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鉴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3570|回复: 2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您真正转化了吗?

[本贴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6-3-13 21: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我了解有些转化不彻底的人,到现在“脚还不落地”。有些在“法轮大法”里还自悟出一套自以为更高深的理来,仍自以为自己的生命还是有特殊来头的,也自然会有着非同一般的去处,修炼的过程自己已经都走完了……这种倾向是危险的。这些人应彻底打破一切幻想,抛弃“我慢心”,踏踏实实的深入佛学经藏,广学多闻,树立正知正见,避免因无知而瞎悟引入的误区。

欢迎了解〈〈佛教的精神与特色〉〉http://www.bfnn.org/bookgb/books2/1114.htm
以下内容均来自这本书:
佛教的特色
第一  佛是人而不是神
第二  佛是真平等者
第三  佛不是生而知之者
第四  佛教不承认有顽劣不可教化的人
第五  佛不是独一无二的  人人皆可成佛
第六  佛教不承认有创造万物的神
第七  佛法是因材施教因地制宜的
第八  佛法是入世的
第九  佛教没有排他性
第十  佛教是民主和自由的

…………
在各种宗教经典中,时常记载神因人的不听话而震怒的故事,处罚的方式包括用惨绝人寰的洪水来淹没人类;用瘟疫来杀害人类。

在佛教经典里,绝对找不到佛会发怒的记载,更不会有这种残酷、无情的处罚方式。在佛四十九年的教化中,弟子们所看到他们的导师,总是和颜悦色,慈悲安祥的,他对好人如此,对坏人也是如此。

佛对自己所说的道理,绝不强迫弟子们接受,他鼓励他们怀疑发问。一直到他八十岁在婆罗双树间即将临终时,仍然谆谆地教诲,一再地垂询弟子们还有没有疑问。

佛说:‘大疑才有大悟,小疑只有小悟,不疑就永远不悟。’
佛也在最后的遗教时说:‘我没有想过你们弟子是我的,众生是我的......我不过是你们当中的一个,常常和你们大家在一起。......我从不压迫别人,也不会要人来服从我。’这是多么慈祥,多么感人的遗教啊!
佛教这种准许以及鼓励教徒对教主本身所说的道理,自由怀疑发问,进而深入探讨的精神,我想是举世无双的吧?
朋友们,真理是不容许强迫别人接受的,勉强人去接受他所不了解的,或他所不喜爱的,那是政治而不是宗教。真理只有在民主、自由的前提下,反复地思辨,才能更加地显出它的精神和价值。
而在全世界的宗教中,只有佛教的教主与经典是允许被怀疑、讨论和追究的。
欢迎有研究精神,有独立自主人格,有智慧聪明的同学们来研究佛法,佛教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
……


依照某些宗教的说法,宇宙万物是由万能的主所创造的,他们的证据是旧约中的‘创世纪’。

其实稍为懂点思想的人,马上就可以会意‘神’也是人类思想的产物,人类凭著自己的观念和形像造神。而人类创造了‘神’,目的之一是在解释‘宇宙人生的起源’,佛家称它做‘第一因’。但‘神’本身从何而来?外教徒不但不肯去追究,而且十分肯定地说:‘神是万能的,祂是自然存在的。’

亲爱的朋友呀!如果神能够‘自己存在’,换句话说祂不用被别人创造,就可以自己存在,那么‘神创造宇宙人生’的观念又有什么意义呢?(因为同理宇宙人生也可以自然存在了。)

