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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误入邪教的心理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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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7 15: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8-12-16   来源:凯风网   作者:宋海东
  http://www.kaiwind.com/llyt/200812/t86330.htm

误入邪教的原因种种,本文试着从市场营销的角度来对误入邪教的心理原因进行分析,将邪教组织看作推销商品的商贩,而将误入该组织的人视为顾客。如果顾客们不需要购买商贩叫卖的产品或认为该产品不能够满足其目前的迫切需要,那么邪教组织终将一事无成,归于消亡。我们通过一种类似供需关系的模式来观察误入邪教的人的心理状况,以及邪教组织是如何满足这种心理需求。

  一、心理原因使得个体有可能误入邪教

  (一)源自家庭的问题

  一个人自出生起就与周围的环境保持着一种互动关系,感受社会、认识社会并逐渐形成自己的性格和应对社会现实的各种策略。在此过程中,家庭无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父母是一个人最初的老师,由父母支撑起来的家庭是其接触的最早的社会环境。家庭能否在将一个人塑造成具有科学人生观、正确价值观、积极的处世态度并将其培养成善于把握自己的命运、以良好的心态适应社会方面尽到责任,家庭是否能在使其真正成熟起来并掌握尽可能多的技能方面尽到了义务,将会决定他们在面对来自社会中的各种诱惑与危险(如邪教组织)与种种不确定因素时的识别能力、抵御能力和自控能力。

  如果子女出生在一个家庭关系不和谐的环境中(如父母争执不断、过分的溺爱),或一个不健康的家庭氛围中(如父母有不良嗜好、赌博、吸毒、痴迷邪教组织等),或一个缺乏亲情与关爱的家庭里(经常的虐待与体罚,无论来自心理或肉体等),这都可能会严重妨碍子女的身心健康以及他们融入社会的速度与程度。仅从当今世界最有名的邪教创始人的家庭背景资料分析就能证明家庭的不幸极易导致某些人具有妄想变态的邪教倾向人格。根据考察和研究,他们中的大多数都生长在高度不和睦的家庭,精神或肉体上受过父母的虐待,严重缺少关爱,还常常备受金钱困扰……[1]例如:

  1、吉姆·琼斯,父亲很早就去世,留下母亲带着孩子,孤儿寡母地艰苦度日。母子俩住在一间只有薄薄一层锡制顶棚的小屋里。母亲工作时有时无,经常一清早就赶去20英里外的工厂打短工。孩子只好托付邻居照管。

  2、大卫教教主大卫·考雷什,儿时患过失语症,九年级时便辍学,在社会上开始四处漂泊,过着流浪的生活。

  3、麻原彰晃,自幼家境贫寒,七个兄弟姐妹中有两人因家庭困境而夭折。他患有先天性白内障,严重弱视。并且屡遭挫折。

  4、李洪志父母在他未上小学前就离婚了。李洪志父亲是长春一工厂卫生所大夫,母亲是家庭妇女。李洪志跟着母亲,家境贫寒,母子的感情也不好(李洪志称亲生母亲为魔)。

  家庭的不幸,使他们在童年期就受到明显的心理创伤,造成了他们的人格异常;严酷的生存条件,使他们的正常需要无法满足,从而产生将妄想当现实的倾向;强烈的需要和动机最终使他们成为变态的有所图谋的人。

  (二)源自性情方面的问题

  由于生活在不良或不和谐的家庭之中的缘故,以及在成长和融人社会过程中所经受的种种失败和挫折而导致一些人性格的不健全,如缺乏安全感、具有孤独与抑郁倾向、依赖性强和缺少自信、轻信的倾向、承受挫折的能力低下等;另外由于年龄的原因,青少年还不够成熟,性格尚未成型,在成长过程中的苦难(如失败、挫折、压力等)及处理大量难题时,必然会产生焦躁情绪;再者,就老年人而言,由于人们耳熟能详的原因,许多老年人或是孤独和抑郁倾向与日俱增,或是渴求爱怜或看重情感,或是有孤独和被遗弃的感觉等等导致性情的变化。一般而言,上述种种情况常常会使人们去寻求集群性的情感庇护,追求某种——直截了当立即就能化解一切繁难——感性的思潮,与此同时,又在不同程度上削弱了他们客观判断、选择取舍或维护自身利益的能力,从而增加了受骗、受制和受盘剥的机会与可能。

