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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曾求助“上帝”,发誓放弃忠诚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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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3-30 18: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李洪志曾求助“上帝”,发誓放弃忠诚祖国


  从1952年开始,对于那些移民到美国、后来又加入了美国国籍的外国移民来说,在被正式接纳为美国公民的那一刻,肯定要面对美国国旗举起右手庄严地宣读“公民誓词”。誓词内容反映在美国联邦宪法第8章第337款中的“美国公民归化入籍的誓词”,李洪志当年就如此发誓:

  I hereby declare, on oath, that I absolutely and entirely renounce and abjure all allegiance and fidelity to any foreign prince, potentate, state, or sovereignty of whom or which I have heretofore been a subject or citizen; that I will support and defend the Constitution and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gainst all enemies, foreign and domestic; that I will bear true faith and allegiance to the same; that I will bear arms on behalf of the United States when required by law; that I will perform noncombatant service in the Armed Forces of the United States when required by the law; that I will perform work of national importance under civilian direction when required by the law; and that I take this obligation freely without any mental reservation or purpose of evasion; so help me God. In acknowledgement whereof I have hereunto affixed my signature.

  宣誓人在此发誓宣告:我绝对地、完全地公开断绝、发誓放弃对我目前是臣民或公民的任何美国以外的王室、当权者、国家或任何主权的所有效忠和忠诚;面对所有的敌人,不论是外国的还是国内的,我将支持和保卫美国的宪法和法律;我将对美国带着真诚的信念和忠贞;我将在法律要求的的时候为美国拿起武器;我将在法律要求的时候为美国军队从事非战斗性的服务;我将在法律要求的时候在文官的领导下担当国家的重任;而且我将自由的履行我的义务和职责,而不带任何思想的保留和故意逃避;上帝啊,帮助我吧。下面是我的签名,确认我的誓言。 (译文)
  宣誓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某年某月某日
  证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发表于 2006-3-30 18:13 | 只看该作者

ZT: 歸化入籍之資格

原文链接:http://www.findusalove.com/ns_de ... =12462:&catid=0


歸化入籍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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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年5月8日 7时33分

    歸化入籍是移民成為公民的方式。你若年滿十八歲以上,願意申請歸化入籍,你應該填妥「歸化入籍申請表」(Form N-400)。
    如果你要為十八歲以下的子女申請歸化入籍,你應該用「公民證書申請表」(Form N-600)。
    請參見下表,總結歸化入籍之規定:
    具有永久居留權者
    擁有永久居留權者,即為在美國移民法之下,有權在美國永久居留者。擁有永久居留權者,通常會有移民局發給之永久居留證。
    大多數申請歸化入籍者,必須先取得永久居留權數年之後,才可以申請。但是,只在美國居住屆滿規定之年數,尚不符合申請條件,你亦必須在那段時間內,是「持續居留」才行。

    持續居留
    「持續居留」之意,即為未長期離開美國,如果你離開美國的期限過長,也許會中斷你的「持續居留」條件。離境六至十二個月:如果你離開美國超過六個月,但是不滿一年,依照移民法,除非你提出證明,不然就算中斷你的「持續居留」條件。若要證明未曾中斷「持續居留」,你必須提示報稅單(Form 1722)之正本,詳列過去三年之報稅情形,或提示過去三年之所得稅申報影本。你或許也需要提示以下證明:
 ‧在你離開美國期間,你的家人仍在美國居住;
 ‧報稅記錄之影本;
 ‧房租或房屋抵押貸款之影本;
 ‧薪水支票之存根。
    離境一年或一年以上者:幾乎在所有情況下,如果你離開美國一年或一年以上,你即中斷「持續居留」的規定。即使你有「再入境證」,亦不例外。如果你曾離開美國一年或一年以上,你或許可以申請「再入境證」,但是,你在離開美國之前所累積的年月,不能算入「持續居留」的時間。
    如果你兩年內回到美國,你離開美國的時間,則有一部份可算入「持續居留」。其實,你不在美國的時間裡,最末的三百六十四天(即一年減一天),可以算入「持續居留」的時間。有一小部份申請者,是不需要符合任何「持續居留」的規定。(例如:美国軍人。)
    也有其他一些人可以離開美國一年以上而不致中斷其「持續居留」的規定,這些人必須填具「為歸化入籍保持居留」的申請表(Form N-470)。

    身在美國
    「身在美國」之意,表示你真的是在美國生活。大多數申請者必須身在美國一段時日,才有權申請歸化入籍。
    許多人不瞭解「身在美國」的規定和「持續居留」的規定,有何不同。「身在美國」之規定,牽涉到你本人所有不在美國的日子。「持續居留」則牽涉到你每次離境在國外的日子,也許某次離境時日過長,而造成中斷你的「持續居留」條件,也許你離境次數過多,而無法符合「身在美國」的規定。當你計算離開美國的日子時,必須包括每一次之離境日數,甚至包括短期出國旅遊,或只是去加拿大或墨西哥。
    州內居民之時間大多數人必須在提出入籍申請之時,至少要在該州居住三個月以上,才可以申請。

