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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有学法轮功的家庭成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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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2-27 02: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请教各位有学法轮功的家庭成员吗?我家里的那位就一直在执著地追求着,无论我怎么感化也行不通。道不同不以为谋,看到大家发的帖子,感觉有的说的很有道理,但我却无法从根本上拉回他(她)们。而我实在不想让这样的生活再进行下去了。真不知道如何去规劝,而且他们也根本不听你的劝说,反倒是认为我们是蠢的。不知道这样的状态会持续到什么时候,是不是离了婚、或者等到他们自己说不信、不追求圆满了,才算我们真正解脱了呢?
2#
发表于 2007-2-27 07:5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高参 的帖子

可能您对FLG那套东西不太完整全面地了解,假如你全面掌握和了解了,您应该能把你太太谈通.所谓知己知彼嘛,就是一要了解你自己,二要了解FLG的东西和你太太的情况,做到如此,再注意掌握方法与火候,应该问题不大(当然,有精神疾病者另当别论).

再者,亲人做亲人的思想工作,多数往往会缺乏耐心(少数例外),建议您找一个对这方面比较了解\且有经验的朋友(或朋友的朋友),跟他协商好后,再请他出面跟您太太谈谈,也许效果会更好些.

北京医院看不好的病,不代表上海医院也看不好,上海医院看不好的病,不代表广州医院也看不好.但是,不论哪家医院看好了病,都不能说另外两家医院都是饭桶.因为,寸有所长\尺有所短嘛!

草见.见笑!
3#
匿名  发表于 2007-2-27 08:27
其实也不是所有法轮功学员都是那样的,修炼得是真正去体悟他的含义,而不是人为去做什么或是追求什么圆满,其实我觉得真正修炼的人其实也很平静平和,看上去给人只是一个常人中的好人而以,不强求顺其自然.面对攻击真正以慈悲心对待,看自已提高自已.修炼也许不会表现在常人中有什么惊涛骇浪,而是无形的内在.
      我建议您可以用修炼正的一面去分析帮助认识,但是说心理话我深知您真的很难很难改变,只有自已经历了磨难之后才会有所清醒,才会知道有些事和自已所想像的并不是一回事,能重新认识修炼,我认为这种时候的转变认识才是真正的转变,因为是认识到了一个理,理解了这个理的含义.是恒定而不再发生改变.所以此人修正之后就不会再出现反弹了,越来越明白如何去修,越来越明白如何为别人着想及对无私的深刻领会.

     有时想人很表面的改变,变来变去是因为对一种理的反复,人的思想很复杂,不自觉的自我保护观念与私心隐藏很深很深.所以受很多所左右.有时走两种极端,取中顺其自然可能也最好,比较理智与清醒.也看得比较清楚,对理的认识相对更接近真理.

      思想转变真的很难,因为有许多心好比是生死的死亡形式一样,要放心就象要了自已的命,也看得象自已命一样你说要改变难不难?有多么害怕与担心?其实当重新认识到自已不正,重新体悟法理时,才更加豁然,一切并不可怕,是失去了丢掉了,但是失去的是不好,是自已执著不放的心,是为私为我的私念,得到的才是真正的提高与对法理的重新认识,更博大与精深,更加圆融不破.那个时候才知道自已有多不好,多自私,才有一种痛哭流涕的感觉,我觉得那是一种觉醒与觉悟,可以说是这种转变相当于对一个生命而然是重生一样,脱胎换骨一样的难.真的好象死过一样的难.我在想还在其中的朋友,当家人为您上下求索,伤心无泪时您可否能正视自已这条路,真的是在走一条无私无我完全为了别人的路吗?真应该好好想想这个私与我它的根源到底有多深……

    本文没有其它目的,不见得正确,但尽一些心意希望对楼主有所帮助.:D
4#
发表于 2007-2-27 09:0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的帖子

看了您的回帖,我有一个想法,也就是您觉得在FLG这个“法理”中,还有许多“正”的东西,只是修炼人自己不正了(或是悟偏悟邪)了而已。您能全面、系统地说说,它有哪些“正”类的东西或理论吗?
5#
发表于 2007-2-27 09:57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搬个板凳坐下旁听一下,看看法轮功到底哪点是正的,呵呵
6#
匿名  发表于 2007-2-27 12:19

