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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吐为快(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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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9-26 16: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吐为快(四)

<纪实文学>

劳教警察

[二遇]  当我把自己的主要精力投入到“十年回眸”大型画册早期的构思和策划中去的时候,2000年4月12日,在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内,我遇到了我一生中所见的第二位法轮功劳教人员,她也是我省劳教系统收容的第二个法轮功劳教人员。

起因同接受CB女士大致相同。2000年4月11日上午我们接到北京警方的电告,通知我们明天上午去NJ火车站交接法轮功劳教人员DY。说实话,搞一个画册事很多、很杂、也很繁,花上半天时间去火车站接人、交接,心里着实有些不舍!但是,瞧瞧身边的兄弟姐妹,出差的出差,病假的病假,余下的也个个忙得象猴子一样上窜下跳,还能吆喝谁呢?无奈,也只有咱赤膊上阵了。于是,我电告女子劳教所,请她们明天派车、派三名民警,上午8:30赶到我处,然后跟我一块去NJ火车站接人。

翌日上午,一切都是有条不紊、按部就班。但是,当女民警把法轮功劳教人员DY女士引领到我的面前时,我仍旧迟疑了半天。DY长得非常小巧,就属于那种娇小玲珑的一类,虽说不上是唇红齿白,但一看便知是个口齿伶俐的角色。她留着齐耳短发,水色颇重,估计是生长在江南水乡,而且长得也比较讨喜。我不无纳闷地问:你也是练法轮功的?

“对啊。怎么啦?法轮功讲‘真善忍’,教人做好人,给人祛病健身,这有什么不好的呢?”果不其然,DY女士的口,就象连续发射的机关枪,好象她有压抑已久、不吐不快的欲望,不过,我当时更觉得她象是对自己被处劳教不服、心存委屈!后来我才知道,她那是向我“弘法”(当时还没有“讲真相”一说)呢。

我的意思是说,你跟电视里的那些法轮功人员不象。我收敛笑容,认真地加重语气,跟DY女士声明我的本意。

“当然不一样了!电视里的那些人,根本就不是修炼法轮功的人,那都是政府造假栽赃的。对我们修炼人来说,杀生都是造业,也是有罪的,怎么可能去自杀或杀人呢?!你看我还像个杀人犯啊?”嗬,真是嘴不饶人,她的话在我还没能完全理解,尤其对“造业”一词还是云里雾里的时候,DY已把皮球踢给我了。我笑了,因为这时我突然冒出一个滑稽的想法:要是把DY挑选进国家足球队多好,她没准就是一个优秀的前锋!您瞧,她这皮球踢得传得多及时啊?

“是这样吧,您也觉得不象吧。告诉您,我是WJ辅导站的辅导员,在我的身边,我从来就没见过电视里放的那种人!”DY显然误解了我那笑的含义了。我没作解释,说实话,也不好作什么解释。于是,我又问她另一个问题:

假设这就是政府在造假的话,你觉得政府造这种假,又什么必要吗?

“所以我们才要‘护法’,要‘助师世间行’,要消除大家对我们‘修炼’人的误解,要改变政府部门对我们的错误看法。所以我才到北京去,到中南海、到信访办、到天安门……”我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了!什么意思,我问东她干嘛答西啊?是没听清楚,还是回避问题,或是转移话题,要么就是不想回答?我可烦不了了。于是,我赶紧摆摆手打断了她的连珠炮,称:

你如果还有什么看法、想法请到劳教所后再说吧,要知道上诉、申诉、给国家、政府提看法和建议,那都是你的权利,没有谁能剥夺你。但是,你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还必须履行义务。到了劳教所,你更得履行劳教人员应尽的义务!

