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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危险!认不出邪教,更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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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4-29 16: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世上没有一个邪教自我介绍时,就说“我是邪教”。相反,他们总是信誓旦旦地说,他们这个组织如何地好,如何地有用,不加入才是邪门。同样众所周知的是,邪教对公众一定是有极大危害的,有人也做过形象的比喻,称邪教是社会的毒瘤。因此,摆在公众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出现了。面对一个热情宣传、推销自我的组织、团体甚至个人,如何去辨识它的“邪”与“不邪”?有什么标准、依据?什么辨识方法最有效、最便捷?
实际上,考虑这样的问题与现实紧密结合最为有效和实用。笔者认为,拿“法轮功”做例子最恰当不过了。原因有三,一是早在1999年,法轮功就已被中国政府定性为邪教,并依法予以取缔。也就是说,中国政府定其为邪教一定有相应的考量标准(这可以从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查到,笔者不再赘述);二是法轮功虽在中国大陆无法生存,但在国外还仍然存在。并且,一直以来它都在想方设法地通过网络、电视甚至国际社会舞台去引导那些在国内仍然残存的信徒做法轮功组织想要他们做的事,比如诋毁中国政府、谩骂中国共产党、扩大社会矛盾、制造社会动乱,扰乱社会局面等等。也就是说,从另一个角度看,国外有不少人并不能或者并没有一眼就看出法轮功是邪教。三是正因为法轮功的现实存在,我们随时都还可以拿它的任一表现来印证我们的看法,以做甄别。
事实上,已被广大公众认可并已被当局取缔、毁灭的邪教,它们总是具有相同的共性与特点。比如日本的“奥姆真理教”;散布于法国、西班牙、瑞士、加拿大、比利时、荷兰、丹麦等国家的“太阳圣殿教”;产生于美国印第安纳州印第安纳波利斯市的“人民圣殿教”;曾广泛流行于墨西哥、澳大利亚等地的“撒旦崇拜教”,等等。
这些邪教无一不是把它自己推销的教义、理论描述为世上唯一的、至高无上的真理,无一不是将教主自身奉若神明,无一不是否定人们的主流世界观,无一不是制造极端的悲观厌世气氛,无一不是将信徒引向脱离现实的虚幻世界直至抛弃自身性命,无一不是用新的谎言来掩盖前一个被揭穿的谎言。
然而,世上还有一个以李洪志为教主、以“真善忍”做招牌、以李洪志的言行和《转法轮》做教义的法轮功仍在海外诸多国家苟且生存。尤其是在中国政府依法取缔以后,它在海外的生存表现方式与当初国内相比,这十年来已做了相当大的改变,比如从“不政治”到“特”政治的转变(当然,事实上法轮功一直都“很政治”)。特别能够看到的是,它已成为国际社会中一些反华反共势力的政治急先锋。
别的先不说,仅就谎言一点,笔者就有深切的感受。发生于2000年的“1.23”天安门自焚事件,令国人心惊乃至心痛。因为一些特殊原因,笔者曾先后两次分别见到了这一事件的几个主要当事人,有陈果、郝惠君、王进东等。当时自焚后,这几人都被抢救了下来,但烧伤最严重的当数陈果、郝惠君母女俩。无论是这母女俩还是王进东,在谈到法轮功组织对这一事件的看法时,都不约而同地充满了愤懑与悲痛。一边是法轮功组织的极力开脱。说这几个人根本就不是法轮功信徒,而是中共蓄意制造,意在嫁祸法轮功,至今仍有不少文章、视频放在法轮功的网站上。一边是几个当事人对法轮功舆论造势的无奈、无辜与痛恨。他们都说,当时就是因为深信法轮功而去天安门用自焚的方式为“师父”李洪志护法的,事出了,他们就被法轮功组织无端的“开除”了!
法轮功之所以要用这样的谎言来掩盖本来的事实,无非是想打消更多不明就里的人们对法轮功的恶感、猜疑和不信任,进而由同情而产生好感。可以明显看到的是:更多的人们做不到与当事人见面,以便当面弄清事实的真相。换言之,绝大多数关心此事的民众基本是从媒体的报道来了解这一事件。而媒体一旦是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就有理由反驳说这些媒体都是受中国政府、中共支使(或胁迫之类),进行的有目的的虚假报道,比如它反驳中国中央电视台(CCTV)的报道即是如此。
事实上,笔者在聆听这几位当事人的谈话中,他们分别都谈到,他们当时就是一个普通的法轮功修炼者。在谈到当时自焚的动机时,几位也都是一副不堪回首的样子,几乎都是同样的回答——“那时候就是信啊,就是鬼迷了心窍!”
换个角度来看,同样可以证明法轮功在极力用谎言掩盖事实。比如,常常因为一些个人或团体表达了对法轮功的不同看法,导致法轮功到法院起诉,从而官司缠身。比较著名的有加拿大《华侨时报》社长周锦兴被法轮功起诉一案(欲知此案详情,可参见凯风网《一位华人与“法轮功”的7年鏖战》一文)。那么,既然“1.23”一事是设计陷害法轮功,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将这几个当事人告上法院,让他们也好官司缠身,疲于应付啊!一个惯常用打官司的手段来消磨当事人的法轮功组织,面对这样一件关系法轮功根本利害的要命事件,却怎么只是用一些怀疑、猜测、指出疑点的办法来求得法轮功自己想得到的“公正”呢?这是令人匪夷所思的,也恰恰证明了法轮功的心虚。它不敢直面事实,可又不得不说,只好自编一套谎言来欺世瞒人。
其实,一方面法轮功由于在大陆被取缔,而极端仇视中国政府、仇视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另一方面,它在国外的生存的确是个难题。这样的政治倾向正好迎合了国外反华仇共势力的胃口。高举反华仇共的旗帜,正好可以要点经费,就能苟且生存,实在是划算啊。那么,这样一种有着明显政治倾向的组织,为了赢得更多民众的支持,必然采取一些办法、手段来引导公众。因此,近些年来,我们也就能够看到法轮功的一系列表现。比如,大力营造自己的宣传媒体,有网站、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在世界的各个角落网罗信徒为他们表演“酷刑展”;以“人权”为名,到处进行诬告、滥诉;极力破坏中国领导人参与的国际性活动;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极力歪曲中国国内的社会景象、扩大国内社会矛盾、骟动国内信徒出来闹事,等等。近一两年来又从文化方面入手,搞演唱、摄影、器乐甚至厨艺的系列赛,进而又推出“神韵晚会”的系列巡回表演,大叫他们秉持的是“中国神传文化”。笔者是个中国人,上下五千年的中国历史也略知一二,却不知哪一个中国文化是“神”传的,这个“神”姓甚名谁?
无论采取什么形式,法轮功都或明或暗地包含着一个主旨,也是一定要传递给公众的,那就是:反对中国政府、中国共产党,宣扬教主李洪志“神”力量,是这个所谓的“师父”来到世间拯救众生,拉世人脱离人间苦海抛弃生命,到那虚无的“极乐世界”去享受“要什么有什么”的“神”的生活。这样一看,法轮功与历史上出现的诸多邪教又有何异?
拿法轮功做例子,并不是要读者一定认同笔者的观点。但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一个被确定为邪教的组织摆在我们面前固然危险,但并不可怕,至少我们知道它的坏处,从而采取有效的办法不使自己有所浸染。但如果一个组织、团体我们并不知道它的本来面目,又糊里糊涂地加入进去,直到带来危害时才知道它原来是个邪教,这才可怕。须知,世上没有后悔药可卖。故此,当我们还不知道一个组织到底是个什么货色的时候,我们完全有理由用一种怀疑、猜忌的眼光去看待,弄清楚了,再加入也不迟。
2#
发表于 2009-4-29 21:2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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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讲得有理,本人支持你!
3#
 楼主| 发表于 2009-4-30 08:5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的帖子