  (三)源自融入社会而受阻的问题

  人们在融入社会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不满于日常生活,面对社会现实感到消沉;难于适应主流社会的结构和规范;落魄与精神错乱感;缺乏系统的价值观和坚实的规范或自我规范的准则;对社会现实及其前景悲观和失望等等。

  “显而易见,许多人正遭受种种社会问题的煎熬与危害——凝聚力、道德、人情、希望、友爱、正义等在减少和不公、虚伪、竞争、压力、挑衅、平庸、空虚及厌倦感等在加剧——的伤害。面对这些危害,在寻找自我和团体的凝聚力及吸纳的过程中,一部分人最终轻易地变成了失望、落魄和摈弃那种社会心理状态以得到——恰恰是那些‘教派’以及其它企图控制他们的个人或团体所能给予的——解脱的祈望等渴求的牺牲品。”

  (四)源自于追求超能力和神秘体验的问题

  期待得到与众不同的神授能力、追求心灵的静寂与精神上的完美、渴望自身的神秘体验,对许多人具有巨大的诱惑力或震撼力。邪教组织常常利用人们的此种心理趋向,宣传自己具有开发人的“无限潜能”及与神沟通的本领。其通过秘密教导,或营造类宗教环境的方式,采取心理辅导方法以及通过各种暗示,使信徒产生神秘的、虚幻的感觉,并信以为真而奉若神明。正如被日本法院判处死刑的奥姆真理教骨干广濑健一所说:“在麻原(该教教主)的秘密教导下,我感到心灵静寂,修行不断提高。这些体验是习练瑜伽功时得到的暗示而产生的,我感到这就是现实……在全体修行中,我感到麻原的神力帮我消除了恶业,出现了各种神秘感觉,沉浸在一种妙不可言的超脱之中……在日常生活中,我越来越感到心灵静寂而充实,感到自己走上了追求绝对真理的道路。现在,我已不再相信神秘体验中存在宗教意义。神秘体验其实只是脑内神经传递物质的活动活跃后产生的幻觉体验,除此以外没有别的意义。”[2]所谓的“超能力和神秘体验”能使人忘记现实并产生愉悦与飘然的感觉,对为追求此种能力和体验而陷入邪教组织的人来说,其更易被左右和控制。

  (五)源自对无力抵御别人的说服

  不了解心理上固有的脆弱性。不了解操纵情感的手段的运作方式及其后果。不了解可能会加剧脆弱性的社会心理状态。不了解邪教组织的存在与危险。

  任何人都不可能对不知道的事物有所防备,人的最大力量在于了解自身的弱点,因为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不被其挟裹跌入无理性和狂热的无底深渊。获取最大自由的最佳途径就是辨别清楚是谁、如何、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和出于什么原因在控制着我们。

  对以上五项内容的开列,“无非是因为其可能被用来揭示、清理和描述一系列在当今的社会上极其常见的,可以使人变得脆弱的关键因素(态度、情绪、缺失、社会心理问题、倾向与举止),而这些因素,遇到特定的时机,必然会使邪教或别的任何利益集团的掌握图谋成为现实。某人身上脆弱因素越多、越显著,就越有可能和越容易被别人通过控制手段影响其品格,并最终使之成为一个失去独立性格的人、成为对‘邪教’头头唯命是从的徒众。”

  二、邪教组织刚好能够满足个体心理需求

  面对邪教组织给受害者及其亲人所带来的惨痛现实及其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人们常将其视为罪魁祸首并大加斥责。但撇开邪教组织所具有的种种弊端不说,我们似乎不得不承认其对很多人所具有的不容置疑的吸引力和笼络力,因为它向人们许诺为其提供我们在正常的社会生活环境中所无法提供种种“良策妙计”,并且大多追随者都认为在邪教组织中感觉良好,甚至大于在家中的满意程度。因为邪教组织的魔力在其信徒身上得到表现并发挥的淋漓尽致。寻得此类组织魔力动因所在,无疑为我们防范此类组织的危害开拓了新的思路。

