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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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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法轮是本好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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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匿名  发表于 2009-10-15 20:33
法轮大法的真相被越来越多的人所了解,这是大法的威力,更是人类的福音。和谐世界需要真善忍!
52#
发表于 2009-10-15 20: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0# 的帖子

你所认识的法是李洪志一人所定,经过常人社会的认可了吗?没有。其次,反对并厌恶邪教是广大中华儿女的共同意愿,更不可能成为职业。法轮功是邪教毋庸置疑,不害不信之人,害信法轮功的人,这还用说吗?你身临其境难道还问别人?什么是佛?难道李洪志算是佛?难怪你怕他的呢。不奇怪。佛有咒别人是恶势力的吗?佛有说不信就报应的吗?不全是你信奉的李洪志这个佛才会这样的吗?佛是包容一切的,以慈悲为怀,造福人类的。
53#
匿名  发表于 2009-10-15 20:47
常人就是常人,他理解不了觉着的思想,因为他还达不到那个层次。佛包容一切,但绝不助纣为虐。对一群手无寸铁的善良人镇压迫害,这是慈悲吗?
54#
发表于 2009-10-15 20:4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1# 的帖子

你不说不行啊,理解你,因为你怕李洪志不带你园满。你把赌本都压给他了。也的确更多的人是知道了法轮功的所谓大法真相,那就是狐假虎威,欺世盗名,混淆黑白,靠恐吓弟子来维护自己教主地位的邪教之一。
55#
匿名  发表于 2009-10-15 21:05
恢复54#帖子
恐吓,只能对三岁孩子管用。人发自内心的佩服与觉醒是任何力量都无法阻挡的,大法是心与心的传播,完全是自愿的。试问,有人恐吓你,让你去做坏事,你就会无条件的接受吗?
56#
发表于 2009-10-15 21: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3# 的帖子

常人社会的法律可不是像你信奉的法轮功狐假虎威,是动真格的。谁在这个社会违反法律规定会制裁的,是人都不敢当儿戏。你在常人社会修练,常人社会的法律不执行,是必给你颜色瞧瞧的。太正常不过了。法律不谈慈悲。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这是公民应该懂得的。你信法轮功,应该找李洪志去问个明白,他说过是他安排旧势力这样做的,他还说他是无所不知的,那想想不就清楚了,你所渭的镇压迫害也都是李洪志安排的。不能怪别人不是吗?何苦哦,做个常人有什么不好?做修练法轮功的人,左也不是右也不是,成天提心吊胆的,不听李洪志的吧,又会报应“形神全灭”,听李洪志的又要违反常人社会的法律,真是没事找事,活的太累。
57#
发表于 2009-10-15 21: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10-15 21:05 发表
恢复54#帖子
恐吓,只能对三岁孩子管用。人发自内心的佩服与觉醒是任何力量都无法阻挡的,大法是心与心的传播,完全是自愿的。试问,有人恐吓你,让你去做坏事,你就会无条件的接受吗?

看是什么恐吓?对三岁孩子用的恐吓大人能清楚后果,而李洪志用的恐吓你们清楚却不敢言为什么?你佩服李洪志行骗手段高明我认可,也只有你没看出李洪志行骗的破绽。“还任何力量都无法阻挡你发自内心的佩服与觉醒”。谁阻碍你得宝了?关键是给你的是空头支票。还沾沾自喜,你觉醒就不会说,大法是心与心的传播,分明在口是心非,掩耳盗铃。你怕死后到另外一个世界受罪,不怕现在受罪,因为,李洪志说过,这是在考验,经受住了会有福报。难道不是吗?也别试问我,我的觉悟和认知能力,足够我去认识法轮功是什么?原来你信李洪志都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也只有李洪志开出的,怕是你说不清道不明吧。言必行,行必果。要想让人认可,就必须先遵守人的法律。这是无条件的。
58#
发表于 2009-10-15 21: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10-15 20:19 发表
别有用心的人曲解法的含义,,什么叫文痞,看到有些政客写的就非常清楚了,
看来有人以反“法”做为职业了
劝来这里消磨时间的人,不如在网上学习点别的东西,
法本身害过你吗,
你不信佛,敢乱说,真的就不怕报应,


别在这里狐假虎威了,当帽子公司总经理是不是很过瘾啊,哈哈,帽子满天飞呀!

早已被你们卸八块打入地狱的人,还怕什么报应吗??!!