“你受蒙骗了,你根本不了解情况。国家取缔法轮功是不对的,公安部的通告更是错误的……”DY女士打断了我的话,可能她觉得我的说教太空泛了。

对不起,假如国家的法律法规真的错了,它也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进行修改或废止,在没有作出修改或废止之前,大家还是必须遵守和执行;就好象你到单位上班,八点就是八点,你说这是错的,人家单位都是九点,我也要九点,这能成吗?!我确实有些不悦,也打断了DY女士的话头。

她楞了一下,嘴唇蠕动着,深思片刻,立即反驳:“不是这样的,不是这个理……”

好了好了,这是火车站,不是谈话的地方,有什么话、有什么问题,我们以后找机会再说。现在,你还是跟这两位民警到车上去吧。我向跟我随车而来的两位女民警点点头,请她们将DY女士带上警车。

办完交接手续,将一行人等送走,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这就是我初始接触到的两位法轮功劳教人员。CB与DY是两位个性差异鲜明的人物,但是,从他们毫无内疚、惭愧、自责的言辞与表情上,我明显感到,这类人跟我以往接触到的劳教人员有诸多的差异与不同!但是,究竟区别在何处,又是什么因素促成造成的,我确实也说不出个一三五来。是啊,没有真正、深入地接触,又能有多少感性的体验与理性的升华呢?总之,初步接触了CB与DY两位女士后,更令我添加了无法释解的迷惑。我甚至想到,日后如有机会,一定与她们多接触一些,多谈论一些,以把自己心头的谜团,来个基本上化解(因为我当时知道,想彻底化解的可能性不大)。

从2000年5月起,我就投身于“十年回眸”画册的紧张拍摄工作中去。一方面要动员所有力量收集反映我省这十年劳教工作的老照片,另一方面要设法修补修复部分老照片,再者还要抓紧补拍大量的镜头,因为,有很多的工作、事情,大家都做了,但是,都没有留下什么图片资料,原因有三:一是意识不到位,没认识到图片档案的重要性;二是经费有限,当时舍不得花这些钱;三是为了躲避“作秀”的嫌疑。而到目下,我可就要、也只有大动干戈地进行补拍了(我不知道这能否也算是作秀,如果大家硬认为是的话,我也只有认同了)。

也巧,在女子劳教所拍片过程中的一则花絮,让我对法轮功劳教人员这一群体,又有了另一层面的了解。



[欲知后事,请看放鸽]

2007年9月26日
2#
匿名  发表于 2007-9-26 18:59
原帖由 劳教警察 于 2007-9-26 16:44 发表
对不起,假如国家的法律法规真的错了,它也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进行修改或废止,在没有作出修改或废止之前,大家还是必须遵守和执行;就好象你到单位上班,八点就是八点,你说这是错的,人家单位都是九点,我也要九点,这能成吗?!



       我个人认为,这就是宗教最可怕的地方,当宗教深入一个人的思想后,国家、社会所制定和建立起来的法律或道德规范全部都要为宗教让路,“神”的意志成为唯一的行为规范。而这个“神”的意志又是完全虚无缥缈,没有任何依据的东西,全凭一个或几个“神的代理人”决定,于是就有了中世纪圣殿骑士团“为了上帝的意志”的屠杀,有了中东以“圣战”为名的恐怖活动。在此,所有人类的道德和法律统统无效,一切为了无法确定的玄学让道
3#
发表于 2007-9-26 19:25 | 只看该作者
宗教是精神的寄托,同时也是枷锁。一不小心就会走火入魔,或者成为政治的工具,就像十字军东征那样
4#
匿名  发表于 2007-9-26 21:14
原帖由 劳教警察 于 2007-9-26 16:44 发表
对不起,假如国家的法律法规真的错了,它也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进行修改或废止,在没有作出修改或废止之前,大家还是必须遵守和执行;就好象你到单位上班,八点就是八点,你说这是错的,人家单位都是九点,我也要九点,这能成吗?!