同情,我和楼主一样的遭遇

同情,我和楼主一样的遭遇,所以现在带孩子离家出走近一年多,这样的家庭对谁都没好处,对孩子的成长更是有百害而无一利,不如快刀斩乱麻!我的QQ是83707963,希望多与楼主交流!
7#
发表于 2007-2-27 13:10 | 只看该作者
我们每个人看小说都是会选择离奇曲折的,读报刊都找新奇的,但我们多数人过日子可都是想能够一帆风顺。在现实生活中,其实,我们多数家庭中,都会有一本难念的经,都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有的是家庭内部能够解决的,有的是靠外部力量解决的,也会有一些什么力量都无法解决的。作为一个家庭出现了一方误入了歧途,积极寻求解决的方法是正确的,当然,对于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对自己的意志也是一个考验。在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上,我本人认为,那就要使得她(他)的行为,不去越法律的界线。时间是最好的“药”,坚持不懈的努力,会有好的回报的,俺的一点想法。
8#
匿名  发表于 2007-2-27 13:14
大家好!

     我是3楼.首先说明一点我并不是为了反驳,只是心平气和去探讨一下,我不敢说自已有多好,可能做得还不一定有大家好,我只能说在自已的基础上在改变.其实就"真善忍"这几个字,不站在任何立场和角度上去看都是金光闪闪的,从古至今谁都会认为是好的,无可非议.只不过大家认为有的修炼人行为所表不符合这三个字,甚至有这三字作为掩盖去修,实难理解.当然我只是个人理解而以.是,其实我也看到这点.大家就用这些修炼人的行为去衡量他们所修的法如何.,由于修炼人的人观念重,不能真正理解法每当矛盾出现时,不能真正割舍自已痛心将矛盾推开,当更加执着时就越发变为主动.可能就远远离道了,人在修炼中,心却在渐渐离道.这就给人一种假修之象.久之人也被搞皮了,就越来越常人化却不知晓,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想破冰需要的是温暖与柔和,才会渐渐融化知真谛,认识真理与世融合.反之,如果越用冰冷与武断解决,只能是使心灵的冰层深不可测,形成一种无法逾越的鸿沟.后果只能走出两个极断,对家庭,对民族有何好处,这正是我所忧心之处,因为这是修炼不是常人的事,如果走向极断意味着什么,在坐各位请仔细思考,因为我们是一个团体一个民话,无论走到哪里我们都是中国人,每一个分子动一动都会对整体有影响.

       关于其中理论,我相信《转法轮》这部书,是一部正法.只要人去真正实修就永远能指导你走正,看自已修去不正与私心,让人真正向善.这是亲身经历.
      后期网站上所出的我没有选择,至于为什么?在下不想做评论,我不想说谁是谁非,只是自已选择而已,但是我个人理解,用我的修炼之心告诉大家,如果我要去修那是两条截然不同之路.所以我不去.我想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会越来越明白.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仅代表自已,不妥之处请个位海涵.
9#
发表于 2007-2-27 13:5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的帖子

一、可以看出,您是在用你自己的观念与行为去左右《转法轮》,而并非是《转法轮》来左右你(这也许是你目前还比较幸运的地方吧)。

二、从古至今确实大家都在谈“真”、“善”、“忍”的问题,但是,人们所谈论的,与FLG所表述的“真善忍”在内涵与外延上真的是一致的吗?千万不要被表面的文字迷糊了双眼!另外还要注意,祖先所说的“真”、“善”、“忍”都是相对的,目前还没见到谁把它定性为绝对的,而在FLG这里,不仅它把这三字定性为绝对的,更抬到极致的和宇宙最高的了!能有类同可比吗?

三、您认为《转法轮》是正法,其依据与理由是什么我还没看出一二,能否继续明示呢?

四、您可能颠倒了一个事实,就是说好象我们都是在用FLG信徒的行为来衡量这部法如何如何,这是不客观的,我们恰恰是通过对这部的辨析,来鉴别它是正是邪,以及通过这部法的“教唆”,他的信徒们的所作所为!

