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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下李洪志神佛的画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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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5 14: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了消除法轮功练习者的恐惧心理,曾对李大师做过一些剖析,不过,内容都是早期的一些东西。抛砖引玉,有请诸位老兄去伪存真。

李洪志到底是神还是人。借用李洪志的话讲:“觉者下世度人传法是不能显示神通的,若是神通大显,那么十恶不赦的人都会来学法修炼了。”李洪志还讲过他身具四大功能,但却从来没有任何人见过其使用这些功能。因此我们也只有从他的言行上来进行分析,看看李洪志究竟是人还是佛,李洪志若是“佛”则应言行一致,语真实不异。
一、李洪志是不是高层次的大觉者
从李洪志所讲的“理论”中可以知道“常人社会的理”就是人类社会的法律法规、伦理道德。李洪志讲过:人类社会是要永远存在的,越高层次的觉者越不破坏常人社会的理。由此可以推理出“破坏常人社会的理”的就不是觉者,那么就具体地来分析一下李洪志是否破坏了常人社会的理:
1、形式的非法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未经依法注册即开始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2、煽动法轮功练习者扰乱社会秩序
(1)98年北京电视台事件,是经李洪志授意的,北京电视台是个不大的小院,几百名法轮功练习者连续几天去北京电视台闹事,影响干扰别人的正常工作,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同时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2)99年发生的震惊海内外的“四•二五”中南海非法聚集事件,一万多名法轮功练习者在李洪志的组织法轮大法研究会的直接指挥下,聚集在中南海周围,向政府施压,在造成极坏影响的同时,又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3)北京电视台事件后,李洪志发出了向政府发难的动员令《挖根》,肯定了北京法轮功练习者围攻北京电视台的做法,引起了全国范围内的法轮功练习者围攻政府、国家机关、新闻媒体的事件300多起,其中300人以上的就达78起。甚至在1998年南方遭逢罕见的洪水袭击,人民的生命财产处于危急时刻,政府正全力组织抗击自然灾害之时,法轮功练习者还丧心病狂地去围攻湖北、江西、安徽等省的政府机关,迫使当地政府不得不在抗洪抢险的关键时刻还要专门处理围攻事件。这与趁火打劫、落井下石何异?难道这就是李洪志所标榜的“真善忍”吗?
3、煽动法轮功练习者自杀
李洪志要求其弟子“去掉最后的执著,包括对本体的执著”,“放下生死即是神”,“走出来”,导致全国出现了许多法轮功练习者自杀的血案。
4、煽动法轮功练习者拒医拒药
李洪志要求其弟子有病不就医,全国出现了多少因拒医拒药而死亡的例子,仅不完全统计就达1000多例。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和人类道德规范,而法律和道德正是“常人社会”的理。按照李洪志所讲的“法”,李洪志既然破坏了“常人社会”的理,他就不是一个觉者。
二、李洪志是否兑现了对学员的承诺
