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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春“新纪元”书店的苦力生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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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6 22: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长春“新纪元”书店的苦力生涯

    如果是有心人,就会发现这里突然冒出了一家书店。书店门面和内部面积都不大,却一反常态地座落在一条偏僻破落的小胡同里,距离长春火车站附近的长江路不远。这里曾经繁茂一时,现今却像《红楼梦》里破败的贾府冷冷清清,偶尔有未成年的孩子从地下黑游戏厅里侧身出入,神情诡秘紧张。书店的招牌上赫然写着:新纪元书店。时值公元1999年。这个貌不惊人的小书店日后成为长春法轮功书籍的主要集散地和重要巢穴,也是李洪志敛财的主干通道之一。
     记得李洪志在一次“讲法”中对用大法敛财挣钱进行了严厉呵斥,还说要把“法轮功”书籍推向社会。书店没开张前我和徐××对房间进行了打扫并找张××等学员进行了简单装修,那时不知道这间小屋做何用?等书店开张了,我才恍然明白是书店啊。虽然店里也象征性地摆了些杂书,但那只是幌子,“法轮功”的非法书籍根本不可能大面积推向社会的。所以新纪元书店从里到外都是“法轮功”学员经营,实际上是“法轮功”书籍的专卖店。我感到奇怪和忐忑,这不是用大法赚钱吗?明目张胆、大张旗鼓地用大法赚钱吗?我悄悄地问总站负责大法资料的于×,这能允许吗?于×声音低低地说,“他(李洪志)点头的。”既然是李洪志点头的,那就一切应该应份,无条件服从了。店里的工作人员不仅年富力强精力充沛,还要精挑细选办事干练。既是“法轮功”邪说的忠实信受、维护者,也是总站徐寅荃父子的嫡系亲信。我开始因为领取资料的关系,渐渐和书店熟悉起来,并日益跻身于其中成为一员,不断了解了其中许多不为人知的内幕。

(一)超规模化经营
     书店开张不久,李洪志“讲法”光盘开始发行。那时光碟可是一件新奇事物,很多人对光碟仅仅是概念上的认识。李洪志“讲法”光盘的播放效果不很理想,但还是发行了。录像带、书籍都同步发行。那时李洪志频繁在国外大放厥词,所以国内就更加忙碌,因为要纷纷复制影带。所以“法轮功”资料搞得大家疲惫不堪。长春各个辅导站、加上吉林省内其他地、县的“法轮功”资料基本从这里集散,所以书店业务繁忙、店里急需人手劳力,那时我加入进来。发行的大致程序是:如果李洪志在国外讲法,通常是弄回来一两盘录像带,然后先复制一些让总站和联系人先看,接着以联系人所辖辅导站为单位,一大片儿发一些影带,数量不大,联系人组织辅导员和学法骨干观看,最后是组织学员观看,很有步骤和阶第。那时已是山雨欲来风满楼,“法轮功”的组织性就显得尤为突出,那种严密组织协调发挥了充分的作用。
      那时业务相当繁忙,所以急需要一批固定的人手。这批人手要求大都是辅导员和学法骨干,随叫随到,所以我很快也加入其中。经常是:一个电话紧急召集,大家直奔配货站;在配货站卸车或把货物装上书店找的货车上;卸到书店找的堆货地(一般是条件好的学员提供,地点偏远);然后分批拉到平阳街附近租的一间大屋里,屋里一排排的几十台松下录像机,进行复制;复制完拉到书店;通知联系人、辅导员、各地站长领取。这个过程是需要大量体力精力付出的。我和其他人终日像蚂蚁一样进进出出搬搬卸卸、忙碌不停。那时几乎隔几天就来货,我们都快成了专业的搬卸工人。
     通常空白带(盘)从南方(广州、深圳等地)进货,进价很低,然后复制完卖给学员(卖时一百六十多元一套,我记得。可见成本是极其低廉的,尤其光碟),这中间的差价是很大的,说李洪志不敛财纯粹是无稽之谈。水一样的钱财源源滚滚地流向了李洪志。那时书店的业务吞吐量是很大的,我们经常卸大集装箱或加长货车的货物。书店的店面虽小,经营却是成规模的,各地对“法轮功”书籍、音像的需求量简直大得惊人!如果“法轮功”没有被政府及时取缔,我的苦力生涯还会不间断地延续下去的,还要有更多的愚迷学员倾家荡产、耗尽资财去填“法轮功”和李洪志这道大张血口的、贪得无厌的“黑洞”。


(二)李洪志老家的房砖
     一次,我们卸了一车奇怪的货物——原来是一车普通的青砖。大家相互打听才知道这是吉林公主岭李洪志老家的房砖。我们登时对这批砖肃然起敬,这可是主佛家的砖啊!据站里人传李洪志亲口讲过,砖上全是无量无数的佛道神和李洪志法身,我们更是小心翼翼、毕恭毕敬起来。事后我偷偷拿回来了一块砖,用一块黄布包着供了起来,真拿它当“宝物和文物”了。取缔“法轮功”之后我还舍不得处理,一直藏着,还时不时拿出来看两眼。想想都可笑啊。后来家人把砖给扔了。那时风传要建“法轮功”基地,一次我还看到了一处欲建基地(地址好像在河北)的图纸。据说这批砖要留在基地才被保存起来,李洪志的“造神运动”起到了预期效果,连普普通通盖房子的青砖都成了宝物、神物。总站于×在拆李洪志老家房子的时候拿回来了一个破水龙头,也像宝贝式的收藏起来。人们是何等的盲目和愚痴啊!

