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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转法轮》:一部送弟子下地狱的“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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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7 21: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转法轮》:一部送弟子下地狱的“梯子”



   2010-04-15   来源:凯风网   作者:余为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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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问“宇宙主佛”李洪志平生有哪些得意之事,恐怕这两件少不了:一是“全世界有一亿人在修大法”;二是他编写出了《转法轮》这样一部“不朽的著作”。在李大师眼里,《转法轮》是他的心血结晶,是他的“佛法智慧”的体现,有着极为特殊的意义——

  “我做了前人没有做的事,我开了一扇大门,我做了一件更大的事,就是我把所有修炼的道理、圆满的因素都讲出来了,而且讲的很系统。这就是为什么很高的神讲:你给人留下了一部上天的梯子──《转法轮》。”(《在悉尼法会讲法》)

  李大师对《转法轮》如此赞誉有加,称之为“一部上天的梯子”,足见其对此书的钟爱与重视。难道这《转法轮》真的是一本可以使“垃圾”脱胎换骨变真人的“天书”,是一部助常人圆满成神达天堂的“梯子”?笔者对此着实好奇,忍不住细细探究了一番,想看看这部“梯子”是否真能送人“升天国”,结果却意外而吃惊地发现,作为“大法宝典”的《转法轮》,不仅不能送人上天,反而将他们推向地狱!

  为什么这么说呢?

  我们都知道,佛家讲究因果报应,前生行善积德,今世才能有福可享;生前多有善举才能死后升入天堂。反之,生前私心太重,贪念太浓,恶行太多,则会堕入地狱。如此浅显的道理,号称“宇宙主佛”的李大师当然比我等更懂。因此,他既然要通过《转法轮》送弟子“上天”,就应该对弟子百般教化使之能符合“升天”标准。而事实是怎样的呢?恰恰与李大师宣传的相反,《转法轮》非但未教给弟子积德之术为其“圆满升天”提供方便,而且正是它堵塞了弟子“升天”之路,使其陷入下地狱之危局!

  一、从内容本身看,《转法轮》中充斥着荒诞不羁和邪性十足的言论

  1、海吹胡侃,编造“功能”“神迹”神话

  作为“蜚声世界”的“宇宙主佛”,“上亿弟子”敬爱有加的师尊,李大师常将“真善忍”挂嘴旁,其言行本应稳重踏实,但他却对客观事实满不在乎,说话写字“随意所用”到了极点。

  在《转法轮》一书中,就有许多李大师的神侃桥段,如“关于天目的问题”:“所以天目层次很高的人,他可以透过我们空间看到另外的时空,可以看到常人看不到的景象;层次不高的人可以有穿透力,隔墙看物,透视人体。”(见《转法轮》44页)再如在“老师给了学员一些什么”中,李“老师”连举四例,先讲三个“弟子”在不同地方遭遇车祸却都能不死甚至毫发无损,还讲了一个弟子即将为空中落物所伤却被“法轮”所救(见117——119页)。

  2、信口开河,散播“消业”“附体”论

  不管古今中外,一个思维正常的人在病后都会积极寻求药物进行治疗以便恢复健康,但李大师却反对治病,理由之一,是人应该“还债消业”:“我这里不讲治病,我们也不治病。……有的人以为给人治病,祛病健身是做好事。依我看,都没有把病真正的治好,都是把病推移了,或者转化了,并没有给他拿下去……你放不下那个心,放不下那个病,我们什么都做不了……生老病死,在常人中就是这样存在的。因为人在以前做过坏事而产生的业力才造成有病或者磨难。遭罪就是在还孽债,所以不能够随便改动它……”理由之二,是人胡乱治病会产生可怕后果:“有的人一味追求治病、治病。你有所求,那个动物可就看见了,它就要上来,这就是附体。”

  3、无视道德,鼓吹“男女双修说”

  初读《转法轮》某些篇章,会使人以为李洪志极其厌恶当今男盗女娼的丑恶现象(他在书中哀叹“人类道德水准低下”);深究《转法轮》一书,你才会发现他是最没有伦理道德观念缺乏羞耻感的人。在书的第五讲中,他讲到:“在修炼界有这么一种修炼方法,叫做男女双修。”尽管他说“我们不采用男女双修的修炼方法,同样可以修炼到很高的层次当中去。”“特别是我们法轮大法这一门,没有男女双修,也不讲这个。”但却又讲“……但是这种方法确实能够修炼。”“男女双修的目地是要采阴补阳,采阳补阴,互补互修,达到一种阴阳平衡的目地。”这无疑是在支持弟子“修炼”时去搞“双修”。