1、李洪志讲:练法轮功最保险,绝对不会出偏差,因为有“法轮”、“法身”的保护。在全国出现了无法统计的法轮功练习者自杀、自残、精神失常、因拒医拒药导致死亡、杀人事件,为什么没有得到纠偏、保护?又有多少法轮功练习者因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受到法律的制裁?而这些法轮功练习者却正是在李洪志的蛊惑下才出现的偏差!
2、李洪志讲:带着有病的身体是不能修炼的,只要是真修弟子,一进来我就要给你清理身体,使你达到无病状态。那么包括安徽总站站长在内的1000多名“大法弟子”之死又该如何解释?而又有多少法轮功练习者经常处于“消业”状态。这些弟子又有那一个不是真修弟子呢?
3、李洪志讲:随着修炼,你的身体会逐渐被高能量物质所置换。那么死了这么多“大法弟子”,包括李洪志亲口承认的已圆满的“弟子”为何没有发现一个身体是被高能量物质所置换的呢?
4、李洪志讲:短短的几年我就可以使你圆满,已经有一大批弟子已经圆满和将要圆满,要给不相信神的人留下一个壮举,让要身体的、不要身体的都带着身体飞上天,不要身体的在空中虹化掉,然后飞走。时至今日,我们看到或者听说有哪个地方的“大法弟子”圆满了吗?如果有一个圆满的,目前的形势也不会是这样吧?如果只有死去的“弟子”才是圆满的话,那么圆满只有一个答案,那就是死亡,但这又不是李洪志所许诺的“白日飞升”。这又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圆满”只是李洪志控制信众的一个诱饵!
三、李洪志是否具有神通
李洪志言道:他具有思维控制、搬运、定物、遥视等四大功能,还讲“我有无数的法身和我长的一样。……他的智慧是完全打开的,法力象佛一样,主体在我这里,他们自己有独立做事的能力,他们会看护你、保护你,帮你演化功,做一些事情”。又说:“我有无数的法身,我的法身不能用数字计算。……多少人我都能管,全人类我都能管。”还说:“你抱着有求之心,你就是为了这个东西来的吗?你思想中想的什么,在另外空间里的我的法身什么都知道。”我们来实际分析一下李洪志到底有没有神通、“法身”。
1、“四•二五”中南海非法聚集事件
“四•二五”中南海非法聚集事件的组织策划,是李洪志亲自跑到北京去安排的,并且还用电话进行遥控指挥,结果露出了马脚,导致自己连续撒谎,直到铁的事实证明了才不得不承认,害得自己在世界舆论面前玩了一把厚脸皮的游戏,还连累弟子说不起话,抬不起头。
其一、李洪志既然有如此大的“神通”,无数的“法身”,为什么不用“法身”指挥呢?李洪志还强调要告诉弟子们这是最后一次圆满的机会,但李洪志还讲过快要圆满时自己的法身会告诉弟子怎么做的,既然如此,何不让“法身”直接告诉,还要“大法研究会”通知学员呢?不告诉只有两种解释,一是未到圆满的程度,那么“圆满的最后机会”是否骗人?二是李洪志没有“法身”,“圆满”是空头支票。
其二、李洪志在答记者问时说,北京发生的事我一点都不知道。在《我的一点声明》中还说:“关于学员去北京中南海反映情况一事,我当时是去澳洲的路上在北京转机,也根本不知道北京出了什么事就离开了”。但是,无论从哪个方面讲,“四•二五”中南海非法聚集事件李洪志都是知道的,但他为什么要撒谎?是不敢认账?还是别有用心?
2、“一•二三”自焚事件
“一•二三”自焚事件中,自始至终,李洪志的“神通”都没有起作用,李洪志否认自焚者是法轮功练习者,足以证明李洪志明白自焚对法轮功的打击是致命的。但“一•二三”自焚事件的发生说明了李洪志毫不知情,这充分证明了李洪志没有“神通”。接受法轮功海外总部指示调查此事的法轮功人员因此事认清了李洪志的本来面目而决裂法轮功邪教组织。
可能还会有法轮功练习者讲:这件事李洪志知道,是李洪志允许它发生的。那么请问李洪志讲他是大慈悲、要传“大法”救度众生,慈悲何在。“允许它发生”更说明了李洪志视人命如草芥、残忍至极!
3、治病问题
