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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浅析“法轮功”的“消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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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4 23: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转载)浅析“法轮功”的“消业论”

2009-05-11   来源:凯风网   作者:金 戈
        “消业论”是“法轮功”的重要基础理论之一,也是李洪志对其信徒实行精神控制,以实现其罪恶目的的重要手段。

  一、“消业说”剽窃于传统宗教,是诱骗他人坠入骗局的圈套

  “业”原是佛教的概念。“业”产生“果报”,“果报”产生“轮回”,这是佛教的重要教义。佛教认为,人生有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盛阴等八种痛苦,痛苦的根源于“欲爱”,有了“欲爱”必然在身(行动)、言(言语)、意(思想)等三方面有所表现,这些表现统称为“造作”,也称为“业”,“业”有善恶之分。佛教强调“业”和“果”的因果关系,强调“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教人“慈悲喜舍,关怀众生”,“知恩图报”,“以社稷为重,华报今生,果报来世”。佛教从没有什么“消业”之说,只说要灭“欲爱”,欲爱灭则不造业,不造业则无果报,无果报则无轮回,从而进入佛教所理想的永远超脱轮回的最高境界“涅槃”。也就是说,能否“涅槃”完全是由你自己的思想、行为所决定的。

  李洪志宣称“法轮功”“是佛教八万四千门中的一门”,而且“是最高的一门”,窃用佛教的名词术语,并肆意曲解。在“法轮功”基本教义《转法轮》一书中,李洪志宣称:“做了好事就得到白色物质——德;做了坏事就得到黑色物质——业力。”“人为什么有病呢?造成他有病和所有不幸的根本原因是业力。”“生老病死都是有因缘关系的,都是业力轮报,你欠了债就得还。”意思是:生病或者遭受不幸的原因是以前做了坏事。李洪志又继续胡诌道:“地球就是宇宙中的垃圾站”,“人是因为不符合‘大法’的要求一层层掉到最底层来的,过着低能的生活”,“人的生命在地球上不只是让你当人,是叫你在地球上早点悟出来返回去”,“返不回去的,就只有继续轮回直到大销毁”。按其说法,人类是宇宙间的垃圾,每个人的业力都非常重,已经到了非消不可的时候了,否则等待自己的就是各种各样的病痛和磨难,直至“形神全灭”。人要想免除生老病死以及遭受各种磨难的痛苦,就必须“消业”,而“消业”的唯一途径就是拜倒在李洪志门下,成为“法轮功”的习练者。因为“在国内外,真正往高层次上传功,目前只有我一个人在做”,李洪志这里所说的“往高层次上传功”就是所谓通过“消业”“度人”,由他本人帮助信徒“清理黑糊糊的身体和一个肮脏的思想”,“让你的身体达到无病状态”,消去“业力”,成为“一个高能量物质构成的身体”。然后“上层次”,直到“圆满”,成神成佛,否则,就只有被“毁灭”、被“淘汰”的悲惨结局。

  李洪志通过冒用影响广泛的传统宗教的名义,肆意剽窃、歪曲传统宗教的名词术语,继而炮制“消业论”等歪理邪说恐吓他人,再将自己神化为“救世主”,将“法轮功”吹嘘成“宇宙第一大法”,诱骗他人上当,最终落入其精心设计的圈套。

  二、“消业论”是李洪志对信徒进行精神控制的重要手段

  李洪志以“消业论”欺骗、招来信徒,不少人或为了消灾避难,或为了祛病强身,把希望寄托在李洪志身上而误入歧途。

  “消业说”的关键在于“造成有病和所有不幸的根本原因是业力”,“生老病死都是业力轮报”。李洪志将人分为“常人”和“修炼人”,声称:“常人看病吃药,表面上把病毒杀死了。实际上那是积攒业力,最终毁掉自己”。“修炼人”,也就是“法轮功”习练者,“你的心如果摆正的话,相信练功能练好,把药停了,不去管,不去治,就有人给你治了”。那么这个给你治的人是谁呢?当然是他自己啦。因为他是“比释迦牟尼更高的佛”,“法轮大法”是世界上唯一的“正法”,当今世界只有他一个人在传,只有他才能救度众人脱离苦海。

  李洪志声称,“重在修,轻在练,功在师父”,个人修炼不可能得功,也就不可能“消业”,必须在师父“法轮”或“法身”的帮助下才能将“德转化为功”,从而“消业”、“上层次”、“走向圆满”。他要求信徒一心诵读“法轮大法”,唯师父之命为上,完全按照他的旨意,听任他的摆布,甘心情愿供其驱使。因为李洪志说了:“我只看你那颗修炼的心,你下决心修下去,那么另外一面由师父来做。”

  “消业论”彻底否定了信徒个人的主观意志,强调李洪志本人对“法轮功”练习者的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控制力。其目的就是要剥夺人的理智,剥夺人的正常思维和判断,使信徒与正常人生活相隔绝,放弃正常的是非善恶标准,变为任李洪志随意指使的精神奴仆。李洪志也因此实现了对信徒的绝对精神控制。

