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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你们知道什么是羞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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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1 15: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法轮功:你们知道什么是羞耻吗?

昨日上网,偶见2010年2月10日,明慧网刊发了《李中伟在江苏方强劳教所被迫害纪实》一文,其中有一段陈述了2007年11月江苏省劳教局去方强劳教所对部分法轮功劳教人员进行验收一事。恰恰我就是当时的女当事人之一,从南京起,与唐国防先生一同参与了这次验收。故此,我觉得有必要将我所亲眼目睹的真实情况告知大家。以下是引用明慧网的原文(请大家注意加红的文字部分):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二月十日】我和法轮功学员李中伟在江苏省方强劳教所共同熬过了一段非常艰难、感觉非常漫长的时间,亲身感受和亲眼看到了恶警怎样把一个身体非常健康的李中伟迫害成一个“老病号”。

2006年下半年,李中伟被非法关进了江苏省方强劳教所,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受尽了劳教所精神与肉体的迫害。

方强劳教所把法轮功学员全部关进四大队。这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四大队的恶警把法轮功学员从底楼的入所队分批逐个关进三楼的四大队。每个被劫持进来的法轮功学员都被关在严管组。由恶警指定的组长(犯人)带领组内6-7个犯人对信仰真善忍、真心做好人的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不分昼夜的精神与肉体的折磨,不断翻新迫害方法,直至受害者被逼所谓“转化”—— 讲违心话做违心事。

其手段有:

1、不准法轮功学员睡觉或只睡一点觉;长时间面墙而站或蹲,稍有不从或姿势不对就拳打脚踢(有个常州金坛的法轮功学员顾锁强被逼站了五天五夜)。

2、把组内所有的事包括每个人的饭盒、每天马桶的清倒洗刷、每天抹地等组内所有的卫生打扫都逼迫法轮功学员一人承担,并故意找茬迫害,任意打骂。而且做任何事都有前后两个夹攻看管,不准与组内组外任何人讲话,否则就遭到更严厉的迫害,连上厕所也跟进去看着。

3、不断制造恐怖环境,更新整人手段,甚至不准大小便(有个叫路通的苏州法轮功学员被组长宁军迫害的尿和屎都只能拉在裤裆里)。

4、如果这样还不放弃信仰将被关进专门用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康复楼”(所谓康复楼就是专门用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封闭黑窝),进行精神与肉体长时间的高强度高密度的迫害。而恶警将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组长)根据其完成迫害的“成绩”的大小进行表扬、加分和减期。
有个吸毒的组长蒋国璋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急先锋,坏事干绝,用他自己的话讲:警察不用我干活,就是想各种招指挥组员对这些法轮功进行折磨,既轻松又快乐,只要不弄死都没事。其间他迫害了许多法轮功学员,连云港的法轮功学员刘乃和就被他迫害的皮包骨头奄奄一息,而蒋国璋却被减期八个月。

四大队有个叫徐育鸿的指导员(27岁左右),个子不高,阴险恶毒,每个在四大队被迫害过的法轮功学员都见证了其邪恶,他就是迫害李中伟的直接责任人。

李中伟从入所队调到四大队时身体健康,先后在四组和一组。徐育鸿把李中伟叫到办公室逼其写“四书五稿”,李中伟不肯写,徐育鸿就叫组长王祥(盗窃罪)不许其睡觉,坐在小塑凳上不准站立,不准跟任何人讲话,其间徐育鸿不断施压,这样迫害了一段时间,李中伟受不了精神与肉体的迫害,在这种高压下违心地写了一点,结果肚子一直难受,经常看到他捧着肚子,吃不下东西。接着就看到徐育鸿强迫李中伟去看“病”。看到王祥每餐去拿药给李中伟吃,同时又逼他继续写,李中伟拒绝,徐育鸿就指令组长王祥逼他写第一稿,那段时间一直看到李中伟吃不下东西,坐在小凳子上。有一次,稍一站起来,正巧被徐育鸿看到,就把王祥叫去训了一顿。回来后就更不准其睡觉,逼其写。

有天早晨起床他讲话沙哑,吐了很多痰,我问他身体怎么啦,他说晚上十点多写了一稿,后睡觉至半夜喉咙就塞闷,头晕脑胀,做恶梦,我心疼的说:要坚定正念。可是迫害没完没了。紧接着徐育鸿就让王祥逼其写第二稿,这时,李中伟已被徐育鸿迫害的路都走不动了,他就找徐育鸿声明,我不写了,要求保外就医,结果徐育鸿又去配了许多胃药,由王祥逼他吃,更逼着他写。这时正是寒冬腊月,就李中伟那样的身体,徐育鸿就不让他睡觉,折磨他。

有一次中午睡觉时间,李中伟稍一瞌睡,被徐育鸿看到了,结果把值班人叫去骂了一顿,并扣分处理,从此以后迫害更严重了。这期间,李中伟不断去要求睡觉,徐育鸿就是不准睡觉。

07年元旦前,李中伟的单位来人看望,徐育鸿与潘月华不准探视,深怕被看到半年多未见的李中伟如今被迫害成一个须发皆白的“老头”(他当时只有四十多岁)。

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没完没了的,除了劳动外还要不停的灌毒洗脑,做邪恶的“作业”。特别是07年8月底,徐育鸿为了完成省劳教局对转化人员的“验收”,逼迫在复印的师父像上打叉,李中伟自从做了这最为耻辱的事之后,身体每况愈下,精神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煎熬和不安,徐育鸿这时带他到医务室配药。

07年9月上旬,在一次拔草的劳动中,看到李中伟的腿突然不能走路,结果被恶警关进了盐城医院,说是所谓“中风”被迫害了十多天,回来时大家看了都心疼,这时组长叫法轮功学员李金刚照顾他。此时组内的环境已有所改善,法轮功学员都在心里背法。李中伟也开始背法,随着不断地背法,我们看到他的正念愈来愈强,这时看到李中伟拒绝上邪课,什么都不参加。在组内不停的背法,身体逐步好转,能经常看见他在大厅里走步锻炼。