  4、破坏人伦,散布“去情说”“元神生人说”

  “修去名利情,圆满上苍穹。”这是李大师的“名言”。他讲:“人有七情六欲,为情活着,你在逐渐地看淡这些,逐渐地放下这些,在修炼过程中你直至把它完全放弃。”在《转法轮》中,他认为孝敬父母是人的“情”、是“执著”,应舍弃:“人就是为这个情活着,亲情、男女之情、父母之情、感情、友情,做事讲情份,处处离不了这个情,想干不想干,高兴不高兴,爱和恨,整个人类社会的一切,全是出自于这个情。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为了进一步让弟子认识到孝敬父母是不值得的,他还炮制出“元神说”:“生你元神的那个母亲才是你真正的母亲。你在六道轮回中,你的母亲是人类,不是人类的,数不清。……哪个是你母亲,哪个是你儿女,两眼一闭谁也不认识谁。”

  5、别有用心,宣扬“去执著论”“得失论”

  李洪志这尊“佛”可说是个利欲熏心之徒,尽管许多时候他极尽掩盖之能事,但还是常常在不经意间自露马脚暴露其甚为爱财的“常人”本性。在《转法轮》中也有反映——在谈到弟子学功时,“有许多人想要往高层次上修炼,这个东西给你摆在面前了,你可能还反应不过来,你到处拜师,花多少钱,你找不到。今天给你送到门上来了,你可能还认识不到呢!”意思是少花钱、不花钱就能办成事,太划算了。李主佛不是一向鄙视并常抨击常人“名利心”太重么?此处却以“不花钱就能办成事”来诱人“练功”,显然,其思想根子里亦未免俗,“钱财”仍是极受其重视的。

  再如,“咱们讲做件好事,施舍点钱财,你看现在街上要饭的,有些是职业要饭的,他比你都有钱。”话中之意很明显:给叫花子钱是愚蠢的,钱被他拿走,自己亏大了!如此精打细算到连给不给乞丐钱都要盘算一番,我们的李大师是不是爱财,已无须多说。

  李大师自己虽然爱财,却又容不得弟子们贪恋财物。在《转法轮》中,他要弟子在对待包括金钱在内的“利益”方面要“去执著”“修心性”:“整个人的修炼过程就是不断的去人的执著心的过程。人在常人社会中,你争我夺,尔虞我诈,为了个人的这点利益,去伤害别人,这些心都得放下。”“有人还想当气功师,还想治病发财呢!真正修炼得修炼你这颗心,叫修心性。比如说,我们在人与人的矛盾中,把个人的七情六欲、各种欲望放得淡一些。”“这也是一种舍……对金钱或者是在物质上看得淡一些。对于财的舍弃,当然也是一方面,也是比较主要的一方面。”在这儿,李大师苦口婆心地指出,弟子们应该为了“修炼大业”舍财。(想想,要是弟子们都“执著”于守财了,谁还肯花钱去参加“法会”、买书、买光碟?)

  二、从影响后果看,《转法轮》的言论诱导着弟子为恶将其推向地狱

  由上述可知,李洪志引以为荣、被痴轮们奉为“天书”的《转法轮》一书,真正的内涵不是“真善忍”,而是“假丑恶”。作为“大法弟子”的入门必读书,它让弟子们颇受“教益”。正是在《转法轮》影响下,“大法弟子”的“人心”去了,人性没了,做出许多“常人”都不屑为之的事,从而离地狱之门愈来愈近。

  1、师父的“功能”“神迹”神话教会弟子浑忘“真”字大肆造假

  在明慧网、大纪元等“大法媒体”上,几乎每天都有匪夷所思的“神迹”故事诞生——什么练法轮功能避天灾人祸啦(如明慧网文《随身珍藏护身符天灾人祸不用愁》),修炼“大法”治愈绝症啦(如明慧网文《法轮大法给尿毒症晚期患者第二次生命》,《炼功二十天,子宫肌瘤从体内排出》),师父“法身”保护真修者啦(如《高处摔下头着地、奇迹般无恙》),个个让你瞠目结舌。这些形形色色的“神迹”故事,其实都是在李大师《转法轮》中的“遥视”“开天目”“法身”等“特异功能说”和“神迹实例”的启发下“创作”出来的。