    健全品格
    若要符合歸化入籍資格,你必須品格端正,移民局是以國會通過之法令,決定你的品格是否端正。
    犯罪記錄:犯過某些罪的人,可能無法申請歸化入籍(移民局稱此為歸化入籍的阻欄)。重罪(在一九九○年十一月廿九日或此日期之後曾犯重罪)或謀殺罪,皆為永久阻欄。若你曾犯過以上所述之罪狀,你將永遠不能成為美國公民。其他罪狀則列為暫時阻欄。暫時阻欄通常是在你犯罪後的一段時間之內,制止你成為美國公民。
    「歸化入籍申請表」(Form N-400)對於犯罪記錄提出數項問題。你應從實報告曾經違犯之所有罪狀,包括那些已被撤消之罪狀(即已自犯罪記錄中消除之罪狀)和那些你在十八歲生日之前所犯的罪狀。如果你未向移民局詳實報告這些罪狀,而移民局後來發現的話,你的入籍申請則可能被駁回。(即使這些罪狀本身並非違法情事,你仍有可能被拒絕歸化入籍的申請。)
    說謊:如果你在面談時,未誠實回答,移民局可以因你缺乏端正品格而駁回你的入籍申請。如果移民局准許你歸化入籍,後來才發現你在面談時說謊,你的公民資格將被取消。請切記,如果你曾犯重罪,移民局也許會將你驅逐出境。

    英語和公民學考試
    依據法律,申請歸化入籍者必須:
 ‧「對英語有所瞭解,包括讀、寫和說的能力……簡單的字、詞……日常生活之英文用語……」
 ‧「對於美國歷史、和美國政府之原則與體制……有所瞭解……」
    此即意指你必須能讀、寫和說基礎英語,才可以申請歸化入籍。你也必須對美國歷史和美國政府有所認識(這又稱為「公民學」。)
    例外:由於年齡或殘障,有些申請者的英語和公民學考試能力,有所差別。年齡或殘障的例外如下:
    年齡─以年齡為理由的三項重要的例外如下:
如果你是五十歲以上,而且在美國擁有永久居留權,已超過二十年,則你不需要參加英語考試,但是必須自選一種語文,參加公民學考試。
如果你超過五十五歲,而且在美國擁有永久居留權,已超過十五年,則你不需要參加英語考試,但是必須自選一種語文,參加公民學考試。
如果你是六十五歲以上,而且在美國擁有永久居留權,已超過二十年,則你不需要參加英語考試。你可以自選一種語文,參加一種較簡單的公民學考試。
    在你提出入籍申請時,必須符合這些規定。為了合乎這些例外情況之一,你的永久居留時限,不需要是「持續居留」。只要你擁有永久居留權,在美國居住的時間總數超過十五年或二十年。你尚未取得永久居留權時,在美國居住的時間不計算在內。殘障─如果你有肢體殘障或身心孱弱,可以免參加英語和公民學考試。要申請例外處理,你必須在申請入籍時,一併提出「殘障醫療證明」(Form N-648)。如果你認為自己符合殘障規定,就與具有醫師執照的醫生、心理醫生或心理學家連絡,他們需要填寫並在你的Form N-648上簽字。
    要申請殘障特殊待遇,你的殘障:
 ‧必須已有一年歷史(或已知道會長達一年);而且
 ‧必須不是因吸毒而引起的殘障。

    重要事項
    由於健康原因而免考英語和公民學,並不表示可以免向美國政府宣誓效忠。如果你不能參加宣誓,也不瞭解誓詞的意義,則無論你有何種殘障,都不能申請歸化入籍為美國公民。

    準備考試:許多學校和社區都協助申請歸化入籍者準備公民考試,有些辦得很好,但是,移民局對於這些外界的補習班或教材,皆不予審核或批准。你可以在達到「持續居留」所規定的年月之前三個月,即提出歸化入籍申請(Form N-400)。例如,若你具有永久居留權,必須以五年之「持續居留」為基礎,申請歸化入籍,則你可以在維持四年九個月之「持續居留」後,即提出申請。移民局只在你符合「持續居留」的規定以後,始寄出申請表格給你。你在向移民局提出申請時,必須符合所有其他規定。

    到哪裡求助
    對於申請入籍者,有許多地方提供協助,其中的一些如下:
    ‧ 打電話到移民局查詢:電話號碼
    ‧ 214-655-5384;
    ‧ 表格申請 1-800-870-3676
    ‧社區組織(CBO)
    在多數社區中,有些民間組織協助想要歸化入籍的移民,這些組織通常會提供英語和公民學的課程。他們也會幫助移民們填寫申請表格。有些社區組織收費,有些不收費。這類CBO組織,必須經由移民上訴委員會之認定合格,才可以開班。
    ‧移民律師
    如果你對於自己的條件有疑問,可以向移民律師洽談請教。移民律師皆必須在移民局註冊,並且擁有自己的註冊號碼。
    你應該確定自己連絡的社區組織與移民律師是可靠的,而且有良好名聲。
    ‧移民局資訊
    如果你在讀完此項入籍須知或連絡上其他相關機構,仍有疑問,你還是可以到你住家附近的移民局櫃檯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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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真净 于 2006-3-30 18:16 编辑 ]
3#
发表于 2006-3-30 19:53 | 只看该作者

真棒

看来李大师改信“上帝”了?!只是李大师的那个签名的誓词估计难以搞到;如果搞到了,我相信,李大师一定会在签名旁备注:“我将在法律要求的的时候为美国拿出我的神通功能,战胜一切敌人,坚决维护美国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不让任何一名美国公民感受到战乱之苦!阿门!”
4#
发表于 2006-3-30 23:25 | 只看该作者
哇,厉害!这些都翻出来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5#
匿名  发表于 2006-3-31 00:07