这里我们列下一个数学式子来说明这个问题,虽然不十分恰当,但多少可以帮助同学们了解:
假设宇宙人生的起源为X。
求X=?
外教徒的解答是这样的,他们不必引用定理或已知的假设,直接就写了答案:
X=神
然而神是从那儿来的呢?请看下列的式子:
X=神=Y
稍有数学观念的人都知道,Y也是一个未知数,换句话说这个问题照样没有得到解答。
佛教根本否定‘神创造万物’的假设,根本就不承认宇宙有第一个‘开始’。所谓一件事的‘开始’祗是前一件事的‘结束’而已。在一连串的因果关系中,一件事物的消逝就构成另一件事物生起的条件。上年
张澄基博士在他所著的‘什么是佛法?’书中,对这个问题曾经做过如下的解说:
‘“开始”这个观念,是因人类“有限”的心理(所产生的),不能涵括万千的因果关系。’
比如说我们去看第三场的‘乱世佳人’电影,从七点‘开始’演,到十点一结束’,但是我们再仔细想一想,第三场电影的‘开始’,其实就是第二场的‘结束’,而第三场的‘结束’,不就是第四场的‘开始’吗?
所以说‘开始’这个概念,只是对某一特定事物而言才有意义;对整个错综复杂、因果相续的宇宙而言,就没有意义了。时间是流动不息的,谁能从中找出停止不动、所谓‘现在’的一点来?然后说这一点就是‘开始’呢?
其实佛教对于讨论这一类对人生没有利益的问题,(哲学上的形而上学)并不感兴趣,因为宇宙是无始的,也是无终的,人们殚精竭虑去追求‘宇宙的第一因’,将是枉然的,徒劳无功的。当你千辛万苦寻求到‘第一因’时,你势必发觉在它之前还有一个‘因’。如此循环不息,周而复始,你永远寻求不出一个固定不变的‘第一因’来。
同时人生短暂,生命无常,如果你还是要钻牛角尖,那么当你还没有追求到‘宇宙第一因’的答案时,你可能已经死了。
在佛经里,有一段极精彩的比喻:
‘有一个人被毒箭所伤,他的亲友带他去看外科医生。假如当时那人说:“我不愿把这箭拔出来,我要知道是谁射我的,他是刹帝利种?婆罗门种?吠舍种?还是首陀罗种?他的姓名与氏族是什么?他是高是矮还是中等身材?他的肤色是黑是棕还是金黄色?他来自那一城市乡镇?我不愿取出此箭,除非我知道我是被什么弓所射中,弓弦是什么样的?那一型的箭?笛羽是那种毛制的,笛簇又是什么材料所制?......”如此;这人必当死亡,而不得闻知这些答案。’
所以佛教不浪费篇幅和时间,苦苦去追究‘宇宙的第一因’的问题。因为追求也是无用的,同时也是对人生无益的,这些跟人们脱离生、老、病、死的痛苦无关,不能使人从而得到宁静、解脱的快乐。
话题稍为扯远了,现在我们再谈佛教反对宇宙万物是由神所创造的,而认为万物都是‘因缘聚合’而成的。
比如我们眼前的一座山,它是土石之积;湖泊是凹地积水而成;再看教室的桌椅,则是木匠用木头做成的。
如果把土石散开则不复成‘山’;把湖泊的水抽干则成凹地,那来‘湖泊’的影子?再把木板一片片地拆散,请问‘桌椅’在那里?
这些有形体可见的东西,我们都可以简称它们叫‘色’,因为它们只是‘因缘暂时的聚合’而已,并不是真实不变的,所以我们说它们是‘空’的——没有永存不变的实体。
这就是佛经上‘色即是空’的简单道理。
然而,佛教说‘色即是空’,这‘空’字并不是‘空空如也’的‘空’,也不是‘一无所有’的‘空’,而是一种含著「妙有’的‘真空’。
这句话怎么个说法呢?我且举一个例子来说明:
眼前有一杯水,把水加热后就变成水蒸气了,再也看不见水的影子。但这并不是说水真的就消失成‘空’,当水蒸气遇冷的时候,又会还原成‘水’了。
再者懂得化学的人,都知道水是氢氧的化合物,换句话说‘水’不过是氢和氧暂时的化合的‘物’而已。水经过电解以后,又会变成氢气和氧气了。依此类推宇宙万事万物,没有一件不是因缘暂时聚合生成的,没有一样是永恒不变的。因缘合则生,因缘散则灭,那里有创造万物的‘神’?那有被创造的‘万物’呀?
……
2#
发表于 2006-3-13 22:13 | 只看该作者