(三)暴发户式的奢华生活
     很快,书店工作人员的铺张作风惹得其他一些学员不满了。徐××的手机换得频率加快了,型号更高档了。那时手机还没有像现在这样普及,价格不菲。他们的手机已经相当不错了,还经常换型号;单单店员王××的鞋就800元一双,学员单××知道这件事几次跟我发牢骚,态度激越,质问哪里来的钱这么铺张?到底是谁的钱?店里几次要给我发工资并报销来往路费,我婉言拒绝了。我知道书店的用度明明白白是赚其他学员的钱啊,我要了,如何向别人交代呢?那时我们干完活都要去好饭店吃一顿,那些钱不用问也知道从哪里出的。他们还打麻将、看黄色光碟,记得电视里还披露过在复制录像的房间搜出一堆黄色光碟的事情,当时一些学员不相信,以为是政府栽赃诬陷。可是徐××就曾说过看黄色光碟能锻炼、检验定力,可见这件事不是空穴来风,而是确有其事。他们出门打车、吃饭去高档饭店、住宿在高级宾馆,出手越来越阔绰大方起来。他们的蜕变是我眼睁睁地看着下发生的,后期“法轮功”的一切作为距离所谓修炼、修心性越来越远,这些人这样有恃无恐是和李洪志的要求一脉相承的。学员普遍感到“结束”的时间就在眼前,帮助“师父”“正法”就是修炼,检不检点无所谓,反正都是李洪志授意的,就是能干这些事的人来头都不小呢!这种心态下,他们还顾及什么呢?

     “法轮功”的覆灭是必然的,书店这些工作人员的蜕变就是一个缩影。我庆幸自己尽早结束了那一段梦魇一样的鬼魅生活,重新投入到幸福的新生活当中,没有沦为李洪志的殉葬品。这些点滴的回忆都是我亲历的,只是让更多的人鉴戒警醒。衷心祈愿我们别像《浮士德》里的浮士德一样,把灵魂抵押给魔鬼梅非斯特,那绝对是一条毁灭之路。

注:1  图片1里这栋楼房的一间民宅里就是租下的影带复制场所,有几十台录像机同时工作。
      2  图片2是现今拍摄的,99年时连旁边的饭店、车辆都没有,行人稀少、极其冷清。

[ 本帖最后由 洪七公 于 2006-8-6 22: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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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6 22:18 | 只看该作者
连续剧终于有续集了,望眼欲穿啊。连续剧就应该连续,要不多急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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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6 22:26 | 只看该作者
认真读过了,心里有些莫名的沉重,也佩服洪帮主有如此广阔坦诚的心胸自揭伤疤以警示后人。敬礼!
4#
发表于 2006-5-16 22:57 | 只看该作者
的确,FLG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无文化的造神运动。
从开始到现在,全是利益在作怪。开始是金钱,经济利益。现在是政治利益。
5#
发表于 2006-5-17 01:57 | 只看该作者

論理請對事不對人

洪先生您是一個心性很好的人,在下欣賞!但是論理請對事不對人,謝謝!

您所指的開書店那些人的作風,在下認為那是他們自己的心性不好,並不是李老師敎他們這樣幹的!很可能當時因為工作忙碌,導致他們疏忽了學法修煉,才造成行為上的偏差吧!

那書店的投資經營者看來並不是李老師,盈收怎會是他呢?請洪先生慎思呀!

[ 本帖最后由 國華 于 2006-5-17 02:00 编辑 ]
6#
 楼主| 发表于 2006-5-17 08:54 | 只看该作者
哈哈,国华先生,我知道您一定会这么说的,典型的邪教法轮功思维、口吻!

1 能够“放下生死”的一些法轮功学员有病不吃药、不顾及自身安危自焚“护法”等一律被李洪志一脚踢出门外,认为非李洪志教导,为法轮功抹了黑,可他们才是真正“去掉最后的执著”的学员呢!既然李洪志说病不是病,吃药何用?可一有问题就反咬一口,指斥学员。

2书店的经营里里外外都是法轮功学员,而且专营法轮功书籍,明目张胆违背李洪志的“不能用大法赚钱”的精神(李洪志也是作秀给学员看的),没有李洪志的授意谁敢这样做?谁有那么大胆子,赚的绝大部分钱财敢私吞?我问过钱的流向,李洪志无疑!总站负责资料的于×也亲口对我说,钱谁敢留啊!话外之意不言自明。只不过后来形势急转直下,钱财管理才很混乱的。

3法轮功被取缔,公开揭批的大都是从研究会到总站的“大法精英”们,他们是“知情者言”,了解底细,只有不明就里的傻瓜学员才充当马前卒、牺牲品。不是这些人心性不好、行为偏差,而是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根本就不能提供给人们真正的心法要求。现在连人们对“真善忍”都歧异纷纷呢,忍,再忍无可忍,呵呵,何谈其他?

海峡彼岸的您,三思!

[ 本帖最后由 洪七公 于 2006-5-18 08: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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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6-5-17 09:03
我补充一下:

      面包车后面,有两道铁栅栏、门口一辆破自行车的就是书店原址,楼上也是。那时这里荒无人烟,书店开在这里哪里是推向社会啊?就是李洪志的黑窝点,赚钱的暗道!只不过掩人耳目而已。
8#
发表于 2006-5-17 13:40 | 只看该作者

覆洪先生

洪先生您好
我大概也知道您會如此回答,“一口咬定”!

懷疑您真的是修練過法輪功?修練了多久呢?五套功法都會了嗎?每天練功嗎?“轉法輪”每天認真的看了嗎?一切言行都按照李老師說的去做了嗎?
可否請洪先生回答以上幾點疑問呢?謝謝!

中共惡党編造的謊言“自焚案、圍攻政府案”….等,早就被拆穿了,您就別再提了。大家多在親身的經歷中去表述好嗎?謝謝~

歡迎您再多指教!
9#
匿名  发表于 2006-5-17 13:52
国华先生:

请你自重,一个贴子贴一次就够了,难道这也是大法要求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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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6-5-17 13:54
法轮功自焚、圍攻政府已是不争的事实,你就别提了.
11#
匿名  发表于 2006-5-17 14:58
转贴悲智先生的一篇文章,请国华兄看看:

法轮功”调查自焚者的身份了吗?


    “法轮功”的一贯作风就是把“可能”当做“事实”并大肆宣扬。能使“可能”变成“事实”的只有证据,充分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不管这个“可能”多么符合“法轮功”群体的利益和观念,也只是臆想和猜测。关于天安门自焚的参与者,“法轮功”猜想这个不是“法轮功”练习者,那个是“中国军人”,然而,这些猜测和怀疑,“法轮功”取证了吗?调查自焚者的身份了吗?


