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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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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6-6 09: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妈妈:
      您好!
提笔有很多话要和你说,但又不知从何说起。
妈妈,是你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的,是你给了我童年的快乐,又是你给了我长大后的痛苦!妈妈,既然你要给我痛苦,当时,你又何必把我生下来呢?!妈妈,天下父母,有谁不是希望给儿女幸福快乐呢?!又有谁会希望由于自己的过错,而给子女带来痛苦和悲伤呢?!妈妈,你又何尝知道,在9日爸爸去看你的时候,我下午放学回家,爸爸都还没回来,我又不能等他回来,我还要去上晚自习。晚上放学后,我为了能早点回家,在骑车的路上跟别人撞了起来,我摔了下来。刹时,我感到全身好疼好疼。我爬了起来,没说任何话,骑车走了,因为我急于回家得到你的消息!要是在平时,我早就骂得那人狗臭了。可是这次我没有,没有。到了家,爸爸不在,他出去借钱了,我不敢把撞车的事告诉奶奶,我忍着痛,学着和平常走路一样。我怕,我怕被奶奶知道了操心。第二天,我问爸爸你的情况,当我得知你到现在还不悔改,我的整个心都凉了!

妈妈,我还清清楚楚的记得,您的笑容是那么灿烂。妈妈,你快回来,快回来呀!我好想你,好想,真的好想你,就象一首歌所说:“爱你爱到我心痛,想你想到没有梦。”妈妈,我是多想再看到你的笑容,听到你的歌声呀!妈妈,你每次都对我说“让人了解法轮功真相是为了救人民”。妈妈,既然你要救他们为什么就不救救我呢?妈,你要知道,我每天几乎都在恐惧中度过。我怕我们班上的同学知道我的妈妈是练“法轮功”的,我不敢想象,如果他们知道后会怎样看我,我不敢想啊!人要脸,树要皮,我也有自己的人格和尊严,我不想因为你而让这些一去不复返。妈妈,我求求你为我想想,救救我吧!

妈妈,我想北京天安门自焚事件你已经看过了,我想你一定会认为这些都是假的!但是我问问你:党和国家会拿老百姓的生死开玩笑吗?有哪个妈妈又愿意带着孩子一块开这种玩笑的?再说,妈,你知道天国是什么样子?如果那里都是金子,我们这不也有吗?还要那么多金子干啥啊?还有,难道死就会到天国去吗?《天仙配》中的七仙女不就是因为天上冷清才下凡的吗?你知道达到什么层次才会去天国?真有天国吗?是的,李洪志是教你们做“好人”,他教你们“生病不是病”,有病不用看,练功读书就会好。我承认练功对人的身体有一定的帮助,但是不是所有的病都能治好。就算你所有的病都治好了,但是你干嘛要违犯法律?干嘛要参与政治活动呢?

妈妈,爸爸他今天去北京了,他说他这回第二次去看你给你的帐上留了150元零花钱,第一次是200元,共计350元,让我转告你。妈妈,我想,我说的再多也没有用,这些钱都是爸爸打工辛苦挣来的,不是李洪志恩赐送给你的!你一切好自为之吧。但我仍然很希望,很希望你好好听教官的话,早日回家,让我再次看见你的笑,听到你的歌,让一切重新再来!

                                                                                                                       此致
敬礼!

                                                                                            24小时想你的女儿:双双
                                                                                                  2002年2月10日
                          请回答我的问题并说明为什么?
                          请速寄回信
                          想你的心24小时不变!!!!!



[此信乃鸭子保留,现代为发出]
2#
发表于 2006-6-7 01:47 | 只看该作者

可憐的小女孩被騙了!

他還相信自焚者講的話!
如果自焚真的可以昇天,天安門可能早就客滿了,還輪到王東東嗎?

這小孩真傻,李老師什麼時候說了:「生病不是病」,有病不用看,練功讀書就會好。....不知道是誰敎他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

如果今天小女孩一家人是住在國外(包括港澳),就不會那麼可憐了。每天可以陪媽媽快快樂樂去公園練功,也不會有壞警察來抓媽媽了!