“背叛祖国”一说不能成立

李洪志先生目前是否加入了美利坚合众国的国籍,尚未可知。但是,即便是他已经入了美国国籍,也不能说成是“背叛祖国”。

理由很简单,因为在美国公民里面,有不少华裔,不论处于什么原因,他们或者他们的祖辈远渡重洋,在大洋彼岸找到了自己新的家园,并且为了追求个人幸福,在美国国旗下宣誓成为美国公民,都是很正常,很正当也很合法的权利,不应被自己的同胞说成是“背叛祖国”。否则对海外那么多的华裔外国公民,是不公正的,这跟批判李先生的学说没有关系。

一点异议,还请楼主包涵则个。(思童)
6#
发表于 2006-3-31 07:47 | 只看该作者

回#5楼游客(思童)

我好象没有发现楼主说中国人在加入美国国籍或永久定居美国时,在美国国旗下宣誓就是背叛祖国啊?我觉得人家想说的意思大概是:一个神、一个主佛还搞这些连他自己都不屑一顾的东东,岂非可笑!您别多虑啦!
不过,也非常感谢您的善意提醒。
7#
 楼主| 发表于 2006-3-31 10:47 | 只看该作者
确实如老鸭所说,对于一位“主佛”竟然发誓效忠谁、支持谁、反对谁、为谁而战、请求上帝帮助之类的,这确实很好笑的。
8#
发表于 2006-3-31 11:19 | 只看该作者
别人发誓可能是真的,“主佛”如此发誓显然是在撒谎。
9#
发表于 2006-3-31 11:29 | 只看该作者

回楼上诸位

没准“主佛”发誓就是给弟子们看的呢!他可能想叫他的弟子们都白日飞升去美利坚合众国共同发誓一下呢!:P:$
10#
发表于 2006-3-31 11:33 | 只看该作者
“主佛”发誓应该是不想让任何人看到,这才符合事实。他估计也不想自己的弟子们都去美利坚合众国共同发誓一下,那样谁还在国内给他卖命当炮灰呀?!
11#
发表于 2006-3-31 12:30 | 只看该作者
另外:在《大法义解》里,当有人问李洪志出国的事,他明确说明,他在国外有亲戚,出去会生活得很好,但不会出国。那可是白纸黑字写的法啊!可现在,鸡犬都跟着他出国了,老婆、孩子、妈、弟弟、。。。。。。。不都在国外?
12#
发表于 2006-3-31 17:47 | 只看该作者

回#11楼

您放心,李大师马上还会发通知的,叫弟子们把这段“金刚不动”的法用小刀片一点一点地细心抠掉的!而且还会告诫弟子们,抠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否则割破了大师的法身,李大师疼得一叫,地球、人类还不给地震震得没影子啦!?
13#
匿名  发表于 2006-4-1 22:00

这就是李洪志的真善忍

这就是李洪志的真善忍
14#
发表于 2006-4-2 08:0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4-2 00:41 发表
幾千年來的中國人有敬聖賢,敬祖的傳統,但是共產黨推翻這一切文化,
叫全體人民改信奉馬、列等外國人,自己的祖宗和文化都不要了。這才是真正的背叛祖國。

共產邪黨腐敗無能,早失民心,只要有經濟能力的誰不想出國呢?這和叛國有何關係。

希望版主公正對待發言,不要刪帖,謝謝!



建议版主删除国华此帖,他总是违背论坛宗旨胡乱发帖,版主也经常对此很宽容,下面是悲智反复提醒国华的话:

  我们已经反复多次提醒这位台湾国华朋友,您不断出现方向性错误:

  请国华朋友务必回答:他人是错的,所以自己就一定是对的,“法轮功”这种逻辑是不是很可笑?假设中共是万恶不赦的邪恶,能不能证明“法轮功”就绝对不是邪教?同理,其他邪教也可以用“法轮功”的这种无赖逻辑,假设中共是万恶不赦的邪恶,能不能证明清海无上师的“观音法门”就绝对不是邪教?
  再请问国华朋友务必回答:李洪志与净空邪师等都强调清海无上师是邪师,那么即使清海是邪师,能不能因此就证明李洪志与净空邪师等就一定不是邪师?
  “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努力方向与逻辑显然是错误的,退一万步来说,即使假设中共是万恶不赦的邪恶,都不能证明“法轮功”不是邪教!
  所以,国华“法轮功”朋友已经严重偏离了本论坛讨论“法轮功”是否邪教的宗旨,您的此类言论不适合在此发表,如果您再有类似言论,我们将删除不贷。 其他诸位朋友的发言也依照此例执行,特此公示。
15#
发表于 2006-4-2 08:05 | 只看该作者
我们会公正对待一切发言,符合论坛宗旨的不会删除,不符合论坛宗旨的马上删除,不过有时确实对您够宽容的了,希望您自重!
您上面的帖子几天后可能会删除,其他帖子先尊照此例执行,特此先声明一下,以后再有类似情况恕不再事先声明了,因为对您已经不知道声明多少遍了。
16#
发表于 2006-4-2 09: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4-2 00:41 发表
幾千年來的中國人有敬聖賢,敬祖的傳統,但是共產黨推翻這一切文化,
叫全體人民改信奉馬、列等外國人,自己的祖宗和文化都不要了。這才是真正的背叛祖國。

共產邪黨腐敗無能,早失民心,只要有經濟能力的誰不想出國呢?這和叛國有何關係。

希望版主公正對待發言,不要刪帖,謝謝!