  此外,弟子们还举一反三,把李大师所传造假神功发挥到极致,如“三退中心”的“记录”就极富“创新”精神:不光一个人可以替成千上万的人办理“三退”(如“大法弟子”胡明就曾在2005年以古月名义为9000余人发表“三退”声明——见凯风网《我发送了9000个“退党”名单》),而且死人也可以“声明”“三退”(如胡明帮助“办理”的“三退”人员中,一部分是已经死去的亲友,包括早已过世的祖父,绝大多数是搜集来的毫不知情者的名字)……

  又如广为人知的“苏家屯集中营”“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事件”谣言,通过弟子们与加拿大两个“大卫”的“精诚合作”,让一所普通医院变成了人人闻之色变的“集中营”,让救死扶伤的中国医生变成了泯灭人性的刽子手。

  可见,《转法轮》中李大师随意造假之举给弟子们做了个很好的示范,对弟子们影响深远。为了“法轮事业”,弟子们效法师父,把撒谎造谣当作家常便饭,实在让人惋惜:佛家讲慎言忌妄语,否则死后会下地狱;如今大法弟子们被师父教成了信口雌黄之辈,仔细想来,这都是李大师、《转法轮》在逼弟子们下地狱呵!

  2、“消业论”“附体论”诱导弟子漠视生命频频杀生

  在师父“消业论”“还债论”的诱导下,“大法弟子”们显得格外“勇敢无畏”,常常“视死如归”——患病拒医拒药,静候成仙成佛。此类事例举不胜举,信手拈来两例:河南省辉县市西平罗乡姜沟村的付荣花,自1996年3月开始虔诚练功,1998年12月发现患上乳腺增生病后坚信“大法”可以去病消业,坚决不服药,最终发展成乳腺癌于2000年8月病故,年仅45岁;黑龙江齐齐哈尔的杨佳玉,从1997年5月起“修炼”法轮功,1999年1月开始身患慢性肾炎,坚持不用药物治疗,最后恶化为尿毒症,于12月2日离世,时年43岁……

  以自杀方式获取“圆满”。如“天安门自焚事件”中的当事者们;再如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安州镇西向阳村的于秀芹自1997年迷恋上法轮功后,每日梦想着“圆满上苍穹”,1998年2、3月间多次想寻死上“天国”受阻未遂,但最终于4月18日喝下半瓶乐果农药实现了“愿望”;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苏稽镇红专村的饶明珍,为寻求“圆满”,于2001年7月12日喝下整瓶除草剂,经抢救无效死亡,时年仅52岁。

  如果说李大师的“消业”“还债”之说只是让弟子自虐自毁,那么“附体说”则让弟子犯下更大罪孽,使之沦为杀人恶魔。此类突出的例子如2002年4月22日,黑龙江省伊春市美溪区的“大法弟子”关淑云,为了除掉“附”在女儿身上的“魔”,使自己再“上层次”尽快“圆满”,当着多名“同修”把女儿活活掐死;2008年4月7日,长春市“大法弟子”肖荣自称有“狐狸精”附体,让同修们帮着“驱魔”,结果被“功友”俞雪微等四人殴打长达四小时,最终不治身亡……

  想当初这些大法弟子们一心要行善做好人,结果却大肆杀生,与其修炼宗旨背道而驰,这都是拜李大师《转法轮》所赐。依照佛法教义,杀生的人是会下地狱的,李大师,你这《转法轮》可把弟子坑得够戗!“男女双修说”导致弟子不顾廉耻屡屡上演淫乱丑剧

  在《转法轮》“男女双修说”“指导”下,“大法弟子”们找到了“上层次”“圆满”的捷径。在正常人看来,“男女双修”是一种违背伦理道德丧失廉耻之心的男女滥交行为,但却为部分法轮弟子钟情,由此“法轮世界”里上演了一幕幕男女淫乱的丑剧。如吉林省延边州龙井市的王孝玉,2003年以来与“同修”荆涛及荆妻李明英、荆小姨子李明华经常一起练功学法。从2004年4月起,王以“驱魔”为名,频频与李明华发生关系,并暗示李明英参与进去,闹出“一男两女群修”的丑闻;山西某山区县的退休矿工李铭忠夫妇,自经邻居张芸介绍成为“大法弟子”后,隔三差五与好几个同修在张家“采阴补阳,采阳补阴”,结果几人均染上性病……

  据说,淫乱者会下地狱,口口声声“救世度人”的李大师啊,你那“男女双修”的高论把弟子们送上了不归路!

