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严伪谬7-13.楞严咒可灭五逆重罪
★“若读若诵若书若写。若带若藏(楞严咒)……若造五逆无间重罪。及诸比丘比丘尼四弃八弃。诵此咒已如是重业。犹如猛风吹散沙聚。悉皆灭除更无毫发。”(《楞严经》)
破四重犯波罗夷,名为断头,喻不再生;犯五逆无间罪,命终必堕地狱而无间隔。假若楞严咒能灭四波罗夷与五逆无间罪,那么,犯四重则不名波罗夷,犯五逆亦不名无间罪,且犯杀父无间罪后大力忏悔并护持佛法的阿阇世王,也不至于因圣戒不成而不得圣道,命终亦不会因业熟而堕地狱。
若犯杀、盗、淫、妄四重戒,则犯波罗夷,名为弃捐,亦名断头,喻意为尽形寿必不再生,不可发露悔过,是无忏除罪,必不得圣道,故而,尽形寿不许与僧共住,不入僧数,不名比丘,不名沙门,非释迦子,当灭摈。
若犯杀父、杀母、杀阿罗汉、破和合僧、恶心出佛身血等五逆无间重罪,则为犯决定罪、无救罪,不仅必不得圣戒成就,即便出家亦不可得,且命终必堕地狱而无间隔。
比如:
“作无间罪。腐败坏烂。于正法中不能生道根栽。正使七佛一时出世。为其说法。于正法中终不生善。喻如多罗树头断则不生。不青亦不中种。是五无间罪亦复如是。于正法中不生圣种。”(《律》)
“复有五种人。不应受大戒。杀父杀母杀阿罗汉破僧恶心出佛身血。”(《律》)
“无间业者。谓从人道更无间隔。垂堕泥犁(地狱)。”(《律》)
假若佛陀斥为畜生法的一切善恶咒术能悉灭四重与五逆罪,佛陀又何必于犯者灭摈,令其漂流于佛法大海之外,命终堕于地狱呢。
比如: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曰。若人杀母。便求出家。与出家者。当坏我法。即须摈弃……其(杀母)人被众摈已。便自念曰。我今不可还俗。应须远去边境而住。便往边境之处。化一长者。长者于此比丘。乃生信敬。为造一寺。诸方客侣。皆来此寺。来者皆为说法。多有证阿罗汉果……便即命终。堕无间地狱。”(《律》)
神通乃至佛力尚且不敌业力,被佛陀斥为畜生法的楞严咒能灭四重与五逆罪,实为伪大乘的妄想法。
佛陀在世时,阿阇世王是犯五逆罪的典型案例之一。
阿阇世王杀父之后,常到佛陀处殷切忏悔,且直至命尽大力护持佛法,乃至佛陀入灭后的经律结集,也是在阿阇世王的供养与护持下完成的。
比如:
“阿阇世王杀父王已。深怀愁毒。常日三诣世尊忏悔。清旦日中晡时。”(《律》)
然而,阿阇世王终因所犯无间恶业所障,生时因不得圣戒成就而不得初果,命终亦因业熟而堕地狱。
比如:
“佛告诸比丘。今此阿阇世王不取父王害者。今日应得初沙门果证。在四双八辈之中。亦复得贤圣八品道。除去八爱。超越八难。虽尔。今犹获大幸。得无根之信。”(《增一阿含经》)
“父王无咎而取害之。当生阿鼻地狱中。经历一劫。然今日以离此罪。改其过罪。于如来法中。信根成就。缘此德本。得灭此罪。永无有余。于今身命终当生拍毬地狱中。”(《增一阿含经》)
由此亦可见,佛陀不仅从未亲自诵楞严咒灭阿阇世王的无间罪,也从未教殷切忏悔的阿阇世王持诵或佩戴楞严咒,乃至经律结集完成后,阿阇世王也从未听闻过有《楞严经》与楞严咒之事。
况且,假若楞严咒可悉灭除四重五逆等更无毫发,佛陀又何必受刺足、马麦、掷石出血等种种宿业之恶报呢。
比如:
“由斯业报。于多年岁。于多百岁。于多千岁多百千岁。堕于地狱。受诸楚苦。残业力故。成正觉后。山石摧下。伤我足指。”(《律》)
尊者目犍连也必从未参加过子虚乌有的楞严法会,更从未听闻、读诵或佩戴楞严咒,否则又何至于恶业成熟被乱石打死呢。
比如:
“执杖梵志遥见目连来……便共围捉,各以瓦石打杀而便舍去,身体无处不遍,骨肉烂尽……”(《增一阿含经》)
凡此种种可见,所谓的楞严咒可悉灭除四重五逆等更无毫发,纯属狂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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