07年11月底江苏省劳教局来搞所谓的“验收”。明知劳教所搞的所谓“转化”都是在高压折磨迫害下强迫的,全是假的。还要搞所谓的“验收”,这不是明摆着的迫害吗?在这关键时刻,李中伟把握的很好。恶警大队长惠红卫把李中伟叫到办公室逼他验收,遭严正拒绝,后恶警书记王菲又威逼他,同样不去。结果在12月2日上午所谓的“验收”开始。李中伟坐在床沿上,这时魏红卫、王菲、徐育鸿、郭队长、朱康林先后来到一组,气势汹汹的强逼李中伟去“验收”,李中伟都平静的回答:我不去。这时只听魏红卫讲“把他拖去”。组长与夹攻二个人上去把李中伟往外拖,而李中伟拉住铁床架不放,组长把李中伟的手掰开,两个人拼命往外拖,李中伟就往下蹲拼命抗争,没顶住,结果被他们拖到了大厅按在凳子上,逼其验收,李中伟站起就走,被夹攻强按住,这时坐在位子上的同修孙正声站起高声质问江苏省劳教局的唐国防:“你们不是说验收时自愿的吗?怎么如此强迫?我也不愿验收”。这时恶警书记王菲快步从走廊冲到大厅,凶狠的对着李中伟的脑袋就是两拳。李中伟猛然站起,冲破两个夹攻挣脱出来。这时唐在前台讲:‘把他拖到后面去’,夹攻拉着李中伟就走,这时王菲怒气冲冲对着李中伟的后脑又是一拳,李中伟叫了一声。整个过程许多人都亲眼目睹。而作为上级主管局的领导唐国防对发生在自己眼皮底下的对一个已被迫害的连走路都困难的法轮功学员行凶施暴却视而不见,根本不加制止。致使劳教所这些恶警残害法轮功学员时无所顾忌随心所欲,从而使方强劳教所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

李中伟被打后又被王菲叫到大队部,出来后他就睡在床上,中饭没吃。王菲假惺惺的对组长说:把干部的一份饭给他吃。而李中伟没吃,一天都没吃,晚上说头疼头晕。第二天徐育鸿又把他带到医务室配了头疼药。李中伟始终没吃 ,直到十多天后回家。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必报是天理。这些打击正善、迫害正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世上恶首、恶警、恶人必将受到正义的审判,去偿还那自身造下的无边罪业。

因为我是外单位人员,所以,本着对他人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我没有调查、没有经历、没有目击的事情,我就不在此多言或评论了。但是,对我亲眼目击的事情,我觉得自己有义务、有必要说清一二了。

首先,2007年11月,我与唐国防先生确实共同参与了这次对方强劳教所部分法轮功劳教人员的验收。那时方强劳教所的法轮功劳教人员有20余人,当时验收的第一个程序是,随机抽出大队里的25名劳教人员(其中有法轮功劳教人员,也有非法轮功劳教人员,申请参加验收的人员除外),对主动申报参加验收的方××、葛×、陈×、佘××、孙××、李中伟等六人的转变情况,分成转变、未转变、假转变、不清楚、不认识五类,进行无记名民主测评投票。测评投票在楼道大厅里进行。

其次,民主测评投票结束后,又随即招来参加验收的六人填写“法轮功人员转变情况心理测试问卷”,地点也是在大厅。劳教人员坐定后,唐国防与我一起来到大厅。唐见李中伟身边还站着两个劳教人员,便问:“你们站这里干什么?”此时,孙××起立回答说:“验收不是要求自愿的吗?他不愿意参加验收,干嘛要强迫?”唐回答:“不愿意参加验收的不强求,你们将他带回(指带回宿舍号房)。”这时,站在一旁的大队民警说:“不愿参加验收就坐到后面去。”于是,李中伟与另两个站立的联号一同走到大厅的后面坐下,与坐填心理问卷的参验劳教人员约有十公尺的距离。其间,我在现场一直没有见到任何民警、劳教人员对李有动手动脚的现象。而且,问卷开始填写后,大队民警都要求回避了,现场除我和唐先生外,还有参加验收的5人,以及李中伟和两个联号,共计10人。整个测试历时150分钟结束。

再次,在参阅所有参加验收人员的档案时,我看到了李中伟本人亲笔书写的“关于要求参加验收的申请报告”(李的个人档案中留存的作业内容,比长篇小说的厚度还厚),落款时间是2007年9月底(现在,我估计法轮功也会说这个“申请”也是被逼被打出来的了)。或许由于思想的变故,2007年11月李本人又拒绝参加验收了。

末次,在我参与的对参加验收的5人进行每人约三小时的研判分析谈话中,再也没有见到李中伟本人,当然,也不可能有民警叫他进来谈话。整个验收历时5天结束。据大队民警介绍,李入所时血压就偏高,而且有轻度的血管梗塞现象。

结语:2007年11月在方强劳教所验收的6人中,1人拒绝验收,另5人中4人初步转变,1人形式转变。至于明慧网声称的在验收期间的“拳头”现象,我一直在现场,也一直没有目击到。不知这是“天目”所见,还是梦中杜撰的空穴来风,我实在难以猜测。不过,我想到了几个可能,一是李中伟先生已改修炼小说了,二是收集材料的信息员肆意加进自己的恶意作料了,三是明慧的大编小记们按明慧的惯例手法进行“美妙绝伦”的改编创新了!

唉,文字中何时才可以没有“羞耻”二字啊?否则,法轮分子与明慧走卒,怎么就始终看不见它呢!如此,被迫害、被糟践、被小鬼、被恶警、被恐吓、被赌咒、被拳打、被瞧见等光怪陆离的现象,也确实在明慧的秽旗下,屡见不鲜了!
2#
发表于 2010-2-11 16:3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引用:“唉,文字中何时才可以没有“羞耻”二字啊?否则,法轮分子与明慧走卒,怎么就始终看不见它呢!如此,被迫害、被糟践、被小鬼、被恶警、被恐吓、被赌咒、被拳打、被瞧见等光怪陆离的现象,也确实在明慧的秽旗下,屡见不鲜了!”