可憐的小女孩,可憐的媽媽,可憐的一家人!唉....
3#
 楼主| 发表于 2006-6-7 01:5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國華 的帖子

你还是进演武厅吧,鸭子等你多时了!

“咱们修炼人没有病”是谁说的?是你?还是鸭子?
4#
发表于 2006-6-7 06:52 | 只看该作者

回国华

国华先生您,已经人性全无了!面对一个如此悲伤的小女孩,一个自己妈妈将养育她的责任抛弃的小女孩时您首先让她接受的竞是使她失去妈妈到的flg,您不异于魔鬼!
可耻的flg练习者,他们无论面对什么,无论是自己的责任与flg,自己的良心与flg,还是自己应给的爱心与flg,他们都毫不思索的选择flg,抛弃自己的天良与责任!
5#
 楼主| 发表于 2006-6-7 07:3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净缘 的帖子

兄弟,国华先生还是有些人性的哦,不然他就不会认真地跟咱们谈一些问题了.只是,当他的FLG思维主导自己的时候,他的人性就见到得少多了!
6#
发表于 2006-6-8 01: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淨緣 於 2006-6-7 06:52 發表
國華先生您,已經人性全無了!面對一個如此悲傷的小女孩,一個自己媽媽將養育她的責任拋棄的小女孩時您首先讓她接受的競是使她失去媽媽到的flg,您不異於魔鬼!
可恥的flg練習者,他們無論面對什麼,無論是自己的責任與flg,自己的良心與flg,還是自己應給的愛心與flg,他們都毫不思索的選擇flg,拋棄自己的天良與責任!


朋友您好
您有愛心,在下知道。但是您可能沒有真正修學過法輪功。翻開法輪功的任何ㄧ本書也沒有說過“自焚可以升天的事”。

個人也同情可憐劉思穎小妹妹的遭遇,但這絕不是法輪功的問題,因為法輪功真的從來沒有敎學員這樣做。

請淨緣君參考,謝謝。
7#
发表于 2006-6-8 06:51 | 只看该作者
  
“法轮功”禁止自杀,怎么能说那些自焚者是“法轮功”练习者呢?


  

  “法轮功”真的禁止自杀吗?

  1、李洪志多次提出要人“放下生死”

  在2000年8月12日发表的《去掉最后的执著》一文中,李洪志提出要人“放下最后执著”“放下生死”,甚至特意提出放下对“人体的执著”和“人的生命的执著”:“其实这也是到了放下最后执著的时候了。作为一个修炼者你们已经知道了、也做到了放下一切世间的执著(包括人体的执著),从放下生死中走过来了”“去掉一切常人执著,包括对人的生命的执著,从而达到更高层生命境界”。

  与此类似,自焚后的王进东做如是说:在《去掉最后的执著》上面,也有这么一段话。他讲的已经很明了,那就是说敢于走出来的弟子,能放下生死。其中括号里面写的包括人体。所以说作为大法弟子,从内心里头就是说“为大法去献身,能做一切”。

  再看一看刘葆荣怎么说。当记者问刘葆荣,是什么驱使你到天安门广场自焚的?刘葆荣回答说,是李洪志“经文”中“放下生死”、“忍无可忍”、“走向圆满”的影响。

  可见,王进东与刘葆荣等自焚者正符合李洪志所说的,是“发自你自己放下生死那个心走出来”(《华盛顿》)“在生死存亡面前敢于走出来,在最大限度失去一切中走出来”(2000年12月18日《北美》,自焚事件前一个月)的人,是纯纯粹粹的中毒极深的“法轮功”痴迷者。

  2、“自焚”者一定是“放下生死”的

  竟然有人提出,“放下生死”并不代表要“让人去死”呀!然而,李洪志说,“法有不同的层次,修炼者对法的认识也是自己修到此一层的认识,每个修炼者对法的理解的不同是每个人所在的层次不同。”(《无漏》)

