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鉴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820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一位“法轮功”转化者的反思与决裂宣言(D)

[本贴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3-16 14: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对“法轮功”的“真”怀疑


  我是一名“法轮功”的学员,曾经非常虔诚,当把“法轮功”划定为邪教时,我甚至很反感,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通过自己切身的体验,我开始有那么一丝的迷惘,可仍不敢对师父有半点怀疑。因为我知道如产生对师父怀疑的后果不堪设想,在以后的日子里,社会上出现了很多攻击“法轮功”的宣传文章和各种各样的议论,开始我根本就不看,从心理就排斥这些东西,可是大量的事实以及师父的自相矛盾让我不得不非常痛苦地面对现实,重新认识“法轮功”。经过了相当一段时间、难熬的日日夜夜,逐渐的有了一些新的想法,以下举几个实例,仅供广大学员参考,正确与否欢迎探讨。

  一、十天赚了十万
  我对“法轮功”新的认识,始于对李洪志反政府、反社会、疯狂敛财的大量事实的了解。“李昌、姚洁访谈录”所披露的内幕,让我感到难以置信,这就是我们全心全意追随、信仰的“圣洁无私”的师父?许多人将信将疑,甚至认为是政府在捏造、诬陷。
  但司法部法制宣传司编辑的《依法揭批“法轮功”图辑》第54页的一张照片彻底打消了我的疑虑。那是一张收入凭证。
  中国法轮功长春市第七期学习班各项收支明细
  一、门票收入:新学员票:1874张金额95574.00元
  老学员票:843张金额21075.00元
  收入总计:2717张金额116649.00元
  二、费用支出:1)吉林大学礼堂场地费用9000.00元
  门票工本费40元
  出纳报差费300.00元
  宣传资料费689.65元
  共计10029.65元
  2)市气功学会协作费:8043.35元
  3)广告费:1600.00元
  4)焦立勋***款:400.00元
  5)停电购蜡烛、电池款:55.20元
  支出额共计:20128.20元
  三、节余:96520.80元
  财务经办人:王秀玲
  1994.5.4
  照片的位置并不突出,字也很小,对局外人来讲,这只不过是李洪志大量敛财行为中的一个小例而已,但对我来说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一、843张老学员票中有一张是属于我的。长春七期班我参加了,所以我知道这张收入凭证的真实性,是伪造不出来的;二、利用“修炼”来收费、赚钱是大忌。是否收钱、是否教给别人治病是衡量真假气功的两大标准,这是李洪志自己说的。炼“法轮功”的人对此看的很重,如有违犯就等于是自己毁自己。
  而对于自己办班收费,李洪志是这么解释的:“在释迦牟尼时代,这个野外空地有的是,多少人来听都没有问题,而我们今天就没有这个环境。这好几千人利用这个礼堂,我们不收费,人家可是要收租金的。”“而且我们到各个城市办班都是由当地气功协会出面邀请,他们也要赚钱。”“大头都给了气功协会,我们最后只能拿个小头,也就够我们(跟我们一起走的还有'研究会'的工作人员)来往路费和吃、住用的,剩不下钱。”
  对照一下这张收入凭证,我实在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但是不得不面对这个事实,我被骗了。
  仅长春七期班李洪志就收入近十万元,而据其贴身弟子李雪君讲,这样的班在全国共办了五十多个(我常去他那搜集各地的讲课录音,问过他这个问题)。收费还不是最主要的,如果合理收费谁也说不出来什么。关键是李洪志说的和背后做的截然相反,他在说假话。
  这对“法轮功”和李洪志本人来说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他可是“主佛”呀。“我不愿意说的可以不说,说出来就得是真的。”“我要说一句假话,我就是在传邪法。”  