经典,看来法轮功要改为“被”功了,他们要从被迫害、被飞升、被主佛,走向被全球、被宇宙、被大穹了!
3#
发表于 2010-2-11 22:4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明明是谎言却冠以“纪实”之名,无耻!
但凡法轮功有一点羞耻感,能造完谣脸不红、心不慌吗?
他们编造的谎言用不着重复一千遍,即刻就成了“真相”、“真理”。
4#
匿名  发表于 2010-2-11 23:11
时至今日还有如此不知羞耻,好心当做驴肝肺的法轮功痴迷者,应该不需要教育了,更不需要验收了,他们的行为违反哪条法律法规,该坐多久的牢就坐多久吧。多少安分守己的失学儿童还得不到救助、得不到教育呢。
5#
发表于 2010-2-12 10: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2-11 23:11 发表
时至今日还有如此不知羞耻,好心当做驴肝肺的法轮功痴迷者,应该不需要教育了,更不需要验收了,他们的行为违反哪条法律法规,该坐多久的牢就坐多久吧。多少安分守己的失学儿童还得不到救助、得不到教育呢。

对李中伟们的教育和对儿童的义务教育都是必需和必要的,但教育的性质不同。对违法犯罪的人进行行政或刑事处罚也是对他们的教育。
6#
匿名  发表于 2010-2-12 17:12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2-11 23:11 发表
时至今日还有如此不知羞耻,好心当做驴肝肺的法轮功痴迷者,应该不需要教育了,更不需要验收了,他们的行为违反哪条法律法规,该坐多久的牢就坐多久吧。多少安分守己的失学儿童还得不到救助、得不到教育呢。

在目下剩余的这些人中,有的也确实还值得努力挽救;有的,我以为似乎应该值得大家深入分析探讨了;还有的,可能更需要进行的是治疗。。。
7#
发表于 2010-2-12 19:2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法轮功如果知道什么是“羞耻”,岂不是就没有“真相”可讲了吗。
8#
匿名  发表于 2010-2-12 21:14
原帖由 花非花 于 2010-2-12 19:20 发表
法轮功如果知道什么是“羞耻”,岂不是就没有“真相”可讲了吗。

看来,法轮功组织要求信徒的一条必然规则就是:要想讲清真相,就必须忘记羞耻!
9#
发表于 2010-2-12 21:55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帖由 Guest   于 2010-2-12 21:14 发表

看来,法轮功组织要求信徒的一条必然规则就是:要想讲清真相,就必须忘记羞耻! [/quote
把真相加上引号
10#
发表于 2010-2-13 10: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2-12 21:14 发表

看来,法轮功组织要求信徒的一条必然规则就是:要想讲清真相,就必须忘记羞耻!


法轮功如有羞耻,在中国人民喜庆之时就不会制造“真相”,在中国人民遇到灾难之时就不会研制“真相”,在中国人民明白何为真相之时就不会闭着双眼讲“真相”了。
11#
发表于 2010-2-14 17: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花非花 于 2010-2-13 10:16 发表

法轮功如有羞耻,在中国人民喜庆之时就不会制造“真相”,在中国人民遇到灾难之时就不会研制“真相”,在中国人民明白何为真相之时就不会闭着双眼讲“真相”了。  

法轮功的“真相”还需要“研制”吗? 李洪志的“法身”又是如何“研制”出来的呢?

[ 本帖最后由 陈景远 于 2010-2-14 17:20 编辑 ]
12#
匿名  发表于 2010-2-14 23:37

回復 1# 的帖子

在運動比賽中,有時會出現選手在裁判不注意的情況下,違規攻擊對手。但也有裁判故意放水,對違規攻擊的行為視若無睹。

中國勞教所的黑暗,大陸普通老百姓都知道。假如當時李忠偉是不幸被打死,樓主或許也會自圓其說的指李忠偉是玩躲貓貓出意外的。

所以樓主的費唇舌,也只是在掩蓋唐國防與勞教所的罪行,想逃避將來的審判!
13#
发表于 2010-2-15 11: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2-14 23:37 发表
在運動比賽中,有時會出現選手在裁判不注意的情況下,違規攻擊對手。但也有裁判故意放水,對違規攻擊的行為視若無睹。

中國勞教所的黑暗,大陸普通老百姓都知道。假如當時李忠偉是不幸被打死,樓主或許也會自圓其說的指李忠偉是玩躲貓貓出意外的。

所以樓主的費唇舌,也只是在掩蓋唐國防與勞教所的罪行,想逃避將來的審判!

国华先生,新年好!
1、能否请你提供一下您所掌握的数据库中的数据:在运动比赛中,裁判误判和裁判放水所占比率,在整个比赛中是多少权重?
2、关于“中国劳教所的黑暗”,我倒是见大法徒和明慧网等信口涂鸦多多。据我所知,江苏的劳教场所,始终未见一位大法徒死亡的事件(明慧等不入流网站的见闻不计其中),故此,李中伟等人出现躲猫猫的事件,至少在江苏劳教场所,是不会出现了。相反,在你们以及法轮功的网站上,对江苏劳教场所的“造猫猫”事件,倒是一日三新、屡见不鲜。足见你们擅长此类的功底,非常人能比,更非“羞耻”一词可以涵盖的了!
3、至于说到对“唐先生”的审判,我想,你何时在台湾起诉一下“唐先生”吧,我想,我很想做做“唐先生”的工作,做他的代理人或委托人,届时陪您好好在法庭上辩论一番?!
14#
发表于 2010-2-15 19:14 | 只看该作者
国华,请你登录后发帖可以吗?
大家都知道你,不必遮遮掩掩的。
15#
发表于 2010-2-15 20: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2-14 23:37 发表
在運動比賽中,有時會出現選手在裁判不注意的情況下,違規攻擊對手。但也有裁判故意放水,對違規攻擊的行為視若無睹。

中國勞教所的黑暗,大陸普通老百姓都知道。假如當時李忠偉是不幸被打死,樓主或許也會自圓其說的指李忠偉是玩躲貓貓出意外的。

所以樓主的費唇舌,也只是在掩蓋唐國防與勞教所的罪行,想逃避將來的審判


国华什么时候接受李洪志的“包括大法弟子,也将接受审判”?审判你时,是否可以通知一声?
16#
发表于 2010-2-15 20: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10-2-15 11:45 发表

国华先生,新年好!