我觉得你应该醒醒酒啦!除了会骂几句以外,其他见不到什么东西啦!中共什么时候要求大陆的公民都去信仰马列啦?中共什么时候不要祖宗和传统文化啦?中共到底有没有对“文革”进行否定啊?不要以为大家都是瞎子!你要是真有诚意,请你与MARK好好辩论一番!别逃离啊!人家MARK都等你两天了,我想,台湾人的素质不会是都跟你差不多吧?只顾自己乱转悠,不顾他人在等待吧!
假如你有兴趣,请你来大陆一趟,我们大伙陪同你一同到苏家屯查勘一下,费用由我们个人承担。不是吹牛,我们估计你肯定会再找出其他理由为自己的无知进行辩护的!惟独不愿承认的,就是自己错了,苏家屯事件纯属造谣!法轮功造谣我们都习以为常了,惟独大脑“非常清醒”人,永远觉得他没有造谣啊!
17#
发表于 2006-4-2 10:47 | 只看该作者
唐先生
請不要鴨子嘴硬。以下這篇是(蘇家屯案)相關人員的指證,請大家參考。謝謝!

蘇家屯集中營活體器官摘除黑幕(續)

【明慧網2006年3月20日】「前夫是做眼角膜摘除的。開始也不知道手術對像同意不同意,人推過來已經麻醉,沒有知覺。[手術台上的]人是活的,[前夫]開始不知道,做了幾個就知道了。他說,叫他幹的人說,你已經上了這條船了,殺一個人也是殺,幾個人也是殺。他說,後期也知道有活人,[器官]賣到甚麼地方、[器官/屍體]送到甚麼地方,他說他不過問。」

──摘自證人證詞

* * * * * * * * *

有關前幾天揭露的蘇家屯集中營,證人再一次接受採訪。證人進一步披露她的前夫就是「蘇家屯集中營」活體器官摘除主刀醫生之一。他是腦外科醫生,主要從事眼角膜摘除。活體器官摘除和焚屍的慘烈,給證人和她的家庭帶來摧毀性的陰暗後果。每次回憶,證人都情緒激動,承受難以描述的痛苦。外界難以想像受害法輪功學員本人遭受的痛苦!


以下是採訪記錄。(「問」為記者,「答」為證人)

問:你怎麼知道蘇家屯醫院關押的都是法輪功學員?

答:裏面全都是法輪功學員,就是法輪功學員。其他人在監獄裏,這些人都有家屬,家屬會來要人。只有法輪功學員被送過來家屬不知道。馬三家和大北監獄關了很多法輪功學員。現在關得很少,每天都有人「釋放」。這些人都去了哪裏?

關押在蘇家屯的法輪功學員沒有人簽字不煉功,很多人絕食抗議,不吃飯已經很虛弱。每個人給一張紙,如果不煉法輪功了,按上手印,就馬上釋放。一個人出去了,裏面的人不知道。他們會覺得被釋放,可能被告知帶到外面治療。帶出來的人先打昏,注射麻藥。

問:2000年大陸網站報導蘇家屯組織政治學習,誹謗迫害法輪功。

答:我不知道。有時前夫住在醫院宿舍裏,這些事不怎麼講。他打個電話說忙,不回家了,就不回來。

前夫知道是法輪功學員。每個主刀人都知道是法輪功。那個時候他們被告知迫害法輪功不算是犯罪,像是幫共產黨「清理」似的。手術台上的人或者是昏迷,或者是神經不正常的。眼角膜活體摘除大都是兩頭──老人和小孩。

先生也擔心會被「殺人滅口」,所以要出國。而且別人也知道他不敢講出來,會守口如瓶。

問:在這幾年裏,沒有家屬來要人嗎?

答:2001年到2003年,只有一例農民過來找,問是否家人關在這裏。這是秘密的,沒有人知道。抓沒有逮捕證,放也沒有釋放證。

迫害終歸是迫害,從人道上講是沒有人性的。作為中國人是挺悲哀的,這是屬於中國人之間的自相殘殺。不像南京大屠殺,這是殺自己人。不管是煉法輪功的還是不是,終歸是自己人。很殘忍。

問:為甚麼可以這麼隱密?

答:因為幾個人在一起分利,所以不會說給別人知道。很多法輪功學員關在一個平房裏。你們知道,鎮壓法輪功時,不是每人一個隔間[關押]。[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人擠人坐在一起、睡在一起,可能上了廁所回來就沒有地方了。

在蘇家屯醫院中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平房已經在2003年左右拆了。我們猜測過醫院有地下室。普通美國房子的客廳裏可以輕易裝100人。我們的醫院很大。說有平房他們也不會承認,會說是給民工和無家當人準備的。

問:你覺得院長池明宇知道[活體器官移植和焚屍爐]嗎?

答:我想他應該知道。

問:在一個公開的地方搞了一個集中營?

