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鉴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0708|回复: 1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台湾抗日空军英雄女儿遭法轮功高层迫害·诉讼艰难·求助

[本贴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1-26 05: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台湾抗日空军英雄女儿杨为玲遭法轮功高层迫害·诉讼艰难·寻求支持

台湾抗日空军英雄女儿杨为玲,她的父亲杨乃华,抗战时期是国民党空军飞行大队长,参加了多次对决日寇的大会战,保国为民,是一位载入史册的大英雄,99年仙逝后安眠在台湾国军公墓忠灵殿。

可是如今,这位英雄的女儿杨为玲,却被法轮功佛学会高层打为“共特”,肆意造谣污蔑中伤迫害威胁恐吓,甚至是生命威胁,佛学会还用3366信箱(法轮功内部信箱)全台湾通告杨为玲女士,这一切,仅仅因为杨为玲女士讲了真话,仅仅因为杨为玲女士传看我们“美歌天仙论坛”并敢于与佛学会对峙。

我们美歌天仙论坛公布大量绝密录音录像,揭露出了法轮功高层被封禁多年的巨大血腥黑幕,李洪志屡次被法轮功高层毒打、灌毒,转法轮等“经书”十几年前早就被篡改的面目全非……这些惊心的事实在法轮世界中一石击起千层浪,引起法轮功高层的巨大恐慌,明慧网接二连三的发经文和文章严禁传看我们论坛,以形神全灭来威胁传看者,说谁传看就杀了谁,严密的封锁消息,佛学会甚至以“李洪志”的名义发《淘沙》说传看者“与邪恶是同罪的”,“因为你的传播而被毁掉的学员就是你还不清的巨大的罪业,你想怎么办?”,“找回那些被你传播这个特务网站的人,漏掉一个你都会随其一起被淘汰”……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从来没有说谁传看明慧网就杀了谁,而法轮功,谁传看美歌天仙论坛谁就会被“淘汰、形神全灭、下地狱、层层销毁”,法轮功公然说出这样的话,却还有脸指责中国共产党、国民党不讲言论自由!法轮功以“宇宙主佛”的名义实施的残暴血腥的文字狱真的镇压住了严密受控已久的很多法轮功学员的思想,我们绝大多数台湾同修即使明白事实的也不敢出声,甚至在“宇宙主佛”的重压下又“忏悔”、“交心”、重新去为佛学会做奴才。

万马齐喑之下,唯有英雄儿女杨为玲,单枪匹马,单挑人多势众的佛学会,面对佛学会“宇宙主佛”的重压无所畏惧,亮出凌厉剑锋勇敢战斗,从2008年5月起,向台湾政府起诉法轮功,从台北地方法院开始,层层上告,层层遇到台湾法轮功佛学会的无理阻挠与人身安全威胁,甚至是“淘汰、形神全灭、下地狱、层层销毁”的生命威胁,而各级法院法官很多也都屈从于法轮功的淫威(台湾法轮功佛学会会长张清溪是台独教父,是陈水扁智囊团澄社的核心人物,在台湾司法界对他很为难……),甚至对案件不予审理,英雄儿女杨为玲层层上告,已经告到台湾最高法院检查署。

这一场实力悬殊异常艰难的诉讼,我们面临的是一个人类历史上最残暴、最阴险、最专制的邪教组织,我们希望得到更多善良网友支持

正体字版 http://falundafa.7.forumer.com/viewtopic.php?t=3134
简体字版 http://falundafa.7.forumer.com/viewtopic.php?t=3135

法轮功是人类有史以来最邪恶、最具有迷惑性、最具有精神控制力的一个邪教组织,

杨为玲女士说:“我挑战的是一个蒙蔽世人多年,佛口蛇心恐怖邪教组织。这个案件,对在意者很痛。很在意的,就是痛处,就是致命。特别从地院地检张检察官这一路避重就轻,迂回不直接,对我案起着魔术般的转移作用,对提告人的强硬不公不道,对被告三人给予侥幸、狡赖并轻易规避法律责任淂逞,给予被告三人不起诉处分。我之生命是有着危险威胁的,虽非立即,亦非危言耸听。”

我们呼吁台湾政府警方尽快保护杨为玲女士的安全,因为,法轮功真的什么邪恶的事情都干的出来的,决不排除它们意图“杀人灭口”的可能性。

杨为玲女士的妹妹杨为祥,在美国法轮基地希望山上时,是李洪志身边的厨师,因为不服从佛学会的禁令,被赶下山,回到台湾后,在机场还遭到台湾佛学会头目洪吉宏的拦截,幸亏杨为祥机智的摆脱追踪才得以安全回家。下山前,李洪志口述杨为祥笔录写了一篇“经文”,洪吉宏就是奉北美佛学会之命令,为此“经文”原稿而去拦截(因为李洪志通过原稿透露了一些秘密)。