3、至于说到对“唐先生”的审判,我想,你何时在台湾起诉一下“唐先生”吧,我想,我很想做做“唐先生”的工作,做他的代理人或委托人,届时陪您好好在法庭上辩论一番?!



在论坛多次看到鸭版主与国华的辩论。如果鸭版主能争取到做唐先生的代理人去台应诉与国华辩论,俺一定到法庭去旁听。

看在青岛老乡的份上,俺先有情提醒国华,照你目前学“法”的水平,还需要加紧恶补呀!
17#
发表于 2010-2-15 21: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花非花 于 2010-2-15 20:28 发表



在论坛多次看到鸭版主与国华的辩论。如果鸭版主能争取到做唐先生的代理人去台应诉与国华辩论,俺一定到法庭去旁听。

看在青岛老乡的份上,俺先有情提醒国华,照你目前学“法”的水平,还需要加紧恶补呀!

别介,国华马上就要发狠话了:俺就是上了法庭,也会立马潜水的!只要法庭收下俺的诉状,俺就是胜诉啦!
18#
发表于 2010-2-15 21: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反法轮斗士 于 2010-2-15 19:14 发表
国华,请你登录后发帖可以吗?
大家都知道你,不必遮遮掩掩的。

国华,看在山东老乡的份上,俺也友情贴示一下:卫生所老先生在等你回复帖子呢,俺还给你提供了参考资料,别装着没看见喔!
19#
匿名  发表于 2010-2-15 21:49
原帖由 陈景远 于 2010-2-15 21:29 发表

国华,看在山东老乡的份上,俺也友情贴示一下:卫生所老先生在等你回复帖子呢,俺还给你提供了参考资料,别装着没看见喔!

如果没有装聋作哑,他就不会叫国华了。。。。。。
20#
发表于 2010-2-15 22: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10-2-15 11:45 发表

国华先生,新年好!
1、能否请你提供一下您所掌握的数据库中的数据:在运动比赛中,裁判误判和裁判放水所占比率,在整个比赛中是多少权重?
2、关于“中国劳教所的黑暗”,我倒是见大法徒和明慧网等信口涂鸦多多。据我所知,江苏的劳教场所,始终未见一位大法徒死亡的事件(明慧等不入流网站的见闻不计其中),故此,李中伟等人出现躲猫猫的事件,至少在江苏劳教场所,是不会出现了。相反,在你们以及法轮功的网站上,对江苏劳教场所的“造猫猫”事件,倒是一日三新、屡见不鲜。足见你们擅长此类的功底,非常人能比,更非“羞耻”一词可以涵盖的了!
3、至于说到对“唐先生”的审判,我想,你何时在台湾起诉一下“唐先生”吧,我想,我很想做做“唐先生”的工作,做他的代理人或委托人,届时陪您好好在法庭上辩论一番?!

觀看運動比賽,觀眾的目的只是欣賞競技,誰會去掌握什麼数据库。難道你會嗎?但是比賽中的違規事件,不是沒有發生過。裁判不公的事情也是有過。你能完全否定嗎?

你在江蘇未見過大法弟子死亡的事件,未必就沒發生過迫害。有些大法弟子是被迫害後,送出來死在醫院或是家中。這些人的過世也是因為勞教所的迫害造成的。否則大法弟子在家時好好的,為何去了一趟勞教所後身體狀況就變差了?

以下是浙江省部份大法弟子被迫後死亡的案例,你敢狡辯這些人都沒受過迫害?

陳英(Chen,Ying),女 ,57歲,江蘇省南京市下關區人。1999年被邪惡抓捕,在勞教所中被迫害至生命垂危。邪惡懼怕承擔責任,同年送她回家,一個月後含冤去世。

陳家芳(Chen,Jiafang),女 ,65歲,江蘇省南京大廠區人,是大廠區義務輔導站站長。1999年被邪惡關入勞教所,被迫害後舊病復發,保外就醫。於2005年1月去世。

徐苔彬(Xu,Taibin),性別待查,年齡未知,江蘇省南京市人,南京農業大學教師,家住後宰門。1996年得法後,一身輕鬆並洪揚大法。99年迫害發生後,被邪惡關入勞教所,被迫害成腦血栓,於2004年冬季去世。

楊美貞(Yang,Meizhen),女 ,55歲,江蘇省徐州市睢寧縣大法弟子,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屢遭不法警察迫害,於2002年10月被非法勞教,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於2004年7月22日離開人世。

施忠玲(Shi,Zhongling),女 ,年齡未知,江蘇省徐州市賈汪區大法弟子施忠玲因在徐州睢寧縣洗腦班慘遭非人迫害,於2005年3月22日離開人世。施忠玲在臨終前,被醫院確診肋骨被打斷兩根,肩骨疏鬆,胸部積水,全身多處淤血腫塊。

朱向和(Zhu,Xianghe),男 ,64歲,江蘇省徐州市睢寧縣官山鄉曙光村人,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於2005年4月14日左右被抓,關在徐州市睢寧縣蘇塘洗腦班,僅5天時間,於4月19日左右被活活毒打致死。據目擊者說手指腳趾全部發黑,眼睛被挖去,內臟被掏去,慘不忍睹。

王玉琴(Wang,Yuqin),女 ,45歲,江蘇常州市人,家住勞動新村。在1999年7月20日邪惡鎮壓後,曾三次去北京護法。第一次去北京說明真像是冬天,被抓後,惡警踢她,讓她脫掉外套,赤腳站在冰天雪地的冰上凍她。回去後,邪惡為阻止她走出來維護大法,派人分三班在她樓下監視她。2000年她第二次步行一個月再次去北京護法,被抓後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一個月。回來後,丈夫與她離婚。
第三次於2000年12月底,王玉琴去北京證實法,她被非法抓回後,被非法判勞教二年,關押在江蘇句東女子勞教所。在勞教所,王玉琴不配合邪惡,堅定大法,由於不能學法煉功,勞教所惡劣的生存環境,體罰,不讓睡覺等,身心受到嚴重摧殘。惡警、猶大還要對她強制洗腦,但她一直堅信大法。後來得了直腸癌,2001年保外就醫。回家後,於2002年正月30日含冤去世。