多谢支持!还望多多指教啊。其实,这是一次看到一个“邪教,危险!”的标语后,有所想,便说了出来。
4#
发表于 2009-4-30 11:0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小麦 于 2009-4-30 08:52 发表
多谢支持!还望多多指教啊。其实,这是一次看到一个“邪教,危险!”的标语后,有所想,便说了出来。


“邪教,危险”,这是绝大多数人们的共识,但国华们认为反邪教危险,诸如要下地狱、遭报应。。。。
5#
匿名  发表于 2009-4-30 13:09
法轮功,其实是一个系统,是一群人,而不是一个人。这个系统包含的毒素太多,有各种境内和境外敌对势力。说的一些内容,确实让你觉得有些道理。当神神叨叨的信徒们被一种信息系统所控制的很好的时候。便会按照那种控制所行事。外界的打击越大,内部的凝聚力也越大。法轮功若真是个完全黑暗和堕落的组织,最多也只能是一种娱乐系统。
6#
匿名  发表于 2009-4-30 13:14
法轮功也对所有对于该组织的指责做出过回应。你说法轮功不好,法轮功也在说你不好。只不过法轮功的人相对较少,少的是否能战胜多的,而不崩溃呢? 如果那真是好的,历史将会证明一切。若是这个小小的组织崩溃掉了,历史反而会证明法轮功组织是多么的阴暗与残忍。所谓的斗争,本质上也就相当于胜者为王这个游戏吧。法轮功组织之失败,失掉的是属于法轮功组织的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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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5: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小麦 于 2009-4-30 08:52 发表
多谢支持!还望多多指教啊。其实,这是一次看到一个“邪教,危险!”的标语后,有所想,便说了出来。


谈不上指教,只是看到你讲的那些情况确实是存在。无论“法轮功”和“反华势力”闹得如何娼獗,所谓“邪不胜正”,有我们反邪教同仁共同携手打击邪教,他们永远不会得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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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30 23: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的帖子

一直有个认识,近些年来,法轮功的政治性表现得更强,尤以反中国政府和中共为强,其邪教的教唆性倒是隐藏了一些,或者是出于国外生存的需要吧,
9#
发表于 2009-5-1 00:1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的帖子

在中国国内有不少法轮功痴迷者通过一些非法途径出国寻求政治庇护,因为他们深受李洪志和明慧网那煽动反华谎言的毒害!到了国外参与反华势力活动来诽谤攻击中国政府,他们连自己是中国人都给忘了!被反华势力利用都不知道。

[ 本帖最后由 玉树临风 于 2009-5-1 09: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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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2 14:25
借用楼主的一句话,邪党,危险!认不清邪党,更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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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 14: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小麦 于 2009-4-29 16:08 发表
但如果一个组织、团体我们并不知道它的本来面目,又糊里糊涂地加入进去,直到带来危害时才知道它原来是个邪教,这才可怕。

法轮功的邪恶之处更在于:我们并不知道它的本来面目,又糊里糊涂地加入进去,直到带来危害甚至生命威胁时,不但不认为它是个邪教,甚至还将邪教带给自身的危害归罪于政府身上!李洪志不愧是东北忽悠大王兼推手转移责任的顶尖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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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2 15:1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 的帖子

看到此贴晚了些,致歉!对您的观点严重赞同!
13#
发表于 2009-5-12 17:25 | 只看该作者
请问楼主,邪教到底如何认证呢?政府定性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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