答:半公開。大家都聽說這個醫院。這個醫院蠻有名的,但是沒有心臟病、血栓病的病人一般不會來,所以也不是很公開。

蘇家屯是個郊區。市裏[有]五大區。蘇家屯是郊區,屬於農村。蘇家屯區別的醫院有沒有[器官移植]我不知道。在衛生系統裏可以調來調去。

我們發現醫院內的物資突然增多,私下猜測:這麼多人關在這裏是幹甚麼的?我上班是通勤車來,下班是通勤車去。我們不關心。當時不知道法輪功是好還是壞。

我們瀋陽煉功的人多,抓的也多。我們沒有像北京、廣州等地方收到消息快。瀋陽煉法輪功的人們鎮壓是還在煉。等到自焚偽案後,才開始真正鎮壓。

問:你是怎麼知道活體器官摘除的?

答:2003年初過年時,那個時候到我們家拜年的人互相走動,下象棋甚麼的,或者在一起搓麻將。說的東西有這些東西[活體器官移植]在裏邊。[我]知道家裏人來錢容易,但不知道來路。後來前夫告知才知道。

我的前夫是水平很高的腦外科醫生,很多醫院院長都想要他過去工作。他這種人很容易被人利用。聰明人知道怎麼樣去謀利。

前夫2001年調到蘇家屯醫院時是實習醫生,很快提拔為腦外科主治醫生。2003年開始,我注意到前夫精神方面恍恍惚惚的。他抱著沙發枕頭看電視,你把電視給閉了,他都不知道。

剛開始前夫只是說想換地方。我奇怪:待遇這麼好,為甚麼要換工作?慢慢的,他開始晚上盜汗、做噩夢,床單濕透了一個人形。我問他是不是工作壓力太大了。他有時和我父親長期關在書房裏。他想脫離這裏,想讓我父親讓他換地方。可是不知為甚麼,誰也沒有給他調工作。

最後我忍不住了,所以問他,這時我已經聽說這種事。我的朋友目擊了在蘇家屯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大家都知道馬三家、大北監獄有很多法輪功學員送過來,但是大家不在意。──在這裏工作的都是高幹子弟,我們從小就養成了這個習慣,跟我們沒有關係都不去過問。

我有一個同學的哥哥2002年剛參與後就去了國外。沒有做幾個手術就走了。

問:你前夫是做甚麼手術的?

答:前夫是做眼角膜摘除的。開始也不知道手術對像同意不同意,人推過來已經麻醉,沒有知覺。[手術台上的]人是活的,[前夫]開始不知道,做了幾個就知道了。他說,叫他幹的人說,你已經上了這條船了,殺一個人也是殺,幾個人也是殺。他說,後期也知道有活人,[器官]賣到甚麼地方、[器官/屍體]送到甚麼地方,他說他不過問。

現在他就是報應。自己開著車也是緊張得要命,過不了正常生活。

2003年時候,局裏好多人已經知道。不單是家屬知道,外面也有人知道。

前夫說,需要腎的病人在別的醫院,腎在蘇家屯摘除。事後不清楚。[殘留的人體]可能送到蘇家屯火葬場或鍋爐房。

一個人不會只是眼角膜[被]摘除,很可能推到別處[繼續]摘除其它器官。這和殺人沒有甚麼不一樣。醫生這手術刀偏了一點就是殺人。

我因為這個事離婚,如果是婚外戀可能還可以容忍。他能告訴我說明還是有一些良知的。如果不是他說,我不會相信。他親口跟我說了,沒有人會往自己身上潑髒水的。

問:主刀的還有別的醫生嗎?

答:主刀的還有別的醫生。我前夫是外科的,要去取腎是不可能的。

問:知道這些東西的人是否覺得自己不應該?

答:有些人在生命和金錢的選擇中會選擇金錢。我知道了這件事後,我對我前夫說:「你這一輩子就完了,你以後都拿不起手術刀來。你給好人做手術時,一下子會想起以前的事。」我還不是自己主刀的,我都每次說起這事,我心裏都發抖害怕。

後期前夫聯繫好出國後,不得不解釋為甚麼要離開。我說你只能選擇之前的,之後就不能選擇。我也不是煉法輪功的,我沒有那麼高的境界,跑這麼遠來美國說這件事。因為我朋友要我來美國旅遊散心,他告訴我美國是一個重視人權的國家、是一個自由的國家,你在這裏可以把自己的遭遇說出來。

一般人認為是我丈夫要出國,我不願去,就離婚。別人都把矛頭指向我。說我前夫這麼好的條件,為甚麼我那麼任性一定要離婚。

把事情公佈了,起碼有一部份人可以存活。我們不在意承不承認,但是這能對惡行有遏製作用。

我想看到這條新聞,他們有失蹤的親人。我們應當聯合起來,找有關部門討一個說法。人失蹤了就是死了?除非瘋了,不然怎麼也能捎個信。

瀋陽晨報11號報導民工沒有得到家屬簽字就火化。人已經火化了,誰知道是不是器官被摘光了。

有一個特務的自白,就會有一個醫生的自白。他可以不暴露自己的名字,但是可以把信息傳遞出來。[醫生]做了這樣[對法輪功學員活體摘除器官]的事情,會很內疚。
.............................................................................................................
悲慘的中國,悲哀的中國人!
18#
发表于 2006-4-2 10:58 | 只看该作者

回#18楼国华

我觉得您可以把我的帖子看清楚再说,请你来一趟,一是实地调查,二是看看谁会把你给解剖了!费用我们个人承担好吗?
再有,假如我说您昨晚杀了三个人,您信吗?您太太信吗?这又是为什么呢?
19#
匿名  发表于 2006-4-4 17:53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4-2 10:47 发表
唐先生
請不要鴨子嘴硬。以下這篇是(蘇家屯案)相關人員的指證,請大家參考。謝謝!