  中央电视台把这些人的姓名住址社会关系家庭关系给的一清二楚,为什么不去调查一下自焚者的身份呢?要是调查了,报告呢?没调查瞎扯什么?在屋子里闭着眼睛瞎编当然方便,可惜骗不了人。


  自焚发生后,许多“法轮功”练习者根本就没有怀疑过自焚者的身份,2001年2月5日《时代周刊》发表的文章也能证实这一点:“‘法轮功’这个非法精神团体的一个北京分部坚持说这些抗议者是‘法轮功’信徒。‘我们听到师父的召唤,让我们加强与邪恶战斗’,一名北京的‘法轮功’成员说。”但是,几个小时后,“法轮功”纽约中心却与这个行动保持距离:“这个所谓的天安门自杀行为跟‘法轮功’学员没有关系,因为‘法轮功’的教导禁止任何形式的杀生”。


  其实,“明慧网”这种调查自焚者身份的报告是有的,只是被“明慧网”自己封杀了。自焚的消息刚刚传出,“明慧网”就发表声明说不是自己人干的,然后对照录像找破绽,并且第一时间要求开封的“法轮功”人员进行自焚人员的身份核实工作,这个命令被开封的“法轮功”练习者不折不扣地实施了,然后把调查结果提交给“明慧网”。可是,来自开封的那份报告却证实自焚确实是自己人干的,“明慧网”的脸往哪里搁,所以根本不予刊登,也坚决不提这个报告的事情,更没有提起搞过调查。也可以反过来这样想一想,为什么根本没有任何一位开封“法轮功”练习者给“明慧网”发过信件,明确证实自焚者不是他们的同修?


  另外,仅凭“法轮功”反对杀生,就能保证自焚的一定不是“法轮功”练习者吗?忘了李洪志在“法轮功”里揪出多少败类、开除多少叛徒了?要是将反对杀人或自杀作为准则,干脆就说自焚者不是地球人吧,因为地球上还没有哪个国家的法律规定可以杀人和自杀的!谁都可以赖掉。


  还有,仅凭“法轮功”反对杀生,就能得出中国政府制造“自焚”惨案的定论吗?如果照此逻辑,因为共产党反对贪污,所以贪污的决不是共产党员,所以一切关于共产党员贪污的新闻都是反共人士的造谣陷害?“法轮功”一贯用禁止自杀也禁止杀生来否定“法轮功”那些自杀和杀人的案例。这明显是在用偷梁换柱的手段玩文字游戏。


  如果自焚者相信李洪志关于法身保护和关于圆满等说法,他们完全会相信圆满的奇迹会在火中出现。也就是说,对于他们来说,他们的行为并非违背李洪志的教导,相反,他们会认为这正是通过李洪志的考验成为合格弟子的途径。事实上,“明慧网”就登出过很多类似文章,比如2001年1月5日有一篇文章,作者自我介绍说,在怀孕5个月时,还在“舍命护法、窒息邪恶”而不顾自身和胎儿的安全,云云。在这样的宣传下,出现自焚这样的现象并不奇怪。


  发生了自焚这样的惨剧,不管自焚者是谁,无论他们为了什么,都值得同情和怜悯。明明自焚的是“法轮功”人员,为什么不承认?真让人心寒啊!自焚者被骗得这么惨,以为能升天,结果,不但落个死的死、伤的伤,“法轮功”还给他们泼脏水,用恶毒的语言攻击他们。请问良心何在?无论泉下有知的死者,还是残疾的生者,想必都会诅咒并恨“法轮功”入骨的!


  “法轮功”对于自焚的说辞,基本上是属于自言自语和自我安慰的混合体。这种没有任何证据的自说自话,显然得不到包括西方社会在内的主流社会的认同。


  关于调查问题,“法轮功”倒打一耙说,“中国官方不敢让国际中立机构深入调查”,奇怪的却是,只有“法轮功”持有这种说法,不知道又是哪位弟子的天目开了,看见有秘密文件规定不许调查了。到底是从哪里知道中国政府不敢让人调查的呢?还是“法轮功”从来没有过调查?


  开封是一个有百万人口的中型城市,没有进行过任何封锁,任何机构和个人都可以去调查采访。“法轮功”号称大陆有一亿多信徒,开封这样百万人口的大城市该有多少信徒?怎么没有一个调查?那么“明慧网”上的其他消息是从哪里来的——也都是没有调查的谣言吧?!


  封锁这一点做不到的话,根本就谈不上什么敢还是不敢的问题。电视台的节目里提供了当事人的详细材料——地址、工作单位以及家属、亲戚、邻居、同事和朋友的证词,谁也没有把这些人都隔离开,自己不肯去调查,反而要赖到别人头上,还有良心在吗?自焚者是不是“法轮功”信徒,没有人比亲人朋友更清楚,与其进行那些不着边际的“猜测”,还不如听听自焚者家属和知情者是如何说的。“法轮功”甚至可以自己前往进行暗中调查,看看自焚者是不是自己原来的死党。那个《华盛顿邮报》的记者菲利普都能去开封采访,还调查了一些情况,“法轮功”不是还把他调查后的那个报道删删改改之后当做宝贝的吗?为什么“法轮功”自己不去调查?从来没有想到过去调查吗?从这一点上看,“不敢让人调查”只是“法轮功”异想天开的幻想了。


  另外,国内的自焚片子给出了所有的详细住址和社会关系,这些难道都是假的?他们的邻居、亲戚、朋友和同事总有上千了吧,这些人的亲戚朋友同事又该有多少?那是多么大的一个关系网啊!在如此多的知情者中,谎言是无法生存的。骗局能骗得了这么多人吗?这就是为什么别人一看到“法轮功”的说法就感到荒谬可笑的原因。而且顺便告诉“法轮功”一下,在“明慧网”提出质疑之后,那些片子不但一点没有删改,反而在网上到处都可以看到,海外的方舟子网站上就有。说那些片子被中国政府“删改”了,又是“法轮功”的一个无耻谣言。


  特别是陈果,中央音乐学院的学生,曾经到澳洲和新加坡等地表演过,许多人欣赏过她的美妙演奏,澳洲的总理还见过她。中央音乐学院的学生、老师和家属遍布海外,每年出国演出来来往往的人也很多。美国每个主要城市都有中央音乐学院的人在教课,就连没有文艺细胞的一般人交际圈子里都有他们的人。封锁消息,怎么可能封锁得了?象陈果这样一个年轻貌美、引人注目、前途无量又令人同情的少女,要是她的事情有什么可疑之处,海外早就沸沸扬扬了。可是,三年多过去了,怎么在海外没有听到一个人对陈果的事表示怀疑?连一点小道消息都没有?这还不够说明问题吗?