那德国纳粹党徒屠杀犹太人都是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他们为什么也被判有罪?你要是纳粹党徒,你也会遵守法律去杀人吗?法律本身可是也有善法和恶法之分的,就像劳教制度就是恶法,虽然你是警察,其实你在干着违法的事情。违反的是人类基本道德的法。
5#
匿名  发表于 2007-9-26 21:41
‘真善忍’也有善用和恶用之分,请勿拿着‘真善忍’去缚人、打人。再者,请问‘真善忍’能使你不死吗?升到天国能不死吗?请证明并拿出实例。
6#
发表于 2007-9-26 21:52 | 只看该作者
“那德国纳粹党徒屠杀犹太人都是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请举例。
”他们为什么也被判有罪?“----请举例。
”法律本身可是也有善法和恶法之分的“--请举证据,划分标准是什么?
”就像劳教制度就是恶法“---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是谁规定的?
”其实你在干着违法的事情“--他违法的证据呢?是你用天目看到的吗?是靠猜的吧。
”违反的是人类基本道德的法。“--是那个几千万年前就知道自己会割烂尾的李红痔独创的吧。
7#
匿名  发表于 2007-9-26 21:56
真善忍是宇宙根本的特性,是道,可没有什么善用恶用的。他就是一种客观存在,不管人认识不认识。因果报应,常人就在轮回中上上下下,不是道去缚人、打人,而是人自己招祸,找报。
修道修佛可以使人与天地同寿,这在中华5000年前就认识到了。随便一个真正的佛教徒也能告诉你修佛可以了断生死。你要证据,只能说你执迷。你愿意修炼证实,佛法才会在你身上展现的。
8#
发表于 2007-9-26 21:59 | 只看该作者
那发椤功的恶徒迫害人类、危害社会都是在遵守李红痔的法纪,他们为什么也被淘汰?你要是发椤功的恶徒,你也会遵守李红痔的法纪去危害社会吗?法纪本身可是也有正和邪之分的,就像发椤功就是邪教,虽然你是修炼人,其实你在干着违法的事情。违反的是我们人类的法律。

注:我们才是人类;谁说李红痔及其发椤弟子是人类了?
9#
发表于 2007-9-26 22:39 | 只看该作者
只要修炼大法的都是恶人,始终在害别人的,反而要人类来忍受它们的迫害。人类的法律不是约束神仙的工具,只是约束人类行为的准则。这你可以去看人间有的法理学的论著。
发椤功、发椤大发的非法性、善法和恶法的划分和国际社会对发椤功的审判请自己去看新闻和公告,别当无知的不懂法的神仙了。
10#
发表于 2007-9-26 23:20 | 只看该作者
你说的累不累,总是在炒冷饭。
本论坛上对你今天所说的已经有了非常全面的分析,为什么不去看一下,看来只会闹。

请有空的朋友帮神仙找一下,我对它们的无能感到惊讶。
11#
匿名  发表于 2007-9-27 00:25
回复7#:请问,没有你(包括”主佛“)的心没有你(包括”主佛“)的”我“时,真善忍在哪里?你们现在说的“邪恶、烂鬼”从何而来?
12#
 楼主| 发表于 2007-9-27 08:1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9-26 18:59 发表
       我个人认为,这就是宗教最可怕的地方,当宗教深入一个人的思想后,国家、社会所制定和建立起来的法律或道德规范全部都要为宗教让路,“神”的意志成为唯一的行为规范。而这个“神”的意志又是完全虚无缥缈,没有任何依据的东西,全凭一个或几个“神的代理人”决定,于是就有了中世纪圣殿骑士团“为了上帝的意志”的屠杀,有了中东以“圣战”为名的恐怖活动。在此,所有人类的道德和法律统统无效,一切为了无法确定的玄学让道


我个人认为,当宗教与社会发展相合拍、相适应的时候,他给社会整体带来的还是以积极效应为主导的。
13#
 楼主| 发表于 2007-9-27 08: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孝文帝 于 2007-9-26 19:25 发表
宗教是精神的寄托,同时也是枷锁。一不小心就会走火入魔,或者成为政治的工具,就像十字军东征那样


也是,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
1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7 08: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9-26 21:14 发表

那德国纳粹党徒屠杀犹太人都是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他们为什么也被判有罪?你要是纳粹党徒,你也会遵守法律去杀人吗?法律本身可是也有善法和恶法之分的,就像劳教制度就是恶法,虽然你是警察,其实你在干着违法的事情。违反的是人类基本道德的法。


请你出示德国屠杀犹太人的法律!它是经过众院还是参院讨论通过的?!

假如我是纳粹,在当时的环境、思维状态下,我也可能会去杀人的。

目前有死刑存在的各个国家(包括美国),也有对死刑进行纠正的案例,那么他们对执行死刑的警察有过什么法律追究吗?

请你给个人类道德基本法的内容与条款好吗?咱们进行一一对照吧。
15#
 楼主| 发表于 2007-9-27 08:2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9-26 21:56 发表
真善忍是宇宙根本的特性,是道,可没有什么善用恶用的。他就是一种客观存在,不管人认识不认识。因果报应,常人就在轮回中上上下下,不是道去缚人、打人,而是人自己招祸,找报。
修道修佛可以使人与天地同寿,这在中华5000年前就认识到了。随便一个真正的佛教徒也能告诉你修佛可以了断生死。你要证据,只能说你执迷。你愿意修炼证实,佛法才会在你身上展现的。


天圆地方人在中,这是5000年前的说法还是5000年后的说法?

