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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时刻“师父”的“法身保护”怎就不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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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2 08: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法弟不断质疑,关键时刻“师父”的“法身保护”怎就不灵
  其实,李洪志逃到海外之后,对他的“法身说”也在慢慢地收敛起来了,即便是偶有提起,也不那么有底气了。如《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2004年5月23日)李洪志在讲到“法身”时就没有了以往的理直气壮了:“师父今天就是一个肉身形像在人世间,可是师父有许许多多的能力,我有无数的法身,都在解决着大法弟子应该解决的事情,正法中解决正法的事情,在做着许许多多的事情,不体现在这边。”虽然还是在吹,但明显低气不足了。2005年2月26日,李洪志在《美西部法会讲法》回答弟子提问时这样有气无力地说道自己引为自豪的“法身”:“不要紧的,大家别忘了很多事情不是有师父的法身吗?”李洪志这样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已经暴露出了他的心虚和“法身”的无能、无用、无为、无在!2005年11月5日,李洪志在《2005年旧金山法会讲法》时,有位弟子这样问李洪志:“有些学员全身心的为大法做事,有些遇到了生命危险,这可能是他们忽略了个人修炼,有些关没过好。但正因为他们还是修炼的人,不可能关关都过好,为什么大法不能保护他们?”李洪志如此做答:“师父无条件的保护你,你却不精進,甚至象是个常人一样!你说我是大法弟子,可是你的思想与行为就是个常人。我今天度的是大法弟子,不能够无故的去保护一个常人……无条件的保护一个不合格的修炼人就是对你负责?那是正宇宙的法吗?”在这里,连李洪志自己也干脆懒得用“法身保护”这个词了。从上述李洪志的“法身说”的演变过程看,其实李洪志的这句话是最好的答案:“你是不是我的弟子,得我承不承认你是弟子……”(《北美首届法会讲法》(1998年3月29、30日于纽约)。在这里,李洪志算是一语道破天机了!从上面的剖析中可以看出,李洪志“法身说”的欺骗性正如李洪志所有其他歪理邪说的欺骗性一样,在李洪志吹嘘自己“法身”无所不能的同时,李洪志也总是把弟子得不到“法身保护”的责任推给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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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12 08:56 | 只看该作者

对所谓“法轮佛法”超常性的极端化

对所谓“法轮佛法”超常性的极端化
李洪志本由传练健身气功起家,后来“创法收徒”,当上了邪教教主。这当然需要理论或“法理”包装,包装的基础工程就是将其所谓“法轮佛法”(后来改称为“法轮大法”)的超常性极端化,用以欺世惑众。任何宗教理论都可能宣扬超常性,但邪教则是将之极端化。《转法轮•论语》声称法轮功的“佛法”(这一概念直接盗用且歪曲佛教术语的问题暂不讨论)是“最精深的”,“是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玄奥、超常的科学。如果开辟这一领域,就必须从根本上改变常人的观念,否则,宇宙的真相永远是人类的神话,常人永远在自己愚见所画的框框里爬行”。且不说将“佛法”称为“科学”的超级荒唐(这一点容另文专论),仅说“最玄奥、超常”,就毫无根据。既然言“最”,就得在“玄奥”性和“超常”性上,进行有理有据的比较。然而,翻遍《转法轮》,不见这样的比较。李洪志只是信口胡诌,认为如果把“佛法”只当作宗教或哲学,停留于对经书的研究,那么“经书中的那一点,那只是‘佛法’初级层次的法”。李洪志给“法轮佛法”这样定性:“‘佛法’是从粒子、分子到宇宙,从更小至更大,一切奥秘的洞见,无所不包,无所遗漏。他是宇宙特性‘真、善、忍’在不同层次的不同的论述,也就是道家所说的‘道’,佛家所说的‘法’。……要完全揭开宇宙、时空、人体之迷唯有‘佛法’,他能区分真正的善与恶、好与坏,破除一切谬见,而予以正见。”(《转法轮•论语》)好一个“无所不包,无所遗漏”,释家与道家固然囊括无遗,从物质到精神,从微观到宏观,全部纳入“法轮佛法”这个烂筐子。李洪志对此说得更明白、更直接的是:“‘佛法’可以为人类洞彻无量无际的世界。千古以来能够把人类、物质存在的各个空间、生命及整个宇宙圆满说清的唯有‘佛法’。”(《转法轮•论语》)这样,就把“法轮佛法”的神通广大推向极端,成了不仅超越常人世界同时也超越一切科学、宗教、哲学的“神话大法”。仅就它轻薄否定其他宗教,堕入“排他性虚无主义”来看,也可见其文化破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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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12 09:01 | 只看该作者