“别有用心的人曲解法的含义”?看来你是能把苹果、萝卜都攥成水了?
59#
匿名  发表于 2009-10-15 22:19
回52#
实修的人确实得到了心里上和身体上的变化,,这个最好个人去体验,
正邪不是哪一个邦来定的,最好是叫世界的人来定,
佛的含义不是指一个人,你又曲解了,报应是按宇宙的理来恒量的(无佛论者是不会信的),

反对正的,善的必然是恶势力,
你不信佛,体会不到另外一个理,劝您还是不要发表这些曲解的东西,
常人看理论性的东西,不去体验法的内含,对于理论他是什么也研究不出来的,
60#
发表于 2009-10-15 23:2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10-15 22:19 发表
回52#
实修的人确实得到了心里上和身体上的变化,,这个最好个人去体验,
正邪不是哪一个邦来定的,最好是叫世界的人来定,
佛的含义不是指一个人,你又曲解了,报应是按宇宙的理来恒量的(无佛论者是不会信的),

反对正的,善的必然是恶势力,
你不信佛,体会不到另外一个理,劝您还是不要发表这些曲解的东西,
常人看理论性的东西,不去体验法的内含,对于理论他是什么也研究不出来的,

法轮功很容易让人着魔的,很多所谓的实修者最后的下场都很可悲,得绝症的,自杀的,精神失常的。。这些都是法轮功歪理邪说的受害者。正邪是有衡量标准的,并不是由某个人或者世界上的人来界定的。

引:不仅仅“法轮功”信徒,几乎所有被种种邪说洗脑的邪教信徒,往往缺少的就是这种“依法不依人”的精神,都非常容易“以人废言”,犯下“依人不依法”的致命错误。他们常常根本不关心他人所说的是否为事实、逻辑是否严密或道理是否正确,而是完全抛开事实与法理于不顾,只是针对对手进行攻击。比如,他们常常探讨他人的立场与信仰等个人情况,“你修炼吗?”“你说的你能做到吗?”“你相信有神吗?”“你是佛吗?”“你能讲法吗?”“你说的就一定对吗?”等等。然后再予以质疑或非难,指出他人是不修炼的常人、政府工作人员、佛教信徒等等,结论往往就是“我怎么能够相信你说的呢?”言外之意,你讲的即使有理也是不值得相信的。
转自:http://www.tianjian.cc/viewthread.php?tid=5420&extra=page%3D1
61#
发表于 2009-10-16 07:55 | 只看该作者
就算转发论是本好书,你看法论功内五花八门,形形色色,胡黄百六横行,乌烟瘴气,这个法还能学吗?修炼不是要做个完全为了别人的人吗?怎么能以“对我有利我就说它好”为判断好坏的标准呢?好好星形神吧。
62#
发表于 2009-10-16 08:1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10-16 07:31 发表
回60#
引:法轮功很容易让人着魔的,很多所谓的实修者最后的下场都很可悲,得绝症的,自杀的,精神失常的。。这些都是法轮功歪理邪说的受害者。正邪是有衡量标准的,并不是由某个人或者世界上的人来界定的。

你说的现象在法中有说明,,不过多解释,你认为正邪的标准是什么,

   经常有“法轮功”练习者问,对于佛法,到底有没有一个统一的基本原则,或者,到底有没有衡量一个理论是正法还是邪法的标准?回答当然是肯定的。其实,按照佛教的说法,无论佛法如何博大精深,也无论佛经多么浩若烟海,佛法的基本原则却只有一个,而且用一个字就能概括,那就是“缘”。所谓缘,就是指条件、因素或要素。万法(一切事物与现象)都是由各种“缘”共同作用而生起的,称为“缘生”或“缘起”。佛教认为,“缘起”法则是万法共同遵守、普遍共具的永恒规律,一切佛菩萨都是通过缘起法才觉悟的,这是破除一切迷见,得到解脱的良方。

  另外,根据缘起法则,可以推演出衡量正邪的三条标准,这就是在佛教中被称为“照妖镜”的三法印。这里,我们先来谈谈佛法的唯一基本原则——缘起法则,主要目的是通过佛教与“法轮功”相关说法的对比,使“法轮功”练习者认清李洪志打着释迦牟尼佛的旗号编造歪理邪说的邪恶面目。

转自:http://www.tianjian.org/beizhib/b1.htm
63#
匿名  发表于 2009-10-16 18:44
这里有法轮大法弟子,有无神论者,有佛教徒,也有佛教学者.有人能平心静气,有人能条分缕析,有人轻言轻信,有人心怀不忿,有人杀气腾腾,有人胡绝乱骂...希望我们大家能够真正放下自己心里的那些个执著,一心向善, 一心向佛,则佛必佑之,善哉善载!
64#
发表于 2009-10-16 19: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10-16 18:44 发表
这里有法轮大法弟子,有无神论者,有佛教徒,也有佛教学者.有人能平心静气,有人能条分缕析,有人轻言轻信,有人心怀不忿,有人杀气腾腾,有人胡绝乱骂...希望我们大家能够真正放下自己心里的那些个执著,一心向善, 一心向佛,则佛必佑之,善哉善载!


揭露祸国殃民的法轮功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为了社会的安定,为了人民的幸福,为了家庭的和睦,我们大家这样的执着也要放下?!
65#
匿名  发表于 2009-10-20 19:16
呵呵,您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有您自己决定。您自己愿意执着,又怨得谁来?
66#
匿名  发表于 2009-10-20 20:15
和谐世界需要真善忍,如果人人都修炼法轮功,那这个世界就真的太平了!
67#
发表于 2009-10-20 21: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10-20 20:15 发表
和谐世界需要真善忍,如果人人都修炼法轮功,那这个世界就真的太平了!

