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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及其法轮功走向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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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2-13 08: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9年元旦和春节,甚至到了元霄节,李洪志都没有吭声。这是1999年法轮功被中国政府定为邪教、李洪志被中国政府通辑后,唯一的一次。综合1999年7月20日以后,尤其是2008年以来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的言行,可以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的走向做出预测。

  关于李洪志。2009年以后,李洪志的走向为两种:一种是主动或被动地消失(消失包括自愿或不自愿地“死亡”和隐匿),或者类似消失的象征意义地存在;一种是开始下达新一轮手段更卑劣、残忍或疯狂的指令。

  关于法轮功的走向有三种。如果李洪志消失,法轮功最终将走向消亡。但法轮功在消亡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利于中国政府和社会的极端行动。如果李洪志下达“魔鬼指令”,法轮功将会出现崩裂,但不排除法轮功中个别李洪志的亡命追随者做出疯狂行为。还有一种走向是,在李洪志消失或只是象征意义存在的情况下,法轮功组织至少从形式上远离蔵独、民运等及其他反华势力,改为以利用中国社会矛盾和“自身苦难”为主要内容的反华反共的组织。这时的法轮功,将用文化幌子掩藏政治企图,并重点宣扬其健身功能及所谓的“真、善、忍”精神,归宿将仍然是“圆满”。这时的法轮功组织,使用的道具主要以“神韵”演出及各种媒体为主的文化模式,形式上更为“温和”,影响将更大。

  综合起来,有一种走向最利于李洪志及法轮功组织生存。那就是:李洪志消失,及法轮功组织加大文化宣传、淡化政治色彩,并向健身修炼组织转变。法轮功组织倘若如此转型成功,生命力将更强,对中国的潜在威胁更大。因为从骨子里来说,反华反共仍是法轮功组织的主要目标,它很有可能利用国际或国内形势,挑起事端。

  其实,李洪志消失实属无奈,他已经被自己和法轮功组织逼上绝路。2009年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被中国政府定为邪教并取缔的第十年。这十年中,李洪志通过“经文”,威逼利诱法轮功学员对着中国党政机关,及所有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对立的人发“正念”,鼓吹能通过这种意念消灭他们认定的“邪恶”。煽动法轮功学员“走出来”,散发攻击中国党和政府的资料;劝中国活着的人自己或替去世的人“三退”――退出少先队、共青团和党组织;在世界范围内讲法轮功所谓被“迫害”的“真相”……李洪志将这些行为美其名曰为“救人”,“树威德”,并反复强调法轮弟子“圆满”不是问题,只是时间紧迫,他们必须要加紧行动。然而,十年下来,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对中国大陆的造谣和恶意中伤,已经引起了全世界华人的愤恨与唾骂。随着中国国力的增强、世界地位的提升及影响力的扩大,世界各国在了解中国的同时,也越来越认清了法轮功组织的真面目并对其进行约束,致使法轮功的生存空间迅速缩小。十年来,李洪志的“大话”、“神话”、“鬼话”说得太多太滥,所有的许诺又根本没有兑现的可能,而法轮弟子为“圆满”承受的压力已经到了极限。言多必失。倘若李洪志此时再说“神话”、“鬼话”,一旦出现纰漏,或触及法轮弟子敏感而脆弱的神经,他们就可能抛弃李洪志和法轮功,转而寻找其他的心灵替代品。事实上,中国大陆残余的一些法轮功弟子已经如此。2008年11月23日,法轮功的明慧网发表题为《严肃抵制邪悟乱法者的骗局》编辑部文章,文章称:“辽宁一带一些学员在个别乱法者的蛊惑下,到大黑山唐王庙磕头发什么愿。有的乱法者要求学员给唐王像跪拜、给唐王像上供……”所以,为了保存法轮功组织,为了不使李洪志被法轮功弟子抛弃,李洪志最有利的行为方式就是消失,或者做一个沉默的傀儡。