  官方(包括国内外的)只是对“法轮功”调查的可笑要求置之不理而已,只不过是因为“法轮功”声嘶力竭的谣言不值一驳,却并不意味着中国官方禁止了调查。如果有个小朋友自己没有去拿水果,不能造谣说其他小朋友都没有得到水果,更不可以造谣说老师禁止小朋友们吃水果。


  既然政府没有说不让调查,也没有封锁,就不可以说中国官方禁止调查。开封府和中央音乐学院的大门是敞开的,姓名和地址都是具体而真实的,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家的嘴巴是封不住的,调查也是随时可以进行的,这和同意调查有什么区别?请问有必要特意同意什么调查吗?某些小朋友的要求本身就是奇怪的,水果放在桌子上给小朋友们随便吃,伸手就能拿到,自己不肯拿,还造谣说老师禁止大家去拿。


  难道现在的中国非常封闭吗?想想每年进出中国的人次是两个亿,其中也包括正常出入境的“法轮功”练习者,就不难发现所谓“封锁”是不可能实现的!中国是个开放社会,老百姓和海外人士不仅可以自由进出中国,甚至可以自由进出中国的任何一个城市和乡村,也可以自由接触百姓,开封也没有被封锁,如果自焚是假的,早就传遍了。中国的新闻报道同样有很多揭露假恶丑的负面消息,涉及高层的很多大案要案也都是国内媒体揭露的。中国政府也一直在搞自我批评,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老拿“法轮功”的一言堂来压别人!


  也别说,“法轮功”还真做了调查,让我们来开开眼界吧,“宇宙大法”的调查一定是不同凡响。2003年5月14日,“法轮功”在加拿大渥太华国会山庄举行记者会,公布天安门自焚案调查进展报告,并展示原始调查证据。他们宣称,“这是首次由科学鉴定证实此事件是中国官方诬陷‘法轮功’的一个阴谋。”


  那么,这个“科学鉴定”是哪家权威科学机构提供,“原始调查证据”又是怎样的呢?原来,调查证据是所谓的“国立台湾大学语音实验室”的一个名叫何远的“法轮功”练习者个人所做的语音分析。难怪根本没有出示语音实验室的证书,难怪现场的西方媒体没有一家感兴趣,果然又是“法轮功”自弹自唱的杰作!


  何远何许人也?http://www.dajiyuan.com/gb/3/3/17/n287569.htm是他自己写的修炼“法轮功”的心得文章(注意:发表日期是2003年3月17日),网页上对他的介绍写得也算清楚,“何远,目前在一家数据通信服务公司工作,工作内容为无线网路应用开发,工作已近一年。将于近日回到台大电信研究所念硕士班,并接任台大‘法轮功’研究社社长一职。实验室的研究领域为语音讯号处理及语音辨识等”。


  上述资料显示,就算何远2003年3月17日马上就到台大电信研究所念硕士班,距离2003年5月14日,也就是“法轮功”展示“科学鉴定”的“原始调查证据”的时间,还不到两个月,他以前的工作是无线网路应用,与语音识别毫无关系。一个跨入硕士班门槛一个多月的人,竟然被“法轮功”拔高为“台大语音实验室语音鉴定专家”,即使真做了所谓“鉴定”的话,得出的所谓“结论”也不过是他一个人的“杰作”,在计算机屏幕上显示一些资料,然后自己说,“王进东很可能不是一个人”。这就是“法轮功”关于自焚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个“科学证据”。实在是很可怜啊!


  一个“法轮功”信徒自己做的“研究结果”,未经权威部门认可,就被“法轮功”组织说成一个大学实验室的研究结果,这和当年北京协和医科大学、北京医科大学的几个学生(“法轮功”信徒)做了几个统计表格就成了《“法轮功”健身功效北京市万例调查报告》(简称“万例报告”),居然随便挂上协和、北医等国内权威医学机构联合调查报告的牌子,不是吹牛皮是什么?他们有什么权利用学校的名号替自己干私活?一切骗子都喜欢打着大牌子、大旗号招摇撞骗,邪教骗子也不例外呀!


  其实,台大的语音识别是很一般的,还不如清华呢。而做语音识别的时候,生病或声带受伤都会严重影响到识别的结果,即使是感冒或人处在不同时期也会有影响的。那个何远就是用医院里正病重的王进东跟康复后的王进东作声音鉴别的,让人笑掉大牙!


  另外,“法轮功”对自焚案不是早就下结论了吗?怎么拖到现在才开始调查?说是“首次”,不正说明以前“没有调查”吗?而且“法轮功”在记者会上还宣布,“根据以上调查进展,公布了‘天安门自焚疑案’第二批取证人名单,将在适当时机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向其取证,进一步调查。”还要“进一步调查”,还没调查完哪?不是吹牛说“联合国”都定案了吗?如果调查没有结束,那么当初的结论是怎么下的呢?牛皮破了吧!一个组织对一件事情在没有调查之前就下结论还到处宣传,这算是什么行为?明摆着是先开枪后画靶子的诡计嘛!


  新闻发布会过了两天之后,还是只有“法轮功”自家的媒体和台湾的媒体语焉不详地报道了一下。看照片上明明有西方媒体记者去了的,怎么没有一家报道?看来这些所谓的证据还是“只能满足内需,无力扩大出口”啊。


  除了“法轮功”自己空喊调查,有没有权力机构比如联合国或者美国国会要求调查自焚?没有。怎么没有说动这些机构呢?根本没有任何权力机构提出调查的要求,就下结论说中国政府不敢让调查,这不是造谣吗?还好意思说“谁都知道中国是常任理事国,当然要阻止联合国插手的”“美国政府还一心想和中国做生意,再说,这自焚的事是中国当权者应该回应的事,不敢回应,就是理亏,做贼心虚。”


  请问,联合国为什么可以要求调查中国监狱的虐待问题,却不要求调查自焚?美国国会对中国人权提出过各种谴责,却偏偏从来不对自焚提半句?根本没有权力机构提过调查自焚的要求,中国需要回应谁?什么叫不敢?

[ 本帖最后由 洪七公 于 2006-5-18 08: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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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6-5-17 15:00
还是悲智先生的一篇文章:

气管切开手术后可以讲话吗?