  三、“消业论”是“法轮功”实现罪恶目的的主要工具

  李洪志一再强调“业力”是以前做坏事造成的,但到底什么是好事,什么是坏事,得由他来确定。因为“修炼人”不同于常人,“你作为一个超常人,就得用超常的理来要求你,而不能用常人的理来衡量了”,“你看那件事是好事,可是你做的话,说不定就是坏事;你看那件事是坏事的时候,如果你管了,说不定又是好事”。换句话说,只要你进了“法轮大法”这个门,一切善恶是非皆有我这个“师父”说了才算,作为信徒,你只有乖乖地按照师父的旨意,围着他的指挥棒转,才有可能消除业力,精进上层次。而李洪志正是用“消业论”等歪理邪说,控制信徒,作为其实现罪恶目的的工具。

  1、聚敛巨额钱财。在“法轮功”出笼伊始,李洪志主要靠这一套歪理邪说来实现敛聚钱财的目的。他在“经文”中多次强调,要“消业”,就必须加紧修炼,不光要练功做动作,还要“以法为师”,每个信徒都必须要反复诵读他的书籍,看他的讲法录像,听他的讲法录音,只有这样才能“精进”。李洪志及“法轮大法研究会”在全国各地到处办培训班,印刷、制作书籍和音像制品等卖给“法轮功”信徒,敛取了大量钱财。据不完全统计,李洪志等人以“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名义,向全国“法轮功”组织发行的“法轮功”书籍就达1108万册,音像制品531万盘,图片129万张(幅),“法轮功”标识23万枚。“法轮大法研究会”直接参与编辑、发行、经销的各种“法轮功”出版物及相关物品总价值1.35亿元人民币,非法获利额高达4229万元人民币,李洪志还通过办培训班,获取了1200余万元,而这些收入中的绝大多数被李洪志纳入了自己腰包。

  2、谋求政治地位。随着“法轮功”组织的发展,信众人数的增多,名利双收的李洪志感到自己羽翼渐丰,可以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占有一席之地了,就将注意力转移到了谋求政治地位的法轮功一方面叫嚣“法轮大师要进全国政协”,以谋求政治地位,另一方面未经合法注册,擅自成立“法轮大法研究会”,开展非法活动,扩大政治影响。李洪志便频繁煽动练习者闹事。从1996年至1999年7月被取缔时,法轮功邪教组织煽动练习者围攻政府及新闻单位多达300余次。其中最恶劣的是1999年4月25日发生的震惊中外的万余名练习者围攻中南海事件。企图通过指挥国内外练习者闹事,向政府施压,改变政府对法轮功的态度,以实现其无限膨胀的政治野心。

  3、对抗中国政府。1999年7月,“法轮功”被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李洪志逃亡国外,公开与西方反华势力和台独分裂势力相勾结,接受其资助,成为西方反华势力和台独分裂势力的急先锋。为迎合国际反华势力的需要,李洪志要求其信徒“放下最后执著”、“放下生死”,甚至特意提出放下对“人体的执著”和“人的生命的执著”,不惜一切代价与中国政府对抗。尤其是在2004年底抛出“九评”系列文章以后,李洪志又捏造了“正法中发生了一些变化”等莫名其妙的理由,继续以“消业”、“圆满”为诱饵,煽动其弟子做好“传‘九评’”、“讲真相”、“搞‘三退’”等三件事,并公然喊出了“推翻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现任政府”的口号,实现其梦寐以求的“皇帝美梦”。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通过灌输“消业论”等一整套歪理邪说,蒙骗信徒,实行绝对精神控制。在李洪志“教导”下,许多信徒有病不去医院治疗,因为他们的“李老师”告诉他们,“吃药是积攒业力,最终是彻底毁掉自己”(引自《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他们相信“师父”说所的“这个宇宙的法有一个道理,给你消业的时候你必须得在这件事情上承受痛苦,自己得同样承受。”“真正的练功人他没有病,因为在你整个的修炼过程当中,自始至终都对你是一个考验。”(引自《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忍受着病痛的折磨,一心指望能得到“师父”的庇护,结果小病酿成大病,甚至导致死亡。据不完全统计,仅从“法轮功”初创的1992年到被依法取缔的1999年,就有近2000名“法轮功”信徒因拒医拒药致死、致残。还有更多的“法轮功”信徒,受强身健体、练功治病、免费度人、“真善忍”和“做好人”等诱惑,加入法轮功组织;然后听信于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每天忙于练功、反复背诵《转法轮》,逐步被歪理邪说侵蚀了头脑,失去了自我意识,对于生活的目标和意义缺乏独立思考能力,成为李洪志的精神附庸。李洪志以歪理邪说禁锢和控制练习者的思想,使他们逐渐形成心理依赖,以“法轮功”作为自己的精神支柱,思维回到非逻辑性和非理性的原始状态,在人格意义上不能真正自立于社会。再通过不断发布指令,利用它们作为实现自己罪恶目的的奴役工具。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宣扬的“消业论”致使信徒在精神和肉体上遭受了严重的摧残,其邪恶的本性也因此暴露在世人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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