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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回眸(一吐为快)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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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3-14 09: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十年回眸(一吐为快)十八

<纪实文学>

劳教警察

[酱鸭事件]  前面提到的CB和DY两位女士,她俩在2000年11月也受到劳教所的宽大处理,提前回到家里。回家后,两人不仅保持着热线联系,还一直在“修炼的法理”上进行切磋与交流。那天下午,CB女士看到社区同修送来的从明慧网上下载的《严肃的教诲》和《窒息邪恶》两文,犹如五雷轰顶,呆若木鸡。她回忆起自己的修炼亲历。

由于越剧演员的职业所致,CB周身伤病累累,为抛弃药罐、祛病健身,1996年在同事介绍下,她走进了法轮功。练功后,感觉自己的身心确实轻松许多,周身伤病,好像也有明显减轻。通过学法,她发现,这功不仅能让自己做好人和祛病健身,而且还能青春永驻(演员没有几个不怕老的),最重要的是,它能让你回家,回到先天的本位,成神成仙,终获果位。如此美景怎不令人心旷神怡!这不就是青春永驻、长生不老了?这等好事岂能将老公落下?于是乎,她巧施魅力,很快就把老公JJL拖了进来。老公起初是将信将疑、敷衍塞责,但架不住美女太太的软磨硬缠,只得屈从顺服。一旦投入,JJL比太太CB还要上心,认真执著。或许是他的职业,或许是他的文化,或许是他的敬业,或许是他的为人,或许是他对法轮功的独到见解,后来,他被任命为WX市法轮功辅导站的站长,CB女士自然晋升为站长太太。

我不知道这位JJL先生,在获悉国家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消息后,到底是什么感受,我所知悉有关他的丁点资讯,完全来自CB女士。我记得CB女士曾跟我说过,1998年北京电视台事件发生后,JJL先生是不赞同北京辅导站做法的,他认为反映或说明情况,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而不应围堵人家电视台。为此,他还与CB女士发生争执。但是,在看到李洪志《挖根》的经文后,他又为自己失去一次圆满的机会而深深自责,说自己层次低、根基浅、悟性不高,还在辅导站的学法交流会上,认真、深刻地检讨了自己,并向内找到了自己的执著心——怕心。“4•25”事件发生后,他接到NJ总站的电话通知,要求组织声援活动,他虽口头应允,实则采取磨菇战术。CB女士对“等等看”的说辞非常反感,称他不是一个坚定的真修、实修者,而是一个大法中的投机主义分子,故此,她抛下JJL先生,独自一人前往省会、北京,进行声援活动。不久,国家民政部、公安部发出通告,随后又作出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决定,这对性格懦弱的JJL先生来说,立马处在了风口浪尖。一方面,他频频受到官方的关注与眷顾。听说WX市有关领导曾几次找他谈话,具体谈了什么,笔者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这位JJL先生向有关领导作出承诺:第一是自己不进京,第二是劝阻并制止WX市法轮功信众进京。另一方面,他这个承诺,却遭到其他站长、辅导员、“精进弟子”的抵制与反对,其中也包括CB女士。笔者从未与JJL先生接触过,而且,所掌握的资讯,主要来自CB与DY两个管道,可能有误或不全。但就我个人对JJL先生的分析,窃以为,他虽作出了承诺,其实内心也在煎熬!在取缔、法律、承诺、信用、同修、大法的选择与角逐中,他实难承受如此巨大的精神压力,于是乎,他选择了弃逃。1999年底,在CB女士再度进京上访的当口,他留下一封遗书,走进HS公园树林,上吊自尽。直到公园的人们闻到尸臭,循味索骥,才发现悬于树端的尸体。

丈夫的离去,倒没给孑然一身的CB带来多大的刺激,她反而觉得,即使JJL进不了法轮世界,至少也可以做个天人,因为,他为大法付出了许多,积攒了不少功德。但是,当她拿到《严肃的教诲》和《窒息邪恶》时,她完全惊呆了。按照师父的说法和她对大法的圆融,那可不是自己未来能不能升天的问题了,那是要下地狱的,没准还要层层灭绝、层层销毁的!她浑身发抖,目光呆滞,坐立不安。突然,CB抓起电话,打给DY,告诉她自己马上过去,要她在家等着,无论如何不要离开。然后撂下电话,匆匆赶到汽车站,连夜往DY家赶去。

当DY女士捧到新经文后,她也惊呆了。她首先想到自己上当了、受骗了,被邪悟拉动走向大法的反面了。羞愧、沮丧、懊悔、痛苦、自责等等,交织一身,泪水,在她的脸颊,凄然滑落。她马上想到:一定要弥补自己犯下的过失(应该说,在她的潜意识里,已经意识到自己掉下去了,白修了,所以她才想要尽快弥补)。怎么弥补?她与CB苦思冥想。

对,在哪跌倒就在哪爬起来。过去咱们外出弘法,“弘”进一个就高兴的不得了,认为是“度”了一个有缘人,而且还长了自己功德,建了自己威德。现在,咱们要是重回劳教所,把师父的新经文送给同修,让那些遭受“蒙蔽、蒙骗”转化的同修早日清醒过来,重新归正,回到“修炼的正道”,咱们就是为大法作出了贡献,咱们就是清除了个人修炼过程中的一大污点,这不同样也是建立功德、树立威德吗?

