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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 FLG 之二: 不明白为什么FLG要被叫做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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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3-2 00: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发了诸多遍, 这下该成图象, 该行了吧. 各位打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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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6-3-2 01: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中山狼 于 2006-3-2 00:50 发表
发了诸多遍, 这下该成图象, 该行了吧. 各位打扰了.

1;你说一个自吹自擂的教主,和宣扬末世劫的哪个不是邪教,你看过一贯道的史事,就明白了和FLW有多象了,除了一贯道有花名册,而FLG有自己的辅导站,这点不一样外,就不要在这里说不明白什么是邪教了
2;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89年就有了游行.集合.示威法,是谁把法律藐视的人必定要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随便问一声,你能从全国各地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叫来上万人吗,你和一个同事吵架,他叫来20个人到你家静坐,说不是打架来的,是讲理来的,你认同吗
3#
 楼主| 发表于 2006-3-2 03:23 | 只看该作者
答chxing:
1. 我的知识确实少得让人见笑,不知道一贯道。我是确实看不出他们哪里邪?
2. 他们是个组织,集体行动是属必然,如违法,应依法惩处。\r

我以为,违法者应依法惩处,一个违法抓一个,10000个违法抓10000个。而用‘邪’这种讲不情的字去形容则属下三流之举。
4#
发表于 2006-3-2 11: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中山狼 于 2006-3-2 03:23 发表
答chxing:
1. 我的知识确实少得让人见笑,不知道一贯道。我是确实看不出他们哪里邪?
2. 他们是个组织,集体行动是属必然,如违法,应依法惩处。
我以为,违法者应依法惩处,一个违法抓一个,10000个违法抓10000个。而用‘邪’这种讲不情的字去形容则属下三流之举。


中山狼兄对于用“邪”字有些反感,
说实话,这邪字我也不喜欢用,
对于他们的违法行为,是可以用法律依法惩处的,
但对于指导他们如此“修炼”的FLG那一套理论(其实我一直认为称不上理论),
只能以邪字来形容,仍建议你能先接触一下FLG自身所宣传的资料,
相信你会有所感受。

我曾遇过一名练功者,他看到很多问题,认为李洪志是大骗子,
呵呵,可静想了五分钟,又得出一句话:师父骗我也是为我好,常人是理解不了的。:L
5#
发表于 2006-3-2 14:23 | 只看该作者

回中山狼先生

今天终于看到您的全文啦,感谢技术支持,看来他们付出了诸多的努力!
    一、由于您可能没看过李洪志的东西,所以谈起来比较麻烦一些。但是,可以明确一点:不正确的理论就是歪理,歪理也就是邪说。
    二、您要举出一些法轮功取缔前的“邪”劲,我先举几个:
    1、《光明日报》事件(1996年李还为此专门写出《大曝光》)。
    2、《齐鲁晚报》事件(于长新组织的,1998年)。
    3、“北京电视台”时间(1998年李还为此写了〈〈挖根〉〉〉)。
    4、“天津教育学院”事件(它是“4.25”事件的导火索)。
    5、“中央电视台事件”(发生在“4.25”事件之后)。
    6、1996年年底以后,法轮功组织就没有登记注册了,也就是非法组织了。在美国他敢吗?“一贯道”他也是乖乖地在美国进行注册后,才敢在美国活动啊。也就是说,法轮功组织在1997年以后的任何活动,从法律上来说,都是非法的。
    7、1999年国家取缔前,法轮功练习者非正常死亡(包括拒医拒药的)人数达1400人以上。切记,这是一个缩水的数字,据我个人了解,最少要翻几倍。以后在适当的时候,我会提供这些数据的。
6#
发表于 2006-3-2 20:32 | 只看该作者

回楼主

在下看,其实邪是从正而生,无正则无邪,且正邪具有相对性.在一定条件下并可相互转化.正与邪不但存在人类社会,也存在于自然中.人类社会虽然发展到今天的文明时期,但由于思想文化地域等的差异,对同一事物的看法也会有差异,但现在的人类社会没有发展到完全绝对的自由社会,那么在思想文化等方面,还要受以国家团体等形式形成的共识(包括以法律形式制定的)所制约.在每个特定的范围中都有着具体的约定.这是当前人类社会所允许的.因此,国情不一样,其对问题的看法与处理也不一样.在中国对宗教正教的概念除宗教界有识知外,政府也有相应的法律条文规定.
就李创立的那个G而言,他是以气功的名义产生,借宗教起家,而又不同于宗教,你说把它定为邪教有何不妥呢?政府对其取缔的关键是,他的产生并快速的发展为危害弟子身心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并对社会的稳定产生威胁,对人类社会文化已产生破坏作用.
这个话题一时想讲清楚是不容易的,希望有时间我们相互探讨.现把李的那个功在国内部分引发的事件附上,供参考.