  因此,“不同的层次”对“放下生死”也会有不同的“体悟”,说“‘放下生死’并不代表要‘让人去死’”的人,往往属于“为了掩盖执著,主动地邪悟”,是低层次的人“放不下”生死在给自己找借口,或者至少也是犯了一个致命的逻辑错误。虽然“放下生死”并不代表要“让人去死”,但“自焚”的一定是“放下生死”的,那些没去“自焚”的其中一定有“放不下”而怕死的,“相比之下,修得怎么样一目了然。”(《要旨》)

  按照李洪志的说法,“连生死都不怕,命都可以不要了,那么什么事情还能执著呢?”(《纽约》)“这样的人他能够这样做,修炼境界其实也就在那儿了”(《瑞士》)可见,“自焚”者一定是“放下生死”的。而且,“法轮功”练习者都知道李洪志讲过的一个简单的理:一把火只能烧去分子这层的肉体,却不能烧坏原子等微观层面的生命,而微观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

  因此,在那些自焚者的头脑中,自焚就等于放下对“人体的执著”,自焚就等于“圆满”。他们根本就不认为自焚是自杀,而把自焚当成像佛教的涅槃、基督教的上天堂、西藏喇嘛教的虹化一样,都相当于是“圆满升天”,而没有自杀的概念。自焚是他们从李洪志的经文中“悟出”的“圆满”方式,是“法轮功”中特有的,因此才能对自焚“视死如归”、甘之如饴,这是读佛经、道经或《圣经》都是不可能有的“境界”,也从来没有道士或基督徒会在圆满升天时自焚。把自焚“圆满”的“高境界”说成自杀是对“大法”的“诬蔑”!还是看一看自焚者的宣言吧。

  2001年2月16日,距天安门自焚事件之后不足一个月,于北京万寿路又有一名“法轮功”痴迷者自焚身亡。自焚者是来自常德市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谭一辉,他在遗书中写道:“我实在难以容忍了,我要勇敢地站出来作一名护法战士!”“放下生死,升天圆满不是人能够断章取义,简单机械的理解,一个不修炼的常人在他临死的时候是绝对放不下生死的。”

  因此,自焚者是纯纯粹粹的中毒极深的“法轮功”痴迷者。

  3、李洪志是默许自杀和鼓励献身的

  首先,李洪志是默许自杀的。

  “法轮功”为什么要在中国大使馆、领事馆门前搞绝食活动?为什么李洪志从来没有反对过绝食活动?为什么“明慧网”一直在宣传“某某绝食多少天了”并以此鼓动“法轮功”练习者声援或参与绝食?绝食是没有讲绝多长时间就停止的,往往是不达目的不罢休,都是怀着必死的决心以死来抗争的,可能绝到半死不活、奄奄一息,也可能绝死,不管绝食死没死,其性质跟自焚又有什么两样?

  其次,李洪志是鼓励献身的。

  “法轮功”练习者是李洪志的筹码,是他最大的资本与财富,当然不可能要他们都去赴死,不然李洪志自己也就完了。但是,为了增加政治资本,他又决不会吝惜死掉几个的,在闹事过程中闹出几条人命来才好呢。比如:

  “要知道人一但(应为‘一旦’)知道了真理和生命存在的真正意义,为其舍命而不足惜的。”(《我的一点感想》)

  “什么常人之心都得去呀!有的弟子讲‘怕什么,头掉了身子还在打坐的’,相比之下,修得怎么样一目了然。”(《要旨》)

  “哪怕真的脱去这张人皮,等待大法修炼者的同样是圆满。”(《大法坚不可摧》)

  “特别是那些为大法失去人体的,都是在证实法中体现出来的伟大。”(《加拿大》)

  “至于说我们有的学员遭受痛苦很大,甚至于失去生命,这些事情我以后会跟你们讲。当真象一显,噢,原来是这样。刚才我讲了,一切都有安排。”(2000年12月18日《北美》)

  可见,李洪志不仅承认那些“为其舍命”“脱去这张人皮”“失去人体”“失去生命”的是其“弟子”,而且许诺他们一定会“圆满”,所以才有这么多“法轮功”痴迷者每日念诵李洪志的“生无所求,死不惜留”,随时准备欣然相率赴死的。