  法轮功组织也在为李洪志的“消失”做铺垫。2000年7月18日,法轮功明慧网发表题为《慈悲伟大的师父》的编辑部文章,文中写道:“但是由于邪恶的因素与业力太大也给师父的身体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师父的头发白了,这是我们看到的,对师父身体造成的其他伤害,师父不讲,……在正法中师父为众生耗尽了一切。”这是一篇有些奇怪的文章。从李洪志的《转法轮》一书中可以看到,李洪志具有“神功”。他经常说出类似的话:“我的根都扎在宇宙上,谁能动了你,就能动了我,说白了,他就能动了这个宇宙。”但是,这样一个“神人”居然也能“头发白了”,居然被法轮弟子“看到”,此外,李洪志身体居然还有“其他伤害”。如果这样一篇文章,仅在2000年发布一次,做为1999年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被中国政府定为邪教并被取缔、李洪志被中国政府通缉后,法轮功组织“美化”李洪志形象的一篇文章尚可接受的话,那么,2006年5月10日,法轮功明慧网再次以编辑部的名义重发这篇文章就让人觉着另有含义。文章再次讲:“但是由于邪恶的因素与业力太大也给师父的身体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师父的头发白了,这是我们看到的,对师父身体造成的其他伤害,师父不讲,……在正法中师父为众生耗尽了一切。”法轮功明慧网上的此文再次刊出后,李洪志在公共场所露面的次数及公开发表“经文”的篇数迅速减少。仅有的几次“讲法”,要么明慧网没有公布,比如2007年8月的对澳洲学员讲法;要么被明慧网大面积删改后问世,比如2008年仅有的一次讲法:《2008年纽约法会讲法》。这就有了一种李洪志正在被“耗尽了一切”的景象。

  以下为2000年以来,李洪志公开发表“经文”的统计表格:


年份(年)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经文”数(篇)
13
26
27
13
21
22
12
11
5


  说明:1、2000年数量中包括李洪志“静观世间”的照片。
     2、2003年总篇数虽只有13篇,但其中有7篇是李洪志公开“讲法”的“经文”。
     3、2006年总篇数虽然有12篇,但却只有3篇是李洪志公开“讲法”的“经文”。
     4、2007年总篇数虽然有11篇,但却只有2篇李洪志公开“讲法”内容。
     5、2008年仅有1篇李洪志公开“讲法”的“经文”。

  但是,李洪志主动或被动“消失”的状态,也可能是他带领法轮功组织再次转型前的假象。因为1999年7月法轮功被中国政府定为邪教并予以取缔、李洪志被中国政府通缉后,李洪志也曾“消失”过一段时间,只到法轮功明慧网2000年1月19日发布李洪志所谓“在山中静观世间”的照片后,李洪志才开始重新露面。此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用修炼的外衣包裹起一颗政治的心,从此明确走上了反华反共的道路。因此,李洪志也完全有可能在这一段“消失”时间内重新思考新的策略,再次转型。

  如果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再次转变,则可能要修正其政治道路。事实表明,李洪志带着法轮功组织走政治路线只有死路一条。

  首先,李洪志只是一个人,根本不具有他所吹嘘的“神功”。故此,李洪志所谓的“发正念”、“除魔”等那一套邪说在法轮功的实战中除了麻痹法轮功学员的神经、给外人增添笑料外并看清其邪教本质外,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

  其次,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本身并不具备搞政治的智慧。以法轮功组织2004年11月18日至12月4日通过其媒体《大纪元》抛出的《九评共产党》(简称《九评》)为例。《九评》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走政治路线的标志,是其反华反共的理论根据。然而,打开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如此重要的《九评》,看到的不是关于中共历史与现实的真实描述,而是对历史和现实的恣意篡改和扭曲;读到的不是最起码的应该客观公正的评论,而是谩骂、诬蔑与诅咒……在资讯如此发达的今天,企图用造谣、中伤、蒙蔽等等卑劣的手段分化、瓦解中国,或获得人们的支持、同情,简直是世上最愚蠢、丑陋的笑话。而纵观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内外,所有的言行如出一辙,全都采取了以上的方式。就这样无德无能无行的一群,还口口声声在修“真、善、忍”,还一心一意梦想“圆满”成仙,还热血沸腾要搞政治!真是让人笑掉大牙!

