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严伪谬4-6.杀盗淫为生死根本
★“唯杀盗淫三为根本。以是因缘业果相续。”(《楞严经》)
伪作楞严者显然于四圣谛不如实知,否则,根本不会以杀盗淫三种欲界身业为生死根本。
依十二因缘法,不如实知四圣谛与诸法缘起的无明,才是生死根本。缘无明,而有诸法与大苦聚集;无明灭,则诸法与大苦聚灭。而诸外道等,即使断除杀盗淫而往生色界,乃至生于三界顶非想非非想天,若不断无明,天寿尽时依然难逃生死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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