吳殿輝(Wu,Dianhui),男 ,34歲,江蘇省常州師範(常州工學院)青年教師吳殿輝因修煉法輪功,被學校及公安不法人員關入精神病醫院、結核病醫院迫害,在江蘇大豐方強勞教所遭受種種折磨,身心受到嚴重摧殘,醫院檢查出患肺結核,於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一日含冤離世。
吳殿輝,畢業於上海華東師範大學,生前任職於常州師範專科學校(已經並入常州工學院)。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和妻子在天安門廣場休息時被抓,在警車上遭到毒打,回到常州後被關進旅館班洗腦班迫害10天。吳殿輝被常州市公安局文保處姚政委罰站了三天三夜。之後,常州師範違背人才引進協議,強制夫妻從事體力勞動,並收回了本來答應給他們10萬元補貼準備買下的房子。 二零零零年四月初,吳殿輝和妻子進京上訪,被常州市公安局拘留。釋放後,常州師範夥同市教委人事處撬門入室,非法剝奪了其在校外租房的權利,當時懷孕五個多月的張武英和丈夫吳殿輝被學校領導李敏敏等人劫持到常州市解放軍一〇二精神病醫院非法關押,期間被綁在床上強行打針、灌藥。 二零零一年五月一日,吳殿輝從上海探望其導師以及同學後返回,在回家的路上被當地公安秘密綁架,十多天後家屬才收到一份勞教通知書,吳殿輝被非法勞教二年。當時吳殿輝兒子才八個月。 吳殿輝被非法關押在江蘇大豐方強勞教所,在那裡,吳殿輝受到多種方式的折磨,包括用電棍電,連續一星期甚至更長時間不讓睡覺,被惡警唆使的勞教人員打,關小號、野蠻灌食等等。 二零零三年元旦解教,由於在勞教所身體、心靈受到嚴重摧殘,吳殿輝回家後身體一直不好,而且越來越消瘦,醫院檢查出是肺結核,曾二次住院治療,於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一日含冤離世,身後留下不滿六歲的孩子和年近六十的雙親。

[ 本帖最后由 國華 于 2010-2-15 22:21 编辑 ]
21#
发表于 2010-2-15 22:3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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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你说的到底是浙江省还是江苏省的部份大法弟子啊?
俺转个帖子给你瞧瞧,看看他们是被谁迫害死的?

       细数2009年丧生的大法弟子

   2010-01-04   来源:凯风网   作者:霜 刃

  2009年,法轮功败绩多多,丑闻不断,糗事成堆,网友们已有归纳或总结。如郑怡的《2009年法轮功的尴尬事》(2009-12-15)、易家言的《2009,法轮功的危机年》(2009-12-16)、李芬的《从海外媒体报道看2009年法轮功败迹》(2009-12-16)、千钧捧的《点击2009年法轮功的十二大丑闻》(2009-12-22)、卢国梁的《2009年,法轮功挑战法律屡碰壁》(2009-12-23)、雅思的《2009年,法轮功糗事大比拼》(2009-12-25)等,从不同角度裸裎法轮功的谬言、劣行、邪性、丑态,使之昭然于天下。本文拟专门从2009年法轮功骨干和精进者连连丧亡的角度为法轮功续写一页“邪教史记”,算是为2009年法轮功的“丑事年鉴”增添一笔吧。

  一、惊悚的死亡清单

  2009年2月9日,美国法轮功精进学员李宏(女)因病死亡。

  2009年4月20日,香港九龙法轮功活跃成员、香港《大纪元时报》编辑朱贤溢突然病死。

  2009年5月,澳大利亚法轮功精进分子成员林穂生因病不治身亡。

  2009年6月8日,台湾法轮功骨干刘莺钏(女)因患骨癌病亡。

  2009年7月,台湾法轮功积极分子江庆贵病死于被迫返台途中。

  2009年7月20日,日本法轮功骨干佐藤美津子(女)因治疗不及时死亡。

  2009年7月20日,日本法轮功骨干佐藤贡病亡。

  2009年7月26日,美国塞班岛法轮功骨干陈文禄病亡。

  2009年7月下旬,中国大陆某地一精进弟子遭遇车祸当场丧生。

  一年中死去9人,除了一次是车祸外,其余均是因病而亡。这肯定是不完全统计,因为法轮功一向对其成员的死亡讳莫如深,千方百计地封锁信息。然而,即使如此被大大缩水的死亡清单,也足以惊悚世人,让法轮功不敢直面和正视。

  2009年,法轮功可谓阴魂森森,晦气重重啊!

  二、尴尬的寿龄、身份

  上述死亡者的终年岁数及身份、业绩令法轮功无比尴尬。下面试分述之。

  ——关于“终年岁数”

  李宏:约65周岁①;朱贤溢:47周岁;林穗生:47周岁;刘莺:58周岁;江庆贵:50周岁;佐藤美津子:约55周岁;佐藤贡:约50周岁;陈文禄:65周岁;丧生7月车祸者:不详(从身份是执驾司机看,年龄应当较轻)。除去终年不详者,其余8人的平均终年为54.6岁,比国人的平均寿命(我国平均寿命为72-73之间②)少18-19岁。

  李洪志不是吹嘘修炼法轮功能够延年益寿吗?面对骨干分子如此尴尬的平均寿龄,这一谎言不攻自破。如果李洪志想耍赖,那就听听“宇宙主佛”曾经吹过的牛皮吧:“(法轮功)同时又是性命双修的功法,你在不断的修炼的时候,就会不断的延长你的生命,你不断的炼,不断的延,根基好而年岁大的人,你的炼功时间也就够用了。”(《转法轮·法轮大法的特点》)好一个“性命双修”!连法轮功骨干和精进人员也修成了短命鬼。