  还有,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走政治路线根本行不通。这十年来,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勾结蔵独、疆独、台独、民运及其他反华反共组织的力量,叫嚣西藏独立、新疆独立、台湾独立,唱衰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与中国社会,妄图破坏中国喜事大事、激化中国社会矛盾。事实上,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的这种与中华民族敌人或对抗力量结盟的做法,在短期内可能会有一定的成效,比如奥运期间与所谓的“人权组织”传所谓的“人权圣火”。但是,这样,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就走上了一条与中华民族敌对之路,从而成了中华民族的敌人,它们的破坏活动,反而会激发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以及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痛恨与反对。2008年5月17日的美国纽约法拉盛地区,当法轮功组织干扰当地华人华侨为四川灾区捐款赈灾时,就受到了强烈反击。“法拉盛事件”就是一个世界华人反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的真实写照。

  应该说,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也已经意识到他们极端的反华反共活动得不偿失。所以说,他们在2008年进行了系列的修正。4月14日,李洪志发表题为《说明》的“经文”,说传递“人权圣火”是常人的行为,要求法轮弟子不要参与。12月24日,法轮功明慧网编辑部发布题为《关于零八宪章☉师父评语》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李洪志明确要求,法轮弟子“不要理睬”此前被法轮功各媒体吵得沸沸扬扬的民运政治纲领《零八宪章》;明慧网更提出“我们是修炼之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参与政治”之说。这与2007年2月21日李洪志高呼的要法轮弟子“堂堂正正的”搞政治相左。

  但这并不是说,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从此以后真的就不搞政治了,他们将会采取政治与修炼分而不离的策略。“分”,是指以明慧网为代表的法轮功原教旨主义者将接着传“九评”、劝“三退”、讲“真相”,滥诉,围堵出访的中国领导人,等等,并将这归纳为修炼的一部分;以大纪元等为代表的法轮功新生派,将主要扛起反华反共的大旗,继续谩骂、造谣的生活,不再采取纯粹的政治运动方式,而以挑起和激化中国社会矛盾为反共反华的主要方式,表面上与民运、蔵独、台独等保持距离,暗地里却勾结并互相借用、支持。“不离”,是指法轮功的政治与修炼、以明慧网为代表的原生派与以大纪元为代表的新生派主要通过文化的形式与纽带联结在一起。比如大搞演出、比赛。

  打着复兴和发扬中国传统文化的演出、比赛是今后法轮功组织生存、斗争的主要方式。这种形式将美化法轮功的形象,淡化它的邪教色彩,掩盖它的政治面目,传播它的精神教义。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它将通过这种形式宣扬自己遭受的所谓“迫害”与“不公正待遇”,而这种反华反共的形式更隐蔽,也更容易为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人所接受,影响也更深入持久。这也是法轮功组织最为有利的生存方式。

  是不是法轮功组织打着文化的幌子就能从此在世上永存了呢?不会的。只要坚持稳定与发展的中国政府能及时透明地化解社会矛盾,加大市场运作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国际演出,法轮功组织的文化演出、比赛就会失去市场与影响。因为它们的所谓传统文化毕竟非正统、非主流、非正义。

  也不能完全排除李洪志这次只是一时沉默,此后又采取了更疯狂的反华反共行动。如果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采取了这种生存方式,那么,他们就转变成了一个纯粹的反政府组织,是在与全中国为敌。这将加速法轮功组织的崩裂,因为一些法轮功修炼者跟随李洪志只是为了成仙成佛。这也将加速他们的灭亡。闹得越凶,就灭亡得越快。