回楼主

我个人认为转化与修佛是两个概念的问题.转化不一定就要修佛,修佛也不一定就能转化.只要他能恢复正常的认知了,他就能转化.至于他要再寻求什么精神寄托的问题,那是他个人的选择了.因此,我觉得要引导他们注意克服思维的片面和极端性.一个正常思维和科学理念充足的人,没必要去转化什么了.
3#
发表于 2006-3-13 23:47 | 只看该作者
赞同唐老鸭先生的看法。
4#
发表于 2006-3-14 08:19 | 只看该作者
  这里涉及转化标准的问题:如果仅仅是认识到“法轮功”的危害并不再参与其活动,那么常人社会一般性的转化标准就基本够用了;可是,如果想彻底清除心中的种种关于“修行”的疑问,永远不再反弹或者堕入其他邪教,那就要明明白白地知道李洪志编造的所谓“佛法”中的种种荒谬之处,而这恰恰是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的心结。他们是为了“修行”才堕入邪教的(根本原因!),如果什么是真正的佛法问题不解决,那么他们的问题就没有从根本上真正解决,社会的问题其实也没有真正解决,即使暂时他们不参加“法轮功”的活动,那么他们的邪教思想还在,不等于今后他们不因为心中的疑问而反弹,也不能阻止他们堕入其他的邪教!经过多年的转化实践,如果说有人不知道也没有看到大量反弹与堕入其他邪教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我绝对不相信。
  我们抛开“修佛”而只谈“认识佛教”的问题,只要是那些没有真正搞清楚什么是真正佛法的人,一定是没有彻底清除“法轮功”流毒的人,自然也就称不上是彻底的转化。那种认为只要认识到“法轮功”的危害不再参与其活动就够了的看法,无疑是短视的,也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
5#
匿名  发表于 2006-3-14 13:40
请推荐几本必看的书yi
6#
匿名  发表于 2006-3-14 13:46
请悲兄推荐几本必看的书来助迷途人。她在另一个山脚下。。。
7#
发表于 2006-3-14 20:28 | 只看该作者

回千雷兄弟

实际上我们在谈论一个问题.即"修炼"问题.谈它就要从概念起源发展变化等因素去考量了!其实有的人转化了,其内心仍然想修炼,其中:有的是想明白修炼的所以然;有的则是还想当"神",想找另一个神门;有的是重找寄托;有的是查找自我的失误.等等.
如果把佛教作为参照,用以鉴别和甄别法轮功,从这个角度转化,这没什么错.但是,仅以对佛教的认识,来作为考量转化的问题,我觉得欠妥了!转化的路途,林林总总,不可能只有一条.我们需要做的是:帮助他人恢复正常的认知能力,其中自然也包括对正本佛教的认知能力.按照阿龙.贝克先生的认知矫治理论,认知的组成恰恰包括信念和信仰体系,以及分析判断推理能力.而法轮功,恰恰是改变了这些人的正常的认知了.我觉得我们应该告知他们如何找路,而不应当仅仅告诉他们这一条路,应该要他们自己去发现更多的路.
这里我引用一下您的原话:"这里涉及转化标准的问题:如果仅仅是认识到“法轮功”的危害并不再参与其活动."这点没什么可异议的,矫正认知,不仅要看行为,更要看心里,也就是对法轮功理论的全面认识.我对那些仅以行为来衡量"转化"的问题,持保留态度.因为心理与行为,有更深关系存在.鉴于此,我个人还是很少使用"彻底转化"的概念的.
这就是我的看法,也许错误,望赐教.