当DY把上述想法告诉CB,CB一拍大腿:“对啊,真是太好了!不愧为辅导员,你的悟性就是高。”但是,怎样才能把这经文送进去呢?明目张胆地送,肯定不行,而且,送给劳教学员的东西,民警都要进行安全检查的,一旦发现,岂不玩完?两人又陷入沉思……

不知过了多久,DY抬头询问CB:“你还记得那件事吗?”

“啥事?”

“那次小N的丈夫听到她转化的消息后,带着一篮水果到劳教所,向民警表示感谢。结果民警坚决不收,把小N的丈夫都急哭了。最后,民警勉强收下水果,待小N丈夫走后,又把水果都分给了我们学员。记得吗?”

“你的意思是说……?”

“我们就说来看民警和其他学员。不过,按劳教所规定,非直系亲属一般不给会见。那我们就以看望民警为名,给她们带些东西,事先,我们把经文藏在东西里面。我估计这些东西民警肯定不会收的,那我们就假装生气,等我们离开劳教所后,这些东西民警肯定会送给学员吃的。那么,大家在吃东西的过程中,不就能发现并看到经文了?”

“好,就这么办。咱俩明天就去劳教所。那么,送什么东西好呢?”

“我这里的特产是酱鸭。我们马上去买两只酱鸭,把经文用塑料袋包好,再卷起来,封蜡,四周抹上酱,最后再把它塞进酱鸭的肚子里面,明天就把它送到劳教所去……”

翌日,也就是2000年12月25日,DY与CB虽没能见到其他劳教学员,但确实如愿以偿了。当民警发现这两篇在所区流走的新经文时,里面已是暗流涌动,法轮功劳教学员的思想,大部开始波动或逆转。当然,这只是其一因素,综合因素笔者上节已作了交代。

这段故事般的事实,笔者到2002年上半年,在与DY和CB女士谈话时,方才听闻。我曾向笔者的三徒弟ZY求证,她告诉我当时所区确实发生过“酱鸭”事件。我听后真想狠很地骂她一顿,但事过境迁,骂有何用?

话说回来,我当时就是知道了此事又能怎样?是能力挽狂澜,还是能掂量出新经文的磅量?我看都不行,人啊,不能自不量力,何况我当时根本还没领教什么是法轮功呢!

[欲知后事,请看下回]

2009年3月11日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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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4 11:2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一、对JJL先生的自杀,我深表惋惜,这就是一个生命的历史悲剧!希望它不再发生。

二、对“酱鸭”一事,我感到可笑与可恶,我不知道这算是哪门子的“修炼”,感觉就象地下交通员送情报嘛。

看来,这“故事”里的故事还真不少啊。希望楼主不急不躁,继续娓娓道来。
2#
发表于 2009-3-14 11:0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哈哈,“酱鸭事件”,大法弟子也在“智斗”啊!
4#
发表于 2009-3-14 12:22 | 只看该作者
“酱鸭”事件说明:

1民警遵章守纪,没有卡要揩油贪便宜,不然法轮功学员不会得逞;
2所谓法轮功的智慧就是利用民警的善良无私公然行骗;
3对法轮功学员不可轻信大意,他们没有起码的做人底线,为达目的无所不为;
4监所里面法轮功学员获取信息渠道单一思维狭隘,所以一篇“经文”的负面效果尤其明显,危害巨大;
5“能攻心则反侧自消,自古知兵非好战;不审时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这副武侯祠对联送给我们的劳教警察


[ 本帖最后由 洪七公 于 2009-3-14 12:23 编辑 ]
5#
匿名  发表于 2009-3-14 15:32

回复 4# 的帖子

多谢七公。
在2000年有四个现象需要反观反思:第一是国家为什么会出台这个政策,他的本意是什么?第二是当时我们对法轮功问题的把握度是多少,或者说我们对法轮功问题的了解程度是多少?(包括当时社区的宣传问题)第三是为什么在当时转化的学员中愿意多看书多了解知识情况的只占少数?(我们每个劳教所都有图书馆和阅览室)第四是民警为什么没有及时跟进了解掌握法轮功的系统理论邪说。这些都是我们今后需要反思并保留的反邪财富。再次表示感谢。