  还不能排除李洪志在这次沉默后露出邪教的本性,开始下达危害社会与人类的“魔鬼指令”。因为李洪志曾反复强调,法轮功学员的“圆满”已经不是问题,“时间不多了”。法轮功学员之所以追随李洪志,就是为了“圆满”,到达“法轮世界”,成为“法王”,过着永无轮回的要什么有什么的神仙生活。一旦李洪志到了欺骗维持不下去、生存受到威胁的时候,他很可能如1978年人民圣殿教的琼斯让他的信徒集体自杀那样,也将命令他的信徒采取极端的行为。但是,从目前李洪志在法轮功组织的影响与控制力来看,李洪志要想实施这一图谋,首先会在法轮功组织内部的受到一定的阻力。因为这样,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扭转法轮功是邪教的努力就毁之一旦,他们就将插上邪教徒的标签永世不得翻身。而且,当初人们练习法轮功,是为了健身袪病,是为如李洪志所说的能“带着肉身圆满”,且“白日飞升”。也就是说,在保存生命的同时就能升天、成仙成佛。所以,他们本是珍惜生命、向往永恒荣华富贵的一群。当然,也不能完全排除李洪志暗示和教唆下的极端情况。

  当然,李洪志还有可能下达的是破坏中国社会的疯狂指令,使法轮功组织沦为恐怖组织。这种可能性并不太大。因为如果这样,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就是与世界为敌。那时,人人都要“食其肉寝其皮”了。
2#
发表于 2009-2-13 09:5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好文啊!很有见地与力度。可以说:修炼+文化+政治=法轮功,就是他们今后的一条选择之路(看来他们确实把毛先生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悟透喽)。今后,李先生这个标识,不过就是一个符号罢了。

当然,他们要想重新凝聚“修炼”人心、众心,那是很难了(不排除还有少数追随者),但是,他们还将就此一搏呢。哈哈哈。。。

顶上去!
3#
发表于 2009-2-13 13:1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确实是好文章.
2009年以后,李洪志的走向为两种:一种是主动或被动地消失(消失包括自愿或不自愿地“死亡”和隐匿),或者类似消失的象征意义地存在;一种是开始下达新一轮手段更卑劣、残忍或疯狂的指令。
但不可能采取集体自杀的形式.
我顶.
4#
发表于 2009-2-13 13: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谈兄预测分析得有理、透彻。李洪志及法轮功正逐步走向灭亡。
  这几年李洪志已玩过沉默了,他少说话或不说话的理由是给弟子们创造走自己的路、树立自己威德、圆满自己的机会,这是他把“圆满宏愿”推给弟子的借口。如果说他玩沉默是主动的,那么他再玩消失则是被动的。不过李洪志若被树为法轮功的精神领袖,其危害会更大。
  至于说法轮功组织将加大文化宣传、淡化政治色彩,采取“神韵”演出及各种媒体为主的文化模式以图变身,从李洪志近年来的言论看似乎不大可能。李洪志曾说“神韵”演出不是给世人娱乐的,他们在节目中不是淡化而是加大政治色彩浓度,在反华、反共的路上只能越走越远。
  另,我统计李洪志2003年公开发表的“经文”中有8篇是公开“讲法”的“经文”。您是不是把美术创作研究会和音乐创作会的合在一起啦?
5#
发表于 2009-2-13 15:39 | 只看该作者

一点补充

李洪志及其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在2009年将困兽犹斗:
政治上,将加快与我抗争的脚步,继续做国外敌对势力的反共、反华的领头羊
经济上,打造法轮功独立的经营体系,解决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
组织上,安插亲信,进行内部机构的调整。
行动上,传“九评”、讲真相、等,并不断地向我党政军渗透,逐步建立法轮功组织的地下组织。
宣传上,通过神韵演出,掩盖邪教本质,拓展生存空间,获取大量的钱财,强化对信徒的精神控制。
   我认为,李洪志及其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在经历了2008年惨败之后,2009年必将更加穷凶极恶的与我进行抗争,我们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将继续不断的深入下去。

