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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乱石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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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为练法轮功大法已挥刀自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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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楼主| 发表于 2006-4-8 17:09 | 只看该作者
温柔一刀及各位老兄,乱石飞下在这里给各位鞠躬了,感谢各位对拙文的关注。
52#
匿名  发表于 2006-4-8 17:18
各位说得真热闹,不过个人认为,骂街和讲道理应该结合起来用,关键是看谁了,对于讲道理的人自然可以道而化之,可是对于不讲道理的人关键时候骂他个狗血喷头 ,甚至当头一记耳光,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话也许有些粗,不过说的都是实话。各位别见怪。
53#
匿名  发表于 2006-4-8 17:24
一群虚伪无耻的共特!哈哈,狗咬鸡毛满地飞——---*************
54#
发表于 2006-4-8 17: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from 61.136.96.x 于 2006-4-8 17:24 发表
一群虚伪无耻的共特!哈哈,狗咬鸡毛满地飞——---*************


看看,典型的发愣功思维,谁更虚伪无耻?大家考虑的是不要伤害一些发愣功学员的感情而探讨方法,他诬为“狗咬鸡毛满地飞”,呵呵,不知好歹的混帐东西!唯恐国家和别人不乱,不愧为64K金的邪教徒。
  “共特”?——一个发霉的词汇,又被李烘痔和发愣功学员滥用,白痴!别在到处丢人现眼了。
55#
发表于 2006-4-8 17:50 | 只看该作者
最好说明一下写作意图。吾辈眼拙啊。

[ 本帖最后由 木在水 于 2006-4-8 17:52 编辑 ]
56#
发表于 2006-4-8 19:11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57#
发表于 2006-4-8 19:58 | 只看该作者

俺也说两句

现在看来,与轮子帮讲理难度是大的,李帮主都不想让他的弟子们看他的"经文"以外的内容,弟子们怎么会喜欢看这些更难以接受的文章呢.但我想,社会上的人是愿意看的,他们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大家应该多向国外有影响的网上发,水干了鱼就死了,林消了,狼也就无处可藏了.李搞的"讲真相"用那些假的东西来欺骗世人,大家就应该用真实的材料让世人们看.民众们都清楚了李的货色,他才能孤立而灭.个人的想法,仅供参考.
58#
发表于 2006-4-8 20: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温柔一刀 于 2006-4-8 16:06 发表
  即是同门兄弟,又何必如此,让轮子们看笑话了。

  如果我们不有理有据而是“恶搞”那才会让轮子们不齿、看笑话了呢。

  
原帖由 温柔一刀 于 2006-4-8 16:13 发表
  各位老兄让我说几句,该讲道理的时候一定要讲道理,但是对于落水的走狗,大家又何不齐而打之呢?我个人认为乱石同志的做法也未尝不可。对于那些死皮赖脸的轮子们,给几剂猛药也未尝不是好事。


  对于那些死皮赖脸的轮子们,我们要给几剂猛药,但是“猛药”应该是有理有据的事实真相而不是“恶搞”,更不是学轮子们的“死皮赖脸”,那只能使我们自毁长城。

  请温柔一刀仁兄自重,大家已经把论坛的立场反复讲清了,请您不要再混淆概念,恕我直言,您给人的直观感觉非常不好,说点不好听的,就是有“搅浑水”之嫌。

[ 本帖最后由 无极之音 于 2006-4-8 20:46 编辑 ]
59#
发表于 2006-4-8 20: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温柔一刀 于 2006-4-8 16:06 发表
即是同门兄弟,又何必如此,让轮子们看笑话了。

原帖由 Guest from 61.136.96.x 于 2006-4-8 17:18 发表
各位说得真热闹,不过个人认为,骂街和讲道理应该结合起来用,关键是看谁了,对于讲道理的人自然可以道而化之,可是对于不讲道理的人关键时候骂他个狗血喷头 ,甚至当头一记耳光,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话也许有些粗,不过说的都是实话。各位别见怪。


原帖由 Guest from 61.136.96.x 于 2006-4-8 17:24 发表
一群虚伪无耻的共特!哈哈,狗咬鸡毛满地飞——---*************


温柔一刀兄,怎么感觉这两位“游客”在与你唱“三簧”为乱石帮腔做戏呢。请问,乱石飞下兄,温柔一刀、两位“游客”是不是你的“法身”呀?我怎么感觉有点像呢?
60#
发表于 2006-4-8 21:13 | 只看该作者

回楼上一两个诸位

如果您的头脑清醒的话,应该能明白什么道理了.我不想再说什么了!!!!!

[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06-4-9 23:53 编辑 ]
61#
发表于 2006-4-8 21:26 | 只看该作者

回楼上温柔等人

不知道你们想说什么?回家喝酒去吧!!!!!

[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06-4-8 22:56 编辑 ]
62#
 楼主| 发表于 2006-4-8 21:27 | 只看该作者
郑重声明: 乱石飞下 为本人在天鉴的唯一 iD,请各位朋友分清敌友,不要再相互进行无谓的攻击,贻误正事。如果继续这样,乱石飞下将遗憾的退出本论坛。请各位三思。
63#
发表于 2006-4-8 21:36 | 只看该作者

回楼上温柔一刀

依您的见解,论坛该如何办理呢?!您是否胸有毛竹啦?我倒很想听听高见啊!!!

指点江山,不代表能激扬文字.

抱歉!
64#
发表于 2006-4-8 21:45 | 只看该作者

回楼上

请您老兄仔细看看论坛规则!!!!!

别自以为是行不!!!!!!
65#
发表于 2006-4-8 21:49 | 只看该作者
到此为止。
66#
 楼主| 发表于 2006-4-8 21:54 | 只看该作者

to:唐兄

唐兄,我已将本人在天鉴的主帖删除,请不要再紧追不舍了,网络本是为大家提供交流和沟通的平台,如果连自己队伍里边的人都不团结,我想我也没有必要再来这里了。也许诸位老兄并没把我当作队伍里边的人,算我多情了。886
67#
发表于 2006-4-8 22:01 | 只看该作者
乱石、唐兄,容人雅量我们都是有的。此页翻过,无须再提。
乱石兄也欢迎您常来论坛一叙,大家一致对外!
68#
发表于 2006-4-8 22:38 | 只看该作者
鉴于大家大多认为乱石飞下仁兄的帖子容易伤害“法轮功”练习者的感情,在下已经把他的所有主题帖全部合并在一起并且锁死了,同时对乱石仁兄的理解和支持(自行删除了自己帖子的内容),这里表示感谢!
关于论坛宗旨的讨论也到此为止,希望后来者引以为鉴。本论坛欢迎任何有理有据与事实真相,其他任何无理无据的“恶搞”、谩骂、讥讽、攻击的请勿发布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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