李洪志讲过:你一走入修炼,我就给你净化身体,使你在无病状态下修炼。还讲过,地球上所有的病一个佛一挥手一动念就没有了。但音像资料上的李洪志却如巫婆神汉一样装神弄鬼,拍拍打打。有一位老人(恕不署出受害人真名)是在1992年练法轮功时认识李洪志的,当时李洪志忙于“讲法”经常不在家,这位老人就经常的帮助李洪志的妻子。后来老太太患了青光眼,就请李洪志看看,经李洪志治过以后用他的话讲已经好了,老太太的病不但没好,却反而病情加重,导致双目失明;安徽法轮功辅导总站站长之死可以说对法轮功的影响和打击也是巨大的,安徽法轮功辅导总站在开“法会”时突发脑溢血,副站长三次打电话向李洪志求救,并且说明站长死了,对“大法”在安徽的“洪传”不利,但李洪志也未能施展神通扭转乾坤,最终安徽法轮功辅导总站站长还是命丧“大法”;上海的一位老太太和自己的小孙子同时生了小疮,小孙子花了几元钱病就好了,老太太引发败血症身亡,是老太太不虔诚还是李洪志太残忍?又或是李洪志根本就无此神通?
4、李洪志吃药、动手术,92年出山后还送女儿住医院
李洪志自称8岁修炼圆满,既然已经圆满就已是金刚不坏之体,为何会生病?如果不是病,他为什么不“消业”,不把灵体拿掉、销毁,反而要借助这种落后的、错误的科学之中的医学手段,还要吃药打针、动手术。
92年李洪志出山后,其女儿因皮肤病住院,住院手续上有其夫妻的签字为证,其女儿区区癣疥之患,李洪志何不大显神通给她治好呢?
5、海南事件
李洪志在《瑞士讲法》中给他的弟子们描绘出了一幅“圆满”的宏图:要给不相信神的人一个教训,让所有的弟子要身体不要身体的,都带着身体飞上天。不要身体的身体在空中虹化掉,然后一起飞走。李洪志讲过这番话仅仅过去一个月多一点,海南法轮功辅导总站包括副站长陈勇在内的一行8名骨干在去“洪法”的途中发生车祸,造成七死一伤。李洪志在接到报告后,也未搞清死了多少人即给海南总站站长写了一封亲笔信,称:“我那八个弟子已经圆满到不同的世界中去了”。李洪志为什么还要在接到报告后才写信,并且连其中一名“圆满”到医院去了也不知道,遗人笑柄。他的“法身”又干什么去了,即便是“圆满”,这样的“圆满”形式岂不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吗?况且这种“圆满”是否过于残忍?这样的“圆满”方式恐怕也不是弟子们愿意得到的结果吧!
6、北京法轮功练习者抛尸灭迹事件
四川郫县的法轮功练习者刘仁芳在北京护法时,与同去的几十名痴迷者同吃同住,后来发病死亡,从其发病到其死亡,同住的几十名法轮功 痴迷者无人过问。既是修的“真善忍”,善心何在?是真残忍!李洪志知道此事已是一个多月以后,北京的弟子打电话请示他时,他还让人捎话:“以后这类小事,就不要打扰师父了,你们看着办”。人命关天在他那里却成了小事,其慈悲何在?这是在救度众生吗?这事发生时他的“法身”、“遥视”为何都没有起到作用呢?答案只有一个,他身具的神通就是蒙骗信众。
7、“我会把未来的美好带给美国”
李洪志96年定居美国。在他去美国之前美国经济正处于复苏上升时期,而李洪志定居美国后,美国经济却开始停滞不前,在2001年更是发生了震惊世界的“9.11”事件。作为世界人权组织创始国的美国在57届人权大会上还丢掉了保持几十年的理事国席位。难道这就是李洪志为美国人民带来的美好吗?
8、转生岳飞、李世民逆天行事
李洪志自称转生过岳飞、李世民,同时他还讲:天要灭大宋,岳飞逆天行事,要保大宋,秦桧出卖大宋是顺天意而行。而李世民当年因服用长生不老药过量中毒而亡,死时仅五十岁。根据李洪志的理论,这两例岂不都是逆天而为,倒行逆施吗?既是“主佛”具“大神通”应该处处顺天行事,为何反而逆天而行呢?既是主佛给世人留下的应该是好的榜样,这样才有助于人类道德的回升,逆天行事不是把世人更引入歧途吗?所以也无怪乎法轮功练习者会走到今天这种悲惨的境地,这正是有其师必有其徒!
我们可以对李洪志讲的岳飞逆天意而行和秦桧顺天意而行与他讲的“低层次的理和高层次的理”是“反的”做一比较,从高层次上看秦桧卖国有理,同理,李洪志当汉奸正确。
四、李洪志贪恋人间荣华富贵
1、聚敛钱财
李洪志口口声声讲要弟子们放弃名利情,本人却贪恋人间荣华富贵。李洪志通过办班、制作发行出售法轮功系列产品,聚敛了大量钱财,据不完全统计就已达四千多万元。李洪志利用这些不义之财,购置名车豪宅,在北京时还经常呼朋唤友去享受高档菜肴,这与他外出办班“讲法”时的简朴的做派大相径庭。李洪志到美国以后,曾有外国媒体报道,称其做派就像一个富商。
2、向往西方生活,享受西方文明