五、您不会想说李大师要通过这部所谓的“法”,来暴露你的执著,然后再去掉你的执著吧?
10#
匿名  发表于 2007-2-27 14:02

3楼的看来不是特别的痴迷

3楼的看来不是特别的痴迷,还有自己的甄别能力。鸭兄的话希望你能认真思考一下
11#
 楼主| 发表于 2007-2-27 15:26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大家

看到昨天发的帖子就有这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给我写下良言,在这里实在是感谢万分!我一直以客观的态度去对待法轮功的。而且我的中庸的态度一直从97年到今天。我知道学法轮功的不一定都是坏人,不学不信的也不一定都是好人。我是学理工科的,太太是文科出身,《转法轮》书上写的东西我并没有感觉有什么太神秘。只是把各种现象以李洪志的想法做以解释,为什么她们把这当成圣经一样看待呢?是不是没有看到的东西永远是好的呢?可能这种事情也许只能用时间来解决。但我太太的脑子好象是石头做的,任你说什么她都听不进去,还让我去信。我说我在国家没有禁止的时候就不信,现在怎么能会信呢?我现在无法忍受她教我6岁的儿子也要学,背经文,真是太可怕了。
请问大家有没有以前信过的现在不信的朋友加我的QQ号,7538054。告诉我采用为什么会转变过来?再次谢谢大家对我的关心
12#
匿名  发表于 2007-2-27 15:33
——时间是最好的“药”,坚持不懈的努力,会有好的回报的
如果用时间去泡去磨,实在有点反人性了,不练的人还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只要自己做到问心无愧就行,哪有时间精力去与这些身患法轮绝症又拒绝治疗的人泡呢,至于对方究竟“吸毒”还是“贩毒”需要道德和法律去约束,支持楼主离婚,一定能找到自己的幸福的!
13#
发表于 2007-2-27 16:3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 高参 的帖子

只要她乐意交流,乐意辩论,我想希望应该是很大的.只是您可能没看准切入口罢了.不要紧,更不要丧失信心,她会变的,但是,不能完全指望时间,时间过久,没准还会意愿相悖!

我没有申请开通QQ号,非常抱歉!
14#
发表于 2007-2-27 16:3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 的帖子

我目前还不赞同您对楼主的建议.客观地说,此举对双方都是悲哀,对孩子更是心灵的巨创!这是其一.

其二,离婚也并不能使她改变什么,没准她还认为自己是在这个"考验"中又"过关"了,又"上层次"了,是去掉人的情了!是摆脱了魔的干扰呢!

其三,楼主能容忍她到现在,说明了什么?说明他们的感情是有基础的!不然的话,楼主早就不会出来呼救了,早就"孔雀东南飞"了!

其四,困难是必然的,也是暂时的.只要她真的转变了,孩子的人生就会步入正常的!
15#
匿名  发表于 2007-2-27 16:49
回14#
一定要看病情的发展,如果还算早期当然应该及时治疗,毕竟成为一家人也算是缘份吧,但如果是晚期就算了,到时候谁把谁治了还不一定呢。就象吸毒,可以采取各种方法戒毒,甚至强制戒毒,而且可能会反复,但如果中邪太深,只有听之任之了,维持生命只不过是行尸走肉而已,自生自灭吧……
16#
发表于 2007-2-27 16: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2-27 16:49 发表
回14#
一定要看病情的发展,如果还算早期当然应该及时治疗,毕竟成为一家人也算是缘份吧,但如果是晚期就算了,到时候谁把谁治了还不一定呢。就象吸毒,可以采取各种方法戒毒,甚至强制戒毒,而且可能会反复,但如果中邪太深,只有听之任之了,维持生命只不过是行尸走肉而已,自生自灭吧……


可能还没有到如此悲哀的时候吧!
17#
匿名  发表于 2007-2-27 17:04
您好:

     尽管我们没有深入交谈过,抛开正确与否这个观点,在下十分欣赏您思维清晰与敏捷,但是我想修炼不同于常人中你对我错这种事这么简单,有些事真的得换种思维去理解,而这种转换思维得通过长期艰苦实修作为基础的.因此我们基点不一样,所以对于同一件事所领悟就有了不同.但是我对于您的观点不反对也不表示支持.过程之中希望都能心平气和理智对待,因为这是自已的想法.