——看看“法轮功”的医生都是些什么水平
 



  网上的“法轮功”练习者徐某太健忘了,把以前的讨论忘了个一干二净,他以为别人也忘了。最近不知怎么又发了神经,对刘思影气管切开术后能够说话提出质疑,还又一次引用了“明慧网”2001年1月31日发表的署名“儿外科医生”的话:


  “一个健康的成人因故行此术也需要几天才能习惯用插管呼吸。头几天,连发声都困难。如果插管能让一些气通过到达声带,也许病人可以试着在用一个指头堵着插管时才能说些话。一个12岁的孩子,烧伤严重到要植皮,喉头因水肿要气管切开,竟然在伤后四天能带着插管又唱又说,实在是令人不可思议。奉劝《人民日报》以后想要编谎,如涉及到专业上的问题,最后还是先请专家审一下稿,免得使人一眼看穿,一个国家喉舌成了个骗子,实在是有损泱泱大国的尊严。”


  事实很简单,请参考“耳鼻咽喉科在线”的说法:
  http://www.ent.com.cn/special/tracheotomy/tracheotomy.htm
  “气管切开术后可以讲话吗?
  如果气管切开后使用有气囊的套管且上呼吸道不漏气,患者在讲话时用手指按住气管套管的开口即可讲话,一些公司在气管套管的根部放置一个阀门,在讲话时不需要按住开口即可讲话,其中一种被称做Passey-Muir 阀。其本质上是单向阀门,只允许空气单向通向气管,而所有呼出的气体都经过声音呼出口外。”


  再看看“默克诊疗”是怎么说的:
  http://www.msdchina.com.cn/manual/section_6/6-65/4.html
  “网状外套管可允许永久气管切开患者在不进行呼吸支持时可以说话,甚至在气囊仍应充气情况下也行。气管切开导管可和吹气通过声带的装置相接,允许发音。”


  随手一查就是上千条。


  中文查完了再查查英文。这里是MDA的专家咨询栏目(http://home.att.net/~jnozum/Trach/Tracheos.htm),里面明确提到:“现在有很多关于带管说话方面的误解。其实,差不多只要你做气管切开之前能说话,你就能在术后说话。这一方面目前有很多选择。不带有气囊的管子可以使气流通过声带。而带有气囊的管子可以临时放气以便说话。”在《什么是气管切开术以及预后》里说:“套管插入并缝合伤口之后,你会被要求说话以便测试套管的安装情况。”


  看清楚了吧,手术台都还没下呢就被要求必须说话啦!

  然后,术后情况里说:“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只不过就是头几天稍微有点疼罢了。”


  弄明白了吧,气管切开术患者受益无穷的单向阀门装置已经有近20年的临床应用历史了。“法轮功”的这位可笑“医生”如果不是良心坏了而故意说谎,就一定是那种道听途说的半吊子水平,其“知识”还停留在几十年前的老黄历上。


  在全球最大最权威的医学文献库(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里,查找关键词Tracheostomy(气管切开术)和Valve(阀),可以查到118篇文献。
  第一页有一篇《全喉切除术后的气管再造与发音功能恢复研究》就是佛山第一医院的耳鼻喉科医生发表在中华耳鼻喉科杂志上的。“结果表述:25例中,23人可以流利说话。气管阀门的使用有效地令患者讲话时解放双手。”这说明这种阀门套管在中国已经不是什么新鲜技术,早就用到临床的手术中了。


  再看看下面的材料:
  http://www3.utsouthwestern.edu/parkland/pmr/speech2.html
  Burn Program (烧伤课题)
  面部及(或)颈部烧伤的患者通常面临语言和吞咽障碍的可能。帕克兰德烧伤重症护理部和急性烧伤护理部提供如下服务:
  “训练患者使用可谈话阀门和可谈话气管切开术插管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分析。”


  也可以参考一下专业网站“Voice center(嗓音中心)”
  http://www.voice-center.com/trach_index.html
  在“患者可以带管说话吗?”专题中说:
  “如果使用非护圈式套管并且患者上方呼吸通路没有水肿,可以用手指堵住套管开口说话。有些公司生产一些可以装在套管末端的阀门,患者说话时就不必用手指堵住套管开口处了。”
  有兴趣的人也可以亲自上网查阅以通用医疗器械为代表的临床医疗器械公司的网页,不难发现带有阀门的套管早就是主流产品了。比如“Passey-Muir阀门”,气流可以通过这种单向通气阀门进入气管,而呼出的气体则只可经过声带从口腔呼出。有了这样先进的医疗器械,躺在病床上的刘思影可以说话唱歌,这是很正常的。


  还有一些网站是专门关于“儿童气管切开术”的,比如:
  http://www.ich.ucl.ac.uk/factshe ... ns/speaking_valves/
  在上面的网页上,对于儿童使用阀门套管列举了种种的好处:
  “更大、更清晰的嗓音、改进味觉和嗅觉的能力、增加吞咽时对气路的保护、方便幼小婴儿咿哑学语、发展小孩的语言能力、说话更有效、使大孩一口气说更多的话等等。”


  这些特点正好驳斥“法轮功”关于“刘思影居然可以清楚说话并唱歌”的一系列荒唐质疑。

  还可以看看其他相关例证。比如:《中国青年报》2002年1月30日发表了《救士兵,连长冲向火海》一文,该文描述了因扑救森林火灾而被严重烧伤的解放军军官姚华圣的事迹,他在昏迷20小时并气管切开的情况下,医生堵住管口,他就能开口说话询问战士的情况。文中说:
  “姚华圣的妻子李颖颖被特许穿上白大褂参加陪护。她告诉记者,姚华圣昏迷了20多个小时才醒来,他的气管已被切开,无法说话。等医生把他切开的气管堵上,他问的第一句话便是:‘连队有多少人受伤?伤得怎么样?有没有生命危险?’”


  这样看来,“法轮功”也就只能昧着良心骗骗外行罢了。连基本常识都想隐瞒的“医生”也敢说“如涉及到专业上的问题,最后还是先请专家审一下稿”,这些无知的质疑通过“明慧网”的录像片传播了近两年,多次改版居然仍未更正,真是无耻到极点了。


  不管是因为烧伤,还是别的原因,插管手术都是一样的切开气管插管,手术原理是一样的,原则上都是插管后立刻可以开口说话。至于几天能顺利说话,要看个人呼吸道受伤的情况,有人立刻可以开口,有人一辈子不能说话,哪有连具体情况都不清楚就下定论的?“法轮功”要是在这些简单的医学常识上说得通,早就请美国或联合国的医学机构下结论了,还用得着孤立无援地在那里自言自语?