1996
6月17日,《光明日报》发表《反对伪科学要警钟长鸣——由〈转法轮〉一书引出的话题》一文,该文指出:“一部宣传封建迷信的伪科学图书,居然得以正式出版,而且出版后确实迷惑了一些人。”结果该报接到900多封法轮功信徒的围攻信。
12月,由于李洪志将气功宗教化,违背了气功的宗旨,中国气功协会将“法轮功”从直属功派中予以除名。
1997年
3月12日,公安部办公厅致人体科学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人体科学工作〈汇报提纲〉的意见的函》(公治[1997]203号)指出:“最近发现一些气功组织,如国务院领导批示查处的宋七力邪教组织在大陆的宋七力天人合一学会及其‘连花圣光功’,得到国家负责气功管理部门的注册,以合法身份进行违法活动。又如‘中功’、‘元极功’、‘华夏智能功’、‘法轮功’等气功组织,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活动。”该函指出:“发现利用气功进行违法违罪活动的,应严厉打击,坚决取缔。”
1998年
3月,山东《齐鲁晚报》刊发揭露法轮功的两篇短文。
 3月13日,《南方周末》“周末故事”《揭开民间邪教“法轮功”的其面目》。
3月至4月,中国佛教协会主办的《法音》杂志第3、4期发表陈星桥的长篇论文:《法轮功——一种具有民间宗教特点的附佛外道》。
 4月8日,《齐鲁晚报》刊登《“法轮功大师”聚财有道》一文。
4月22日,云南《东陆时报》转载《周方周末》《揭开民间邪教法轮功的真面目》和《“法轮功”与邪教》等文章。此后法轮功修炼者接连几天分批前往《东陆时报》要求正名。
5月,北京电视台因在《北京特快》节目中播出了揭露法轮功的镜头而遭到大批法轮功练习者的围攻,为此电视台向“法轮功”致歉,节目制作者李波被电视台解雇,流浪街头。

6月1日,《中国青年报》刊登一篇短报道:《女儿不幸炸双手,母亲邪术疗伤痛》。文章揭露该母亲愚昧地依靠法轮功意念治疗,致使女孩双手残疾并危及生命。该报社被法轮功围攻3天,人数最多时达1800人。
  6月1日,上千名法轮功练习者围攻《齐鲁晚报》社。
  6月3日,围攻《齐鲁晚报》的法轮功练习者达到近2000人。该报和《大众晚报》给上级书面汇报指出:法轮功危害社会,应坚决予以取缔。6月,《长沙晚报》刊登《法轮功传授的是什么贷色》,遭到法轮功练习者轮番围攻。
  6月7日,近百名法轮功练习者围攻《钱江晚报》,但该报寸步不让。此前,2月27日,该报还发表过“杭州警方查处非法出版物《法轮功》”的新闻报道及整版的揭批法轮功的文章。
  6月8日至12日,近千名法轮功练习功围攻《健康文摘报》以抗议该报在5月4日摘登了《齐鲁晚报》上《请看法轮功是咋回事》(重新拟题为《违法坑人法轮功》)的文章。报社坚决顶住,绝不致歉。
6月24日,辽宁科协办《青年知识报》刊登《法轮功,掀起您的盖头来》一文,此后,法轮功练习者对该报进行了长达4个月的围攻和纠缠。
  6月30日,《南方农村报》刊登的《讳医忌药命归西》一文披露了广东一名女村民因练法轮功患病不就医而死的报道。此后,法轮功练习者对该报进行了多种形式的骚扰。
9月,《沧州日报》刊登《痴迷苦练法轮功,走火入魔丢性命》一文,此后,该报遭到1000多名法轮功练习者的围攻。
  9月,《河北政法报》刊登《执意迷恋法轮功,走入魔丢性命》一文,披露华北油田退休工人马健民因迷恋“法轮功”走火入魔,剖腹自杀一事。
9月30至10月13日,《河北政法报》遭法轮功练习者围攻。