[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06-3-14 21:10 编辑 ]
8#
发表于 2006-3-14 22:41 | 只看该作者

俺也说两句

其实人在世上信这个,想那个,都与人的一种本性(高尚的说法叫追求,不好听的说法就是贪欲)有直接的关系.而人的这一本性又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种族文化社会环境等等),并随着内外界的条件会产生飘移和发生变化.就人类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一些情况来看,一劳永逸的事儿几乎是没有的.就法轮功而言,它被我国定为邪教,在佛教认为是附佛外道,但就李洪志法轮功的"歪理邪说"中,涉及的已不仅仅是佛教中的知识了,因此,我本人认为,你就是让那些弟子搞清楚了佛教的真正"含义"也未必能算是"彻底"转化了.况且,就佛教的知识,要想真正弄清弄懂,也并非易事,那是要具备一定知识才行.同时,佛教两千多年下来,本身已门派林立,特别是当今社会,不是脱离世俗的人,要想不沾人间烟火的去理解佛经,实难做到.我本人的观点,对待这些人,能够通过大量的事例和讲述一些基本的社会道理,让他们看到自己上当受骗的原因的危害,帮助他们过正常的社会生活,就已达到目的了,至于他们将来还会不会受骗或去入哪门宗教,那是他们自己的事儿,管得过宽了,是难以做到的.包办的事儿尽量别干,政府都提倡转变职能了,嘿嘿
9#
发表于 2006-3-15 13:44 | 只看该作者

回楼上宝善兄弟

所言有道理。法轮功不仅盗用和歪曲了佛教,同样也包括气功、道教,也涉及了基督教、天主教等等,更大量的也违背了基本的科学常识!没有哪个父母在孩子孩提时代就教他:1+1=3的!但是,李先生则就是如此在教他的“弟子”们!或称之为“彻底改变常人千百年来骨子里形成的观念”!这不是什么“修炼”了!而是在搞乱人们的思维了。在历史上,《圣经》为何要做几次改动,不是已经能让人深思了吗?

[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06-3-15 15:13 编辑 ]
10#
发表于 2006-3-17 11:44 | 只看该作者
只要是那些没有真正搞清楚什么是真正佛法的人,一定是没有彻底清除“法轮功”流毒的人,自然也就称不上是彻底的转化。那种认为只要认识到“法轮功”的危害不再参与其活动就够了的看法,无疑是短视的,也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


没有真正搞清楚什么是佛法的人,并不一定是没认清“法轮功”的人;
关于“法轮功”的危害,不知你所指的是不是仅仅对社会的危害,
如果那样当然是短视,最主要确实是把“法轮功‘的思想清除,
但并不一定要修佛,呵我不是说修佛不好。

其实转化很简单只要认识到上当受骗足已。
并不是每个最初信”法轮功“的人都是想”修炼“的人。
至于以后想信什么,我认为应该尊重他们个人的选择。

当然再次入邪也不是不可能的是,
但如果像基督教所说的异端,如何用佛法清除?
11#
发表于 2006-3-17 14: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宝善寺袁 于 2006-3-14 22:41 发表
其实人在世上信这个,想那个,都与人的一种本性(高尚的说法叫追求,不好听的说法就是贪欲)有直接的关系.而人的这一本性又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种族文化社会环境等等),并随着内外界的条件会产生飘移和发生变化.就人类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一些情况来看,一劳永逸的事儿几乎是没有的.就法轮功而言,它被我国定为邪教,在佛教认为是附佛外道,但就李洪志法轮功的"歪理邪说"中,涉及的已不仅仅是佛教中的知识了,因此,我本人认为,你就是让那些弟子搞清楚了佛教的真正"含义"也未必能算是"彻底"转化了.况且,就佛教的知识,要想真正弄清弄懂,也并非易事,那是要具备一定知识才行.同时,佛教两千多年下来,本身已门派林立,特别是当今社会,不是脱离世俗的人,要想不沾人间烟火的去理解佛经,实难做到.我本人的观点,对待这些人,能够通过大量的事例和讲述一些基本的社会道理,让他们看到自己上当受骗的原因的危害,帮助他们过正常的社会生活,就已达到目的了,至于他们将来还会不会受骗或去入哪门宗教,那是他们自己的事儿,管得过宽了,是难以做到的.包办的事儿尽量别干,政府都提倡转变职能了,嘿嘿