  ——关于“身份(业绩)”

  李宏,1997年开始加入法轮功,已有12年修炼史,是老资格的精进者。她长期在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潮坊餐厅附近派发《大纪元时报》,2008年,李宏在“法拉盛事件”期间曾积极在街头宣传法轮功。

  朱贤溢,香港九龙法轮功活跃成员、香港《大纪元时报》编辑。

  林穂生,学练法轮功非常痴迷,为法轮功做了许多事情,因劳累过度而生病。

  刘莺钏,曾与张清溪等人于1999年9月共同发起成立台湾法轮佛学会,张清溪任会长。她曾任台湾“新唐人亚太电视台”总经理。

  江庆贵,法轮功精进者,甘为邪教作奉献,2006年赴美国法轮功总部“龙泉寺”基地做义工,负责驾驶挖土车。

  佐藤美津子,日本法轮功骨干成员,《大纪元时报》编辑,负责《大纪元时报》部分文章的翻译、编辑工作,并参与日本“明慧网”的编辑工作。

  佐藤贡,日本“大纪元记者”,有文化的法轮功精英。2006年4月23日,佐藤贡曾出现在日本的“声援三退”集会上,传播大纪元炮制的“苏家屯集中营”谎言。佐藤贡奔走于日本国内,追踪报道法轮功的反华集会游行活动,吹嘘神韵演出的神奇魅力,“工作”非常卖力。在2006年到2009年初这段时间内,他为法轮功媒体撰写了大量文章,业绩突出。

  陈文禄,1998年6月前往美国塞班岛,随后夫妇皆加入法轮功组织,成为塞班岛法轮功组织负责人。

  丧生于7月车祸者,既是虔诚的法轮功修炼者,又是主动帮助异地同修的积极分子。

  李洪志说过:“你真正作为一个修炼的人,我们法轮会保护你。”(《转法轮·法轮大法的特点》)上述9人,最差的也是法轮功笃信者和虔修者。其中三分之二是法轮功骨干成员,他们或是法轮功基层组织的负责人,或在大法项目中担任要职,或在法轮功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甚至是激进分子。这些人自觉奉献于大法事业,业绩突出,理应得到李洪志的特殊保护,然而都带着他们的圆满蜃梦过早地离开了人世,成为坚持邪教义理的牺牲品。

  三、难堪的“户主”丧命

  “户主”加上引号,是特指“法轮功家庭”的户主。

  承上所述,令李洪志和法轮功更为难堪的是,这当中有两个死者来自清一色的“法轮功家庭”。一是日本法轮功骨干佐藤贡,其妻肖辛力也是法轮功痴迷者和激进成员。肖毕业于南京大学外文系,后到日本留学获得硕士学位。肖的学法修炼层次似乎还高于佐藤贡,她是邪教活动的积极分子。1999年底肖辛力曾回国到天安门广场“弘法”滋事被拘留;被遣返日本后,肖辛力出入“民运”与法轮功组织之间,曾担任“全球营救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委员会”日本发言人,积极从事反华活动。二是美国塞班岛法轮功组织负责人陈文禄,其妻是塞班岛法轮功精进学员;其子陈涵是塞班岛法轮功骨干,曾任塞班岛法轮功辅导站站长、《大纪元时报》记者;其女陈肖平同为法轮功骨干,2001年定居加拿大,她移居境外后多次举办法轮功题材画展,并为《九评共产党》宣传册画插图。

  李洪志和法轮功媒体鼓吹“一人练功,全家受益”。佐藤贡和陈文禄不仅都是全家练功,而且全家都是法轮功骨干,如此精进不懈的法轮功家庭,其全体成员加起来所获得的“德”(白色物质)是很多很多的,理应产生一种集群效应。然而,其一家之主不仅得不到丝毫的“福报”,而且居然都死于疾病,雄辩地证明了法轮功没有袪病延寿之效,更无什么神佛“福报”惠泽于弟子。

  如果李洪志及其法轮功还残留着一点羞耻之心,看到“法轮功家庭”的户主如此悲哀地丧命,应该感到无地自容——只是他们已经毫无廉耻之心了

  四、苍白的死因解释

  在谈“苍白的死因解释”之前,有必要指出,被动或主动地拒医拒药是很多大法弟子过早离开人世的重要原因。比如,甘为法轮功做义工的江庆贵6月份背部生疮,但法轮功组织不让他“下山”看病、吃药。7月,江病情加重,卧床不起。在义工们不断要求下,法轮功被迫送江返台,因病情恶化,江庆贵病死在路上。又如,为法轮功做事劳累过度而得病的林穂生,初得病时,坚信通过诚心学法练功就能“消业”治病,死活不愿就诊,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待到他有所醒悟、不得不去医院看病,为时已晚。佐藤贡也是被妻子阻挠求医而过早死亡的。他们都是上了“师父”的当。李洪志有言:“早期我就对你们讲过,我把大法弟子每个人都在地狱里除了名了,常人人人都在那里的名册中有名。……也就是说呢,你根本就不属于三界内的生命,你已经不属于常人了,所以正念强了你什么问题都能解决。在你身上发生的这个病业的反应是过关,表现上一定是病业的状态,绝不会是神得病的反应。那你要用正念去对待,因为你是修炼人,所以那绝对不是真病,可是表现出来又不是那么简简单单的。”(《洛杉矶市法会讲法》,2006年2月25日)既然“那绝对不是真病”,又有什么必要求医用药呢?