我们发现台湾的媒体和司法界,好象台湾很多人在潜意识里很怕法轮功。很多检察官在平日都是非常清正廉洁的,为什么在法轮功这一件事情上就忽然变成这个样子呢?我们能想到,一定他们在这一件事情上遇到的压力太大了,受到来自法轮功佛学会的压力、来自陈水扁澄社核心成员张清溪的压力,法轮功佛学会要把这些检察官也都拖下水。我们郑重呼吁台湾司法界尽快公正审判此案。

这一场实力悬殊异常艰难的诉讼,我们希望得到更多善良网友支持

下面文字录自杨为玲女士的《转》一文:

--------------------------

……

2008年5月11日台湾法轮功佛学会在台北的地标「101」旁广场举行大游行时,我带着用红笔逐字逐字逐字比对原版2003年元宵节讲法的VCD
更正的「2003年元宵节讲法」。在壹千多学员众目睽睽我去找了张清溪,与他谈了20几分钟,我拿着这本书给张清溪看,我问他:「为什么把师父的大法书窜改??」「为什么 师父在原带里悲痛哭的部份都变造拿掉了??」我再翻到师父的照片,我说:理事长我们来看看师父的照片,我说:师父啊!师父,他们把你的法篡改成这样了。张清溪吓得把头往左一撇,硬是不敢看 师父。

2008年5月11日这天我找到张清溪就是为了另一件不小的事,与他20几分钟谈话里必然谈到这件事,他给了我一句:「那你去告好了」第二天(2008年5月12日)一早,我就直奔台湾台北地方法院询问柜台后买了状纸,坐下去一口气完成诉状,立刻呈递台北地检署收状台,完成了递状,当步出地院地检时,我抬头看到墙上的电子钟已是中午十二点五十六分。(一个多小时之后发生了四川大地震)

本案我控告了三名被告:
1. 台湾法轮功佛学会负责人张清溪。
2. 台湾法轮功学员林婕汝。
3. 台湾法轮功学员蔡美龄。

预知此案整个的司法程序进度,容我于后禀明。我意识到此案可能对我生命有危险,因为我迎战的是一个「佛口蛇心」的邪恶组织,我必须在这关键时刻,将所有所有一切真实的实情留下一个纪录。为玲分享大家一句话【欺世大谎和真正的真相就像口袋里的锥子早晚会钻出来的】。

(第二个录音)

平日里看,我们的心性修的多好啊!各个都异于〝常人〞,做了那么多大法工作以为是修练,学贯大法啊!眼看要圆满,白日飞升去也!可,师父还在美国基地被挟持、架空、绑架中。有人看的见时还表现得挺自由,事实上,师父早被灌了毒药,下剧毒,甚至更歹毒的整 师父。师父的生命和身体ㄧ直处在巨大威胁的危险中,《转法轮》和所有的书籍、经文早被篡改的面目全非。《转法轮》在十四年前一出版后就被横逆篡改,原貌不现。

古高句丽王之警示语:「要躲避敌人,先要躲避自己人。」法轮功里真的从内部破坏了,邪变了,说着瞒天大谎。还凭什么骂中共呢?!许多的学员还在狠心的说:「 师父在帮我们承担业力 」「别管那么多,就把自己修好,把心性修好,做好三件事。」真是乖乖隆地咚的心性啊! 

我可记得一句话,「杀父之仇,不共戴天。」「美歌网站」现世揭发「迷惑网」「魔学会」迫害神的历史故事又在真实中倒带,看到「美歌网站」怵目惊心的揭露 师父在蒙难,李大师的门徒都去干什么去了?!凉薄啊!

……

舍妹杨维祥在2007年12月因看到「美歌网站」,非常非常担忧师父毅然决然上了基地,此事引起的轩然大波,冲击之大不可言喻,真可谓轰动武林惊动万教。她带回了一张「经文」。这篇「经文」原稿正本在三位女同修的见证下撕掉了。2007年12月这三位女同修事先得杨为祥告知她要去基地一趟,三位女同修中的两位就是告知杨为祥「美歌网站」的恩人。

2007年12月29日杨为祥夜间十二点多飞机飞抵台湾桃园机场,此刻发生一件几乎要绑架杨为祥的事情,( 这件延宕了整整一年的悬案 ),杨为祥之所以拖到现在还没有公开站出来,她当时想给洪吉弘一个自己向师父忏悔的机会,以致耽搁到今天。( 2007年12月29日半夜时分杨为祥一出境,洪吉弘带着厉剑芬( 千真万确的是厉剑芬 ) 他们堵注杨为祥,拉扯她的行李,主要的目的呢就是想抢那张真正的原版经文,他们三个人在出境处外面大声争吵,杨为祥就是不给洪吉弘那篇经文,(洪吉弘和厉剑芬在台湾,在大洋洲的这端,他们怎么知道有这篇经文 ? 他们怎么知道杨为祥的班机以及杨为祥到达台湾桃园机场的时间,那么能掐准了时间来堵人,杨为祥你!真是活见烂鬼了!)

