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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印尼正式关闭法轮功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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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3-26 19: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www.kaiwind.com/ckxx/ywcz/201003/t107891.htm


                              2010-03-26   来源:凯风网   作者:李 芬(编译)




  《雅加达邮报》综述,3月23日早上,由于多次警告无效,印尼巴淡岛地方警察和廖内群岛无线电频率监测机构官员没收了法轮功的新时代电台(Erabaru radio)设备,并于24日正式关闭该电台。

  新时代电台则指责印尼屈服于中国政府的压力。大约20名电台支持者在政府监测机构门口集会,挥舞着旗帜,抗议关闭该电台。

  法轮功表示将继续起诉印尼通信信息技术部。由于印尼通信信息技术部2008年拒绝颁发新时代电台的广播许可证,该电台已向两个下级法院提起诉讼,均被驳回,于是新时代电台再次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3月18日,印尼通信信息技术部部长Tifatul Sembiring召开媒体记者讨论会,重申他支持新闻自由。

  印尼通信信息技术部发言人Gatot Dewa Broto证实电台已被关闭,他表示电台没有获得广播许可证,“这类恢复法律和秩序的措施是很正常的”。  
                                                                                                                        

 
2#
 楼主| 发表于 2010-3-26 20:05 | 只看该作者
李 “法 身 ” 你 在 干 啥 呢 ? !
3#
匿名  发表于 2010-3-26 20:37
大法斗不过小法。主佛斗不过凡夫,大法的威力到底何在
4#
 楼主| 发表于 2010-3-27 10: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3-26 20:37 发表
大法斗不过小法。主佛斗不过凡夫,大法的威力到底何在


李洪志无论把他的“法”吹得有多“大”,“大法”与法律对抗的结果,终将是惨败,这就是真相。
5#
匿名  发表于 2010-3-27 15:58
嘿嘿 邪恶最终战胜不了正义
这就是法轮功的对抗法律的下场
6#
发表于 2010-3-27 16:42 | 只看该作者
印尼是不是政权更迭了,新政权与中国交好?
要是98那一代的,恐怕不会如此。
对了,1998年5月14日是堪比1937年12月13日的国耻日。
7#
发表于 2010-3-27 23:57 | 只看该作者

好笑!

只是多了一個像中國大陸一樣沒有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國家,有什麼好值得高興的!//037
8#
 楼主| 发表于 2010-3-28 10: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10-3-27 23:57 发表
只是多了一個像中國大陸一樣沒有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國家,有什麼好值得高興的!//037


法轮功少了一个同情者,你自然感到无法值得高兴。

别拿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做幌子。你再好好看看印尼关闭法轮功电台的原因,别对法律视而不见。
9#
发表于 2010-3-28 11:0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国华的帖子

  这只不过是印尼政府及有关部门恢复法律和秩序的一项措施而已,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法轮功又是集会抗议,又是起诉上诉,有什么值得闹的?这可是在参与政治啊!
10#
发表于 2010-3-28 11:3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10-3-27 23:57 发表
只是多了一個像中國大陸一樣沒有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國家,有什麼好值得高興的!//037



            国华您凭什么说:“中国大陆没有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的国家”?您在此论坛上的言论难道还不自由吗?这个论坛可是在中国大陆上的民间民众的论坛,是不偏不向讲真相的论坛,是求真务实的论坛,是崇尚抖学的论坛,是追求真善美的论坛,是战邪恶驱鬼神的论坛。
11#
发表于 2010-3-28 14: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10-3-27 23:57 发表
只是多了一個像中國大陸一樣沒有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國家,有什麼好值得高興的!//037

我们不自由?《参考消息》编辑部的人就会怒不可遏。
国华,如果你到大陆来,请买一份《参考消息》,尤其是周二介绍台湾的。届时你就会发现,谁说中国大陆不自由?你们的领导人、官方机构可以用原名出现在报刊上,我们不加任何改动。
12#
发表于 2010-3-28 14: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 的帖子

