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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评”中两则“受迫害”案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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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23: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九评”中两则“受迫害”案例真相

    在“法轮功”的“九评”第五评中提到两则案例:1、辽宁省大石桥市李艳华被警察活活打死;2、重庆大学女研究生、法轮功学员魏星艳被强奸。

   事实如何呢?笔者将调查结果公布如下:

   
所谓的魏星艳“被强奸”案。


    2003年5月,“法轮功”捏造重庆大学研究生魏星艳因“讲真相”被抓,关在沙坪坝区白鹤林看守所被一警察当众强奸,事后魏星艳绝食抗议迫害,警察强制灌食插伤了她的气管和食管,造成她不能讲话,并导致魏星艳生命垂危。

    经调查,重庆大学并没有“法轮功”媒体所说的“高压直流输电与仿真技术专业”,根本就没有“魏星艳”其人,更没有“重庆大学女研究生魏星艳被看守所民警强奸事件”。这是一名“法轮功”人员按照“法轮功”的指令,借他曾经在另一个省接触过的一名色情女郎之名,编造出来的一个谣言。对此,重庆大学曾公开辟谣。新闻媒体也曾公开报道此事,以事实批驳了“法轮功”的谣言。

    附:关于对“重庆大学女研究生魏星艳被强奸”这一事的澄清公告

   我是一名重庆大学的学生,我对重庆大学的近年来的所做所为,并非十分满意,但我在这里仍然愿意以一个客观者的身份来澄清事实!清大家相信,我所说的是事实,我不会包庇重大,重大给予的东西不值得我撒谎来包庇!我也不会诬陷重大,那更是不明智之举!
我们来看一下那些大法弟子杜撰的“被强奸一案”有多荒谬!
    1、高压输电如果有这个专业,只可能在  A 区,而重庆大学 A区只有一个松林坡派出所,至于所说的“白鹤林看守所”,我在重庆呆了四年根本就没听说过!我也问过周围的同学,都说不知!
    2、教育部颁布的学科设置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是一级学科,下面与高压有关的二级学科是“高电压与绝缘技术”,而所谓的“高压输变电专业”根本就不存在。
    3、再看最荒谬的地方,“当着两个女犯人的面强奸了她”,大家可以想象出这是一个大学看守所的所做所为吗?有那么弱智的警察,会犯那么低级的错误?
    4、如果真有这个人,为什么不说出她的宿舍?她的导师?我们可以当面查找她的宿舍以确定有没有此人?而且她所谓的家庭住址“她老家在四川省都江堰市与成都郫县丽春镇接壤的那个县(名称不详)。”更始荒谬到连个镇都说不出来,仔细看,所说的关于被害者个人信息都是含糊其辞,难辩真假!
    5、而且作为一个学校,法制完善,学生、老师、学校会答应那些警察这样做吗?关键时刻导师、同学会闷着良心不承认有这个人,而看着自己的学生惨遭凌辱???如果真有这件事,老师不会答应那些警察,学校不会答应,重大的学生更不会答应,大学生不好欺负!警察犯错也不会犯那么低级的错误!!
    6、如果真有此事,她会不采取法律措施来处理此事?即使她很保守,这件事已经人人皆知。还有她的家人呢?
至于造谣者所说的修炼大法后,“修炼大法后品学兼优,成绩越至全年级第一名”的谎言我用不着在这里说什么大家自己心里明白,至于大法是如何荒谬,大家心理应该很清楚。造谣者所说的其他的事,我没法查明真相,我也不想在这里辩白,但我想信也是一些恶意的造谣者对重庆大学的诬陷!
李洪志和他的那些走狗们惟恐天下不乱!应该将他们千刀万刮!!
事情总有一天会水落石出,相信重庆大学!