杨为祥要上客运时,洪吉弘和厉剑芬居然连开着车来的那个男同修都不顾了,两人也赶紧买了客运车票,跟着杨为祥上了客运,三个人在车大吵起来,到了台北松山机场,洪吉弘和厉剑芬居然又要挤上杨为祥叫的回家的计程车,杨为祥这时大声地叫司机〝报警!〞〝他们要绑架我!〞,洪吉弘和厉剑芬这才不敢硬是挤上计程车。这是2007年12月29日半夜当时现场,我只说个一个大概状况。

还在台湾桃园机场等客运时…….. 以下是洪吉弘对杨为祥说的三句话:

「山上那个人,
那个肉身,
你相信是 师父 ?」

杨为祥大声回洪吉弘:「对!我就是相信 师父!」洪吉弘一震:「嗯,很好。很好。」(这时候,厉剑芬站在旁边,听到洪吉弘敢如此糟踏师父,她竟然无动于衷!)据杨为祥的描诉,洪吉弘当时的那张脸非常非常邪恶地扭曲在一起,真是可怕极了!( 所以啊!2008年5月11日在台北「101」旁广场大游行的时候,我也跟张清溪说过几句话 : 我说啊!「我们一天到晚跟中共的公安、跟所有的劳教所……说着〝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恶必报!〞」你记住!我告诉张清溪我们法轮功里每一个生命都会面对〝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恶必报!〞我相信距离宇宙里最大的一场〝三曹对案〞大对质,这一天相信已经不远了。)

……

( 2008年鼠年农历大年初六,我向板桥一位同修问到了板桥的区辅导蔡守仁的手机电话,我打给他,她突然听到我是杨为玲,蔡守仁突然楞住 ; 立刻表示 :「 为玲,对不起 ! 我一直想打电话给你,跟你说对不起 ! 」我说 : 「你自己知道啊 !
蔡守仁 ! 我没听过你的名字,更没见过你,你把我用3366信箱发到全台湾 : 「以杨为玲为首和符文龙联手传播〝邪恶网站〞……。符文龙这个人我根本不认识,也没听过,你就这样用3366信箱发出去啦 ? 」若不是同修看到告诉我,蔡守仁再害我,我还蒙在鼓里。」蔡守仁说 : 「不是这样的,前些时候我和洪吉弘出去,两个人一起吃面食,洪吉弘告诉我的,对不起 ! 我也没有求证。我们去基地时,你妹妹维祥切水果招待我们,对我们很照顾。真是不好意思。」(这就是蔡美龄出卖了我后的杰作) 从鼠年到牛年整整一年了,洪吉弘洪吉弘洪吉弘你快点大声回答我 : 「为什么 ?」我杨为玲1999年6月21日得法,多少年来,我从来没有正式的和你讲过话,看你都没有几眼,我得罪过你吗 ?难怪 ! 师父你都敢糟蹋 ! 我们一个普通学员你以为随你捏 ?!你过去做牧师,上帝说 : 「你陷害别人,诅咒会回到你身上。」该记得吧 ! 当时,蔡守仁用3366信箱发的攻击我和符文龙的MAIL 如果我拿到的话,我一定会把你洪吉弘和蔡守仁一起告上法院 ! 因为我问过中正一分局侦查队 : 如果我有那张MAIL就可以告你们 !
但是没关系,「君子报仇,三年不晚。」上帝的公义会审判你 !

……

14年了佛学会策动篡改《转法轮》,把中国古圣先贤的造字和语法变异的改造。明明是磨炼,(铁杵磨成绣花针)为什么要变异了〝魔炼〞。所以,相形之下,骨子里分明就是〝魔学会〞别再说学员看「美歌网站」会形神全灭,会淘汰,好吗 ?
学员长期的付出大量金钱、付出家庭、付出了时间、付出了太多……事情发生了,不想也不敢勇敢承认,不敢承担面对,大家〝怕〞〝美歌〞的真实对他们冲击的力道太大,〝负荷不了沉重的压力〞,加上〝魔学会〞长期淫威的控制学员,已经形成了习惯性的〝怕〞〝不准说〞〝不要问〞〝不准谈〞〝重大讯息看明慧网态度〞学员普遍地畏缩和害怕,最明显地完全没有自我,完全失去独立思考、辨别是非对错的能力,所以,出了这么严重的法难,对师父的状况不顾,对师父也不信了。