楼主
6#
发表于 2009-3-14 21:07 | 只看该作者
呃…
1.“酱鸭事件”能够发生,难道是李洪志的“隐身术”没传给弟子?!还是弟子功夫欠缺??……
“实修弟子”摇摆不定,好事…
2“.民警遵章守纪,……善良无私,”就是可以作为“经文”暗流涌动的解释…?不靠谱。
7#
发表于 2009-3-14 21: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海阔天空 于 2009-3-14 21:07 发表
呃…
1.“酱鸭事件”能够发生,难道是李洪志的“隐身术”没传给弟子?!还是弟子功夫欠缺??……
“实修弟子”摇摆不定,好事…
2“.民警遵章守纪,……善良无私,”就是可以作为“经文”暗流涌动的解释…?不靠谱。

赞。
深想,民警对“经文”能够暗流涌动,是存在着一定的责任的,无法逃避的责任。
8#
发表于 2009-3-14 21:25 | 只看该作者
好似评书,越发精彩。
9#
发表于 2009-3-14 21: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海阔天空 于 2009-3-14 21:07 发表
呃…
1.“酱鸭事件”能够发生,难道是李洪志的“隐身术”没传给弟子?!还是弟子功夫欠缺??……
“实修弟子”摇摆不定,好事…
2“.民警遵章守纪,……善良无私,”就是可以作为“经文”暗流涌动的解释…?不靠谱。

七公那不是从法轮功学员的角度上讲的吗?难道不是利用民警的善良无私吗?
经文流出民警当然有责任啊,还用说吗?
10#
匿名  发表于 2009-3-14 22:04
原帖由 海阔天空 于 2009-3-14 21:07 发表
呃…
2“.民警遵章守纪,……善良无私,”就是可以作为“经文”暗流涌动的解释…?不靠谱。

民警是有责任,责任在疏忽大意、盲目相信。但是,那不过仅仅是原因的一个方面。最主要的,莫过于当时我们对法轮功究竟了解多少?换成你我当时又能做的如何呢?
11#
发表于 2009-3-14 23: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3-14 22:04 发表

民警是有责任,责任在疏忽大意、盲目相信。但是,那不过仅仅是原因的一个方面。最主要的,莫过于当时我们对法轮功究竟了解多少?换成你我当时又能做的如何呢?

的确如此,我母亲当时也在练,所以我对这个组织的动向了解还比较及时。即便这样,我个人感觉是,这个组织的思想更新变化很快,几乎每周都有新鲜玩意儿出现,时而说自己属于佛教,时而说自己是科学,时而又说自己只是修炼功法,总之没个定数,经常出乎人们意料,而且一旦变化了,往往不承认以前的。虽然众轮子都在胡说八道,但想要跟上它的思维节奏,还真有点困难。
我觉得,这个组织和传销有类似之处,一是思维控制,二是群策群力,搞“人民战争”。那么多轮子和几个劳教警察对着干,也真够警察们喝一壶的。“亡羊补牢”式的挽救、揭批虽然有效,但总归属于补救措施,最彻底的解决办法,我看只有提高人们的科学文化水平,彻底扫清滋生迷信、愚昧的土壤,但这显然不能立刻办成。
咱们大家就一起努力吧!我想也应是这个论坛存在的目的之一。

[ 本帖最后由 科研工作者 于 2009-3-15 00:00 编辑 ]
12#
 楼主| 发表于 2009-3-15 11: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科研工作者 于 2009-3-14 23:55 发表

的确如此,我母亲当时也在练,所以我对这个组织的动向了解还比较及时。即便这样,我个人感觉是,这个组织的思想更新变化很快,几乎每周都有新鲜玩意儿出现,时而说自己属于佛教,时而说自己是科学,时而又说自己只是修炼功法,总之没个定数,经常出乎人们意料,而且一旦变化了,往往不承认以前的。虽然众轮子都在胡说八道,但想要跟上它的思维节奏,还真有点困难。
我觉得,这个组织和传销有类似之处,一是思维控制,二是群策群力,搞“人民战争”。那么多轮子和几个劳教警察对着干,也真够警察们喝一壶的。“亡羊补牢”式的挽救、揭批虽然有效,但总归属于补救措施,最彻底的解决办法,我看只有提高人们的科学文化水平,彻底扫清滋生迷信、愚昧的土壤,但这显然不能立刻办成。
咱们大家就一起努力吧!我想也应是这个论坛存在的目的之一。

是的,这个“我们”应该是大陆的主流整体,还包括所有工作人员与决策层面。
13#
发表于 2009-3-15 19: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3-14 22:04 发表

民警是有责任,责任在疏忽大意、盲目相信。但是,那不过仅仅是原因的一个方面。最主要的,莫过于当时我们对法轮功究竟了解多少?换成你我当时又能做的如何呢?