宝善兄此言差矣。真理超越了地域、种族、时空,不变的才是“道”啊!与时俱进还是没有解脱啊!
您先假定了人有一种本性,认为这种本性是实有不变的,从西方哲学上说这叫“本质主义”的追求是遭到批判的;从佛法上讲违背了缘起法则,试问难道对立的世界中还有一个不变的本质存在么?
搞清楚佛教的真义,即断了迷惑,又何能不辨正邪呢?
其实,我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刚从法轮功中解脱出来,因不知佛法,险些堕入净空的邪说。
12#
发表于 2006-3-17 16:33 | 只看该作者
邪教之危害都是通过对一个个的个体的危害来实现的,因为每一个人一般都是生活在最小的组织——家庭和最大的组织——国家里,邪教练习者的危害行为表现为以自身的毁损实现对其所在的组织的危害。而这些组织都是社会的构成单元,它的功能的破坏或丧失所引起的后果必然会转移到社会,从而增加社会的消化负荷并引发社会问题,这也就实现了邪教对整个社会的危害。
    纵观法轮功弟子修炼之道路,初衷及历程各异,最终的追求却略差不多。这正是法轮功之邪应对了习炼者之恶。转化的过程应该是:识骗局,辨真伪,破自我,立理念。   
    个人见解:正确理念的培养和树立,可以从佛教教义中对法轮功作以甄别,剖析个人误入法轮功泥潭的原因,然后树立正确的人生方向和端正的人生态度。如果个人喜好一定要选择精神寄托,国家的法律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目前我们国家的政府职能还很难实现使每一位公民都达到理想的身心健康。
13#
发表于 2006-3-22 07: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娃哈哈 于 2006-3-22 01:47 发表
这个人间就是天国,哪里有其他地方可去?这里不极乐,哪里都不极乐。只有踏踏实实的做个好人,哪个世界都欢迎你。
我就是从法轮功转化出来,彻底明白这个道理的,许多年了。

何必再痴迷于佛教?法轮功是佛教几千年发展历史的缩影。还不明白这个道理? N年以后佛教会变成彻底的邪教,从而会被历史淘汰。
这个释迦牟尼自己也这样说,那么最后佛教是什么法门?大家自己想。
非要从原始佛教中找什么寄托?那和一些回到《转法轮》而不信李洪志的弟子有什么区别?
这个法轮功的教训算是白受了。

还不明白自心即是如来的道理?追求什么解脱?信他人不如信自己!最差也要信个死人。他不会害你。
你要做个好人就做,没有任何人拦住你。你想成佛?嘿嘿,魔鬼就来了。因为你不相信自己就是如来,那么魔鬼就要让你明白这个道理,
把你带到地狱去,才会发现人间其实是天国。如来遍及一切。

信来信去,信到李洪志之流出现在佛教内部的时候,估计就是佛教要灭亡的时候了。那是如来本意如此。

我的一通废话,和那些皈依到佛教的原来的法轮功弟子切磋。



我说怎么看到你在反邪先锋里的留言怎么净是胡说八道呢,原来你是因为不懂真正佛法才被李洪志骗了的原“法轮功”练习者呀!
我都不知道怎么回复你上面这些胡言乱语好了,真是乱七八糟了。
14#
发表于 2006-3-22 20:40 | 只看该作者
这位娃哈哈确实说得有些混乱,不好意思,您说的那些与这里的宗旨确实没有关系,感觉你也不是真的转化者。建议您按照论坛的宗旨发言。
15#
匿名  发表于 2006-3-22 22:40
娃哈哈 to 如是我闻

我的就是说出自己对佛法的理解,这有错吗?如果有错,请指正。
那不是在度我这个凡人吗?