各位学员想想,在高举〝人权迫害〞大搞〝人权圣火〞时,师父还飘零在异乡,
被挟持在美国的基地,遭遇悲惨的〝人权火坑〞的迫害。4、25前前后后师父一直背着黑锅,到现在还在被中国政府通缉,罪名是颠覆国家之罪。还要师父承担亿万学员的业力,还在教唆学员「以法为师」图以「以法为师」绑架、架空 师父,取代 师父,作为夺权、篡权的工具。还在灌输学员「师父法力无边」学员越相信,它们更冠冕堂皇、肆无忌惮、无法无天,比主子还主子,挟持主子,疯狂蛮干着一切丧尽天良…….掩盖着一切丧尽天良……,大傻子学员还在迷迷糊糊对中共 讲清真相 ‚揭露邪恶 ƒ证实大法 „救度众生。殊不知!邪恶虎视眈眈已经登堂入室就在你身边啊,自己救自己都成了大问题 ? 还能救谁啊 !它们要掌握师父的正法啊!所以禁看「美歌网站」就是有问题。禁看「美歌网站」更显〝魔学会〞容不下一点和自己观念不一样的弟子,〝魔学会〞〝迷惑网〞,对师父的残忍、狠毒、手段卑劣,学员们你们真的不理不睬、不闻不问、置之不理,〝魔学会〞〝迷惑网〞它们冲撞了中国人敬畏天、地、君、亲、师的固有道德传统。

为了度他们,就该让师父遭这么大的难 ? 不对!这些难必将由他们全部承受。
如果:〝修炼〞是不断地去执着心的过程,那么:〝常人〞就是不断地纠正过错的过程,我是〝常人〞吗 ? 自己问自己 !
他们为什么要如此对待 师父,为什么是必须打着 师父旗号来壮大自己 ? 究竟是谁在主使 ? 谁在主导 ?背后的阴谋因素究竟为何 ? 许多的伤害已造成,毕竟也是事实。
全世界法轮功学员与中国政府全面对立的仇恨,整个国际社会不解,但也唯有中国政府能解此套,因为,中国,因为你叫做中国!为保中华民族,为保中华文化薪传 ; 千千、万万、亿亿的中国人更应责无旁贷的尽全力关注。

……

(第六个录音)

2008年5月12日我向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控告被告三人

4.        台湾法轮功佛学会负责人张清溪。
5.        台湾法轮功学员林婕汝。
6.        台湾法轮功学员蔡美龄。

原始起因 : 欲烧师父经文。「法轮大法美歌天仙论坛」奇遇记。是偶然是必然。
原告人诉讼主旨 : 林婕汝、蔡美龄配合〝佛学会〞散播杨为玲已被〝佛学会〞定为〝共特〞,对原告造成毁谤名誉,精神巨大损失。

散播时间 : 2008年5月3日下午1时三十分。( 5月3日以后仍在散播。)
地点 : 总统府前凯达格兰大道现场。 由台湾法轮功佛学会主办的「呼吁中国共产党3,600万党员退党活动」。
( 治安机关登记有案 )

案情经过,于此拉开序幕 :
2007年11月10日学员黄淑珍 ( 板桥 ) 早上八点,非常气愤地打电话给我 : ( 炼完功回到家) 前一天晚上读书会,板桥的区辅导通知 : 要买几本新书,手边的一些零散的经文,佛学会找到适当的时间、地点再集中烧掉,当时旁边一位得法一年多的男同修还说 : 「当年中共烧法轮功的书,怎么我们也要烧。」淑珍说 : 前不久才买了一万多块钱的一套精装本,我瞒着老公买的。既然是师父经文,而且还可以读为什么要烧掉,又要再花3,000多块钱。于是我说 : 我打电话问问其他同修。

我打电话给郭锡扬同修案外一章啊 ! 没想到获得了惊天动地的「美歌网站」。我马上回电给淑珍,我们立刻约在板桥图书馆,在那上网看「美歌网站」,我看到的第一篇「 请大家帮帮我爸爸 」我整个人有如二十四节气「惊蛰」雷鸣动,振起而出。( 以每张二元,我先印了十几张。)

从2007年11月10日开始,我断绝了一切表里不一、骗人勾当的一切〝假〞法轮功的活动。( 从此再也不讲迫害和促中国人退党、退团、退队及传九评的电话了。) 请问大家 : 还有比师父更重要的事吗 ? 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

2007年11月10日 : ->代表的意思是甲告诉乙

郭锡扬 ->  杨为玲 ->  黄淑珍 (板桥)

2007年11月12日 :

杨为玲   ->  蔡美玲  (板桥)