所谓的李艳华“被迫害”案

    李艳华,女,58岁,辽宁省大石桥市南楼经济开发区东江村人,1994年习练“法轮功”。2001年2月19日,李艳华在按照“法轮功”总部的要求散发“法轮功”非法宣传品途中,因糖尿病突发,经抢救无效死亡。

    2月22日晚11时,当地“法轮功”人员王长顺、徐正强、刘庆年、陆国占等4人携带照相机、螺丝刀、手电筒等工具进入东环医院太平间,将李艳华尸体从冰柜里抬出放在地上,除去李的上衣,由王长顺拍摄七幅照片,然后将事先写好的“李艳华被民警殴打致死冤魂不散”的标语置放在太平间。后,由王长顺口述,李英执笔,写出完全违背事实的文章,制成传单散发,并发送到“法轮功”网站炒作。

    陆国占事后说,“我们在太平间并没有看到如我们所希望看到的伤痕。”“当初想的都是‘正法’、‘护法’,对法轮功这方面有利,你就去做,时间长了,就形成一种概念了。”

    这些不顾事实的假话令当地市民十分反感。发现李艳华的西江村村民,救治李的东环医院医生,为李装殓寿衣的太平间看门人,以及救护李艳华的民警和做鉴定的法医都认为“法轮功”编的“故事”十分幼稚可笑。

    李艳华的丈夫冯明森十分愤怒,他不能容忍那些背后的人为圆他们的谎而把他的妻子脱光衣服照相。他说:“他们(法轮功)全都是颠倒黑白,把中国的好事给你整黑了。这叫什么?这叫魔鬼,他才能做出这种损事。”

   有关资料:1、2002年3月18日《焦点访谈》:看“法轮功”如何造谣;2、2002年3月18日中新社《辽宁大石桥“法轮功”习练者李艳华之死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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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23:43 | 只看该作者
唉!什么素质啊?!说他们什么好,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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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11-3 23:59
这些轮子一天唯恐天下不乱,自己干些缺德事打死不承认,还到处造谣生事!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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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11-4 14:26

白鹤林看守所在重大C区附近

不过,能知道这个名字却连大学专业都编错的人,其它的更不说了,这个素质,唉,拜托编造前搜一下重大的招生简章,随便安个名字也太不专业了

转一个美国人与迷信“大纪元”的老婆因神七上天是否是骗局的争论而最终离婚时说的一句话:
"她怎么看待她的祖国,我不介意,可是不要侮辱我的智商"
5#
发表于 2008-11-4 21:27 | 只看该作者
“九评”的作者本想抹黑中共,结果全糊到李洪志脸上了。
在《转法轮法解》中有人问李洪志:“学员遭坏蛋强暴该不该还手”?他回答说:“我们真正修炼的人不会遇上这样的事。对修炼没有好处的事,不给你安排”。
且不说这个魏星艳故事编得如何漏洞百出,即使魏星艳“被强奸”案是真的,按李洪志的说法,要么她不是真修弟子,要么是李洪志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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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11-4 23:35

法轮功“名人”王文怡遭暴打和抢劫

2007-06-26 15:25:42  来源:新华网

  在美国,这类事情本来算不上新闻,但由于去年王文怡大闹白宫南草坪,发出过令世界瞠目的"狮吼",从而成了法轮功的"名人",于是她的挨打遭抢也就成了小小的"新闻",并被美国的"纽约邮报"所报道。

  本人看了这则消息后,第一反应是:"活该"!

  记得法轮功的"媒体"天天都在诅咒和宣布反对过他们的人今天这个"报应"了,明天那个"报应"了,还煞有介事地算出了"报应"的百分比,不知道法轮功"英雄"王文怡这回挨打和遭抢算不算"报应"!此事和那些诸多暴病的、横死的法轮功信徒的不幸加在一起,达到了多少百分比?

  另外,自称连月球上的弟子都能保护的李洪志却对王文怡挨打遭抢毫无作为,可见他的"法身"昏聩、老朽和冷漠到何等程度。既然连近在纽约的法轮功"特保儿"尚且得不到丝毫保护,那些"处江湖之远"又籍籍无名的"草根"法轮功徒子徒孙还能有什么指望?

