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鉴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8097|回复: 1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俺对起诉李洪志的一点看法

[本贴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7-1 15: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对李洪志为了个人目的,用欺骗的手段,害了那么多人,大家是要团结一心,用一切法律手段,进行斗争。
作为我国政府,态度是很明确的,李洪志就是个罪犯,99年7月发布的通缉令至今仍然是有效的。作为我们民间对其起诉,在国内,从法律上讲,可能只是从经济上,对其进行连带的民事诉讼。
如果在美国对李洪志进行起诉,难度可能是相当的大些,因为美国既然把李洪志当作一条狗养着,只要他还有价值,美国政府是想尽办法从中作梗的,就如加拿大的赖案。
本人认为,当前可以对国内的那些侵犯了个人的隐私权,对个人进行造谣中伤的个别法轮功人员,应该进行民事诉讼,因为,他们的行为,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上有起诉依据。用此方法,可以打击那些目无法律,目无一切的痴迷分子。
对国外的骚扰,可以把他们的证据收集起来,如果,在国外的法律上有起诉依据,这样做,可能现实可行些。只是个人看法。
2#
发表于 2007-7-1 16:39 | 只看该作者
您好:楼主.
   很赞同您现在要注意收集证据的想法. 我们的这个起诉的前面,还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邀请李大师的活动,即使不能正式起诉,那么这个活动也是对李洪志的声讨!不管能否把李洪志弄到法庭上,也会使李洪志处于被动,让视线转到李洪志本身上,而这是李洪志最不愿看到的.    至于美国政府,相信他们这几年也看透了它的那些本事.关键时候,也不会做为保李洪志而赚不到便宜,惹一身臊的事.  如是我国政府出面做这些事情,那李洪志就必然大扯政治---  但如果面对包括台湾,香港在内的世界范围内的民众.那它就有点费脑筋了,到它黔驴技穷时.面对所有受害者,它的面目,大家就更看的清楚了.只要大家尤其是受害者,真正团结起来,让美国的民众也认清了李洪志.那美国政府对这件事的处理,也不能太冒天下之大不违!  再说李洪志跟赖案还不太一样,李洪志对社会危害的深度和广度,都是无人能比的.更重要的是,他的理论还在影响着很多人,准确的说-还在害人.    这是我的想法,多谢宝善寺袁对我们的关注.希望我们多探讨.早日结束李洪志荒唐幼稚的闹剧.         另:现在已有台湾同胞声援这个活动.

[ 本帖最后由 老中医 于 2007-7-1 16:51 编辑 ]
3#
 楼主| 发表于 2007-7-1 17:04 | 只看该作者
精神可贺,俺也在你那里排过队了,只是俺文化不高,和李洪志一个水平,因此,就拿根棍子,专收拾李洪志的“法身”嘿嘿,俺揍他的法身不犯法吧,哈哈。
4#
发表于 2007-7-1 17: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宝善寺袁 的帖子

那“法身”可最怕阳火了,不信,您划根火柴试试!

另提醒注意:您把学历搞错了,应填写初中(去美利坚天国补习到高中)才对。

[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07-7-1 17:12 编辑 ]
5#
发表于 2007-7-1 18:26 | 只看该作者
以前看宝善寺的文章,总觉的挺严肃的,没想到还这么幽默,多谢楼上两位的关注,大家在一起说说,也能开扩下思路。
既然宝善寺专收拾李洪志的“法身”,那我就专治它的肉身吧。
分工合作嘛!!!哈哈哈-----
6#
发表于 2007-7-1 19:52 | 只看该作者
冤有头,债有主。
李洪志是罪魁祸首,他要为此负全部法律责任。
李洪志的头杀一千遍也不过分。
李洪志终有一天会被正义五马分尸的。
7#
发表于 2007-7-2 07: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天无绝人 于 2007-7-1 19:52 发表
冤有头,债有主。
李洪志是罪魁祸首,他要为此负全部法律责任。
李洪志的头杀一千遍也不过分。
李洪志终有一天会被正义五马分尸的。


这年头谁还会去搞五马分尸啊!?
8#
发表于 2007-7-2 08:5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楼主

我认为还是擒贼先擒王,集中火力针对李洪志要好一些。
9#
发表于 2007-7-2 09:28 | 只看该作者
对!非常对。擒贼擒王 治病去根!
这是小李子最担心看到的! 老中医---专治李洪志  大家都专治李洪志
10#
 楼主| 发表于 2007-7-2 10:02 | 只看该作者
俺是想,若是李洪志是光杆司令了,或许美国人看到他没有利用价值,又反手卖给中国政府,讨回点损失呢,嘿嘿。