  二、越南来的难民
  在94年6月底济南第二期学习班上,李洪志还曾专门谈到了“观音法门”。说有一个“青海无上师”,专门针对练气功人群传这个东西。这个人自称是台湾来的,实际上是个越南的难民。其实就是他背上趴了一个瞎了眼的狐狸,所以弄得这边这个眼也不好使云云。
  “观音法门”肯定是邪教,但“青海无上师”的真面目又如何呢?蒋嘉森的《毒瘤》一书第122页有关于她的资料:
  释清海,俗名张兰君,女,1950年生于越南,祖籍广东,持英国本土护照。张兰君的父母均系天主教徒,她从小随祖母吃斋拜佛,既到天主教堂作礼拜,又到寺庙拜佛,1968年以后,先后到英国、法国、德国读大学,曾在德国红十字会任翻译,并从事照顾难民工作。同时修行佛教密宗、净土宗,研读其他宗教经典和哲学书籍。她从佛教《楞严经》中得出“观音法门”是唯一成佛的法门,能够得到最高等级的真理。为此,她出家前往印度喜马拉雅山,清净闭关修苦行,后到台湾创立“观音法门”,自封“青海无上师”,逐步向台湾全岛及世界各地传播、发展。
  当然,这种“低级”邪教,李洪志可能不屑去详细多讲它,但作为“主佛”,对张兰君的来历未免有点信口开河了吧。不屑多说和说出来哪也不挨哪儿可是两码事。

  三、离奇的出生
  信口开河的还不止如此。关于更改生日问题,这已几乎尽人皆知了,但李洪志有个解释:是文革时期,政府把他的生日登记错了,他只是把登记错了的日子改对回来。
  广大“法轮功”学员是宁愿相信师父的解释的。可是,李洪志的父亲李丹和他的母亲卢淑珍是在1951年春天相识,当年夏天(7月)结的婚,1952年7月7日的生日是合情合理的。而按他改“对”回来的生日。1951年5月1 3日,就意味着他在父母相识两个月后,正式结婚两个月前出生。这可能吗?这种奇人奇事,周围邻居会一点印象都没有?那可是五十年代的中国。

  四、一记耳光
  至于99年“4.25”中南海事件发生时,李洪志就在北京亲自策划、操纵、已有大量详实的报道,人证、物证俱全,就不再多说了。
  但4月底,李洪志接受美国《华尔街日报》上海站记者史可雷的电话采访时,声称对此次行动全然不知,5月2日,李洪志在澳大利亚悉尼接受澳大利亚国家广播电视局、《悉尼辰报》、法新社等媒体记者采访时称:“北京发生的事,事先我一点也不知道,我当时在从美国来澳大利亚的路上。” “完全知道这件事情是在布里斯班。”不论出于什么原因,李洪志又没有说真话。
  事过不久,中国政府出示了李洪志亲自填写的出、入境证,证实他于4月22日下午5:35乘美国西北航空公司NW087次航班从北京入境,24日下午1:30乘中国国际航空公司CAl09次航班离境赴港;并在香港待到27日,晚上1 0:1 5才乘香港国泰航空公司CX103次航班飞往澳大利亚的布里斯班。不少“大法”弟子都充满自信地举出各种例证,一口咬定这绝对是中国政府的伪造,“这太容易了。”
  没想到的是,李洪志却给了他们一记响亮的耳光,他自己认了,“我当时是在去澳洲的路上在北京转机。”可这个转竟北绕数千公里,前后5天5个小时?!“大法”弟子们强掩着尴尬继续死撑,“就算老师说了假话,那也是‘善意的谎言’,并没有错。”
  一个撒谎总得要圆得才好。李洪志那可是“主佛”,宇宙的未来一清二楚、历历在目,都是他亲手安排定的,他会不知道这个“善意的谎言”-说出来就会被拆穿?这简直就是抱起石头朝自己脚上狠狠地砸,他什么意思呢?这要算考验,除非他跟自己的学员有仇。面对全世界的媒体自己败坏自己,再让学员们去“正法”?恐怕……他是根本就不知道。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不再多举了。仅这几例我们也基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李洪志的言行是不一致的,非常的可疑。
  那么“法轮功”的法理又如何呢?是否就是彻底的邪说,一无足取呢?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一直在琢磨着。很多原“法轮功”学员最后走向“邪悟”,认为跳出对李洪志和“法轮功”的执着,不管其人其事好坏,只要按照《转法轮》、按照“真、善、忍”去做就没有问题,真的行吗?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天鉴网 ( 吉ICP备06001587号 )

GMT+8, 2021-8-26 22:31 , Processed in 0.070938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