  要想理解一个破坏性伪宗教组织的追随者,应该首先承认他的新的意识形态和行为举止都是他某种人生历程的结果,适应了他解决当时一系列急切的基本难题的需要。人们常常谴责和鄙视此类组织成员,痛斥他们的那些异于社会普遍遵循的准则与生活方式。但不应忘记,我们当今社会的特点——无论是从其引发焦虑、迷茫、不安全感等消极方面,还是从其特别值得提出的诸如言论自由、以及意识形态的多重性和文化的多样性等潜在的积极因素来源——已经不可避免地引发了渐次增加信仰范畴的需求,而这信仰范畴则有着极其广泛而实际的涵义,涵盖着可能会增加个人整体安全感的所有一切情感媒介。

  毫无疑问,人们的确是在追寻多种先验的信仰(尽管并非一定都是宗教的性质的),然而,需要得更为急切的还是误入那些可以提供能够使之充实的些许亲情、人情和生趣,并从而觉得舒心的各式团体。因而,鉴于大多数人们追求的只是这种主观上的安全感与幸福感,更应该加以论述的是思想意识——情感范畴而不是信仰范畴。对于寻求安全感的人来说,信仰只不过是海市蜃楼,是给予光明与启迪的灯塔,信徒们看重的是背后掩藏着浓重的情感成份。

  遍观现实中存在的邪教组织,人情和感情的高度融合是他们特有的运作法宝。它们针对人们的心理做出一系列能满足人们精神与现实需求的规则与承诺,这是规则与承诺成了虏获新的信徒的诱人而有效的饵料。正如佩佩·罗德里格斯先生列举的那样(见下表)[3],从表面看来,邪教组织是多么诱人。如:

  人们没有清楚而确实的做人基准。教理像光辉而长明的灯塔,明白无误地标定着该怎样和不该怎样。

  僵化的、破损的和虚伪的家庭结构已经虚化了诸如“亲情”和“家庭”等的概念。主张建立与传统亲情截然相反的“纯洁而真诚的”“新”亲情和洋溢着和睦、挚爱和理解的家庭(集群)。

  面对个人和社会的未卜前景而感到绝望(这种情绪又会因为对宗教、政治等的传统许诺没有信心而加剧)。将全部希望寄托于通过实践教理来使个人在尘世和冥世得救。

  宗教、政治或民事机构无端地官僚化和程序化。神圣化和教化仪式渗入到日常生活中最为细微的层面。

  对上述所列情况进行比较,我们可以发现:一个人误入邪教组织之时,追求的不是报偿,也不是满足生存的基本需求;其想在该组织中得到的,是一系列足以满足精神方面的、人性方面的或情感欲望方面的非物质价值。在这些非物质价值中最为突出的是寻求定位和感觉。

  并且,邪教组织用自有的独特模式取代其成员原先在社会化过程中(一般指家庭、学校和社会环境),已经在心中扎下根的某些模式。这一过程显然会使一个人在社会定位方面发生本质的变化。为使这些变化得以完成,邪教组织的培训方式与培训活动紧凑而精心,因为,这不仅决定着人群的聚合力,也决定着信徒能否接受集群特有的生活质量。总之,再社会化可以为那些原来为挫折感苦不堪言和对自己抱有负面评价的人提供一个新的社会定位。因此,邪教组织的许多成员在认同并首肯集团的社会定位并失去个人定位时,他亦在邪教组织的某种“伟大理想的感召下”迷失乃至失去了自我。

  而作为社会的人,首先,我们都需要感受亲情与友爱,得到支持与宽容,寻求社会定位并实现理想,这些都源自我们人性的深处。其次,我们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会经历各种各样的挫折和伤害,具有不同的人生经历,拥有彼此不完全相同的人性弱点。而邪教组织所采取的措施和方针就是直指我们人性的弱点,满足了许多人心理上的欲求。

  所以说,剖析误入邪教的心理原因,有利于人们提高防范邪教侵袭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在容易被邪教俘虏的人群中,为什么病弱人群占有突出位置?》http://www.rbw.org.cn/bbsDetial.aspx?i=1232,2006-07-24
  [2]《参考消息》:《一个死囚的忏悔》,2004年3月1日,第9版
  [3]佩佩·罗德里格斯:《痴迷邪教》,新华出版社,2001年版,第84—85页
  [4]淑香:《我国邪教犯罪问题及防治对策研究》,山东大学,第48-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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