蔡美龄学员经我告诉她 ; 很快她和淑珍看到了由另一同修电脑发给的2003年元宵节讲法原帯 (有 师父哭的)。淑珍说 : 美龄看到 师父哭的时候,她也哭得好难过。美龄告诉我,她有两三次不具名发MAIL给「北美」「明慧网」质问 师父在首页上的照片……自此蔡美龄好几次帮我印了「美歌网站」的内容 (含 16篇经文 )我均已一张两元付给她费用,一共一百多张。( 其中有用到台北XXX机关和该机关主官姓名的资源回收纸作为证据。她从这里退休的。我准备最后提供给检方参考证明她的说谎部份。)大约一个礼拜之后,蔡美龄倒回了〝魔学会〞把我出卖了,在读书会上又哭、又交心、又认错,郭锡扬被告到北美〝魔学会〞。
真是「养老鼠咬布袋」。

2008年5月3日之后,5月11日之前的某天,蔡美龄和黄淑珍通电话时,蔡说出了2008年5月3日在总统府前面凯达格兰大道中共党员3,600万退党活动现场发生的 : 林婕汝和蔡自己向一些同修散播杨为玲已被〝佛学会〞定为〝共特〞了,蔡美龄叫黄淑珍不要再跟为玲联系,黄淑珍把这段原原本本的告诉了我。

2008年大约是二月份 :
杨为玲  ->  刘美兰 ( 从南港搬到汐止 )

什么状况之下我告诉刘美兰「美歌网站」?

自2007年11 月10日看到「美歌网站」后,我更是停掉了每星期六固定轮班在台北「故宫」针对中国大陆观光客 讲真相传九评促中国人退党、退团、退队。刘美兰连续地一直催我去「故宫」,我一直委婉拒绝,她一直问我到底为什么不去故宫了 ? 她猜了好几个不去的原因,最后,拗不过,好累喔 ! 我就告诉了她「美歌网站」,结果 ! 刘美兰又出卖了我,在读书会上传。又一个「养老鼠咬布袋」。

戊子年鼠年,好多的「养老鼠咬布袋」。考验出大法弟子自以为不是〝常人〞,
自以为高层次啊 ! 所以「满饭好吃,满话少讲。」

有两个女学员,刚开始看「美歌网站」时,一副正气凛然,拔刀相助 ; 对我自称 :是「真修弟子」,二人通知几个看「美歌网站」的学员 : 把《转法轮》丢了、把所有的法轮功的衣裤,外套,围巾全丢了。把法轮功徽章也丢了。通知到我时,我问 : 〝小蜜蜂〞也一起丢吗 ? 愣住 !回答不出。几个大傻子真的去丢了。结果这两个真修弟子很快地又倒回了〝魔学会〞把自己给丢了。也是又忏悔、又交心、又重新炼功了。( 还是想做老大的心理 ! )并且很紧张地把它们印的所谓第一版第一刷的《转法轮》开始一个一个一个教学员交还给他们并退钱,他们收回去烧掉,向〝魔学会〞表态,.有的学员起先舍不得交出来,被24小时的逼催,有的被上门堵人,或在学员回家的路上赌,就是要收回。他们还问杨维祥 : 「你姊姊的书 ?」 杨维祥说 :「 你们是看我好欺负,我姐跟我可不一样,你们最好不要去招惹她。」他们就不敢骚扰我,想收回门儿都没有 !

杨为玲 ->  林婕汝
杨为玲根本没有告诉林婕汝「美歌网站」,她却做〝魔学会〞的刽子手、打手,
公然在我背后放冷枪,污蔑我是〝共特〞,是谁给她做靠山 ? 是谁给她撑腰 ?
林婕汝这样的纯粹假冒大法修炼人的自甘堕落,自己没品没格,还迫害修炼人的格。

林婕汝污蔑我〝共特〞的事情,信义区的学员黄年香从侧面听到后,立刻打林婕汝的手机问她 : 你怎么可以这样对待同修 ? 说为玲是〝共特〞! 林婕汝在电话里吓得吱吱唔唔。 ( 后来在检察官面前为了自己脱罪极尽狡猾诡辩 )黄连香还告诉林婕汝:这么多年你不是不了解为玲的个性,她没有做的事,你污赖她,你想她会放过你吗 ? 你忘了前一次她去SOGO百货公司找你算帐的事 !