  跳楼、剖腹、上吊甚至自焚等多种多样的“圆满”闹剧一直在纷纷不断地上演,而其中任何一种又往往不是只发生一起的孤立事件。事实上,在天安门自焚事件之前、之后都分别发生了多起自焚丑剧,只是这些事件在时间和地点的选择与规模上,都不及天安门自焚事件那样令人瞩目罢了。可见,悟到自焚能够“圆满”是普遍的,这更加说明自焚事件与政府无关,否则,编导一起还不够吗,何须编导多起呢?

  4、自焚是李洪志无数年以前就已经“安排”好的了

  李洪志经常说他安排了一切的一切,“我为了传这个法,在历史的相当久远的年代就已经安排了”(《北美》)“这么一件大事在历史上能没有各方面的安排吗?其实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无数年以前就已经安排好的了”(《要旨》)“今天所发生的这些事情,是历史上早就安排好的,每一个环节都没有走偏。”(《大湖区》)

  可见,既然“安排了一切”“每一个环节都没有走偏”,那么走火入魔的“法轮功”痴迷者的自杀与杀人也都是李洪志安排的。只不过不明白:安排包围中南海是为了向全世界弘法;安排被取缔是为了考验人心;那么安排这次集体自杀又是为了什么呢?显然,这一切的一切说明李洪志连他自己都安排不了,又怎么能安排一切的一切呢?

[ 本帖最后由 如是我闻 于 2006-6-8 06:52 编辑 ]
8#
发表于 2006-6-8 07:01 | 只看该作者
好!                                                   
国华好好学一下       .
9#
 楼主| 发表于 2006-6-8 07:4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如是我闻 的帖子,并致国华

很好!罗列得非常详细了!

国华先生:
1、李先生确实没说过“你们可以去自焚”、“自焚就是圆满”等话,但是,他要求大家在他的这个所谓的“法”上去悟,而且说“你们每个人的层次不同,每个人的悟都有他的道理”(原意),那么在“放下生死”的悟下,怎么能没人去胡乱作为呢!?

2、不论是天安门自焚者,还是这件事的组织者,他们谁承认自己是去“自杀”了(转变前),他们原来都不承认。他们只认为自己是去“圆满”和“捍卫大法”、“护法”,都认为自己会而且也能够受到李先生的保护。但是,事实就是事实,事实不允许改变!

3、给你补充一点事实:在“4.25”围攻中南海事件前,李先生专门飞回大陆,召集李昌、王治文等人开会,李先生就鼓吹,要他们多组织人,到中南海时人要多一些,哪怕是流点血才好呢!这事您不知道吧?(见李昌、王治文等人的交代和自白)。

4、你知道李先生在“4.25"他是否来过北京的问题上改了几次口吗?(在悉尼接受采访,接受美国记者采访、接受英国记者采访、接受华尔街邮报记者采访,“我的一点感想”等等)知道他为什么要颠三倒四地想否认事实吗?
10#
发表于 2006-6-12 00:37 | 只看该作者

复鸭子哥哥

感谢您将令人心酸的一封家书发布,希望为人母、为人父的FLG练习者看后早日醒悟!

[ 本帖最后由 心闻 于 2006-6-12 00:39 编辑 ]
11#
 楼主| 发表于 2006-6-12 08:0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 心闻 的帖子

谢谢心闻小妹!不过,您也会有好东东留着的,等有空时,别忘了翻出来让我们大伙都看看学学啊!

东西压在箱底,时间长了也会发霉的哦!哈哈。
12#
匿名  发表于 2006-6-12 13:15

复#1

含泪看了几遍<<一封家书>>,因为我既是妈妈的女儿,又是孩子的妈妈.所以我能深深体会到与妈妈分别和与孩子分别的痛楚.常言道:"儿行千里母担忧",但同样母行千里儿也担忧啊.愿双双的妈妈和那些仍痴迷于法轮功的为人母的妈妈们,早日清醒,承担起家庭的责任,给自己的孩子母爱吧,母爱是伟大的!!
13#
发表于 2006-6-19 22:36 | 只看该作者

复鸭子哥哥

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06-6-12 08:02 发表
谢谢心闻小妹!不过,您也会有好东东留着的,等有空时,别忘了翻出来让我们大伙都看看学学啊!