  幸亏这回美国警察破案及时,否则不知"大纪元"又会造出多少谣言,又会怎样把王文怡挨打遭抢的事栽到中国政府头上。去年法轮功骨干李渊遭到入室抢劫和一顿胖揍后,李洪志和"全轮"上下立马就掀起了栽赃中国的歇斯底里大发作。一口咬定是:"中共迫害延伸到美国"。他们就不怕反而"神化"了中国的"能耐",让那些作恶多端的法轮功骨干天天心惊肉跳,噩梦连连?(宋琮琮)

  《纽约时报》关于劫匪袭击法轮功骨干王文怡的译文:

  《纽约邮报》迈里萨·简·克伦菲尔德 杰米·斯科拉姆(MELISSA JANE KRONFELD and JAMIE SCHRAM)2007年6月14日报道:

  (纽约)警方昨天说,在去年布什总统与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曾经大喊大叫扰乱会场的中国医生王文怡,在她位于(纽约)Midtown的工作地遭到一名劫匪的袭击。

  6月3 日,当王文怡进入她位于35街西区224号的办公楼时,就被歹徒盯上了。王文怡是一个法轮功成员,去年春天,她曾在白宫举行的中美两国元首会晤仪式上大声嚷嚷着起哄。

  当天下午大约两点十五分,21岁的抢劫嫌犯杰尔米·哈迪(Jeremiah Hardy)尾随王进入该大楼,并同她一起上了电梯。

  "我试图与他搭话,"住在皇后区的王文怡说,"我说外面天很阴,可他不搭腔。他一直不看我,而看着地面。"

  随后,在她到达她那一层走出电梯时,劫匪对她进行了袭击。

  "我突然觉得背后猛的挨了一家伙,"她回忆说,"我觉着他揪住了我的辫子。他用劲太大,一下子把我拽倒,把我的头按到了两个膝盖之间。"

  她说,劫匪猛打猛踢她的脖子和头部,并扯走了她的包。随后,他要了另外一部电梯,跳上去逃走了。

  当天晚些时候,街区里不远的一家麦当劳店的经理在洗漱间里发现了王的包,里面少了她的驾照、两张信用卡、手机和照相机。

  警察说,当哈迪的一个朋友试图使用其抢夺来的手机时,事情败露了。

  据曼哈顿地区检察官办公室称,哈迪于6月10日被拘捕,被指控犯有抢劫和非法拥有偷盗的财产两项罪。

  自去年11月以来,哈迪已经因盗窃、拥有武器和涉毒被拘捕过4次。哈迪目前被羁押,需1万美元保释金才能被保释。

  在2006年4月的白宫事件中,王被联邦法院指控有恐吓、强迫、威胁和骚扰一名外国官员等不当行为。但这些指控后来被撤销。

  王说,她抗议中美高层会晤,意在让世人关注据称中国政府从被取缔的法轮功成员身上摘取器官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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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11-5 00:07

附2:所谓“魏星艳被强奸”案造谣者陈庶民等被判刑

新华网重庆频道2004年2月20日电昨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作出一审判决,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处陈庶民、袁湫雁(女)、黎坚、殷艳(女)、卢正奇等5名被告人5年至14年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庶民、袁湫雁、黎坚、殷艳均系“法轮功”人员。陈庶民系重庆聚贤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曾在公司内向被告人卢正奇(时任该公司副总经理)等人宣扬“法轮功”邪说。2003年5月下旬,卢正奇编造了一则耸人听闻的“法轮功”人员遭迫害的假消息,谎称重庆大学在读女研究生魏某某(经查,重庆大学没有魏某某其人),因宣扬“法轮功”被关押到沙坪坝区看守所后遭到迫害。
陈庶民授意袁湫雁把这一假消息通过互联网散布。袁湫雁赓即通过“法轮功”人员刘范钦(另案处理)将该消息传递给被告人黎坚,由黎坚编辑成软盘。2003年6月1日,黎坚将载有该虚假消息的软盘交“法轮功”人员何明礼(另案处理)上载到境外“法轮功”网站“明慧网”传播。致使重庆大学及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遭受干扰,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市第一中院依法认定,5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审分别判处陈庶民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判处袁湫雁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判处黎坚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殷艳有期徒刑5年;判处卢正奇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来源: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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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11-9 11:09

谣言止于智者

假的真不了,谣言止于智者。法轮功以造谣为业,太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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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11-11 22:28

重庆大学老同志群情激愤声讨“法轮功”罪行

2003年12月15日上午,重庆大学校离休干部80多人,在B区老年活动中心愤怒声讨“法轮功”罪行。下午3:00,离退休党支部书记、退休行政小组长和老教师代表120余人,也对“法轮功”罪行进行了声讨。

几个月来,境内外“法轮功”分子散布谣言,所谓我校女研究生魏星艳受迫害“事件”,恶意造谣,严重干扰了全校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广大老同志对此感到非常气愤!