我杨为玲,「美歌网站」一共告诉三个同修,两个同修出卖了我,一个同修成了我案的证人,但这个证人明显地吓坏了,从张检察官判 : 对被告三人「不起诉处分书」(中华民国 97年10月9日侦字第20758号) 和 高等法院高检署给我驳回(中华民国97年度上声议字第5745号 )两件看出,我感觉得出黄淑珍的害怕和妥协,所以,我在〝声请再议〞和 向检察官、检察署、高检署、最高检察署上呈陈报申诉中我要求检方,既然不公不道维护被告三人,那么就送佛送上西天,判我杨为玲以诬告罪起诉,并昭告天下,彻底维护司法尊严。我也知道我案检方不愿实质地去碰触,我知道因为张清溪崇高的社会地位和崇高的社会背景。我更知道 : 小偷在法官面前不会承认自己是小偷的。我也深深知道人性里面最卑贱的不诚实、欺善怕恶、双重人格的糟糕法则。你们以为检察官袒护你们是好事 ? 你们的假道学、伪善、伪修把检察官拖下水,你们会不会毁了检察官未来能得法、修炼的宝贵生命,自己位置的摆放 ! 你们被告三人想过没有怎么挽救 ? 你们还救度众生呢 !
因为「美歌网站」,台湾的法轮功里真是闻「美歌网站」而变色,风声鹤唳,禁若寒蝉,学员们因为〝〝魔学会〞通达,嘴里就附和着说 : 「邪恶网站 …………。」就像一群没有大人的野孩子。许多学员不得不暗中看「美歌网站」,明明知道那么多的不堪、不正当、不正常、反常地……离师离法、陷师父与大法不义。却来个全副地 : 不动如山。视之不见。听之不闻。闻而无嗅。是不关已,高高挂起。
眼耳盗铃。自欺欺人。说穿了,一个字〝怕〞。

所以善良的人,不自知地隐藏着 : 残酷。冷漠。贪婪。无情。不正义。没是梅非。懦弱。欺善怕恶。过河拆桥。忘恩负义。罔顾良心。自私自利。好大喜功。
欺上瞒下。见猎心喜。见之不义,危而不救。色欲熏心。巴结、纵容那〝魔学会〞。
背后冷枪欺侮同修。不人不义装做无事。助纣为虐为虎做伥。以假乱真窃用大法
。社会观感家务不尽遭人非议。生活习性常人嗤鼻。开口闭口救度救生。闭口开口常人常人。

做人啊 ! 得讲良心 ! 每个人都要想好将来拿什么给自己送终 ? 大概不食人间烟火地高层次的学员一定没被分享过一针见血的这几句。

真修之士,事不可妄为,机不可妄动。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人道不修,妄想飞升,飞到一半,解体爆炸。

也难怪林子大嘛,什么鸟儿都有 !



第七个录音

我案进入司法程序之全过程
我相信司法是民主法治国家,公平正义社会的支柱。
因为司法人员是国家的律师,人民的权益得受司法保障。

(以下97是指中华民国97年)
(一)97年5月12日向台北地方法院呈递告诉状。
(二)97年6月6日赴台北中正一分局侦查队依据我的告诉状作笔录。
(三)97年6月7日依据我的告诉状,鞋童学员黄淑珍赴中正一分局侦查队,做证人黄淑真的笔录。
(四)97年6月26日应张检察官在台北地检传讯,我当庭呈上事先准备好的15页陈情报告。报告的题目是【法轮功修练变调】
( 这是唯一的一次检察官传讯。本次检察官问话简简单单10分钟就结束。)
(五)97年6月30日我二度亲自送呈报告给张检座。

因97年6月26日应讯时,张检座要我去找被告林婕汝、蔡美龄的出生年月日和身份证字号,张检说以利传讯二人。如有困难要尽快告知,但要认真找。我去问了3天,真的有困难找不到,97年6月30日我赶快呈报张检座。(我心里想,难道张检认识张清溪 ? )

(六)97年8月15日(中元普渡日)我又亲送陈报表共计9页。我为了不至于把我案特殊之压力全部推委检方,而主动要求检察官我要与被告三人张清溪、林婕汝、蔡美龄当庭对质并当面对质。拟对张清溪对质的部份,我照着8个关键问题;
要当庭问他。结果…….我遇到了铜墙铁壁的检方,及至到了高等法院检察署、最高法院检察署,就像我追问台北地院地检署张检座 : 为什么 ? 究竟是为什么剥夺我和被告三人当庭对质、当面对质的机会和权利 ? 让检方给予被告三人不
起诉处分,侥幸又狡赖,免负一切刑事责任,以为头过身就过 ?
(七)97年10月15日收到张检座发下不起诉处分书。( 97年度侦字第20758号)
(八)97年10月15日我连夜完成10页的「申请再议」书状 : 就不公不道的侦字第20758号向张检提出15个关键合理质疑,请说明之。结果我得到冷冻处里。
(告诉人接受本件不起诉处分书后得于七日内以书状叙述不符之理由,经原检察官向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检察长声请再议。)(我不愿等七日第二天我就送达)
(九)97年10月20日再呈申诉陈报王添盛检察长,第二天方知王检察长八月份已调他职。 ( 有收状戳记为证 )

