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毛刘 发表于 2011-5-16 09:09
说别的没用,就请您出示世尊吃肉的经文吧。
佛經中有幾處地方描述佛陀吃過肉。《增支部》(III, 49) 提到佛陀有一次吃配有棗的sukara mamsa。這個詞語可以肯定翻譯成豬肉 (sukara = 豬,mamsa = 肉)。佛經另一處也明確提到,一個男人派僕人到市場購買肉類,烹調後以便供養佛陀 (《增支部》IV, 187)。另一經文也提及,一些人在為佛陀和比丘們準備膳食時「熬粥和煮飯,煲湯和煮碎肉」(mamsani kottenti) (《律藏》I, 239) 。有一次,一些男人把一隻牛屠宰和煮熟,然後其中一人把「最好一部份的肉」 (mamse pakke varamamsani) 供養一位比丘尼,而她隨後用來供養佛陀 (《律藏》 III, 208)。有一點很重要,就是《大藏經》很少提及佛陀吃的東西,這亦不是它的目的。
耆那教徒其中一項針對佛陀的批評是他吃肉。「很多耆那教徒走進城內,走過大街小巷,揮手高聲呼喚:『施哈將軍今日屠宰一隻大的牲畜給佛陀吃,佛陀將會吃掉牠,也知道那隻牲畜是特別為他而屠宰的。』」 (《增支部》IV, 187)。在這事件中,耆那教徒嘗試敗壞佛陀的名聲,或使他感到難堪。這事件意味着當時印度有一種想法,就是比丘們至少應是素食者。然而,這種思想可能只在萌芽的階段。儘管耆那教徒在這議題上批評佛陀,但佛陀在當時已經廣受人們尊崇,而且,吃肉的修行者不只他一個。我們知道有一個苦行者,雖然他發誓只飲酒吃肉,但他仍然非常受毘舍離人尊敬 (《長部》III, 9)。
戒律是佛教比丘和比丘尼須遵守的規則,它在幾處地方提到或暗示吃肉,例如獅子、蛇和鬣狗的肉不應吃,這意味着可以吃其他的類別的肉 (《律藏》I, 218-8)。戒律也建議用肉湯作為藥物 (《律藏》I, 206)。在有關藥物的章節,戒律提到指比丘們可使用魚、鱷魚、豬、熊和其他動物的油和脂肪,以作醫藥用途 (《律藏》I,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