东西压在箱底,时间长了也会发霉的哦!哈哈。


高手如云,有你们上战就用不着小兵上阵了。本人仍需潜心学习,在台下为你们打气吧。
14#
匿名  发表于 2006-9-14 21:41
法轮功学员绝不会自杀!因为自杀是有罪的!这些自焚的人就是被人利用了。他们绝不是法轮功学员!
15#
匿名  发表于 2006-9-14 22:20
其实我也很心酸看到这个故事,有些人不相信这些事,当然了我也不知道自焚到底
是真是假,也许吧,可能吧天门那次是假的。我也不想去想,但是我告诉你们,人在不理智情况下,欢喜心加上求心真的容易做出让人想象不到的事,如果你不相信留下联系多方式,我单独跟你讲。那些整天整日不分场合地点讲清真相的朋友们,你们认为自己理智吗?
16#
匿名  发表于 2006-9-14 22:28
原帖由 Guest  于 2006-9-14 21:41 发表
法轮功学员绝不会自杀!因为自杀是有罪的!这些自焚的人就是被人利用了。他们绝不是法轮功学员!


他们是不是法轮功学员,你说了可不算数啊!主佛的法身还没有说话,你就"悟"出来?你也成师傅啦?!
17#
发表于 2006-9-15 07:18 | 只看该作者
只要是还痴迷在里面的,都是这么回答,他们听李洪志师父的,相信明慧网上的“最高指示”。
18#
发表于 2006-9-15 08:00 | 只看该作者

复#14、#15

看了你们的贴,好有想法。你们应该知道,一个人一但起了修炼的心,又是奔着做好人来的,那他就会全身心的依法实践。这与一般人听从一种说教是很不同的。而且特别是在99年国家明令禁止法轮功的情况下还能态度明良朗的坚持,可想法轮大法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当然你们所说的那种不理智的情况也是有的,但因为这一点就否定他不是修大法的,或者甚至连发生的这件事的本身也是伪造的,这种想法是非常不负责和混乱的。你们也不能保证你们不做错什么,对吧,按上面的逻辑,你们时刻有不是大法徒的危险。
19#
发表于 2006-9-15 08: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宝善寺袁 于 2006-9-15 07:18 发表
只要是还痴迷在里面的,都是这么回答,他们听李洪志师父的,相信明慧网上的“最高指示”。

唉,可怜的法轮功学员,被李洪志控制了还不知,竟然还死心塌地得相信他。

[ 本帖最后由 净土 于 2006-9-15 08:06 编辑 ]
20#
匿名  发表于 2006-9-16 16:55
复#19

你想不通了,为何要叹气啊?道理嘛...我也说不清,也许是脑子被洗了?!
21#
发表于 2006-9-16 21:45 | 只看该作者
脑子都被洗了,一种是洗过后,把原来固有的好的东西又装进去了,而且还添置了一些新东西;一种是洗过后安装上了“控制装置”,怎么说怎么做就听从指挥了,那是绝对的服从,嘿嘿。
22#
匿名  发表于 2006-9-16 22:39
复#21

谢谢你的指教,我看还是你讲的第一种人多点为好.另一种嘛,嘿嘿...总有人喜欢听天由命.
23#
发表于 2006-9-17 14:48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是第二种的话我看很难再醒悟了,就像国华那样。
24#
匿名  发表于 2006-9-17 22:32
复#23

不再醒悟,一味被大师忽悠的,也许还真能白日飞升呢,准备好锣鼓吧....
25#
发表于 2006-9-17 22:37 | 只看该作者
乱石现在正在窗前,仰望夜空,期待哪位大法弟子能够趁着夜色飞升而去,创造奇迹,鄙人自当为其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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