李洪志在95年元月《在北京法轮大法辅导员会议上关于正法的意见》中讲:“还有这样一种传说,说李洪志出国了,可能不回来了。说这话的人就把我当作和一般的常人一样。我出国了,到那儿去打工挣俩钱儿回来,或者就定居在那儿了。我可不是那样的人。”但时隔不久李洪志就携妻带女移民去了美国,还美其名曰:美国的教育比较好,带女儿去美国接受教育。既然“法轮大法”是宇宙的“根本大法”,让其女儿学“法轮大法”岂不更好?还要女儿去美国接受什么落后的人类文化的教育呢?这不完全是一副骗子嘴脸吗?
李洪志到美国以后,购买了一套公寓、一栋别墅,城市里住腻了,就去别墅里消遣一番,日子过的潇洒自如,好不逍遥自在。
3、陪妻携女,奉养高堂,享受天伦之乐
李洪志要求其弟子放下名利情,使很多弟子变得无视亲人的死活,而他本人不但携妻带女移民美国,还把母亲也接到美国定居,尽情地享受着人间这美好的一切。这又做何解释?
4、杀兄夺嫡,获取皇位
李洪志讲其转生过李世民,那么就姑且认为李洪志转生过李世民吧。他只想到李世民是历史上有名的开明皇帝,但却百密一疏,忽略了李世民是通过发动宫廷政变,才当上的皇帝。在李世民继位之前,李世民兄弟几人为争夺皇位,相互倾轧。后来,李世民先下手为强,发动了“玄武门之变”,在太子李建成上朝的必经之路上设下了埋伏,亲自用箭射死了其兄太子李建成,其弟弟李元吉也被李世民的部将所杀,其父李渊眼见大事不妙,马上禅位,李世民顺理成章的当上了皇帝。如果李世民真是李洪志所转生,那么,后来发生的李洪志组织策划“四•二五”中南海非法聚集事件也就不足为奇了,这正是其一贯的作风。
李世民在中年时期因畏惧生老病死之规律,招集方士、术士为其炼制长生不老丹药,后因服用过量中毒而亡。如果李世民真是李洪志所转世,而李洪志又真是“宇宙的主佛”,还会贪恋区区人间的一个皇位,李洪志是否也是一个凡夫俗子?如果李洪志所描绘的“法轮世界”那么美好,为何还要贪恋区区一个皇位?用他的话讲,“地球是宇宙的垃圾站”,为什么还要赖在“宇宙的垃圾站”呢?
六、李洪志是人而不是神
李洪志在《去掉最后的执著》中讲:“圆满了就是光焰无际的佛道神,具足一切佛法神通的伟大形象,是人像无存的。”他还曾讲过:“既然说自己圆满了,就叫他飞上天给大家看一看。”李洪志在自己的小传中讲他“8岁修炼圆满”。用李洪志自己的话问一下他自己:既然你圆满了,你的光焰在哪里?你怎么还是“人像俱全的人”?你飞上天给大家看一看!
“鬼神的大小强弱在实质上是世间事物大小强弱的折射,正因为人世间有了强者与弱者,鬼神中也就有了强鬼和弱鬼。鬼神之间从互不相关到有统有御,是人类社会从无阶级社会向有阶级社会过渡的折光反应。人类社会有了等级之分,鬼神系统才有了高低贵贱,至高神的出现是人间至高统治者的虚幻反应。”(引用,原著忘了)释迦牟尼讲众生平等,佛、人、魔等生而平等,都是宇宙中的众生,这种思想是一种朴素的均权观。李洪志本是一个不起眼的保卫干事,生活在社会的中下层,而他自称是宇宙的主佛,正说明了李洪志急欲摆脱平庸的生活,一心想飞黄腾达,满足自己的权力欲、支配欲,也更反证出他在本质上就是一个凡夫俗子,思想庸俗至极,又哪里称得上是什么主佛呢?
从李洪志改生日上还可以看出一些问题:李洪志的生日是1952年7月7日,可他却私自改为1951年5月13日(因为1951年5月13日是农历的四月初八,是传说中释迦牟尼佛的生日)。李洪志的父母是1951年的春天认识,秋天结婚。如果真的如李洪志所言,他的生日是公安机关搞错了,他只是把错了的生日改回来。那么又有一个新的问题:李洪志在其父母结婚前几个月就已出生!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李洪志不过是一个江湖骗子、无行小人,决不是什么大觉者!
可能会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李洪志在办班时,参加过班的学员亲眼看到李洪志是如何的平易近人、爱护学员,如何的道德高尚,但纵观世界邪教教主又有哪一个不是给人一副伪善的面孔呢?若非如此,他就绝不可能以此来欺世盗名,蒙骗世人。
2#
发表于 2007-1-25 14:3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心囚 的帖子