若是动静闹得大了,或许美国佬又觉得他还有升值空间,因为,货在美国人手里。永远都不要把美国政府想成是“食草动物”。
11#
匿名  发表于 2007-7-2 10:14
美国怎么了? 在美国生活的人 能不能说说上面的仁兄  没去过美国吧?
吃不着葡萄酒说葡萄酸 典型的中国人心里
12#
发表于 2007-7-2 13:39 | 只看该作者
我觉的,关键是李洪志操纵的信徒,那些信徒,确实主要是善良的被骗者,   如果大家矛头直指李洪志本身,那本来就在心底疑惑的信徒也关注李洪志本身,   那小李子就睡不好觉了,我认为墙倒众人摧的李洪志如果没有那么多的信徒陪衬着,那绝对是没用的垃圾,   这件事在国际上闹大了,面对受害者和舆论,美国善良的民众也会批判李洪志, 这样美国政府就更不会为保护一块垃圾,做丢面子的事.      在大家的质疑下,黔驴技穷的李洪志必然是光杆司令了----到时光那些在美国的受害者,也能吃了它----       这是我的看法,对于否,大家尽管说说,   我觉的网络就应是一个自由的地方. 但你们最好别骂我, 因为那样有可能会影响我一天的心情.

[ 本帖最后由 老中医 于 2007-7-2 13:42 编辑 ]
13#
发表于 2007-7-2 14: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老中医 于 2007-7-2 13:39 发表
我觉的,关键是李洪志操纵的信徒,那些信徒,确实主要是善良的被骗者,   如果大家矛头直指李洪志本身,那本来就在心底疑惑的信徒也关注李洪志本身,   那小李子就睡不好觉了,我认为墙倒众人摧的李洪志如果没有那么多的信徒陪衬着,那绝对是没用的垃圾,   这件事在国际上闹大了,面对受害者和舆论,美国善良的民众也会批判李洪志, 这样美国政府就更不会为保护一块垃圾,做丢面子的事.      在大家的质疑下,黔驴技穷的李洪志必然是光杆司令了----到时光那些在美国的受害者,也能吃了它----       这是我的看法,对于否,大家尽管说说,   我觉的网络就应是一个自由的地方. 但你们最好别骂我, 因为那样有可能会影响我一天的心情.


一、确实应该通过一定的方式(尤其是法律方式)唤醒美国民众。

二、假如您真想如此作为,就一定要有心理耐受力,尤其是挨打挨骂甚至挨威胁等等的耐受准备,甚至因它而不能影响个人的心绪,而更要激发个人的斗志!
14#
 楼主| 发表于 2007-7-2 14: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7-2 10:14 发表
美国怎么了? 在美国生活的人 能不能说说上面的仁兄  没去过美国吧?
吃不着葡萄酒说葡萄酸 典型的中国人心里


俺吃着葡萄也还是感觉酸呢。你也来一串儿?
美国没怎么啦,也就今天这里放几枪,明天那儿丢几枚炸弹,后天看别人地里长点瓜果,就找点借口,去保护“人权”,一高兴,还能 把人家的总统也弄到自己国家审判。
过去中国不行的时候,华人也就在那儿腰有些穹,现在国家强了点,华人的腰算是有些直了,可美国人儿也就眼红些,举着美元,还是能买到汉奸的,也就想利用他们给中国的发展制造点麻烦,当然,能搞得麻烦越大越好。
小样儿,是你看着美元,有些口水吧。
15#
 楼主| 发表于 2007-7-2 14: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老中医 于 2007-7-2 13:39 发表
我觉的,关键是李洪志操纵的信徒,那些信徒,确实主要是善良的被骗者,   如果大家矛头直指李洪志本身,那本来就在心底疑惑的信徒也关注李洪志本身,   那小李子就睡不好觉了,我认为墙倒众人摧的李洪志如果没有那么多的信徒陪衬着,那绝对是没用的垃圾,   这件事在国际上闹大了,面对受害者和舆论,美国善良的民众也会批判李洪志, 这样美国政府就更不会为保护一块垃圾,做丢面子的事.      在大家的质疑下,黔驴技穷的李洪志必然是光杆司令了----到时光那些在美国的受害者,也能吃了它----       这是我的看法,对于否,大家尽管说说,   我觉的网络就应是一个自由的地方. 但你们最好别骂我, 因为那样有可能会影响我一天的心情.


在这点上,可是要向李洪志学习呢,他可是把别人的怒骂当锣鼓,把弟子们的哭泣当音乐听呢。
所以,要想与无赖去讲理儿,用正常人的心态是不行的。
挺住啊,就把俺们当作是顶在你的腰儿的一根棍子,你不倒,俺们也不会扒下。嘿嘿。
16#
发表于 2007-7-2 16: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7-2 10:14 发表
美国怎么了? 在美国生活的人 能不能说说上面的仁兄  没去过美国吧?
吃不着葡萄酒说葡萄酸 典型的中国人心里


没有去过月球,难道就不能说月亮了?你是典型的哪国人的心理?!
17#
匿名  发表于 2007-7-2 20:59
把残忍,虚伪,狡诈,恶毒的李洪志绳之以法。这就是伸张正义。这就是解救众生。把残忍,虚伪,狡诈,恶毒的李洪志绳之以法。这就是伸张正义。这就是解救众生。把残忍,虚伪,狡诈,恶毒的李洪志绳之以法。这就是伸张正义。这就是解救众生。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天鉴网 ( 吉ICP备06001587号 )

GMT+8, 2021-8-26 22:30 , Processed in 0.081350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