蘇家屯集中營活體器官摘除黑幕(續)

【明慧網2006年3月20日】「前夫是做眼角膜摘除的。開始也不知道手術對像同意不同意,人推過來已經麻醉,沒有知覺。[手術台上的]人是活的,[前夫]開始不知道,做了幾個就知道了。他說,叫他幹的人說,你已經上了這條船了,殺一個人也是殺,幾個人也是殺。他說,後期也知道有活人,[器官]賣到甚麼地方、[器官/屍體]送到甚麼地方,他說他不過問。」

──摘自證人證詞

* * * * * * * * *

有關前幾天揭露的蘇家屯集中營,證人再一次接受採訪。證人進一步披露她的前夫就是「蘇家屯集中營」活體器官摘除主刀醫生之一。他是腦外科醫生,主要從事眼角膜摘除。活體器官摘除和焚屍的慘烈,給證人和她的家庭帶來摧毀性的陰暗後果。每次回憶,證人都情緒激動,承受難以描述的痛苦。外界難以想像受害法輪功學員本人遭受的痛苦!


以下是採訪記錄。(「問」為記者,「答」為證人)

問:你怎麼知道蘇家屯醫院關押的都是法輪功學員?

答:裏面全都是法輪功學員,就是法輪功學員。其他人在監獄裏,這些人都有家屬,家屬會來要人。只有法輪功學員被送過來家屬不知道。馬三家和大北監獄關了很多法輪功學員。現在關得很少,每天都有人「釋放」。這些人都去了哪裏?

關押在蘇家屯的法輪功學員沒有人簽字不煉功,很多人絕食抗議,不吃飯已經很虛弱。每個人給一張紙,如果不煉法輪功了,按上手印,就馬上釋放。一個人出去了,裏面的人不知道。他們會覺得被釋放,可能被告知帶到外面治療。帶出來的人先打昏,注射麻藥。

問:2000年大陸網站報導蘇家屯組織政治學習,誹謗迫害法輪功。

答:我不知道。有時前夫住在醫院宿舍裏,這些事不怎麼講。他打個電話說忙,不回家了,就不回來。

前夫知道是法輪功學員。每個主刀人都知道是法輪功。那個時候他們被告知迫害法輪功不算是犯罪,像是幫共產黨「清理」似的。手術台上的人或者是昏迷,或者是神經不正常的。眼角膜活體摘除大都是兩頭──老人和小孩。

先生也擔心會被「殺人滅口」,所以要出國。而且別人也知道他不敢講出來,會守口如瓶。

問:在這幾年裏,沒有家屬來要人嗎?

答:2001年到2003年,只有一例農民過來找,問是否家人關在這裏。這是秘密的,沒有人知道。抓沒有逮捕證,放也沒有釋放證。

迫害終歸是迫害,從人道上講是沒有人性的。作為中國人是挺悲哀的,這是屬於中國人之間的自相殘殺。不像南京大屠殺,這是殺自己人。不管是煉法輪功的還是不是,終歸是自己人。很殘忍。

問:為甚麼可以這麼隱密?

答:因為幾個人在一起分利,所以不會說給別人知道。很多法輪功學員關在一個平房裏。你們知道,鎮壓法輪功時,不是每人一個隔間[關押]。[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人擠人坐在一起、睡在一起,可能上了廁所回來就沒有地方了。

在蘇家屯醫院中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平房已經在2003年左右拆了。我們猜測過醫院有地下室。普通美國房子的客廳裏可以輕易裝100人。我們的醫院很大。說有平房他們也不會承認,會說是給民工和無家當人準備的。

問:你覺得院長池明宇知道[活體器官移植和焚屍爐]嗎?

答:我想他應該知道。

問:在一個公開的地方搞了一個集中營?

答:半公開。大家都聽說這個醫院。這個醫院蠻有名的,但是沒有心臟病、血栓病的病人一般不會來,所以也不是很公開。

蘇家屯是個郊區。市裏[有]五大區。蘇家屯是郊區,屬於農村。蘇家屯區別的醫院有沒有[器官移植]我不知道。在衛生系統裏可以調來調去。

我們發現醫院內的物資突然增多,私下猜測:這麼多人關在這裏是幹甚麼的?我上班是通勤車來,下班是通勤車去。我們不關心。當時不知道法輪功是好還是壞。

我們瀋陽煉功的人多,抓的也多。我們沒有像北京、廣州等地方收到消息快。瀋陽煉法輪功的人們鎮壓是還在煉。等到自焚偽案後,才開始真正鎮壓。

問:你是怎麼知道活體器官摘除的?

