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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舞飞扬 发表于 2012-8-27 10:24 一个人受到别人的唆使、蛊惑、欺骗而从事了一些不好的事情,你就能说这个人的自身是邪恶的吗??难道教唆犯就不要承担法律责任了吗??有的时候一个人作出的事情往往并不是她真想造成这样的结果。
瘸拐李 发表于 2012-8-28 16:12 没说她自身邪恶啊,也没说法轮功没有责任啊,楼上可能理解有点偏颇了呢!”法轮功“的邪与恶,我们怎么会不知道呢? 我言下之意正是说王受了李洪志”法轮功“邪教影响啊,汗
盘古 发表于 2012-8-27 21:09 我们要追究根源,是什么使曾经的一位独自守贞培育儿子的母亲变成了现在这样,是从她学了“法轮功”之后,是“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才使她变成这样的,难道把这笔帐算到李洪志头上有什么不对吗? 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是如何把她变成这样的,您能说得再详细一些吗?比如说哪些歪理邪说导致她走入了双修,哪些导致她参与传销……。 如果这个人当初没走入法轮功,在她今后的生活中就不可能出现类似的事吗?(如乱搞男女关系,走入传销) 我同意您说的“只是单纯的处理王对社会的影响只是一点点,只有彻底的清除邪教,揭露李洪志的丑恶面目,才能拯救更多的人。”但是,如果我们为了“揭露李洪志的丑恶面目”而失去了正直的立场,臆测、虚拟因果关系,或者极端地归罪于李洪志,把不属于李洪志的问题也加在李洪志的身上,我们也可能会让“拯救更多人”变得困难。所谓正直舍方便,我觉得立于中道的正见更有力量穿透邪见,引起迷中人的思考;如实、理智地说清“法轮功”中的各种现象,才能最少地减小排斥,增加和“法轮功”练习者沟通的机缘。
盘古 发表于 2012-8-21 19:38 好象李洪志是不承认男女双修的,说他这一门里没有男女双修,请问楼上为什么会认为“归根结底这些罪行都应算到李洪志的头上”?
黄鹤楼 发表于 2012-9-4 16:10 看来李大师还是承认男女双修的,却给自己的败坏道德找了个可笑的借口
轻舞飞扬 发表于 2012-9-4 15:49 每个人看到一篇文章所理解的东西层次不一样,我文化程度不高,理解的可能没您深,我看到这篇文章后所想到的就是又一个人练过法轮功后走上了一条歪路,联想到了被李洪志害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一幕幕,我确实没看过《转法轮》,也不知道它是怎样蛊惑人心的,但是它所造成的悲惨后果我却见过也听过,自焚、杀人、放火等危害社会的事情屡见不鲜。我觉得王后来做的那些错事跟走入法轮功还是有些影响的,否则您觉得作者把这篇文章放在这个论坛的目的是什么??只是谴责王乱搞男女关系的道德沦丧,还是认定王走入传销的犯罪行为? 再说了,我只是个路人甲,李洪志的法轮功害人不浅这事毋庸置疑吧,这不用臆测也不是虚拟的,可咱又不是专家,说不了那么透彻,只是看到邪教害人就情不自禁的谴责了两句,您也不用跟我较真了。。。
盘古 发表于 2012-9-6 11:33 在下无意要和您较真,如有冒犯,先在此表示歉意! 您上面说的话,我多数表示赞同,但有几点要和您交流: 1、如果您没看过转法轮,说明您对李洪志和法轮功认识的盲区还比较多,建议您只对发生的现象进行评价,所谓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只是根据看到的现象就总结归纳结论性的话语也可能并不合适。 2、李洪志的法轮功害人不浅是现实,但所有的问题都归罪于李洪志是极端的见解,在下觉得,极端的见解从佛法角度来说,属于邪见,应尽量避免出现在这个轮正法轮的版块,对于论坛也会有负责影响,这是我想要参与讨论的一个原因。 3、您看到邪教害人就情不自禁的谴责了两句,从我的角度来认识,说句难听话,您这样的行为类似带着正义感在骂街,与人与已并不一定有益。
披坚执锐 发表于 2012-9-15 20:09 凡是邪教都是借传教,乱搞男女关系,其实就是强奸。
轻舞飞扬 发表于 2012-9-4 15:07 不好意思 理解能力有限 郑重向您道歉 确实被楼上某些人给论蒙了。。。 只是看到那么多被李洪志的邪法害的家破人亡、道德沦陷的人,现在想痛恨的指责下李洪志,结果还被他们给反驳了
盘古 发表于 2012-9-14 20:57 我没有说你上面说的这些评价不合适! 我参与这个话题是从质疑你说的“……归根结底这些罪行都应算到李洪志的头上”这里开始的。 如果你认为这句话不合适,希望你能直接承认;如果你觉得有理由这样说,希望你能说明为什么这个人参与传销和双修,归根结底罪行都应算在李洪志头上。
盘古 发表于 2012-9-6 11:13 您看到李洪志承认他传的功法里有男女双修了吗?请把您的依据贴出来给大家分享一下! 在下是看到过明确的文字,李洪志说他这一门功法里没有男女双修的东西。所以才有此疑问。
轻舞飞扬 发表于 2012-9-19 10:13 前面已经有高人摆出事实证明李洪志提倡双修了,说有关没错吧
黄鹤楼 发表于 2012-9-19 10:48 请看30# 我觉得说的还是不错的
盘古 发表于 2012-8-24 21:51 我这样来解读您的回复,您看对吗? 1、听信了李洪志的话(蛊惑),当事人必然会以某种方式出问题;(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 2、因为上一条的原因,追随者出的问题一定是因为李洪志的蛊惑;(哪怕是双修这种李洪志明确否定的事情) 3、这些人出问题的时候,都是因为来自李洪志蛊惑出来的思想,没有其它的思想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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