  惯于死命抵赖的法轮功当然不会承认这一点的。总喜欢找出些牵强的理由来推卸责任。比如,刘莺钏明明死于骨癌突发,可台湾法轮功组织却宣称,刘莺钏生前将主要精力用于“新唐人亚太电视台”的行政性工作,疏于练习“五套功法”及自身修炼,最终导致“过劳死”。这就怪了,李洪志明明说过,搞法轮功项目也是修炼的一种方式,怎么从事“新唐人亚太电视台”的行政性工作就不算修炼了呢?一个大法弟子积极从事法轮功的常人项目,理应增加了“德”(白色物质),消去了“业”(黑色物质),加上有李洪志为他们“净化身体”,身子骨应该是“倍儿棒”,怎么会“过劳死”呢?这样精进不舍之人,李洪志怎么就没保护他,却让他“过劳死”且“过早死”了,这岂不令其他虔心修炼、积极工作的轮民寒透了心?

  台湾法轮功精进人员江庆贵背部生疮后,先是看病吃药受阻,后来法轮功组织被迫送江返台,江却死在路上。李洪志竟然辩称:“这不是他身体的问题,而是外来魔的入侵,是修炼不精进所致。”一个多年来一直为美国法轮功总部“龙泉寺”基地做义工的大法弟子,竟被诬为“修炼不精进”,这还是人话吗?难怪作为同修的台湾义工们对此十分不满,开始质疑法轮功的功效,先后有数十名义工陆续返台,用脚投下对邪教的否决票。

  五、可笑的“正念”救命

  李洪志把“发正念”的奇妙功效吹得神乎其神,明慧网数次发表集体发正念的通知,反复强调发正念的重要性。然而,面对死神的召唤,法轮功的“正念神威”暴露出其荒唐性和欺骗性。

  美国法轮功成员李宏病危期间,美国法轮功骨干、博大书局总经理肖劲积极呼吁纽约法轮功成员强力密集“发正念”,希望能助其渡过难关,挽救其生命。结果,李宏还是吐出最后一口活气,一命呜呼了。

  2009年7月中旬,佐藤美津子在编辑“新经文”时突然晕倒。7月18、19日,日本法轮功组织十余名法轮功信徒到其家里集体“发正念”,试图挽回其生命。结果佐藤美津子还是在20号这天“灵魂脱体”了。

  有消息称,肖辛力在佐藤贡病重时不肯送其入院救治,甚至在佐藤贡死亡的当天还去参加法轮功的游行。她和功友竟然想用“发正念”这一诡异的方式让佐藤贡于7天后复活。结果呢,已经过去N个7天了,佐藤贡至今仍安安稳稳地做着“阎罗公民”。

  “发正念”是李洪志最滑稽的忽悠杰作之一,也是法轮功痴迷者可笑的自我麻醉剂之一。别说普通弟子的发正念是瞎子点灯,就是“宇宙主佛”,又何尝显示过一次“正念神威”?还记得2006年,美国“新唐人电视台”编委会新闻中心负责人李国栋患肝癌病危,纽约法轮功骨干都希望李洪志施用“法力”予以拯救,但李洪志刻意回避,称自己的“法力”已全部对准了中国的领导人,并要求法轮功学员“发正念”诅咒中国领导人,借以转移他们对李国栋的关注。李国栋当然在“主佛”的冷漠中一命归西。看来,“发正念”救不了“病轮性命”,更挽救不了邪教必然灭亡的命运。

  六、微妙的死亡时间

  修炼法轮功就能得到师父的福佑,这是法轮功媒体始终不渝的宣传口径。然而,日本法轮功骨干佐藤美津子和佐藤贡都死于2009年的7月20日。7月20日,在法轮功看来可是个十分特殊的日子。2009年1月19日,明慧网上刊登了一幅“主佛”照片,题为《师父照片:静观世间》,其配图文字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师父离开纽约,在山中静观世间。”这实际是李洪志在故弄玄虚。他明明知道,国内各界对法轮功的质疑和声讨至迟在1996年就具有相当规模了,而1999年7月19日,中央发出《中共中央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3天后的7月22日,民政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同一天,公安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告》,规定了禁止法轮功活动和消除法轮功恶劣影响的六项禁令。应当说,中国政府正式取缔法轮功是1999年的7月22日。李洪志为了显示其“未卜先知”,故意让明慧网配发同年7月20日“静观世间”的照片。这样反而弄巧成拙,暴露出其内心的虚弱——似乎向世人宣布他李洪志从此不再活动,只是“静观世间”。从此,“7·20”成了法轮功的反“迫害”纪念日。照理说,在这个师父“静观世间”的日子,所有大法弟子都应该得到“主佛”的保佑,可现如今,佐藤美津子和佐藤贡都选择在这个微妙的时间病亡,岂不是偏要李洪志的难堪吗?

  七、可耻的消息封锁

  李洪志吹嘘修炼法轮功能够包治百病,强身增寿,上述骨干人员、精进分子的非正常死亡,恰恰撕破了这一谎言。法轮功从不发讣告,也从不以组织名义为死者举办丧葬仪式,“秘不发丧”成了法轮功成员非正常死亡的代名词,那是因为他们的怯弱和心虚,担心引发邪教内部的精神恐慌和信仰地震。因此,凡有法轮功人员病亡或遇祸而亡,法轮功组织总是无耻地封锁消息。

  请看如下事实——

  对于李宏的死亡,美国法轮功高层十分忌讳,害怕这类信息使信徒对李洪志及法轮功产生动摇,于是极力阻止李宏死亡信息的传播。

  朱贤溢死后,香港法轮功组织头目简鸿章担心“朱病亡的消息会在香港学员中产生巨大的波动”,简及“香港法轮佛学会”要求“佛学会”成员封锁消息,将知情面控制在骨干成员的小范围内,不得擅自传播。简鸿章强调,美国“法会”召开在即,香港法轮功组织不能为此事造成思想混乱。

  佐藤美津子的突然死亡在日本法轮功中引起较大反响。日本法轮功组织认为“美津子的突然死亡对法轮功来说是‘丢脸’的事,公开出去对法轮功非常不好”,因此没有公开为美津子送葬,只是小规模地、暗地里给其送葬。

  佐藤贡是为“弘法”累死的,然而他死后,日本法轮大法学会没有为他举行遗体告别仪式,也没有看到日本法轮大法学会会长鹤园雅章和大纪元总部派人到他家中悼念。遍查法轮功网站,没有发现关于他死的任何消息。

