于对象认知的修正与恢复.客观而言,这是在帮助对象进行认知矫治呢.因此,要使对象达到良好的效果,则必须系统地对FLG理论进行完整的分析,教会对象如何去分析、判断、推理?怎样构建正信的信念和信仰体系?怎样是积极、有效、科学的认知?等等。这方面版主已走在前面,非常感谢先生、女士给我们提供的精神武器。等日后我们在细细商榷。
2#
发表于 2006-3-19 11:1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唐老鸭 的帖子

听说劳教部门就是用“以法破法”方式教育转化法轮功人员的,这种方式应该说短时间内起到一定作用,但不长久。近几年来的时间证明是失败的,大部分法轮功人员刚从劳教所走出来的时候是解脱的,但三个月后80%以上出现反复。

[ 本帖最后由 飞云子 于 2006-3-19 14:20 编辑 ]
3#
 楼主| 发表于 2006-3-19 14:43 | 只看该作者

回飞云子先生

其一:“以法破法”的方式,有的部门确实用过,但是,它还要涉及后期的后续工作问题,一劳永逸的事情在当今毕竟罕见了!您知道江苏的劳教部门为什么在2001年要提出"二次转化"吗?其内涵和概念是什么吗?假如象您所说的80%的问题,我不知到您的数据是怎么得来的?抑或是耳闻或主观猜测?按您这种说法,您似乎有更好更佳的方式方法?那么完全可以早日向大家宣传一下,不必坐视无动嘛!

      其二:对法轮功问题,可以说大家都遇上了一个前无古人的问题(不敢说没有后无来者),那么,就应该允许大家有一个学习、发现、探索、完善和逐步发展的过程!难道不是这样吗?您说“听说劳教部门就是‘以法破法’方式教育转化法轮功人员的”,我在江苏所知道的情况,似乎与您了解的不一样,我发现江苏的劳教部门好象在2002年初就提出了另外的方式了。假如他们是失败的,那么江苏和全国的局势应该是不那么平稳吧?劳教部门起码80%左右是二进宫的吧?但我了解的情况好象与您了解的出入很大啊!是不是您那儿情况更佳呢?

      其三:“大部分法轮功人员从劳教所走出来的时候是解脱的,但三个月后80%以上出现反复”。假设如此,那么反复的原因是什么?到底是“以法破法”的工作思路的原因,还是什么其他的社会因素呢?试想一下,一个吸毒的分子,当他离开监狱和劳教所,却又置身于毒品和“粉友”的环境中,他们还有多少能真正戒断毒瘾的!?假如您也“身先士卒”了,那么是否您谈过的就一个反复的都没有啦?一个经受了多年精神控制的人,他能在一、二、三年内彻底摆脱这种思维定势吗?文化大革命都过去三十年了,可我的大脑里仍旧保留了许多文化大革命的印迹啊!它能彻底清除掉吗?只不过是现在我已经能客观地分析它罢了。就算您假说的80%的都反复了,那么在同等条件下为什么还有20%的不反复呢?这个您调查分析过吗?

      其四:要把法轮功问题谈清,您就必须好好弄清法轮功究竟说了什么?怎么错的?错在何处?!就是要学会全面、客观、认真地深究法轮功理论的问题。

      其五:一定要用客观的眼光、心态看问题,千万不要学法轮功那种“非黑即白”的论调。好吗?跟法轮功人员处的时间长了,那种职业问题也是会出现的,大家的思维有时也会或多或少地受其影响的。问题是我们要认清这个问题,学会自我心理调节,既要用心去谈(不是只会用嘴),更要把他们当兄弟姐妹去看待。不能有功利心,更不能有名利观,没有这个心态,我觉得那个效果就不佳了。

      其六:建议您以后不要在网上谈论什么部门、什么工作方面的问题。这个,我曾在给您的短信中提醒过了,您可能没记住啊!

      其七:几点草言,或许有人会觉得狂言,仅供参思!如有冒犯,叩请海涵!

[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06-3-20 14:03 编辑 ]
4#
发表于 2006-3-19 15:1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唐老鸭 的帖子

第六当面接受,其他五项可另外场合探讨。
5#
发表于 2006-3-19 15:31 | 只看该作者
向老鸭敬礼!敬佩之至!
今天看到“80%”的说法,心中确实一沉,主要是为论坛的前途担心,如此不顾事实的说法极有可能刺伤有关部门,他们会不会说论坛在变相地宣扬邪说。。。谢谢老鸭有理有据的剖析。
6#
 楼主| 发表于 2006-3-19 15:33 | 只看该作者

回飞云子先生

多谢啊!欢迎适当时候来南京!我前两天刚送走一批客人,我们都喜欢探讨!
哈哈哈!
千万别以为我这是曹操的笑啊!
7#
发表于 2006-3-19 15:33 | 只看该作者

唐老鸭先生堪称反邪专家!

唐老鸭先生的5大论已经让小生很是仰慕,今日看您回复飞云子先生的帖子,简明透彻,更是佩服!
8#
发表于 2006-3-19 15:52 | 只看该作者
鸭兄不愧为一反邪重镇!理清情切,条分缕析,您真有才!。。。。。。。
9#
 楼主| 发表于 2006-3-19 16:17 | 只看该作者

回七公、青山、千雷等楼上兄弟姐妹

千万使不得,别介,我都快云里雾里啦!再下去,我可要“白日飞升”了,当然,是从一楼飞!
客观地说,你们都是我们的老师,我们许多东西是借助你们和悲智、“真”女士的肩膀上去的!所以,在这个论坛里,我们可是“小巫见大巫”啦!
所以,我很珍惜这个论坛给我们创造的机会,它使我们南北、东西联合起来了,只要咱们目标一致,何惧“老邪”狂嚣两声?
感谢诸位的支持、抬举、鼓励,在下打千了!
10#
 楼主| 发表于 2006-3-20 14:20 | 只看该作者

再回飞云子先生

我不知道您对国家教育转化法轮功的历史淡忘了没有?在大家愁眉不展、低头冥思之时,是马三家劳动教养院打响了劳教工作教育转化历史上的第一炮!引发了全国上下的关注。当然,她们的一些工作思路也在不断的变化、发展,但是,起码来说,她们的工作思路,给全国的工作带来全新的启迪和冲击!这个历史也不会因某些人的不赞同而改变的。

所以,我们要以客观的、实事求是的心态去分析和判断问题。切不可因噎废食啊!
11#
发表于 2006-3-20 18:52 | 只看该作者

复飞云子

本人观点是这里最好谈个人对邪教的认知与观点,不能谈工作意见,工作那是公事儿,可不能在这里谈,因为是工作上的事儿就要有工作纪律约束.明慧那帮"能人"不但喜欢收集"材料,更善于"改编"材料啊.另外还想给你说,南京的特产就是鸭产品,人们可都认他啊,哈哈.
12#
 楼主| 发表于 2006-3-21 08:39 | 只看该作者

回宝善并楼上诸位

此事到此打住吧!如有其他想法可电话联系.询悲智就会知道的(询七公也行).我也就此"休口"了!
多谢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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