什么是善?只有对自我与他人都有益而无害的才是善。对他人有害的,即使对自我有益,那也是恶,也就是损人利己。而“法轮功”却是对自我与他人都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既损人又不利己,是纯纯粹粹的恶!
  也有人说,那我在家练习“法轮功”,不出来,对社会和他人不会有什么影响,这总该可以了吧?不可以!人类社会体现出来的就是抑恶扬善,对于纯粹是恶的东西,即使暂时没有威胁或伤害到他人,社会也有责任予以强制铲除。比如说,我自己吸毒,不影响别人,总该没问题吧?不行,强制给你戒毒!又比如说,别人想吸毒,我帮他,与其他人无关,这不是错吧?是错,判你徒刑!同理,我自己信邪教而不影响别人,这总该可以吧?不可以,教育转化你! http://www.tianjian.org/beizhi3/c17.htm  
68#
发表于 2009-10-20 22: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8-7 10:01 发表
因本人未曾读过佛家、道家和儒家的典籍,以为李先生修行和才学高得不得了,认为李洪志就是最大的佛来救人,所以反复读诵,为自己得此“天书”而窃喜!可是,越学越使自己远离传统道德,现实福报亦每况愈下;越学越呆若木鸡,已证得“呆、傻、痴、狂、冷、愣、懵”的境界。
    真正的佛法自然显现其智慧之光与慈悲感召之力!不难审知:向减少福德和削弱智慧的方向走下去与佛陀“褔慧双足尊”的圆满彼岸乃是背道而驰!
    天理昭昭,不因人而变易!冷静者自可辨知!当以不自欺、不欺人、不被人欺的审慎态度探求乃至圆证天理。
说的不错。确实如此。真正的释迦牟尼佛的经典难觅,导致这种低等的邪道侵袭和肆虐众生
69#
发表于 2009-10-21 07: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10-20 20:15 发表
和谐世界需要真善忍,如果人人都修炼法轮功,那这个世界就真的太平了!

法轮功何时安生过?它所发出的声音何时与人类社会和谐过?有了法轮功这世界还真不太平。
70#
匿名  发表于 2009-10-21 10:59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10-20 20:15 发表
和谐世界需要真善忍,如果人人都修炼法轮功,那这个世界就真的太平了!

确实太平了,因为地球成大太平间了
71#
匿名  发表于 2009-10-21 13:45
原帖由 空谷回音 于 2009-10-20 21:35 发表

什么是善?只有对自我与他人都有益而无害的才是善。对他人有害的,即使对自我有益,那也是恶,也就是损人利己。而“法轮功”却是对自我与他人都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既损人又不利己,是纯纯粹粹的恶!
  也有人说,那我在家练习“法轮功”,不出来,对社会和他人不会有什么影响,这总该可以了吧?不可以!人类社会体现出来的就是抑恶扬善,对于纯粹是恶的东西,即使暂时没有威胁或伤害到他人,社会也有责任予以强制铲除。比如说,我自己吸毒,不影响别人,总该没问题吧?不行,强制给你戒毒!又比如说,别人想吸毒,我帮他,与其他人无关,这不是错吧?是错,判你徒刑!同理,我自己信邪教而不影响别人,这总该可以吧?不可以,教育转化你! http://www.tianjian.org/beizhi3/c17.htm  

空口白话,,胡乱比较,最好是找几个世界上的人士,看看法到底讲了什么,是不是教人向善,
国内那时那么多的人在练,包括不同阶层的人,你若是看不出法是教人向善,,,,,,,,,,,,
若是国内放开,看看还有多少人想要去练,
看来只有ZG发达,外国人什么都不懂,善恶,正邪,在他们心里没有,
只有ZG才最伟大,最正确,中国才最发达,最现代化,所有之最都在ZG,
72#
发表于 2009-10-21 14:12 | 只看该作者

书???

《转法轮》难道也能算是书吗?那是只有小学水平的痴人胡编乱造出来的,是引人走向死亡的陷阱和毒药,谁要是有好日子不想过了,就去学学吧!!!
73#
发表于 2009-10-21 17: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10-15 20:19 发表
别有用心的人曲解法的含义,,什么叫文痞,看到有些政客写的就非常清楚了,
看来有人以反“法”做为职业了,
劝来这里消磨时间的人,不如在网上学习点别的东西,
法本身害过你吗,
你不信佛,敢乱说,真的就不怕报应,


最后一句明显就是恐吓,轮子似乎很擅长恐吓和被恐吓啊。
74#
匿名  发表于 2009-10-21 21:28
原帖由 悠久的六夜 于 2009-10-21 17:53 发表


最后一句明显就是恐吓,轮子似乎很擅长恐吓和被恐吓啊。

人不相信神佛的存在什么事都敢做,,什么话都敢说,
75#
发表于 2009-10-21 22: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10-21 21:28 发表

人不相信神佛的存在什么事都敢做,,什么话都敢说,


确实如此,从“法轮功”邪教信徒的痴迷狂乱状态即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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