  然而,对法轮功成员死亡的消息是封堵不住的。例如,简鸿章和他掌控的“香港法轮佛学会”企图封锁朱贤溢猝死的消息,可最终仍被泄漏出去。一些香港法轮功学员感到“不可思议”,无法理解为什么近年来像朱贤溢等“精进”、“为大法做了那么多事”的弟子,在“正当壮年的时候就走了”?这似乎与李洪志的说法相悖。不少学员对简鸿章的做法也甚为不满,认为简鸿章毫无慈悲之心,对学员的离世没有做好善后工作。甚至有部分学员认为简鸿章的“不作为”是导致香港整体“弘法”形势羸弱,学员接二连三病危病亡的“内因”所在。正所谓封得越死,传得越快;弹压越用力,逆反也越强烈,目前,越来越多的大法弟子弃“轮”不修,就是明证。

 附注:
  ①“约……周岁”者,是依据相关信息推算的结果,下同。
  ②据世界卫生组织《2007年世界卫生报告》,当年中国男女平均寿命亦分别为71岁和74岁。
22#
发表于 2010-2-15 23:5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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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运动比赛中,误判与放水现象我否定了吗?但是权重是主流还是个别,足下不会不懂数学吧?以个别、以少数替代全部,恐怕也是尔等的惯用伎俩吧?
2、医院也接收过诸多病人,这些病人出院后,又死亡了(不管是正常死亡还是非正常死亡),也都该由治疗医院承担“迫害”之责了?这是什么逻辑?
3、台湾、美国和欧洲等国的监狱,每年都要释放诸多犯人,这些犯人释放后死亡了(不管是正常死亡还是非正常死亡),也都该由这些监狱承担“迫害”之责了?
4、虽然是过年,但是我还是麻烦了一些朋友,就你所提供的名单中,仅有最后两人在劳教所中发现了有过劳教的记录,其余人等,暂时均未见记录。而且,请注意,吴是在回家三年多后死于医院(你这回没说他是真修或假修了),王是直肠癌在床上盘着腿死去的,据说屁股下还有一摊血(你是否可以出示劳教与直肠癌的直接、必然的因果关联证据啊),这个“迫害”立马就把病根给重新“装”回身上来了,看来,这些高能量的警察比李先生要神多了?
5、再告诉你一下数据:我调查到的在江苏劳教所的入所体检中,法轮功劳教人员的入所体检不合格率为74.1%,合格率仅为25.9%,看来这个数据也是劳教所“迫害”造成的了?
6、足下等生活在台湾,台湾修炼人的生病死亡看来也是台湾当局的“迫害”所致了?这种轮式逻辑看来可以风行全球了?
23#
匿名  发表于 2010-2-16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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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大过年的,国华贴出这么多假名假姓的假人作什么?是否为了完成你们组织的任务?还是告诉网友在新的一年里,你要将造假运动进行到底?!
24#
发表于 2010-2-16 10:42 | 只看该作者
国华再看看,这些在大陆境外的弟子是被谁迫害死的(详情见凯风网):

2007年12月,韩国法轮功元老级人物全判烈遇车祸后,李洪志为了挽救其性命,也亲自带头“发正念”。当然“宇宙主佛”亲发“正念”也没能挽救全判烈。

2006年3月,美国法轮功骨干李国栋因肝癌在纽约病死;

2006年6月22日,美国法轮功骨干封莉莉患有胰腺癌,在休斯顿病死,周围陪伴的是她那些拼命发“正念”妄图挽留她生命的法轮功同修,其中包括她那练法轮功的丈夫及儿子。


谭淑君2005723日,在参加“2005年华盛顿特区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时中风,而后立即被送往医院进行紧急抢救,医院证实已经脑死亡,只能依靠呼吸机维持生命。因有其法轮功同修声称,谭淑君虽然脑死亡,但是她的元神仍在周围飘荡。关于如何处理谭淑君脑死亡之事,法轮功高层紧急向李洪志进行请示,问是否可以把谭淑君的元神喊回来。李洪志说,是可以把她的元神喊回来,但是,回来与否取决于她自己的意愿。2005725日,谭淑君被撤下呼吸机,正式死亡,时年65岁。



张孟业200691日在赴曼谷世乐园练功点的途中发生车祸,经数日抢救无效,于曼谷时间94日晚2000死亡。在内地原是教授,练功资历较长,因此在法轮功组织内地位较高,李洪志曾致电泰国法轮功组织要求对张特别关照,张在赴泰国后不久即担任“VIP小组中国学员负责人及联系人。张原本有机会申请赴新西兰,但美国法轮功总部表示李洪志希望他赴美国,以其身份和资历发挥更大的宣传作用,因此张放弃了赴新西兰的申请,一直在泰国等待法轮功之友及联合国难民署的安排。车祸发生后,泰国法轮功组织负责人钟亦江第一时间将该情况告知美国法轮功总部,但美国法轮功总部至今尚未对此有明确答复,故泰国法轮功组织目前尚未公布该事件,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杨秋贵,男,199610月赴英国格拉斯哥大学留学,攻读自动控制专业博士学位。1997年杨秋贵通过互联网开始练习法轮功,1998530日专程从英国到德国法兰克福参加法轮功会举办的欧洲法会。61日,杨从当地一家宾馆的2楼跳下身亡,时年26岁。







[ 本帖最后由 花非花 于 2010-2-16 10:54 编辑 ]
25#
匿名  发表于 2010-2-16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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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先生:您在亵渎您师父李洪志,把这几个有严重疾病和精神病患者例入修练行列可不是李洪志的意思。就算是,李洪志的法身干吗不来保护呢?李洪志可给每一位修练人下了一个上亿元都买不到的法轮了,怎么失灵了?

    再恐怖也没有李洪志的紧箍咒恐怖,让修练法轮功的人不能放弃法轮功,放弃了就等于放弃生命,就会形神全灭。还讲“真相”?明慧网制作人就得没脸没皮、不知羞耻的李洪志精神,才能讲清李洪志的所谓“真相”。颠倒是非、混淆黑白、都已经成为他们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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