既然国家在1999年出台相应的决定,通告,政策,那对法轮功的态度,顾名思义是坚决取缔的。更何况在2000年,如果说是“了解多少……”,“你我又能如何做……?”……………
归根结底的说,邪教的本质是一致的,对于邪教,我们应该采取的态度,措施都应该是坚决的,不能够有疏忽大意、盲目相信的事情出现。
14#
匿名  发表于 2009-3-15 19:31
原帖由 海阔天空 于 2009-3-15 19:21 发表

既然国家在1999年出台相应的决定,通告,政策,那对法轮功的态度,顾名思义是坚决取缔的。更何况在2000年,如果说是“了解多少……”,“你我又能如何做……?”……………
归根结底的说,邪教的本质是一致的,对于邪教,我们应该采取的态度,措施都应该是坚决的,不能够有疏忽大意、盲目相信的事情出现。

态度对邪教而言,或许并不能彻底解决邪教问题。应该说阁下2000年时的态度是非常明确的了,但您对邪教的认知又到达什么程度呢,能真正地解决了多少邪教问题呢?至于民警的失误问题,过去有,今后也还会有,客观地说,在您的身边也有。但这,或许并不能说您或民警就存在态度问题。

因此,这段历史,或许要反思的问题还有许多。就当下而言,目前我们主流群体(包括本人以及反邪群体与决策层面)是否都真正认清了邪教问题的特性与内在规律?我看,也还是难说。
15#
发表于 2009-3-15 21:16 | 只看该作者
或许是无法根除,但应努力的完善身心健康。
16#
匿名  发表于 2009-3-16 11:35
原帖由 海阔天空 于 2009-3-15 21:16 发表
或许是无法根除,但应努力的完善身心健康。

人的健康一般由三部分组成:生理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性健康。
17#
发表于 2009-3-16 18:3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海阔天空 于 2009-3-15 19:21 发表

既然国家在1999年出台相应的决定,通告,政策,那对法轮功的态度,顾名思义是坚决取缔的。更何况在2000年,如果说是“了解多少……”,“你我又能如何做……?”……………
归根结底的说,邪教的本质是一致的,对于邪教,我们应该采取的态度,措施都应该是坚决的,不能够有疏忽大意、盲目相信的事情出现。

呵呵,坚决的态度?坚决的措施?
那您不让他们亲人接见会见?不让警民沟通交流?不让法轮功学员之间接触见面?这个国家没有出现法轮功现象之前,谁知道邪教是怎么回事?何况在2000年!
坚决的措施就是一个:一人一个监舍,与世隔绝!
18#
发表于 2009-3-16 18:41 | 只看该作者
“能攻心则反侧自消,自古知兵非好战;不审时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这副对联非常好!
19#
发表于 2009-3-16 19: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旺旺 于 2009-3-16 18:39 发表

呵呵,坚决的态度?坚决的措施?
那您不让他们亲人接见会见?不让警民沟通交流?不让法轮功学员之间接触见面?这个国家没有出现法轮功现象之前,谁知道邪教是怎么回事?何况在2000年!
坚决的措施就是一个:一人一个监舍,与世隔绝!


大法弟子在一些场合,他(她)们之间的交流怕让别人发现,经常是用一个眼色、一个小动作进行的。

对任何没有接触过的事或人,确实有一个从不认识到认识的过程。
20#
发表于 2009-3-20 19: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旺旺 于 2009-3-16 18:39 发表

呵呵,坚决的态度?坚决的措施?
那您不让他们亲人接见会见?不让警民沟通交流?不让法轮功学员之间接触见面?这个国家没有出现法轮功现象之前,谁知道邪教是怎么回事?何况在2000年!
坚决的措施就是一个:一人一个监舍,与世隔绝!




何来的与亲人不见面…?警民的不沟通交流…?这,应该是你在扭曲表达的含义或者是你的表达能力太欠缺。
邪教,从古至今,国内外,都是存在的。所以需要纠正您的是,法轮功是毫无疑问,彻头彻尾的邪教,属于邪教范畴,同时也是邪教从古至今的一种具体表现。因而,邪教究竟是怎么回事…从从古至今的例案中,就可以了解邪教的本质与对社会所造成的伤害和影响,因此,国家不是因为有了法轮功才知道邪教是怎么回事,而是法轮功因含有邪教的本质与五大特征,才被划分为邪教的。综述,凡是拥有邪教本质和特征的组织,都是毫不留情,坚决的予以打击和根除的。这才是国家对于邪教是怎么回事,所作出的与人民意愿相统一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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