一、可以看出,您是在用你自己的观念与行为去左右《转法轮》,而并非是《转法轮》来左右你(这也许是你目前还比较幸运的地方吧)。

复:如果我要是这样您认为我还是一个修炼人吗?我没有这个能力的,我知道您不会信,包括许多人可能都这么想,但是事实真的如此,只要用心去修就会不断让人看到自已的不足 ,渐渐提高心性向上攀登,能实修同化法理不断升华着自已,如果你违背,向外求,宇宙特性真实的在制约着你,达不到那个标准就决不能上到那个层次.每一层都不一样,很细腻微观.这是从精神上开始到物质上真实的过程,越修越能感受到法理的真实,佛道神真实存在,也越明白他意义重要博大,才会去珍惜.佛法人怎么能破坏得了,发生的事也会背后原因所在.正法这件事是宇宙中最大的一件事,大法不重形式来看众生心性在正法中真实体现.有些事如果站在一定局限之中认识难勉会有所误解.修炼使人真心向善,回归本源,越高越不会破坏人的理,当修炼渐渐随着正法进程向表面同化时,才发觉层次越高越不破坏人这的理,因为他是宇宙从上至下贯穿下来最低一层的体现.

二、从古至今确实大家都在谈“真”、“善”、“忍”的问题,但是,人们所谈论的,与FLG所表述的“真善忍”在内涵与外延上真的是一致的吗?千万不要被表面的文字迷糊了双眼!另外还要注意,祖先所说的“真”、“善”、“忍”都是相对的,目前还没见到谁把它定性为绝对的,而在FLG这里,不仅它把这三字定性为绝对的,更抬到极致的和宇宙最高的了!能有类同可比吗?
复:谢谢您的提醒,事实上我是在用这三个字来看待一切,并不受什么所局限,如果我所修真善忍是伪装的,那您不提醒我自已也不会修下去,假的不能持久,真的也永远假不了.至于这三个是不是宇宙最高特性,不是你我通过简单知言片语就能将这么严肃的事来肯定.只是我信而已,我不能去要求别人同我一样.

三、您认为《转法轮》是正法,其依据与理由是什么我还没看出一二,能否继续明示呢?
复:朋友我告诉您,我没必要说假话来维护自已的观点,那是私心,作为一个修炼人来讲我是不受一些框框所限的,只要有人说得对骂我我都觉得他是正确的.有些事因为我也是个普通低的修炼人,我所领悟的实质与真相我得修口,不能不负责随便乱讲的,事情往往存在两方面,修炼看得是另外一面,只有真正修炼到那一步才能让你明白,才能稳住自已的心越来越清晰,付出也是巨大的,这么巨大不见非得人为做什么事让周围人知道,而是承受那种不正的干扰,在痛苦中还得向别人说着好话,还得承受着向内找,有些事在人的理中明明是对的,谁看都觉得你有理,可是在修炼中最后你却是错的,每一次我都承受自已错了,其实也是真的错了,然后我才能跳出人理,法让我看到背后真实的景象,那个高层次中的实质,我惊吧我感激法,每一次让我真实进入新的广阔天地中.每一次关,每一次形式,有大有少,数不尽也说不完,有泪也有笑.我想朋友不知您是否能理解我的心,我不是为了辩谁是谁非,且我也爱自已伟大的祖国,也希望国富民强.但是修炼中的事得通过修才能真正了解.

四、您可能颠倒了一个事实,就是说好象我们都是在用FLG信徒的行为来衡量这部法如何如何,这是不客观的,我们恰恰是通过对这部的辨析,来鉴别它是正是邪,以及通过这部法的“教唆”,他的信徒们的所作所为!
复:那是我错误理解了,报歉.

五、您不会想说李大师要通过这部所谓的“法”,来暴露你的执著,然后再去掉你的执著吧?
复:这个问题我没考虑过,我修就是依法而修,法是正的,没做好是我自已没能达到标准,实践中法能真正指导我走正这条路.