欢迎心囚君!鸭子好象猜出您是谁了!哈哈! :
3#
 楼主| 发表于 2007-1-25 14:4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2的帖子

估计你可能又要犯一次错误了。呵呵。
4#
发表于 2007-1-25 17: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心囚 于 2007-1-25 14:48 发表
估计你可能又要犯一次错误了。呵呵。


哦,是吗?不过鸭子犯错误正常,不犯错误倒不正常啦.这才充分显露鸭子的人的本色嘛!
5#
发表于 2007-1-25 17:4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心囚 的帖子

斧正不敢,学习求教当属正常!就是因为我看了您的帖子,我才想起我以前看过的一份材料。所以我把您猜成西北的兵哥狼啦!可能是鸭子老年痴呆、记忆短路了!

顶一个!再顶一个!
6#
匿名  发表于 2007-1-25 20:07

回复 #1的帖子

你撕下了李大师的神佛的画皮,让大家又一次看到了假佛的真面目.........!!
7#
发表于 2007-1-25 20: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心囚 的帖子

心囚兄一来就给大家带来了精彩好帖,欢迎欢迎
8#
 楼主| 发表于 2007-1-26 12:24 | 只看该作者

惭愧!

惭愧!诸位都是高德大贤,我不过是班门弄斧,贻笑大方!:
9#
匿名  发表于 2007-1-26 13:26

回复 #1 心囚 的帖子

楼主,厉害,佩服,小女子这里有理了。      
    怎么称呼啊
10#
 楼主| 发表于 2007-1-26 13:5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9的帖子

不敢!滚滚尘世一浊客。我的手机号已被公布到明慧网,饱受骚扰之苦,为防今后骚扰,无法告知真名。都是同道,谅解!
11#
发表于 2007-1-26 18:36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好人

楼主好人!只是入了邪教的人是一个赛着一个的顽固,哎!可怜啊
12#
发表于 2007-1-27 14:11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辛苦了,建议您下次别去“撕”了,改用“剥”把,要省些力气,嘿嘿。:
13#
 楼主| 发表于 2007-1-29 10: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宝善寺袁 于 2007-1-27 14:11 发表
楼主辛苦了,建议您下次别去“撕”了,改用“剥”把,要省些力气,嘿嘿。:


虽然李大师说人话不办人事儿,我们还是把他当个人来看吧,无论如何也不能剥啊!
14#
发表于 2007-1-29 20:49 | 只看该作者
文章虽短,切中要害,有理有据,令李洪志等闻风丧胆,令迷者豁然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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