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含经》中,有一经名为《第一义空经》,其中佛陀说:“云何为第一义空经?诸比丘!眼生时无有来处,灭时无有去处。如是眼,不实而生,生已尽灭,有业报而无作者,此阴灭已,异阴相续,除俗数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说,除俗数法。俗数法者,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无明缘行,行缘识,广说乃至纯大苦聚集起。又复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无明灭故行灭,行灭故识灭,如是广说乃至纯大苦聚灭。比丘!是名第一义空法经。”
此段经文前部分讲的是异时因果的苦谛,即世间任何具体的物质与精神现象,如眼、耳、鼻、舌、身、意等诸阴,皆是“此阴灭已,异阴相续”——此无故彼有、此灭故彼生的,一切既是无常生灭的,又都是相续不绝的,都是苦法。“凡盛必有衰,以衰为究竟。”(《阿含经》)而于此诸法生灭之中,一切都是业力所致,既没有一个实有的“神”、“我”、“灵”有来有去,也没有一个实有的“神”、“我”、“灵”或“作者”主宰生灭,即所谓的一切现象皆“无我”,此是“空”的含义之一,即俗谛的空义。
李洪志编造的“神”或“主佛”对万事万物进行“安排”、“创造”或“主宰”的种种说法,以及他打着释迦佛的旗号所编造的“释迦牟尼讲过万物皆有灵”等说法,都是破坏佛法的邪说!
此段经文后半部分讲的是俱时因果的集谛与灭谛,即世间的一切随着无明的生而生,随着无明的灭而灭——此有故彼有、此灭故彼灭。无明灭,则一切物质与精神现象乃至诸苦随之而灭,即是无形无相、不生不灭的涅槃境界。于涅槃境界中,离一切相,超越因果法,既无缘起法,也无四圣谛,正如《心经》所说:“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苦集灭道。无智亦无得。以无所得故……究竟涅槃。”这种涅槃的“无我”,是“空”的另一含义,即真谛的空义,又叫第一义空。其中,“俗数”中的“俗”与“数”,二者含义相同,都是指世间一切物质与精神现象,比如,“能知诸受已,现法尽诸漏,依慧而命终,涅槃不堕数。”(《阿含经》)俗数法,就是关于世间一切物质与精神现象如何俱时生起与完全灭尽的法则。
佛陀所说的缘起法及四圣谛,常住现象界——世间,永无坏灭。根本不可能有李洪志所说的“法不行了”、“不能够度人了”的情况,“王所乘宝车,终归有朽坏,此身亦复然,迁移会归老。唯如来正法,无有衰老相,禀斯正法者,永到安隐处。”“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来自所觉知。成等正觉。为人演说。开示显发。”(《阿含经》)即使是“末法时期”,也不是“法不行了”,而是人们都去追逐如恒河沙数般的“主佛”、“无上师”之类的邪师,都不能依法而行了。
什么时候佛陀所讲的缘起法则才会坏灭失效呢?只有见到缘起法则,才能离开一切物质或精神的现象界,到达无形无相的涅槃彼岸。于超越缘起法的涅槃境界中,超越了一切时间、空间和因果法则,不生不灭。唯有不变的,才是绝对和真实的,所以,只有抛开相对的生灭现象,才能见到绝对与真实。所谓的绝对,绝,就是灭绝、断绝;对,就是对立、对待、相对。就如爱因斯坦所说:“空间、时间和物质,是人类认识的错觉。”物理学家维韦卡南达也有类似说法:“时间、空间和因果律就像玻璃一样,透过它们可以看见‘绝对’……在‘绝对’中既没有时间和空间,也没有因果律。”(《物理学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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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金刚智慧能断一切邪说》一切无相分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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