    随想随写,考虑不全还请包含.
18#
发表于 2007-2-27 17:3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7 的帖子

感谢您的回复,因在下今晚有事,待空暇再予以回复.见谅!
19#
匿名  发表于 2007-2-27 18:00

回复 #1 高参 的帖子

LZ的情况与我的情况极为相似,只是我的情况更为严重些。我现在反思一下,有许多教训。我建议对你妻子除了耐心说服外,还应采取一些果断措施:首先是明HUI网上的东西禁止她看,其次是控制她与别的法徙的交流,最后是把相关资料销毁。我也是学理工科的,我现在对过去没这样做深感后悔,我妻子现在已坐班房近一年了。
20#
匿名  发表于 2007-2-27 20:34

回复#1和#19的帖子

对你们家庭所遇到的问题,完全能理解你们现在的心情.

一位原"大法"弟子,她的丈夫为了挽救她,除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妻子的工作外,他想了许多的方法,首先采用了#19讲的方法.另外他为了转移妻子的注意力和丰富她的业余生活,让她学驾驶,买了许多书籍使她能阔宽视野.....最终他妻子与法轮功决裂.
21#
发表于 2007-2-27 22:20 | 只看该作者
没有一种普遍的方法来对付的,只有大的原则,就是视其病情来定。我算是投降了,我也是学理工的,不归路、难同步呀,以前妥协到放任她自己在家练,后来还是应“尸傅”经文要求“走出去”,这还不算,还要把家里的电脑用来刻光盘去发,竟然带5岁的孩子同去,更丧心病狂的是还要教孩子练,洒家只有认命了,离掉再说其它的,房子、存款什么都可以不要,只带孩子出来就可以了,如果孩子跟她就会被毁掉的!
22#
匿名  发表于 2007-2-28 08:18

回复#17游客

一、关于基点问题,在下已经谈过了,假如您有兴趣,不妨可以看看。我不赘述了。

二、从您的回帖中可以看出,您认为FLG是正法的理由(或说其中一个主要的理由),就是依据身体的感受,是吧?如果是这样,以后我们完全可以展开讨论了。

三、是人(不管他是否修炼)都有一个框框,在世界上,一个没有框框的人似乎是不存在的。而“修”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矫正的过程,即矫行与矫心。通过矫行达到矫心,这是一种方式;通过矫心达到矫行,这也是一种方法。但不论用何种方式去修,都不能与社会制造矛盾和冲突,更不能给人类制造麻烦,也不能破坏人类的基本常理!否则,你这种“修”法,就不可能得到人类社会的认可,人们自然要限制你,甚至处置你。而对FLG的理论,或说通过依照FLG的法理进行修炼,能否达到一种大道自然的和谐状况,这早已是有目共睹了!那么,大家再仔细考量一下FLG的理论,以及后来这个理论的演变与发展,自然也就应该明白许多了。这段话,对您来说也许是不疼不痒的废话,故此暂且打住吧。

四、实际上,您只要继续保持和发扬质疑与批判的精神,您自己自会明白的。

五、有个小小的建议与请求:您能否注册个马甲,或以游客发帖时下面署名一下,以免在下回帖时与其他游客发生混淆。谢谢。
23#
发表于 2007-2-28 08:29 | 只看该作者

告斑竹和#17楼游客

#22楼的帖子是鸭子发的,我穿上马甲了,但是正赶上"好人"在恶意发捣乱帖,结果马甲给捣掉了,发出帖子时却变成了游客,真是汗颜啊!
24#
发表于 2007-2-28 09:40 | 只看该作者
告诉她解脱圆满不是flg解释的那样,依照他们的观点,人死了可以去天国,不是还应该有出来的时候吗?

佛法的涅磐则不是这样的,是无出无入的,不生不死的,只有理论的完善,才能得到结果的圆满,不然解脱无门,上当受骗有份。

释迦牟尼佛是一位智者,他讲的法是没有一丝一毫错误的,外道则不是这样,比如佛教有一天戒律——不妄语,问问她,flg有吗?,没有的话,怎么可以相信他们说的话呢?
25#
发表于 2007-2-28 21:00 | 只看该作者

非常理解楼主的境况,同病相怜哪!

我和你的境况差不多,甚至比你更惨.
这些人的头脑并非是"石头做的",而是处于一种被催眠的状态,已经没有自主思考了,很可怜!楼主莫灰心,多担待着点吧,毕竟夫妻一场!若连你都放弃了,你的爱人就更可怜了!
但千万莫让孩子沾边,想点办法!
非常同情,非常理解!同时,感觉到楼主是有情有义的人,向您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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