  另外需要澄清的是,在“明慧网”录像片里的女主持人夏春所说的,“小思影在伤后四天,带着插管,底气十足,声音清脆,接受采访,而且还能唱一首歌”,也是谣言!

  请再听听CCTV的节目好不好?说话清楚,唱歌,那是好久以后的第二次采访了。在中央电视台1月30日《焦点访谈》中,刘思影讲话还是比较吃力的,麦克风抵在她嘴边都听不太清楚她所说的话,声音嘶哑微弱听不太清,不少问题要重复回答两遍。“明慧网”把这些镜头统统剪掉,只保留了六秒钟的镜头,小思影总共才说了六个字,然后女主持就底气十足地总结说:小思影“声音清脆”。足见这个所谓的《是自焚还是骗局?》录像片本身就是一场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骗局!


  “法轮功”还质疑说:“大面积烧伤的病人肯定要住隔离病房,创面要尽量地暴露。而且,大夫护士进病房的时候,一定要戴口罩帽子,穿隔离衣,这是最基本的要求了。可是记者采访时,她既不戴口罩,也没戴帽子,而且那么近距离的问话。”


  针对烧伤患者,的确存在一种“暴露疗法”。这种疗法是1887年Copeland发明的,是受当时医疗条件限制而采用的一种简单办法。中国在战争年代和物质匮乏时期,由于缺乏绷带敷料,也不得不采用暴露疗法治疗烧伤患者。但是这种方法加大了护理的难度,由于创面大面积暴露,患者容易感染,必须创造无菌环境而且实行严格的隔离。


  但是,“法轮功”的医学专家居然不知道烧伤还有“包扎疗法”,而且煞有介事地充内行,其勇气不得不令人佩服。大家可以到世界各地的医院里参观咨询,深度烧伤无论切痂、削痂、脱痂或自然脱痂,创面必须立即进行覆盖。创面覆盖的作用主要是防止创面继续发生感染与细菌再次侵入深部组织,同时防止体液和电解质等体内物质从创面继续大量丢失,并且最终使创面复合。创面覆盖的方法较多,究竟采用何种方法则决定于创面的情况和敷料的来源。


  美国媒体在“911事件”后对烧伤患者的报道有一句非常形象的比喻——“被纱布包裹得如同木乃伊一般”。通过“911事件”中烧伤患者的照片(“911”烧伤详细的报道见美国《烧伤杂志“911”专刊》)可以看出,包扎得比自焚者还要严实,进入病房的医生和护理人员也没有“一定要戴口罩手套,穿隔离衣”。不知道美国医院里有什么秘密?美国政府又想掩盖什么呢?


  2004年7月30日上午,在比利时发生了煤气管道爆炸事故,至少造成了15人死亡、200多人受伤。看看电视报道里那些烧伤者被包扎得严严实实的镜头,再看看病房里那些没有戴帽子和口罩的外人,不信的人也可以去看看我们“天鉴论坛”里的那些新闻图片,谁能解释一下,为什么比利时政府也像中国政府一样搞一些“假烧伤患者”来愚弄大众?


  关于刘思影的死亡,这里还要简单驳斥一下“明慧网”2001年5月4日发表的一篇署名“一名有正念的医生”文章中的几种说法:
  在第一段里他讲,“据临床统计,伤后休克所继发的心、肺、肾等器官衰竭是烧伤死亡的最主要原因。在后期刘思影没有感染的情况下,其心力衰竭死亡的几率应该要比早期休克期出现的几率小得多。‘刘思影平稳度过休克期’,却在‘治疗小组夜以继日全力抢救’下死在近两个月后的3月17日,真是让人觉得很不应该啊!”


  请问这位医生,几率小得多是不是意味着没有可能?报道也从来没有说过这些自焚者完全脱离了危险。50%比95%小得多,刘思影不可以属于那不幸的50%?是否这位医生可以说平稳度过休克期的烧伤患者都可以保证100%存活而都不该死去?死了的都是不应该的、可疑的?


  在第二段里,这个医生花费了大量的篇幅把刘思影的心肌炎病史和烧伤并发症混为一谈。把简单的问题搞复杂,把水搅浑是“法轮功”的一大特色!其实问题太简单不过了,心肌炎病史意味着刘思影早已得了心肌炎,这种病史根本不用患者自己或者家属报告,做一个检查就很容易判断。很多人在医生检查出病情之前,根本不知道自己有病,这不意味着没有病史!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这个“医生”是个十足的外行。新闻报道中的并发症里当然不会提起患者的病史!而且,新闻记者不是医学专业人士,他们没有义务全面报道自焚者的病情和治疗细节。从新闻报道里挑毛病只能说是“法轮功”黔驴技穷而使用的无赖手段。


  在第三段里,这个医生更是无聊地纠缠一个猝死的定义!其实,猝死就是突然死亡。大家还记得排球名将海曼吗?她就是因为心肌炎而猝死在训练场上,谁能说她不是猝死?和刘思影因心肌炎猝死比较,两者之间有何区别?如果大家随便查几个医学网或查看几篇有关心肌炎的文献,就会知道心肌炎的预后不佳,这种病的最大危险就是心衰和心源性猝死,死亡率高达50~70%,能够完全恢复正常的大约只有10~20%,若未积极治疗有半数病人在发病后2年内死亡。可见,心肌炎本身就是一种危险致命的疾病,何况刘思影还严重烧伤!


  这个“医生”还假惺惺地表示非常担忧郝惠君和陈果会被中国政府毫无人性地扼杀。可惜,不如“法轮功”所愿,其他三名自焚者都活下来了,使得“法轮功”对郝惠君和陈果的身份的质疑以及所谓的担忧变得极为尴尬。更加愚蠢的是,“明慧网”和某些练习者居然把这种文章当做宝贝来炫耀,还嫌自己脸上的污点不够多?在常识性问题上犯低级错误,“法轮功”干了不止一次,被揭穿了还狡辩,谈什么良心?!