  3、“去情论”“元神生人论”使弟子背弃人伦失去起码的孝心

  古人云:“百善孝为先。”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在李大师“去情论”“元神生人论”影响下,“大法弟子”把亲情、孝道当成了“修成正果”的绊脚石。因此,便发生了最“牛”博士竹学叶“躲妈妈”事件——一个被父母含辛茹苦养大、受过多年高等教育的人,为了练功学法、“弘法”“护法”的“大业”,远走海外一去十年,将生身父母抛诸脑后不管不问,使抑郁寡欢的母亲先后罹患癌症和糖尿病;四川省苍溪县蚕种场下岗工人罗长华,“坚修大法”之举遭到父亲反对,其父因伤心和担忧,一病不起最终去世,罗长华没有任何悔意,面对父亲的遗体,不下跪、不磕头,甚至遗体火化、烧纸上坟都不去。

  笔者实在担心,像竹学叶和罗长华这样的不孝子女在死后会堕入地狱!但据说,他们原本也是恪守孝道的,是谁将他们变得冷血无情的呢?李大师,就是你和你的《转法轮》呀!

  4、“去执著论”“得失论”给贪财者不择手段敛财造成可乘之机

  虽然李主佛反对弟子们“有所求”,但“大法”内部却屡屡发生骗财之事。如山东省乐陵市西段乡纸坊村127号村民吴光霞,1996年开始习练法轮功,凭借自己外貌酷肖李洪志的“便利条件”,2005年分别骗得“同修”门某、杨某、白某数十万元;在2001年北京法轮功骨干组织的一次“护法”行动中,光一处窝点的负责人便收得“同修”们上百万现金。(见凯风网2009年7月30日《林艳:法轮功借练习者进京滋事大肆敛财》)

  本应无欲无求的“大法弟子”为何还要不择手段取人钱财?因为李大师就是爱财之人,有其师必有其徒;为何被骗者丧失警惕之心、骗钱者能够行骗成功?因为李大师在《转法轮》中宣扬的“有失才有得”的思想使一些“真修弟子”“视金钱如粪土”,为了“修炼大业”乐于“捐献”家财,从而给吴光霞那样的“人心”未去的“邪悟”者骗财提供了机会。不过,吴光霞之流也别忙着感谢你们师父,他这是在把你们往地狱送啊——谁都知道,贪财者是要下地狱的!

  综上所述,李洪志“大师”的《转法轮》一书带给弟子的是祸非福,不仅不能帮助弟子升到“天国”享福,反倒将弟子们一步步推向深渊,让他们堕入地狱难轮回!
2#
 楼主| 发表于 2010-4-17 21:20 | 只看该作者
法轮功北美的天梯书店,应该更名为“地梯书店”——专门提供帮助人们如何到达地狱的图书!

[ 本帖最后由 信悟依缘 于 2010-4-17 21:22 编辑 ]
3#
发表于 2010-4-19 15:1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的帖子

  李洪志在2006年说过:“大法弟子以前在地狱名册中的名字我都给你们勾销、叫地狱除名,那里面没有你们的名。”看来大法弟子们踩着地梯到了地狱后留在那里名不正,还得“层层下走”。

[ 本帖最后由 陈景远 于 2010-4-19 15:12 编辑 ]
4#
发表于 2010-4-19 22: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这引用的内容已经过时了,据说李洪志又讲了许多法,比如说他就是弥勒佛等等,而且编得似模似样,不是那么简单
   其实早期的法轮功学员还好说,怕就怕还在继续听李洪志讲法的学员,你怎么说都说不动他的。李洪志自有妙招抓住他们,
   不过也没必要研究李洪志又在说什么,因为还在听李洪志后来讲的东西的人,一般也不上天鉴网
5#
匿名  发表于 2010-6-14 11:24
原帖由 陈景远 于 2010-4-19 15:11 发表
  李洪志在2006年说过:“大法弟子以前在地狱名册中的名字我都给你们勾销、叫地狱除名,那里面没有你们的名。”看来大法弟子们踩着地梯到了地狱后留在那里名不正,还得“层层下走”。

大法弟子总爱借谎言以地狱相威胁:
http://tieba.baidu.com/f?kz=796510108
6#
匿名  发表于 2010-7-3 15:08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7#
发表于 2010-7-3 17:36 | 只看该作者

没看完

没看完,看不下去了。虽然楼主很用心,不过幸好楼主不是转化班的帮教人员
8#
匿名  发表于 2010-8-15 22:04

不一定

以上说的是有点理.但佛教有佛的理,咱不能否认了吧
9#
发表于 2010-8-16 08:4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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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8-16 09:0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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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8-16 16:05 | 只看该作者
那些痴迷者们已经麻木不仁了,死了一个又一个,却死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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