(十一)97年11月17日收到高等法院高检署应予驳回处分书(97年度上声议字
第5745号)
(十二)97年11月18日我针对认为原则上「王法条条不徇私的铁律,分别覆函」
地院地检、高院高检。我强调两句话给检方 : 「我放天不放,我容天不容」此处的〝〝我〞指检方( 有收状戳记为证 )我给台北地方法院和高等法院检察署的覆函 :
我是杨为玲,对钧上若有冒犯不敬之处,敬请鉴谅。
ㄧ. 97年11月17日清晨五时许,我于梦中赫见三个字「包青天」。
二. 97年11月17日下,接获高检驳回之处分书 ( 97年度上声议字第5745号 )
三. 97年11月17日晚十时正,在「华视」频道,猛然惊见「包青天」( 原来华视今天第一集开始,重播「包青天」)
四. 本人对被告张清溪、林捷汝、蔡美龄三人,提告之基础理由,绝非子虚乌有。
五. 记得包大人说过 : 「人间私语,天闻若雷。」
六. 在世时,每个生命都要被自己说地话,所做地事负起全责。
七. 浩瀚宇宙,冥冥之中,必有公道。
再次 恳请钧上见谅吾之驽钝。

杨为玲谨呈 97年11月17日
晚十时三十分
( 姓名上盖我私章 )有收状戳记为证


续前(十二)
(十三)97年12月8日我再亲呈陈报诉状 ( 共九页 ) 「一鼓作气,再而不衰,三而不竭。」再度迈入最高法院检察署,这是更高层的清刚竣厉的司法殿堂,我用从小父亲教我背诵过地古文《左传》曹愧论战,来继续打这场战役。我请问最高检 : 《左传》「曹愧论战」文中 : 鲁庄公曰 : 「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我迈向高院高检要的就是一个合情合理,有错吗 ?

因为我挑战的是一个蒙蔽世人多年,佛口蛇心恐怖邪教组织。这个案件,对在意者很痛。很在意的,就是痛处,就是致命。特别从地院地检张检察官这一路避重就轻,迂回不直接,对我案起着魔术般的转移作用,对提告人的强硬不公不道,对被告三人给予侥幸、狡赖并轻易规避法律责任淂逞,给予被告三人不起诉处分。我之生命是有着危险威胁的,虽非立即,亦非危言耸听。

仰望最高检明察秋毫。提告人有丝毫虚言谎语,或子虚乌有,或胡乱攀诬,绝不会宽贷。我自97年5月12日的原始诉状,乃至后续连连上呈陈报如若经查句句属实。 (共计六份) 伏望最高检铁面无私。执法如山。( 有收状戳记为证 )
(十四)


(十五)地院地検、高院高检,硬是纸上作业,掐着我的脖子,按着我的头,
结果完全没有让我陈述的权利和机会了。

今天是己丑年农历大年初一日,至目前还未收到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二次侦查我案通知。(自97年12月23日发文日至98年元月26日(农历正月初一日),已经超过了38天)
为了我自己的人身安全嫉恶如仇之余,我必须把握关键时刻,留下文字的纪录。
中国人有句哲理 : 「论理不论和」「论和不论理」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面对被告三人的谎言、造谣污蔑,我必须确保我的,人权、名誉、尊严,不该给我造成精神上巨大损失。势必寻求国家司法协助,还我公道。自97年5月12日到今天,整整九个月,我受到的铜墙铁壁,包庇被告,对我不公不道,逼得我频频上书诉状给各级检察署,虽然到现在还未厘清被告三人刑事责任,在这新的一年对各位钧上说声谢谢,谢谢你们一再接收我的申诉状,带给各位钧上业务繁忙,说声抱歉。祝福各位检察官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殷盼中华民国司法 : 智尽其谋 勇竭其力 仁播其惠 信效其中 择善如流 百姓同感 司法德泽流芳
-----------------------

[ 本帖最后由 唐奇 于 2009-1-26 07:17 编辑 ]
2#
发表于 2009-1-26 09:39 | 只看该作者
非常恐怖!!!轮子真的无恶不作,令人不寒而栗
3#
发表于 2009-1-26 09:54 | 只看该作者
不知国华会怎么说?我并无恶意,就是想听听各方的看法。
4#
发表于 2009-1-26 13: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花非花 于 2009-1-26 09:54 发表
不知国华会怎么说?我并无恶意,就是想听听各方的看法。