10月,《新疆经济报》刊登《亦步亦趋,气功信徒颇多;治病致痛,谁来细察根底》一文,因而遭到法轮功练习者分批围攻。
  10月17日,《厦门日报·鹭岛周末》转载《法轮功,掀起你的盖头来》一文。
  10月19日,法轮功人员分批围攻《厦门日报》社。
  11月2日,《重庆晚报》刊登《笑声何时回我家》一文,报道由于妻子迷恋法轮功,一个家庭濒于崩溃的事。
11月4日,《重庆晚报》连遭法轮功人员的围攻。但报社顶住了压力,挽救了11月2日报道的那个家庭。
 11月30日,《哈尔滨日报》刊登《气功让“邪气”走开》一文揭露伪气功。当天下午起连续几天遭到法轮功人员的围攻,围攻者最多时达千余人。报社拒绝了围功者的要求。
1999年
3月20日,江苏《武进日报》刊登《迷信法轮功,忌医把命丢》一文,随即,报社遭到法轮功人员的分批围攻。
4月3日,《华商报》消息说:陕西省石泉县城关镇 中街县的副食品厂58岁退休职工李老太练法轮功跳楼死亡。3日至8日,该报遭到数百名法轮功信徒的围攻。
4月11日,天津教育学院《青少年科技博览》发表的何祚庥《我不赞成青少年练气功》一文中,讲了中科院物理所一位同志练法轮功致精神病的事。
  4月19日至23日,法轮功信徒不断围攻《青少年博览》杂志社。
4月25日,李洪志操纵“法轮功”信徒1万多人围攻中南海。
7#
发表于 2006-3-2 20:48 | 只看该作者

回宝善寺袁

哈哈,您终于拿出私货啦,真棒!只是在下有点难过,还是中山狼先生的面子大啊!希望他能看见!哈哈哈.
8#
发表于 2006-3-2 21:04 | 只看该作者

回唐兄

唐兄笑话俺了,哪里是什么私货,还不是你早先分给俺点物件,这时拿出来用用,多年了,你忙忘了,嘿嘿
9#
发表于 2006-3-2 21: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06-3-2 14:23 发表
今天终于看到您的全文啦,感谢技术支持,看来他们付出了诸多的努力!
    一、由于您可能没看过李洪志的东西,所以谈起来比较麻烦一些。但是,可以明确一点:不正确的理论就是歪理,歪理也就是邪说。
    二、您要举出一些法轮功取缔前的“邪”劲,我先举几个:
    1、《光明日报》事件(1996年李还为此专门写出《大曝光》)。
    2、《齐鲁晚报》事件(于长新组织的,1998年)。
    3、“北京电视台”时间(1998年李还为此写了〈〈挖根〉〉〉)。
    4、“天津教育学院”事件(它是“4.25”事件的导火索)。
    5、“中央电视台事件”(发生在“4.25”事件之后)。
    6、1996年年底以后,法轮功组织就没有登记注册了,也就是非法组织了。在美国他敢吗?“一贯道”他也是乖乖地在美国进行注册后,才敢在美国活动啊。也就是说,法轮功组织在1997年以后的任何活动,从法律上来说,都是非法的。
    7、1999年国家取缔前,法轮功练习者非正常死亡(包括拒医拒药的)人数达1400人以上。切记,这是一个缩水的数字,据我个人了解,最少要翻几倍。以后在适当的时候,我会提供这些数据的。

   我同意您的看法,事实面前有道理。
10#
发表于 2006-3-3 12:39 | 只看该作者

宝善寺袁兄可以写一本大部头著作

名字可暂定为《伤心总是难免的--邪教“法轮功”搅闹大观》
11#
发表于 2006-3-3 23:17 | 只看该作者

复洪帮主

曾有此打算,因忙,加上后来觉得别人的伤疤还是不揭的好,他们忘了痛了,也就不得不揭一点.
12#
匿名  发表于 2006-3-16 22:16

回复 #5 唐老鸭 的帖子

“法轮”在美注册没有?能否找到这样的东东,请高手在网上查查
13#
发表于 2006-3-17 13:25 | 只看该作者

回#12游客

在美国不注册,您借他两个胆子他也不敢啊!您可以自己查查.实在不行,建议您看看<<真象VS真相>>,那上面也有.如何?
14#
匿名  发表于 2006-11-21 04:43

呵呵,各位高人,我是气功修炼者,愿与各位辩论。

呵呵,各位高人,我是气功修炼者,愿与各位辩论,关于轮子功问题(我支持)
15#
匿名  发表于 2006-11-24 12:59
原帖由 癞蛤蟆表弟 于 2006-3-2 11:47 发表


中山狼兄对于用“邪”字有些反感,
说实话,这邪字我也不喜欢用,
对于他们的违法行为,是可以用法律依法惩处的,
但对于指导他们如此“修炼”的FLG那一套理论(其实我一直认为称不上理论),
只能以邪字来形容,仍建议你能先接触一下FLG自身所宣传的资料,
相信你会有所感受。

我曾遇过一名练功者,他看到很多问题,认为李洪志是大骗子,
呵呵,可静想了五分钟,又得出一句话:师父骗我也是为我好,常人是理解不了的。:L

      照你这么说,马克思就是世界上最大的骗子!!他用共产主义理论欺骗了多少人?直到现在你们这些共产主义者还在为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
      请问这位共产主义是不是邪教呢?
16#
匿名  发表于 2006-11-24 22:04

回复15楼

我坚信共产主义一定会实现!但不是现在.我估计到08年奥运会就可以实现!
17#
发表于 2006-11-29 10:5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15

共产主义肯定是个美好而伟大的理想,但是FLG的理论....不能相提并论,所谓的圆满,上层次?你能上到哪里去?
18#
匿名  发表于 2006-11-29 22:13

各位,怎么呢?为什么各位不和我辩论轮子功问题呢?