国华的意思是,他可以胡说八道,您不能质疑,否则就没有“言论自由”。他说李洪志拍直了罗锅,您得说是的;他说他青春犹在且永驻其脸,您也得说是的,否则就没有“新闻自由”。
可是,当网友们请国华回答问题时,他却常常玩潜水,回头还说没有言论自由,着实是个无赖典型!
13#
发表于 2010-3-28 19:15 | 只看该作者
就是说李洪志说假话,他们这些弟子必须得相信,能把假的当真的去说,他们这些弟子的悟性才是提高,才能上层次,离圆满就近了一小点。说对了吧国华先生?鼓掌。。。。哗。。。。好。。。哈哈。。。。
14#
发表于 2010-3-28 20: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华佗 于 2010-3-28 11:39 发表



            国华您凭什么说:“中国大陆没有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的国家”?您在此论坛上的言论难道还不自由吗?这个论坛可是在中国大陆上的民间民众的论坛,是不偏不向讲真相的论坛,是求真务实的论坛,是崇尚抖学的论坛,是追求真善美的论坛,是战邪恶驱鬼神的论坛。

如果中国大陆有新闻自由、言论自由,那麼開放新唐人電視台、大紀元報紙和神韻藝術團到大陸演出,你敢說沒問題嗎?
15#
发表于 2010-3-28 20: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10-3-28 20:50 发表

如果中国大陆有新闻自由、言论自由,那麼開放新唐人電視台、大紀元報紙和神韻藝術團到大陸演出,你敢說沒問題嗎?

凡是造谣,诽谤,都不属于言论自由范围。这是对言论自由的一个误解。
16#
 楼主| 发表于 2010-3-28 21:00 | 只看该作者
国华,你说的言论自由,就像李洪志把火星说成是很热的,用手把蔬菜攥的都成水?你说的新闻自由就像李洪志在亲自策划4.25后,对悉尼记者说:“北京发生的事,事先我一点也不知道,我当时在从美国来澳洲的路上”吗??
17#
 楼主| 发表于 2010-3-28 21: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10-3-28 20:50 发表

如果中国大陆有新闻自由、言论自由,那麼開放新唐人電視台、大紀元報紙和神韻藝術團到大陸演出,你敢說沒問題嗎?


你是什么记性,法轮功在大陆被取缔了,你说有没有问题?

对贩卖毒品的人,应该给他们什么样的自由?
18#
匿名  发表于 2010-3-28 21:28

回复 14# 的帖子

讨论是很好的解决问题的方式,我建议按近期问题的先后顺序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来讨论,还是先说说“青春永驻”吧,国华夫妇练了这么多年法轮功,你们的相貌是越来越年轻了,还是见老了?如果你不认为这是你的隐私,希望你能回答。如果你认为触及了你的隐私,也望你在网上直言声明,给关心你的网友们一个交代。
19#
发表于 2010-3-28 22: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3-28 21:28 发表
讨论是很好的解决问题的方式,我建议按近期问题的先后顺序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来讨论,还是先说说“青春永驻”吧,国华夫妇练了这么多年法轮功,你们的相貌是越来越年轻了,还是见老了?如果你不认为这是你的隐私,希望你能回答。如果你认为触及了你的隐私,也望你在网上直言声明,给关心你的网友们一个交代。

謝謝您的問題
修煉的好不好、能不能達到越来越年轻,這和個人的努力程度有關。我喜歡法輪功,但並不是個很努力的人,連《轉法輪》都還沒背下來,屬於中士聞道型吧。我沒有太高的要求,能得到家庭幸福,身心愉悅,已經很高興了!
20#
发表于 2010-3-28 22: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10-3-28 20:50 发表

如果中国大陆有新闻自由、言论自由,那麼開放新唐人電視台、大紀元報紙和神韻藝術團到大陸演出,你敢說沒問題嗎?