国华想说:我就是不出水,看您咋半?我的皮货好的很,没准鸭子都给我收买了,看您咋想?
5#
发表于 2009-1-26 13:48 | 只看该作者
邪恶至极,希望像杨女士那样的人物多涌现一点出来。
6#
发表于 2009-1-26 18:28 | 只看该作者
FLG最怕什么呢?其实就是你对他往死里打,对他们真正追究起来 内心是极其脆弱的,这些家伙就是怕你给他来点硬的。毛主席说过“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妖总是妖。我就不信全世界华人联合起来斩除不了FLG,台湾开始起诉FLG头目还只是个开始,相信不久会有更多的人起来起诉李大师,其实我们民间早就偿试过起诉这件事情, 预祝牛年FLG彻底从地球上消失。
7#
发表于 2009-1-26 18:51 | 只看该作者
万马齐喑之下,唯有英雄儿女杨为玲,单枪匹马,单挑人多势众的佛学会,面对佛学会“宇宙主佛”的重压无所畏惧,亮出凌厉剑锋勇敢战斗,从2008年5月起,向台湾政府起诉法轮功,从台北地方法院开始,层层上告,层层遇到台湾法轮功佛学会的无理阻挠与人身安全威胁,甚至是“淘汰、形神全灭、下地狱、层层销毁”的生命威胁,而各级法院法官很多也都屈从于法轮功的淫威(台湾法轮功佛学会会长张清溪是台独教父,是陈水扁智囊团澄社的核心人物,在台湾司法界对他很为难……),甚至对案件不予审理,英雄儿女杨为玲层层上告,已经告到台湾最高法院检查署。


这让我想到了法拉盛事件中有个议员杨爱伦因为没有偏向FLG,被汽车撞了下受了好几处伤,FLG还对她进行了诽谤。虽然没有明确的证据说是FLG所为,但是和FLG绝对脱不了关系。这哪里是讲修炼向佛的组织,简自就是杀人不眨眼的黑社会组织。。。。。
。现在还痴迷FLG的人真该清醒清醒了。

觉得告FLG如果有大量的受害者一起告效果还要好人多力量大。其实遇到FLG这些无赖也不必害怕,如果你真的动功夫他们还是怕的,他们也只敢口头上的危胁(这是经验),耍赖皮是他们唯一的本事,让这些FLG头目去发神荕好了,什么会告到联合国啊,世界反酷刑组织啊,尽管来!!!!!只要你陪他们玩,他们会越玩越怕。他们的“勇气”是建立在慌言堆积的泡沫上的

[ 本帖最后由 大鹏鸟 于 2009-1-26 18:53 编辑 ]
8#
发表于 2009-1-26 23: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大鹏鸟 于 2009-1-26 18:51 发表
他们的“勇气”是建立在慌言堆积的泡沫上的


他们的“勇气”是建立在慌(谎)言堆积的泡沫上的,说得好啊!!
9#
发表于 2009-1-30 18: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1-30 16:25 发表
我小時候,我媽常說,沒有不漏風的牆,法輪功扮豬吃老虎,是一群披著羊皮的狼,,,,
現在流行  現世報。如果你們  真  的幹了大惡 , 善   的沒行,  忍   就別忍了。說清楚,
講明白,善 惡,一念間。 楊小姐 :今年是 牛年,祝您牛年行大運,田單復國成功。

您这种帖子天上一脚、地上一拳的,是想让网友猜谜吗?建议您以后还是别发这些东东了。否则,还是要被删除的。
10#
匿名  发表于 2009-5-3 11:35

我相信

秦桧胜是老历史,现在还可利用几时,师父替世人承受是慈悲啊!妈妈可替孩子承受一切的罪啊!!!佛不记仇只想拯救!
     世人啊!...该觉悟啦啊!!!!后悔是没用的啊!!!!
11#
发表于 2009-5-3 13: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5-3 11:35 发表
秦桧胜是老历史,现在还可利用几时,师父替世人承受是慈悲啊!妈妈可替孩子承受一切的罪啊!!!佛不记仇只想拯救!
     世人啊!...该觉悟啦啊!!!!后悔是没用的啊!!!!

自己一副狼奔豕突、朝不保夕的样子,先救救自己吧!
12#
发表于 2009-5-3 17: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5-3 11:35 发表
秦桧胜是老历史,现在还可利用几时,师父替世人承受是慈悲啊!妈妈可替孩子承受一切的罪啊!!!佛不记仇只想拯救!
     世人啊!...该觉悟啦啊!!!!后悔是没用的啊!!!!


李洪志对弟子们说,你们一旦对他不敬的时候,旧势力就会对你们怎么样啊,没忘了李洪志的恐吓吧?这就是他的慈悲?!

弟子啊,该觉醒了,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天鉴网 ( 吉ICP备06001587号 )

GMT+8, 2021-8-26 22:22 , Processed in 0.147782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