   

[ 本帖最后由 洪七公 于 2006-5-18 08:13 编辑 ]
13#
发表于 2006-5-17 19:36 | 只看该作者
洪帮主,您的连续剧越拍水平越高了,还配了图。辛苦!
收视率很高、杀伤力很大啊,国华兄都忍不住开始插嘴了,而且已经开始“懷疑您真的是修練過法輪功”了,看来,就像拒医拒药而死亡的法轮功弟子被取消了资格一样,好象马上也要取消您的“原弟子”资格了!

[ 本帖最后由 青山 于 2006-5-17 19:40 编辑 ]
14#
 楼主| 发表于 2006-5-17 20: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5-17 13:40 发表
洪先生您好
我大概也知道您會如此回答,“一口咬定”!

懷疑您真的是修練過法輪功?修練了多久呢?五套功法都會了嗎?每天練功嗎?“轉法輪”每天認真的看了嗎?一切言行都按照李老師說的去做了嗎?
可否請洪先生回答以上幾點疑問呢?謝謝!

中共惡党編造的謊言“自焚案、圍攻政府案”….等,早就被拆穿了,您就別再提了。大家多在親身的經歷中去表述好嗎?謝謝~

歡迎您再多指教!


国华兄,您好!指教不敢当啊。
我也请问,李洪志让你们遵守各国的法律规章,你们遵守了吗?切断电视网络、攻击卫星、人民币上乱画、聚众胡闹被处罚(不仅在中国)等这些严重违犯、破坏国家法律的事情不也是李洪志公开嘉许、提倡的吗?错别字漫天飞舞、说胡话颠三倒四的宇宙大法还是你去多校对吧。


李洪志脸大皮厚,随时变换多张面孔,随时忘了以往的信口胡说:


1望文生义:火星上很热、三花聚顶就是三朵花聚在头顶、不二法门就是只能学一法门、光年、无生之门……

2耍泼抵赖:真修弟子绝对不能吃药,不吃药而死的绝对不是真修弟子;天安门自焚者不是大法弟子;未来强大的疾病淘汰,我不讲劫难,不久会有大劫之忧等着他呢,还用惩治吗?邪教才讲劫难……

3两面三刀:内外有别,表里不一两头涮。在弟子面前是神,在美国人面前是凡人;宣称在国外有亲戚,不出国,同时办美国签证;诽谤谩骂中共及领导人,却说不政治;白日飞升的壮举,现在不行了;我不能再等下去了,却一再延长结束的时间……

4浅薄粗陋:整齐排列的金分子、视觉成像在松果体、人是猴子演变来的、500年前是元朝;它们既然说自己圆满了,那你就叫它飞上天给大家看一看,……

5画蛇添足:宇宙已经大爆炸了,不过15万光年以后才能看得到,银河系以外炸得是空空如也,不信你看,现在天上的星星都比以前少……

6信口雌黄:地球毁灭了81次、月亮是人造的、中国的大山的底下埋着天人的尸体、会计算机的都被外星人编了号了、梅花是法轮;神的誓约、未来几十忆人要得法、普天同庆、同祝、同颂。大法在世间全盛之时始于此时。……

7自抽嘴巴:讲劫难和时间来不及的一定是邪教;现在还在外面的气功师,都是假气功师;有些假气功师,你不要看他名声多大,有名得名不一定是明白的明;法身保护,却意外伤亡了那么多人;越来越多的人会认识我们,却成了过街老鼠;你自己不要未来,那我就放弃你。我没有执著的。又说我把每一个学员都当作弟子…………

8语无伦次:有人造谣说我改过生日,我只是把错了的生日改回正确的生日而已;《转法轮》文字是错误的,逻辑是混乱的,但是内涵却是高深的,真善忍,忍无可忍……

9气急败坏
:反对“法轮功”的都是痞子,是文痞、科痞、气功痞;恶党;邪灵、魔头、销毁、形神全灭、邪恶全灭、大劫之忧、兑现誓约、毁于一旦、铲除、清理、前功尽弃、淘汰、下无生之门、地狱烂鬼……

10错乱颠倒:我穿袈裟的照片是给将来留下的,但将来的人不会知道我的形象;我可以解决宇宙中的一切问题,但我呼吁各国政府予以帮助来解决危机;宗教都信神,但科学是宗教;我没有叫弟子都走出来,但不走出来的绝对不是我弟子;《转法轮》不符合现代文法,因为不这样写就不会有更深内涵,但如果《转法轮》没有背后的因素,怎么写都不会有内涵;我从来不讲我自己,但我不在宇宙中;师父领进门,修行靠个人,但是,修在自己,功在师父……

[ 本帖最后由 洪七公 于 2006-5-18 08:15 编辑 ]
15#
发表于 2006-5-18 08:42 | 只看该作者

謝謝提醒

由於操作上的問題,經常造成重複貼文,以後會注意改善,敬請大家見諒!
16#
发表于 2006-5-18 09: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5-18 08:42 发表
由於操作上的問題,經常造成重複貼文,以後會注意改善,敬請大家見諒!

希望如此,只要你不是恶意的,而且还在努力改善,我是不会有什么意见的。国华兄,祝你操作技术快快提高。
17#
发表于 2006-5-18 09: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洪七公 於 2006-5-17 20:41 發表


國華兄,您好!指教不敢當啊。
我也請問,李洪志讓你們遵守各國的法律規章,你們遵守了嗎?切斷電視網路、攻擊衛星、人民幣上亂畫、聚眾胡鬧被處罰(不僅在中國)等這些嚴重違犯、破壞國家法律的事情不也是李洪志公開嘉許、提倡的嗎?錯別字漫天飛舞、說胡話顛三倒四的宇宙大法還是你去多校對吧。


李洪志臉大皮厚,隨時變換多張面孔,隨時忘了以往的信口胡說:


1望文生義:火星上很熱、三花聚頂就是三朵花聚在頭頂、不二法門就是只能學一法門、光年、無生之門……

2耍潑抵賴:真修弟子絕對不能吃藥,不吃藥而死的絕對不是真修弟子;天安門自焚者不是大法弟子;未來強大的疾病淘汰,我不講劫難,不久會有大劫之憂等著他呢,還用懲治嗎?邪教才講劫難……