对人的生命和整个人类社会贬低的极端化

对人的生命和整个人类社会贬低的极端化
反人类是一切邪教的共性,但在邪教中,像法轮功这样对整个人类大肆进行贬毁的还不多见。可以说,李洪志贬低人类的言论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这一点在《转法轮》中有较为集中的体现。请看:“在这个宇宙中,我们看人的生命,不是在常人社会中产生的。人的真正生命的产生,是在宇宙空间中产生的。因为这宇宙中有许许多多制造生命的各种物质,这些物质在相互运动下可以产生生命,也就是说,人的最早生命是来源于宇宙中的。宇宙空间本来就是善良的,就是具有真、善、忍这种特性的,人生出来和宇宙是同性的。但是生命体产生多了,也就发生了一种群体的社会关系。从中有些人,可能增加了私心,慢慢的就降低了他们的层次,就不能在这一层次中呆了,他们就得往下掉。可是在另一层次中,又变的不太好了,他们还呆不了,就继续往下掉,最后就掉到人类这一层次中来了。整个的人类社会,都是在一个层次当中。掉到这一步上来,站在功能角度上看,或者站在大觉者角度上看,本来这些生命体是应该销毁的。”(《转法轮•真正往高层次上带人》)这段话有这样几层意思:(1)生命体天然产生于宇宙空间而非我们通常认为的地球之物质演化产生了生命,由于宇宙本就具有“真善忍”的特性,于是初生之人与宇宙同性;(2)生命体在私心支配下恶变而不断“往下掉”,掉到最后的就是人类这一层;(3)由于人类处于宇宙生命中最低的一层,站在功能或大觉者的角度上看,本应被销毁。请注意,“这些生命体是应该销毁”是一个价值判断,换言之,在李洪志看来,人,作为生命体来说是毫无存在价值的,于是销毁人类也就应该是天经地义的事。世界上或能存在十分恶劣的恐怖主义,然而至今似乎尚未见到宣称理应销毁整个人类生命的恐怖主义,法轮功创始人宣扬邪恶理论的“勇气”实在是令人佩服。据此推理,人和人类社会遭受任何灾难都是理所当然的,谁让你层次低呢?谁让你不断往下掉的呢?当然,他李洪志是“大觉者”,不仅不会往下掉,而且能够救度众生,正所谓“大觉者们出于慈悲心,再给他们一次机会,就构成了这样一个特殊的环境、特殊的空间”(《转法轮•真正往高层次上带人》)。于是,在这个“特殊的空间”里,只有谨遵李洪志的“法”令,唯其命是从,读《转法轮》,练法轮功,获取“功能”,才能提升层次,走向“圆满”。可至今为止,李洪志也没能为我们提供哪怕一份具体的圆满弟子的名单,展示哪怕一次壮观的圆满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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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2 11:4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2-12 10:57 发表
我很想说。法轮。就他妈的狗屁


这位游客朋友,请注意文明用语。换个词表达您的愤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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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2 16:5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请问:楼主的帖子都是自己原创的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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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2 17:1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李洪志的“法身”从来就没灵过,弟子们的“正念”咒语又灵过吗?
7#
发表于 2009-2-12 17:40 | 只看该作者
法轮功盗用佛教名词,却否定佛教.
正念为修学佛法的八正道之一.
佛法讲心物现象是缘起的.
佛教里的咒是陀罗尼的一部分,是总持的意思.
佛教对神道主义是批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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