[ 本帖最后由 国士 于 2009-2-13 21:45 编辑 ]
6#
发表于 2009-2-13 23:22 | 只看该作者
为李洪志及法轮功指一条生路
法轮功邪教组织正在走向没落,弟子们都在焦急地等待着圆满。李洪志黔穷技驴。有的痴迷者抛家舍业,妻离子散,对社会极端仇恨,很容易出现极端情绪,就是国外的弟子也耗尽大量金钱。如果再继续下去,必会物极必反,仇恨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甚至做伤害自己及他人的事情。
我认为法轮功最好“回归”健身修炼行列。为安抚人心,让焦急者安静下来,最好鼓励弟子们练习打坐,练出“金刚不坏之体”,静观“世人”。只有这样李洪志才有出路。
7#
发表于 2009-2-14 09:3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好,顶!

李洪志无论是再次转型,还是重新组合,他的根基是歪理,结出的果仍是邪说。
8#
发表于 2009-2-14 10:15 | 只看该作者

向贴主致敬

读谈兄文章受益匪浅!对当前法轮功邪教的变数确实需要关注与研究,迎头痛击与揭穿法轮功核心组织的阴谋比跟在后面抽鞭子的要强得多!更有的鞭子还把法轮功抽成了"邪来疯".
9#
发表于 2009-2-14 12:05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李洪志没有主动消失的条件,他无法主动消失,美国人不会轻易放他的。对于他来说被动消失的可能性更大,不是病死就是被暗杀,因为他的价值已经快利用完了。
10#
发表于 2009-2-14 14:24 | 只看该作者

我是新来的,请问法轮功媒体说的是否真的?

他们又拿高智晟说事了:高智晟真的如他们说的被极其残忍的酷刑虐待?他们除拿出据说是高写的信外还有高的录音(但只有一小段),我不太相信。但警察暴力在中国是人尽皆知的,我认为高真的是好人,警察对他施暴是违法的。若法轮功造谣夸张,我们为何不回应?
谁来说说?
11#
发表于 2009-2-14 16:09 | 只看该作者
说实在的某些警察在处理这些有关轮子和民运的问题上往往容易失去理性,授人以柄,如果我是警察也可能会这样对待高智晟
12#
发表于 2009-2-14 17:1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 的帖子

  法轮功媒体说高智晟被极其残忍的酷刑虐待?呵呵,那法轮功媒体还说有几千名“大法弟子”被“活摘”了呢,这不更吸引人们的眼球!他们若拿出那怕一例被“活摘”的证据,不比“拿出据说是高写的信外还有高的录音”(无论其长短)强千百倍?难道你会相信?李洪志的嘴里就没几句真话,法轮功造的谣也多了去了,难道每一个都要回应?若要知道法轮功媒体说的是否真的,动脑想一想就可得到答案。
  至于你怎样认为高智晟暂且不谈,但你说“警察暴力在中国是人尽皆知的”这句话没有经过你“独立”思考!至少你部分相信了法轮功的谣言!
  你说你认为高真的是好人,警察对他施暴是违法的。难道你认为高真的是坏人,警察对他施暴就不违法吗?我以为无论高智晟是好人还是坏人,警察对他施暴都是违法的!你若指证警察违法,得拿出证据!
13#
发表于 2009-2-14 17:25 | 只看该作者
在此事上我认为警察只是执行暴力,背后是什么人呢?而且我觉得对高这样的人用暴力是一种很蠢的行为,你无法在思想认识上改变他,反而更让他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再一点更暴露了这个国家法制上的严重问题。倒不如把事情放到桌面上来,真理越辩越明,更让人们了解法轮功的真相:它与正常宗教不一样。你现在这样做是让法轮功给抓了小辫,好像又给你这个政权加上一道罪行。
14#
发表于 2009-2-14 18:0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 的帖子

判断法轮功媒体说的是否真的其实很简单:事实胜过一切,如果他们在造谣,官方只要让高站出来澄清就行了(以高公认的为人是不会无中生有的),不但可以挽回谣言造成的在国际上的恶劣影响,还更让国际社会对法轮功的嘴脸有更清醒的认识

