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古 发表于 2012-8-22 20:21
您说您看明白了,我好象还是不太明白。
人的思想是很复杂的,即使是当事人自己反省的文字里也不一定能真的能说出或者说清自己陷入传销和双修的原因。这样的情况再由楼主解读加工成文字,再经过您对故事的解读,可能真相已经和您认为的“王红英是为了给师父送钱赎债赎“业果”,或者觉得自己的业果太重而希望能有更快更便捷的方法能摆脱李大师所说的业果或罪孽的束缚而选择了“同修”的方法”偏离很多了!您说的这些思想源头确定存在吗?
不可否认,这个人如您所说,是受到了李洪志的蛊惑,李洪志要为此承担。我们姑且认为她已经被蛊惑到不用为自己的错误承担、不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程度。如果没有“男女双修”的邪法在世上流传,她会有今天这个情况吗?如果没有害人的传销组织,她又如何能陷入传销?何以这些罪行归根要由李洪志独亨?传销组织和双修邪法这些因素就不应该从李大师这里分一杯羹?
如果一个人有了杀人的想法,然后去找一把刀,或是一把枪,去实现他的想法.实施了杀人的犯罪行为.
是这个杀人的想法导致了他的犯罪,是确切无疑的吧. 然后是用刀还是枪实现的,很重要么?
同样的道理.我认为李洪志的蛊惑让王红英走上了错误的路,即使没有传销 、没有双修,也会有直销啊单修啊什么的其它方式让她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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