答:2003年初過年時,那個時候到我們家拜年的人互相走動,下象棋甚麼的,或者在一起搓麻將。說的東西有這些東西[活體器官移植]在裏邊。[我]知道家裏人來錢容易,但不知道來路。後來前夫告知才知道。

我的前夫是水平很高的腦外科醫生,很多醫院院長都想要他過去工作。他這種人很容易被人利用。聰明人知道怎麼樣去謀利。

前夫2001年調到蘇家屯醫院時是實習醫生,很快提拔為腦外科主治醫生。2003年開始,我注意到前夫精神方面恍恍惚惚的。他抱著沙發枕頭看電視,你把電視給閉了,他都不知道。

剛開始前夫只是說想換地方。我奇怪:待遇這麼好,為甚麼要換工作?慢慢的,他開始晚上盜汗、做噩夢,床單濕透了一個人形。我問他是不是工作壓力太大了。他有時和我父親長期關在書房裏。他想脫離這裏,想讓我父親讓他換地方。可是不知為甚麼,誰也沒有給他調工作。

最後我忍不住了,所以問他,這時我已經聽說這種事。我的朋友目擊了在蘇家屯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大家都知道馬三家、大北監獄有很多法輪功學員送過來,但是大家不在意。──在這裏工作的都是高幹子弟,我們從小就養成了這個習慣,跟我們沒有關係都不去過問。

我有一個同學的哥哥2002年剛參與後就去了國外。沒有做幾個手術就走了。

問:你前夫是做甚麼手術的?

答:前夫是做眼角膜摘除的。開始也不知道手術對像同意不同意,人推過來已經麻醉,沒有知覺。[手術台上的]人是活的,[前夫]開始不知道,做了幾個就知道了。他說,叫他幹的人說,你已經上了這條船了,殺一個人也是殺,幾個人也是殺。他說,後期也知道有活人,[器官]賣到甚麼地方、[器官/屍體]送到甚麼地方,他說他不過問。

現在他就是報應。自己開著車也是緊張得要命,過不了正常生活。

2003年時候,局裏好多人已經知道。不單是家屬知道,外面也有人知道。

前夫說,需要腎的病人在別的醫院,腎在蘇家屯摘除。事後不清楚。[殘留的人體]可能送到蘇家屯火葬場或鍋爐房。

一個人不會只是眼角膜[被]摘除,很可能推到別處[繼續]摘除其它器官。這和殺人沒有甚麼不一樣。醫生這手術刀偏了一點就是殺人。

我因為這個事離婚,如果是婚外戀可能還可以容忍。他能告訴我說明還是有一些良知的。如果不是他說,我不會相信。他親口跟我說了,沒有人會往自己身上潑髒水的。

問:主刀的還有別的醫生嗎?

答:主刀的還有別的醫生。我前夫是外科的,要去取腎是不可能的

問:知道這些東西的人是否覺得自己不應該?

答:有些人在生命和金錢的選擇中會選擇金錢。我知道了這件事後,我對我前夫說:「你這一輩子就完了,你以後都拿不起手術刀來。你給好人做手術時,一下子會想起以前的事。」我還不是自己主刀的,我都每次說起這事,我心裏都發抖害怕。

後期前夫聯繫好出國後,不得不解釋為甚麼要離開。我說你只能選擇之前的,之後就不能選擇。我也不是煉法輪功的,我沒有那麼高的境界,跑這麼遠來美國說這件事。因為我朋友要我來美國旅遊散心,他告訴我美國是一個重視人權的國家、是一個自由的國家,你在這裏可以把自己的遭遇說出來。

一般人認為是我丈夫要出國,我不願去,就離婚。別人都把矛頭指向我。說我前夫這麼好的條件,為甚麼我那麼任性一定要離婚。

把事情公佈了,起碼有一部份人可以存活。我們不在意承不承認,但是這能對惡行有遏製作用。

我想看到這條新聞,他們有失蹤的親人。我們應當聯合起來,找有關部門討一個說法。人失蹤了就是死了?除非瘋了,不然怎麼也能捎個信。

瀋陽晨報11號報導民工沒有得到家屬簽字就火化。人已經火化了,誰知道是不是器官被摘光了。

有一個特務的自白,就會有一個醫生的自白。他可以不暴露自己的名字,但是可以把信息傳遞出來。[醫生]做了這樣[對法輪功學員活體摘除器官]的事情,會很內疚。
.............................................................................................................
悲慘的中國,悲哀的中國人!


http://www.thrombusres-cn.net/index1.htm
池明宇院长所在医院的主页
也没有开展器官移植的项目阿?

脑外科大夫不是想当然在脑袋上作手术的大夫,脑外科是脑神经外科的简称,只有作大脑手术的才叫脑外科医生,做眼角膜摘除移植的是五官科的大夫

恰恰相反,器官移植都属于外科的范畴。
20#
匿名  发表于 2006-4-4 17:57

内外科的分别

内科一般用药物治疗,外科一般用手术治疗。
胸腹腔脏器非机械性损害找内科;肌肉、骨、韧带机械损伤,创口感染找外科。
有些外科病未发展到一定程度不必手术治疗,某些内科病随着病程进展也可变为外科病,注意及时就医。