佛教什么时候告你修佛就是了断生死的?
16#
 楼主| 发表于 2007-9-27 08: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9-26 22:03 发表
放你妈的狗屁!


老兄不必心急,我接触他们那么长时间,就发现自己好象很少骂人了。
17#
 楼主| 发表于 2007-9-27 08: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9-26 22:31 发表
真正修炼大法的没有恶人,没有害别人的,反而要忍受被迫害。人的法不是某些当权者的维护统治的工具,而是人类的基本道德底线。这你可以去看法理学的论著。
劳教制度的非法性、善法和恶法的划分和国际法庭对纳粹的审判请自己去看法律书,别无知的当法盲了。


你们是不是人?

李洪志是或不是修炼的人?

李洪志是否遵守了人类的道德地线?

请出示劳教制度非法性的依据!
18#
 楼主| 发表于 2007-9-27 08:3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9-26 22:49 发表
世界现在有80多个国家接受法轮功,各国政府给法轮功的荣誉有2000多项了,这说明什么?别做井底之蛙了。


请告知80多国家的名单或2000多奖项的名目,别再用形容词来糊弄人了。尤其要告知,全世界修炼法轮功的总人数有多少(不要估计),占60亿总数的比例是多少?
19#
 楼主| 发表于 2007-9-27 08: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9-27 00:25 发表
回复7#:请问,没有你(包括”主佛“)的心没有你(包括”主佛“)的”我“时,真善忍在哪里?你们现在说的“邪恶、烂鬼”从何而来?


对头!“真善忍”在甲骨文前又叫什么呢?
20#
匿名  发表于 2007-9-27 09:27
复7#
       假恶暴也是宇宙根本的特性,是道。他就是一种客观存在,不管人认识不认识。因果报应,常人就在轮回中上上下下,不是道去缚人、打人,而是人自己招祸,找报。
        宇宙都要坏,天地又能久到那里去?请你们把太阳停在当空中不要落下,以证明你们具有“正法”的力量。
21#
匿名  发表于 2007-9-27 14:08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9-27 09:27 发表
复7#
       假恶暴也是宇宙根本的特性,是道。他就是一种客观存在,不管人认识不认识。因果报应,常人就在轮回中上上下下,不是道去缚人、打人,而是人自己招祸,找报。
        宇宙都要坏,天地又能久到那里去?请你们把太阳停在当空中不要落下,以证明你们具有“正法”的力量。


最好先把苹果和阑尾都捏成水吧!
22#
匿名  发表于 2007-9-27 15:28

回复 #1 劳教警察 的帖子

你的速度是否还可以快点啊?电视剧每晚至少放两集,火车都已提速好几次了,看你的纪实要十天八天看一回,拜托警察“叔叔”加油!

看了你这两天的回贴,对你的为人有所了解。
23#
发表于 2007-9-27 15: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9-27 15:28 发表
你的速度是否还可以快点啊?电视剧每晚至少放两集,火车都已提速好几次了,看你的纪实要十天八天看一回,拜托警察“叔叔”加油!

看了你这两天的回贴,对你的为人有所了解。



嘿嘿,俺忘了穿上马甲了,真不好意思啦!//006
24#
匿名  发表于 2007-9-27 15:46
原帖由 花非花 于 2007-9-27 15:32 发表
嘿嘿,俺忘了穿上马甲了,真不好意思啦!//006


警察叔叔不仅要上班,还要加班呢!
25#
发表于 2007-9-28 15: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9-26 21:56 发表
真善忍是宇宙根本的特性,是道,可没有什么善用恶用的。他就是一种客观存在,不管人认识不认识。因果报应,常人就在轮回中上上下下,不是道去缚人、打人,而是人自己招祸,找报。
修道修佛可以使人与天地同寿,这在中华5000年前就认识到了。随便一个真正的佛教徒也能告诉你修佛可以了断生死。你要证据,只能说你执迷。你愿意修炼证实,佛法才会在你身上展现的。

我想知道5000年前谁说的,有文字记载吗?总得让人有一个信服的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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