         这人如果光学一门功课不行,如国华您光学“转法轮”,思维和知识面就窄,就会出现看问题具有偏面性和绝对性,就不能反映事情的真实性和可行性,要说这人得丰富自己的知识,就必须拓展自己的视野,正所谓站得高才能看得远。  
          您认为让新唐人电视台、大纪元报纸和神韵艺术团到大陆演出就是新闻自由、言论自由?这个就带有偏面性了,惟私欲很强烈,确少起码的客观求实性。您说的新唐人电视台、大纪元报纸和神韵艺术团在国外肯定是没有收视率、读者和观众了,经费出现赤字了吧,否则,怎么会这么迫不及待要想到大陆来争钱呢?说您幼稚,您又超过幼稚年龄了,说您脑袋被门给夹过了,您一定不认可。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中国政府就代表十三亿民众取缔了邪教法轮功了,凡是宣传邪知邪见、宣传有关邪教法轮功的都不会提供一丁点的机会的,更不会提供一席之地的。赶快去找您的师父李洪志,让他把法身献出来救救您们可伶的人吧,这是唯一出路。 :lol
21#
发表于 2010-3-28 22: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3-28 21:28 发表
讨论是很好的解决问题的方式,我建议按近期问题的先后顺序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来讨论,还是先说说“青春永驻”吧,国华夫妇练了这么多年法轮功,你们的相貌是越来越年轻了,还是见老了?如果你不认为这是你的隐私,希望你能回答。如果你认为触及了你的隐私,也望你在网上直言声明,给关心你的网友们一个交代。

这个问题很好,我觉得不无道理。建议大家一个一个问题与国华先生发问与探讨,最好能去演武厅论辩正缪。但是,在演武厅有演武厅的规则,一个人一次只能挑战一个人,每次只能谈论一个话题,而且有时间限制(特殊情况例外),他人不得插话或发表意见。当然,挑应站双方要相互自愿,要有理有据,还要遵守规则。
22#
发表于 2010-3-29 13:03 | 只看该作者

国华充其量也就算个“下士”

原帖由 國華 于 2010-3-28 22:05 发表

謝謝您的問題
修煉的好不好、能不能達到越来越年轻,這和個人的努力程度有關。我喜歡法輪功,但並不是個很努力的人,連《轉法輪》都還沒背下來,屬於中士聞道型吧。我沒有太高的要求,能得到家庭幸福,身心愉悅,已經很高興了!

国华你师父没能达到越来越年轻,是不是也因为他修炼得不好,个人的努力程度不够?
是不是你背会了“那本书”就能成为“上士”进而“青春永驻”了?你为何还不努力?
会背《转法轮》的人不老少,俺这里就有几个。按你的意思他们修炼得越来越年轻了?
23#
发表于 2010-3-29 13: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10-3-28 22:28 发表

这个问题很好,我觉得不无道理。建议大家一个一个问题与国华先生发问与探讨,最好能去演武厅论辩正谬。但是,在演武厅有演武厅的规则,一个人一次只能挑战一个人,每次只能谈论一个话题,而且有时间限制(特殊情况例外),他人不得插话或发表意见。当然,挑应站双方要相互自愿,要有理有据,还要遵守规则。

国华先生,俺愿与你就“青春永驻”的话题在演武厅开个场子,你愿意来吗?
你若愿意,请带张俺要求的照片来,咱得有理有据不是?此要求不算过分吧?
24#
匿名  发表于 2010-3-29 17:31
原帖由 陈景远 于 2010-3-29 13:27 发表

国华先生,俺愿与你就“青春永驻”的话题在演武厅开个场子,你愿意来吗?
你若愿意,请带张俺要求的照片来,咱得有理有据不是?此要求不算过分吧?

很好,俺支持。就怕国华不敢应战!
25#
发表于 2010-3-29 21: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3-29 17:31 发表
很好,俺支持。就怕国华不敢应战!

谢谢您的支持!
国华敢或不敢应战都得言语一声,总不能不吭不呵。对吧,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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