离休干部李子俊、毛石灵、伍子玉、巩志刚、彭治华等在座谈会中,深刻揭露了“法轮功”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的邪恶本质,表达了他们坚决反对邪教“法轮功”,维护安定团结局面的思想行动。离退休支部书记徐克勤、李一平、刘汉裔等对“法轮功” 进行了痛斥,指出法轮功分子充当敌对势力和走狗和工具,针对我校散布谣言,严重损害了我校的声誉,法轮功分子捏造所谓“真相”,事实上是一种恶意干扰我们工作学习的手段,企图破坏我校稳定和发展和大好局面,其用心险恶。曾误入歧途的老教师秦孝林,现身说法,揭露造谣滋事是李洪志一伙惯有伎俩。老教师们旗帜鲜明,纷纷对法轮功这种恶意造谣表示强烈愤慨,强烈要求学校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法轮功,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同时,老同志们也认识到,反邪教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和复杂,必须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学习,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充分认识法轮功分子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定不移地把反邪教斗争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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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11-15 13:48

重庆大学严正声明

  自2003年6月2日开始至今,我校一直受到“法轮功”的严重恶意滋扰。一伙居心叵测的“法轮功”分子凭空杜撰了一个所谓我校电气学院的女研究生魏星艳,并编造了所谓魏星艳因练习“法轮功”而被逮捕,并且在拘留所被当众强奸的荒诞“事件”。

  重庆大学在此严正声明:重庆大学从来没有名叫魏星艳的学生,从来没有发生过所谓女学生被强奸的事情。“法轮功”编造的所谓“事件”纯属对我国政府、我国公安部门和我校的恶意攻击和诽谤。“法轮功”编造的谣言出台后连续一段时间内,一些“法轮功”分子,包括一些自称是“外国人”的不断给我校教职员工打电话、发传真和电子邮件。我校许多教职员工不得不忙于应付这些恶意干扰,工作、学习和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除直接给我校教职工打电话、发传真和电子邮件以外,“法轮功”分子还在互联网上大肆散布谣言,对我校恶意中伤。在境外对我校出访教职工进行滋扰。他们还在互联网上发布我校所有校领导、部分机关和学院党政领导的电话、传真号码,鼓动国内外“法轮功”分子打电话恶意滋扰。

  警方现已查明,所谓“魏星艳事件”是重庆市化工设计研究院退休人员陈庶民、重庆市石桥铺一化工公司卢正奇等一伙“法轮功”分子恶意编造。他们利用重庆大学这样一个真实的环境,盗用一些教职工的真实姓名、职务和电话号码等资料,捏造了一个虚假的“女研究生”,编造了一个彻头彻尾的谎言。卢正奇开始编造“故事”时没有编造女研究生的姓名,当其他“法轮功”分子给卢打电话追问女研究生姓名时,卢正奇正在贵州省遵义市舞厅与一名叫魏星艳的坐台小姐在一起,于是就回答女研究生名叫魏星艳。就这样,“重庆大学女研究生魏星艳事件”出台,并迅速被“法轮功”当作攻击我国政府、我国公安部门和我校的借口。重庆大学是一所有着74年办学历史的著名大学,是国家高等教育“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学校。74年来,我校以严谨、求实的学风和丰厚的文化底蕴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我校一贯爱护学生。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是重庆大学的光荣传统。“法轮功”分子针对我校散布谣言,严重损害了我校的声誉,严重损害了我校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声誉,严重损害了重庆大学18万海内外校友的声誉!重庆大学师生员工和校友对“法轮功”这种恶意诽谤表示强烈愤慨。我们将对谣言炮制者提起诉讼,用法律捍卫学校的尊严。


                           重庆大学

                            200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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