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从哪里听来的? 很荒唐, "说法轮功是邪教就是违法", 确实很荒唐.
但从我学来的常识那了解到, 我国的宪法有一句是: 信仰自由, 结社自由. 这两个自由是无条件的. 我说的不对可以驳我, 但尽量避免带气说话.
这也就是说, 你可以组织纳粹, 三K党. 信什么, 是你脑子里的虫, 每人管得了, 但你犯了法, 那就不客气了, 该抓就抓, 一个犯抓一个, 一万个犯就抓一万个.
但大家请注意一下, 社团本身是不犯法的. 也就是说, 只有犯法的个人, 没有犯法的社团组织, 世界上正常的国家都是这样的, 朝鲜古巴也许例外. 例子, 奥姆真理教有多邪, 非常邪, 但在日本他们的人给抓了很多, 但组织没有被取缔, 它后来改名了是另外一回事. 如果日本宣布取缔奥姆真理教, 那是政府犯法. 我们国家抓了多少FLG成员, 我不清楚, 按照法律抓人, 我也没话说, 但取缔FLG组织, 我清楚的表明我的观点, 这是政府犯法. 我在这里这样说话, 我感觉是在犯众怒, 如在感情上触犯了大家, 我道歉. 但这是我的理解, 我自觉有义务跟大家说清楚.
原帖由 涅磐 于 2007-8-12 01:48 发表
最近听到一个说法:国家任何一部法律都并没有明确指出法轮功是邪教,所以,说法轮功是邪教就是违法。
呵呵,相关法律也从来没有指出张三是杀人犯,李四是抢劫犯,王二麻子是强奸犯,宇宙公司是非法机构,同样,法律中也不会写出法轮功是邪教。法律只能说明如何判定犯罪违法行为,以及如何处理。
《反邪教法》是针对一切符合邪教特征的法律,对过去出现过的,现在存在的,将来可能出现的邪教做一个界定,而不是也没必要针对法轮功而立的。根据法律,符合邪教特征的组织就可以认定为邪教,包括法轮功。
上面提到的那个说法,不知道是法轮功组织上传达下来的,还是轮子们自己悟出来而传播的,无论如何都是个缺乏常识缺乏逻辑的可笑的观点。感觉经过一二十年修练的轮子们的心智已经发展到牙牙学语的几岁小孩的水平,并且仍然在不断退化,拿着鸡毛当令箭,咬着粑粑当香肠,喝着毒药当美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