从历史渊源上讲,最早期的外科只能处理一些身体外部的疾病,比如说一些常见的疖、痈、皮肤的肿块、还有一些简单的外科,因此在古代中国被称为外科。当然历史上也有传说,华佗用麻沸散麻醉病人进行开颅手术,这只是传说而已,姑妄听之,从现代医学的角度上看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首先那个时代对于解剖学的认识还远远不够,再者就是无菌操作和感染问题。在西方,早期的外科的发展也是一样的,四五百年前的西方,外科根本就不是一个专门的职业,而是理发师来代理,也只能处理一些简单的皮肤表面的问题。当然后来随着西方的解剖学、麻醉学、化学和微生物学的发展,外科在西方医学中渐渐发展成熟。


英语中外科的单词:SURGERY,意思就是“手的技术”。说明了外科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动手操作。当然现代医学发展到今天,内科与外科之间的界限已经越来越模糊了,其中出现了许多的交叉。目前是这样划分的,凡是需要外科手术解决的疾病划归外科学的范畴,凡是不需要外科手术来治疗的疾病归到内科。当然这其中也有许多疾病在不同的时期需要不同的科室会诊,比如说冠心病,有的人服药可解决问题,有的人需要做介入治疗,有的则需要外科手术。因此这就需要科室之间的协作,和互相的了解和学习。这里提到一个介入治疗,其实就是介于内科、外科和放射科之间的一个交叉学科。目前有的医学有专门的介入科,有的则归到放射科的一个分组,有的部分则归到内科,比如心脏介入归内科,有的则归到外科,比如神经介入治疗。这种划分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而是根据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医院的习惯渐渐形成的。


说了半天大家可能越来越不明白了。这儿给出一个目前国内医院常用的内外科的分科情况。内科一般分为:心内科、神经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内分泌科、风湿病科;外科分为:心胸外科(也有的医院将之分为胸外科和心外科两上专科)、神经外科、普通外科(包括腹部外科、乳腺外科、甲状腺外科等、血管外科)、泌尿外科、骨科、烧伤和整形外科、小儿外科(也属于儿科的范畴)。


从本质上讲,内科和外科虽然都属于医学的范畴,即使二者有如此多的共同之处共通之处,但二者的工作性质以及内外科医生的思维方式都是大相径庭的。内科学作为一门系统的学科,虽然的有其实践性,但是它具有一整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它把人体当作一个独立的系统来进行研究。而外科由于存在人为的因素的介入,更多的时候要把人体当作一个开放的系统来思考。如果把内科医生称为“家”的话,那么外科医生就是“匠”。但是如果一个内科医生只是关门做学问,而不去进行临床实践,他就永远也成不了真正意义上的“医家”;同样如果一个外科医生,只去钻研如何把手术做的漂亮完美,而忽略了理论的学习和归纳总结,他永远也不会成为一个“巧匠”。也许是工作性质的不同,内外医生的外在气质也有一定的差别,外科工作对医生的要求是雷厉风行,胆大心细,果断干脆,遇事沉着冷静、有条不紊。内科工作要求医生思维缜密,知识渊博,细致入微。医学院毕业的女同学一般向往干内科工作,因为内科工作需要更多的耐心和细致。男同学都向往做外科工作,因为外科工作更有挑战性,更有成就感,更有吸引力。外科工作是这样的,有了手术,大家都想去做,既使手术过程很累,还要担风险。但是在排手术的时候大家都希望更可能多地上台。我想可能世界上没有几种职业象外科这样的,把工作当作快乐和荣誉来看待。也许这正是这种工作性质吸引着许多有志男儿不计报酬和辛劳投入这项事业,工作着,痛着,并快乐着。
21#
匿名  发表于 2006-4-4 18:05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4-2 10:47 发表
唐先生
請不要鴨子嘴硬。以下這篇是(蘇家屯案)相關人員的指證,請大家參考。謝謝!

蘇家屯集中營活體器官摘除黑幕(續)

【明慧網2006年3月20日】「前夫是做眼角膜摘除的。開始也不知道手術對像同意不同意,人推過來已經麻醉,沒有知覺。[手術台上的]人是活的,[前夫]開始不知道,做了幾個就知道了。他說,叫他幹的人說,你已經上了這條船了,殺一個人也是殺,幾個人也是殺。他說,後期也知道有活人,[器官]賣到甚麼地方、[器官/屍體]送到甚麼地方,他說他不過問。」


拜托,大小也是个医生,就算不是医生也知道死人没脉搏没心跳没呼吸,活人有心跳有脉搏有呼吸阿
22#
发表于 2006-4-4 19:10 | 只看该作者

真是有文化啊!

楼上#20#21#22楼的游客把许多相关知识分列出来了.只是不知国华先生作何感想?我要是国华我就说:"我就不相信你们提供的任何东西,你们都是受了中共的骗,你们提供的任何东西都是假的!惟独李先生的大法和明慧网是真的,也是对的!!!"
    对不?国华先生?!
23#
 楼主| 发表于 2006-4-4 20:24 | 只看该作者
楼上游客的分析不知道国华仁兄能不能看得懂?
24#
发表于 2006-4-4 20:30 | 只看该作者

回#24楼无极之音

您也太小瞧人家了!楼上游客的文化太“低”了,国华是位能看懂天书的人,这算什么东东啦?

对了,顺便告#22楼的游客,下辈子我决定改学医了。学文科太费神,跟人家讲半天人家还不知道我说些什么!真郁闷啊!真不如象外科医生一样,一刀子下去,都解决了。
25#
 楼主| 发表于 2006-4-4 20:40 | 只看该作者
学医好,救死扶伤顺便反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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