各位,怎么呢?为什么各位不和我辩论轮子功问题呢?呵呵,我是气功爱好者,估计会比很多不懂气功,而跟着瞎起哄的大陆人懂得多点.

欢迎大家来辩论,我对轮子绝对支持,请各位来辩论.谢谢.
19#
发表于 2006-12-2 09:4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8 的帖子

您可以支持FLG,但总要说出一些支持的依据和理由吧?
20#
匿名  发表于 2006-12-3 00:36
1999年7之月上
恐怖的大王从天而降
致使安格鲁莫尔(音译)大王为之复活
届时玛尔斯(音译)借幸福之名统治四方。
这是《诸世纪》预言中最重要的一段,也是最著名的一段。它出自料事如神,屡言屡验的大预言家之口,情况尢其可怕。而诺氏本人亦充分意识到这首诗的严重性,在《诸世纪》中,其他的诗无论含有多么骇人听闻的内容,他也只是含混地指出大致的日期,唯独这首诗,严格地指明了准确时间,让后人不必作其他解释,这显然是他出于预言家的责任感而向未来的人们发出真诚的警告。其实不止《诸世纪》,很多预言都明确提到了1999年!如《推背图》第四十一象说:“九十九年成大错”……可能许多人把这些预言理解成为世界末日,觉得99年过去了好象也没发生什么大灾难啊,就认为预言不准了,其实这个预言并不是说世界末日,那么这个“恐怖的大王”是指什么呢?1999年7月又发生了什么呢?
21#
匿名  发表于 2006-12-3 09:29
回复#20的帖子

许多大法弟子近几年把<<推背图>>当成了救命稻草,如此相信一本预言,愚昧程度可想而知了.就是在大法弟子里也是各说各的,"悟"的五花八门.

再者,是<<推背图>>能掐会算,还是李洪志神通广大?看来大师不如图啊!!  
22#
发表于 2006-12-3 10: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6-12-3 00:36 发表
1999年7之月上
恐怖的大王从天而降
致使安格鲁莫尔(音译)大王为之复活
届时玛尔斯(音译)借幸福之名统治四方。
这是《诸世纪》预言中最重要的一段,也是最著名的一段。它出自料事如神,屡言屡验的大预言家之口,情况尢其可怕。而诺氏本人亦充分意识到这首诗的严重性,在《诸世纪》中,其他的诗无论含有多么骇人听闻的内容,他也只是含混地指出大致的日期,唯独这首诗,严格地指明了准确时间,让后人不必作其他解释,这显然是他出于预言家的责任感而向未来的人们发出真诚的警告。其实不止《诸世纪》,很多预言都明确提到了1999年!如《推背图》第四十一象说:“九十九年成大错”……可能许多人把这些预言理解成为世界末日,觉得99年过去了好象也没发生什么大灾难啊,就认为预言不准了,其实这个预言并不是说世界末日,那么这个“恐怖的大王”是指什么呢?1999年7月又发生了什么呢?


您是否想告诉我:您相信或支持FLG的理由就是依据《大预言》和《推背图》啊(对不起,我分不清您这位游客是此游客还是彼游客)?请问:您知道历史上有多少“先知”和“预言”吗?他们预测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是多少呢?
23#
匿名  发表于 2006-12-5 13:49

各位,请把证明轮子是邪教的证据拿出来,让我逐一批驳.谢谢.

各位,请把证明轮子是邪教的证据拿出来,让我逐一批驳.谢谢.
24#
发表于 2006-12-5 18: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6-12-5 13:49 发表
各位,请把证明轮子是邪教的证据拿出来,让我逐一批驳.谢谢.

兄弟,你可笑死我了!不用远了,论坛上的反对法轮功的帖子对你来说就是不小的工作量了!
老兄要是还觉得有劲没使完,天鉴网主页上还有悲智老师的四本批判法轮功的专著,第一本就是《“法轮功”邪教本质面面观》,好像正和兄意!
25#
匿名  发表于 2006-12-6 11:54

哈哈哈,你们的证据在哪里?

哈哈哈,你们的证据在哪里?是啊,你说的,不远,那麻烦你拿出来咯.就这么简单.

如果你拿不出来,那我也没办法.是不?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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