你没有骂我神经病,胡说八道,你不好意思干什么?

说什么我不是转化的人,拜托,你的感觉错了。好在你没有下肯定。

那个所谓的千雷震,一幅牛比哄哄,居高临下的样子,我非要极度的蔑视这样的人。
16#
发表于 2006-3-23 01:02 | 只看该作者

to 娃哈哈

别动气了,
还想看你的“我是怎样离开法轮功的”后续之作

to 如是我闻 千雷齐震:
你们更没必要动气,倒有些觉得你们像轮子那样敏感了
17#
发表于 2006-3-23 09:24 | 只看该作者
再一次郑重请娃哈哈仁兄严格遵守本栏目宗旨:

佛陀正法律追本溯源,讨论原始纯正的佛陀教法,实际内观禅修交流,认识、远离末法流变异说。

请不要发与本栏目毫无关系的帖子,也请您认真看一下您自己的帖子是否与此栏目有关以及您到底想表达什么。
谢谢您的配合,也希望您能够尊重这里的网友。

另外,技术管理员看一下,到底程序出现了什么问题,为什么很多网友总是出现“未定义操作”错误。
18#
发表于 2006-3-23 10:42 | 只看该作者
您看不懂本栏目宗旨吗?

佛陀正法律追本溯源,讨论原始纯正的佛陀教法,实际内观禅修交流,认识、远离末法流变异说。
19#
发表于 2006-3-23 20:22 | 只看该作者

复毛毛刘

<宝善兄此言差矣。真理超越了地域、种族、时空,不变的才是“道”啊!与时俱进还是没有解脱啊!
您先假定了人有一种本性,认为这种本性是实有不变的,从西方哲学上说这叫“本质主义”的追求是遭到批判的;从佛法上讲违背了缘起法则,试问难道对立的世界中还有一个不变的本质存在么?
搞清楚佛教的真义,即断了迷惑,又何能不辨正邪呢?
其实,我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刚从法轮功中解脱出来,因不知佛法,险些堕入净空的邪说。>
不是假定,而是客观存在的.做什么事儿都要讲条件(环境)与度(量).我没有说有"一个不变 的本质"存在.我想说明的恰恰是做事要用辩证的思维方法.什么事儿都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现实社会中做解决社会中的具体问题,要受多种因素制约的.同时,一件事儿不能缩小事情的外延,也不能扩大事情的外延.人类的社会是一个生活的社会,在矛盾中发展,也是在矛盾中前进.做为每一个人来说,首先要明白,人们追求真理的目的是什么!做事儿千万不能本末倒置.当然,你说,你转化后又差点误入另一个歧途,那就要首先反省你的人生观与世界观了.脱离现实的追求总是会出问题的.我个人的观点,追求是为了生活,而不是生活为了追求.同样,也想对你说,让所有的人知道真理容易,让所有的人明白真理,明白你所指的那个"道"是不现实的.让所有的人都去追求真理与"道"那就根本不可能也行不通.在现在的现实社会.
20#
发表于 2006-7-25 13:11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1#
发表于 2006-8-27 17:32 | 只看该作者
很多时候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感觉,或者是我的表达能力有欠缺

大音希声,大智若愚

真的不好妄自评论啊!
22#
发表于 2006-8-27 21:59 | 只看该作者

回楼上各位

对于转化而言,本人认为还是要有一个标准的!只是我们没必要太去看重它罢了.至于所谓的彻底的转化,那是要时间来证明的!所以转化要有两个:一个是最低标准一个是最高标准.就像中国共产党的最低与最高纲领一样!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天鉴网 ( 吉ICP备06001587号 )

GMT+8, 2021-8-26 22:32 , Processed in 0.235477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