关于警察暴力,可能你所见的是没有,但若你是走南闯北阅历广的中国人,应知道这个行当几十年的潜规则(发生的情况和范围很有限,很少,但不是没有)。所以这也不是法轮功告诉我的。

对于“无论高智晟是好人还是坏人,警察对他施暴都是违法的”,对于坏人,特别是十恶不赦亡命徒型的,不是警察是体会不到那种嫉恶如仇的感觉的(特别当看到令人发指的犯罪)。那么对于高智晟,警察施加暴力行为了吗?我也期待有人给我一个可信的证据,而不是法轮功单方面的宣传(他们拿出了所谓证据还有一个逃亡律师作证,我觉得都不确凿)。
15#
发表于 2009-2-14 21:1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14# 的帖子

  从你在13#、14#发的贴字来看,我怎么觉得你脑子有点乱?
  按照你“独立”的思维逻辑,官方是不是也得让被“活摘”的人的家属站出来澄清就行了(他们的家人是不会无中生有的),这样一来就可以挽回谣言在国际上造成的恶劣影响?咋怎么看都像法轮功的作派?
  你来此坛的目的是期待有人给你一个可信的证据,证明警察对高智晟施加了暴力行为吗?为此我建议你:把听到的法轮功“单方面”所说的反过来看即可。
  “以高公认的为人”?看来你对高某人评价蛮高,但这只是你的认知,别在这玩什么“公认”,强奸民意!
  你说“不是警察是体会不到那种嫉恶如仇的感觉的”,“我认为警察只是执行暴力”等,我对这些话出自你的口感到惊讶!因为与法轮功的宣传惊人地相似!
  其实你也用不着在这里“我们”、“他们”的,好像与法轮功划清了界线,也用不着表白“这也不是法轮功告诉我的”,那个“我不太相信”。你是什么人,来此坛的目的大家都很清楚。只希望你如同你的名字,能独立思考,尊重事实。
16#
匿名  发表于 2009-2-14 21:24

回复 14# 的帖子

如果高先生真的被施暴了,那么作为一个律师,他完全应该知道自己该怎么去做,他难道就不明白什么叫法律武器了?如此,他只能算上一个庸师了!

如果他认为这些没什么事实可以成立,我觉得他自然就不会去运用什么法律武器了。
17#
发表于 2009-2-14 21: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独立与事实 于 2009-2-14 17:25 发表
在此事上我认为警察只是执行暴力,背后是什么人呢?而且我觉得对高这样的人用暴力是一种很蠢的行为,你无法在思想认识上改变他,反而更让他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再一点更暴露了这个国家法制上的严重问题。倒不如把事情放到桌面上来,真理越辩越明,更让人们了解法轮功的真相:它与正常宗教不一样。你现在这样做是让法轮功给抓了小辫,好像又给你这个政权加上一道罪行。

在此敬告独立与事实朋友,请您严格遵守本坛规则,一切都要有理有据,反对根据任何您个人的臆想与猜测所进行的推理或论断,否则将禁止您的发言。您真的名不副实,还是真的依据事实、独立思考吧。
18#
发表于 2009-2-14 21: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独立与事实 于 2009-2-14 14:24 发表
他们又拿高智晟说事了:高智晟真的如他们说的被极其残忍的酷刑虐待?他们除拿出据说是高写的信外还有高的录音(但只有一小段),我不太相信。但警察暴力在中国是人尽皆知的,我认为高真的是好人,警察对他施暴是违法的。若法轮功造谣夸张,我们为何不回应?
谁来说说?

这种故事也值得回应?请您看看#16楼发的帖子,很能说明问题。
19#
匿名  发表于 2009-2-14 23:04
原帖由 江海 于 2009-2-14 16:09 发表
说实在的某些警察在处理这些有关轮子和民运的问题上往往容易失去理性,授人以柄,如果我是警察也可能会这样对待高智晟

我相信警察中确实有败类;但我更相信绝大多数警察不是败类。
20#
发表于 2009-2-15 09: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2-14 21:24 发表
如果高先生真的被施暴了,那么作为一个律师,他完全应该知道自己该怎么去做,他难道就不明白什么叫法律武器了?如此,他只能算上一个庸师了!

如果他认为这些没什么事实可以成立,我觉得他自然就不会去运用什么法律武器了。


赞同。一个律师,难道不知道什么能保护自己?!
21#
发表于 2009-2-15 09: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好文章啊!我看法轮功也进入了彷徨期了,士气低下,离树倒猢狲散也不远了,但是,彻底消失的可能性还不大。我看他们就想找回过去的感觉,追忆昔日的风光,但那早是南柯一梦了!
22#
发表于 2009-2-15 16: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陈景远

看你的意思好像认为我是法轮功,太好笑了!
“活摘事件”已被证明是谣言了,也是通过媒体证明的!对于法轮功的任何迫害事件用媒体的反击是最干净利落的,而不应保持沉默!
你让我反过来看法轮功的宣传,照你的逻辑我还不如不看,毕竟跟我没关系,既然知道了,就不能主观臆断!
对于高智晟,你不了解这个律师,有良心的中国人接触过他的,心知肚明!
你说我跟法轮功说的话相似,告诉你,哪一方的宣传我也不会轻易相信,宣传本身就是在给人的独立认识的过程中进行洗脑!
希望你能多有些怀疑精神!

还有人问高智晟真的被施暴就应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别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如果被列入专政对象范围,熟悉我国政治环境和法制环境的公民不会再往下问了吧
23#
发表于 2009-2-15 17: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独立与事实 于 2009-2-15 16:37 发表


还有人问高智晟真的被施暴就应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别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如果被列入专政对象范围,熟悉我国政治环境和法制环境的公民不会再往下问了吧


我曾在一所监狱的各监区,看到了设有检察官(检察院驻监狱检察室)信箱和监狱长信箱。我好奇的问过警官,有没有服刑人员写信,答复是肯定的:有!因为许多人都知道要用法律保护自己。

熟知法律的高律师,是否也应该像其他服刑人员一样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 本帖最后由 花非花 于 2009-2-15 18:53 编辑 ]
24#
匿名  发表于 2009-2-15 22:55

回复 22# 的帖子

首先:专政对象也同样具有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只不过是他们某些方面的权利在一定的时间内被限制了,而不是都被取消剥夺了。

其次,您所说的:“活摘事件”已被证明是谣言了,也是通过媒体证明的!对于法轮功的任何迫害事件用媒体的反击是最干净利落的,而不应保持沉默!
您这个话题,大陆早在三四年前就邀请了大陆和境外的十多家媒体前来实地调查了(好像BBC、CNN也在其中),其中凤凰卫视二年前还做了跟踪报道。您自己不知道的事,能代表官方或媒体没有说词吗?
25#
匿名  发表于 2009-2-16 08:55
原帖由 陈景远 于 2009-2-13 13:18 发表
  至于说法轮功组织将加大文化宣传、淡化政治色彩,采取“神韵”演出及各种媒体为主的文化模式以图变身,从李洪志近年来的言论看似乎不大可能。李洪志曾说“神韵”演出不是给世人娱乐的,他们在节目中不是淡化而是加大政治色彩浓度,在反华、反共的路上只能越走越远。
  另,我统计李洪志2003年公开发表的“经文”中有8篇是公开“讲法”的“经文”。您是不是把美术创作研究会和音乐创作会的合在一起啦?


首先对所有关注这篇文章的表示感谢。希望能听到更多意见与建议,分析与见解。

关于法轮功“淡化政治色彩”一事,前文已经分析,这并非是一种纯粹的淡化,而是一种策略上的。

关于李洪志2003的经文,是从明慧网上发布的李洪志新经文中统计的。里面应该含有美术、音乐创作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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