3兩面三刀:內外有別,表裡不一兩頭涮。在弟子面前是神,在美國人面前是凡人;宣稱在國外有親戚,不出國,同時辦美國簽證;誹謗謾罵中共及領導人,卻說不政治;白日飛昇的壯舉,現在不行了;我不能再等下去了,卻一再延長結束的時間……

4淺薄粗陋:整齊排列的金分子、視覺成像在松果體、人是猴子演變來的、500年前是元朝;它們既然說自己圓滿了,那你就叫它飛上天給大家看一看,……

5畫蛇添足:宇宙已經大爆炸了,不過15萬光年以後才能看得到,銀河系以外炸得是空空如也,不信你看,現在天上的星星都比以前少……

6信口雌黃:地球毀滅了81次、月亮是人造的、中國的大山的底下埋著天人的屍體、會電腦的都被外星人編了號了、梅花是法輪;神的誓約、未來幾十憶人要得法、普天同慶、同祝、同頌。大法在世間全盛之時始於此時。……

7自抽嘴巴:講劫難和時間來不及的一定是邪教;現在還在外面的氣功師,都是假氣功師;有些假氣功師,你不要看他名聲多大,有名得名不一定是明白的明;法身保護,卻意外傷亡了那麼多人;越來越多的人會認識我們,卻成了過街老鼠;你自己不要未來,那我就放棄你。我沒有執著的。又說我把每一個學員都當作弟子…………

8語無倫次:有人造謠說我改過生日,我只是把錯了的生日改回正確的生日而已;《轉法輪》文字是錯誤的,邏輯是混亂的,但是內涵卻是高深的,真善忍,忍無可忍……

9氣急敗壞
:反對「法輪功」的都是痞子,是文痞、科痞、氣功痞;惡黨;邪靈、魔頭、銷毀、形神全滅、邪惡全滅、大劫之憂、兌現誓約、毀於一旦、剷除、清理、前功盡棄、淘汰、下無生之門、地獄爛鬼……

10錯亂顛倒:我穿袈裟的照片是給將來留下的,但將來的人不會知道我的形象;我可以解決宇宙中的一切問題,但我呼籲各國政府予以幫助來解決危機;宗教都信神,但科學是宗教;我沒有叫弟子都走出來,但不走出來的絕對不是我弟子;《轉法輪》不符合現代文法,因為不這樣寫就不會有更深內涵,但如果《轉法輪》沒有背後的因素,怎麼寫都不會有內涵;我從來不講我自己,但我不在宇宙中;師父領進門,修行靠個人,但是,修在自己,功在師父……

謝謝洪先生的回覆!
在下提出的幾個問題,您都沒有正面回答,看來您是沒有真正修練過法輪功。
李老師講的法是結合著不同層次的東西在講(這一點在轉法輪中有多處提到,請詳閱),所以您把李老師講的話搬來弄去的,這樣只會搞亂您的思維,更無法了解其中的真意呀!(唉!過去我初學法時也是犯了您這種毛病,曲解了許多李老師的話!)

精進要旨中有ㄧ篇(學法)的經文,如果有空,建議您靜下心來看完,可能對您會有ㄧ些幫助的。

再次謝謝您的回覆。
18#
匿名  发表于 2006-5-19 09:56
还有的人听说大法有很深的内涵,有很高的指导不同层次修炼的东西在里面,因此就一个字一个字的去抠,结果什么也没发现。

错了,发现了好多错别字哈哈
19#
 楼主| 发表于 2006-5-19 10:27 | 只看该作者
每当看完一遍《转法轮》,明白了一些就是提高;哪怕你看完一遍只明白了一个问题,那也是真正地得到了提高。——李洪志的《学法》
在下以往通过认真的学法练功,增加一个又一个疑团,非但没有明白提高,反而疑窦重重身心焦悴。现在疑团尽释:李洪志是一位不折不扣的邪师、剧骗!
20#
发表于 2006-5-19 11: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青山 于 2006-5-17 19:36 发表
洪帮主,您的连续剧越拍水平越高了,还配了图。辛苦!
收视率很高、杀伤力很大啊,国华兄都忍不住开始插嘴了,而且已经开始“懷疑您真的是修練過法輪功”了,看来,就像拒医拒药而死亡的法轮功弟子被取消了资格一样,好象马上也要取消您的“原弟子”资格了!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5-18 09:27 发表
謝謝洪先生的回覆!
在下提出的幾個問題,您都沒有正面回答,看來您是沒有真正修練過法輪功。


洪帮主,兄弟说得没错吧,国华已经正式取消了您的“原弟子”资格了。
:
21#
 楼主| 发表于 2006-5-19 11:53 | 只看该作者
衷心感谢沧海、青山等兄弟的鼓励支持,一是实在众多琐事逼迫;二是不愿回顾“并不如烟”的往昔。但有大家支持,连续剧还是勉为其难自导自演下去吧。不当处恳请看众谅解。
22#
发表于 2006-6-1 20:5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洪七公 的帖子

洪帮主又拿出了自己的心路了,估计还可能悄然流下痛心的泪!

罢了罢了,您还是自我分寸吧!咱们不再逼宫了。

那个国华今后就是见谁都怀疑,惟独不会怀疑李先生。所以,他的做法也就是怀疑——开除——赌咒——销毁了,其他也不会有什么新的东东了。
23#
发表于 2006-6-2 02:53 | 只看该作者

幾點請教洪先生!

「真善忍」是要去實修的,不是掛在嘴上。
洪先生真的修過李老師講的法嗎?或是只是掛個名而已,這種掛名的學員太多了,被惡黨轉化的,大多是這類的,當然也有一些是真修的弟子,可是在惡黨的強大壓力面前屈服了、甚至被洗腦了,唉!

長春新紀元的事,作法是絕對錯誤的,也絕不是李老師的意思!
法輪功沒有限制任何人來修煉,很可能ㄧ些別有用心的人混進來作惡。因為李老師在97年6月18日公開發表過一篇經文「永遠記住」其中一段話說:『我看所有弟子把私自傳來傳去的、不是我公開發的東西馬上就地銷毀掉。...』(恭錄自精進要旨)
同時在許多法會上,也禁止學員錄音錄影。

那麼洪先生講的事情是發生在1999年,當時李老師早已出國不在國內。而長春發生這麼重大的事情,如果洪先生您是ㄧ個真修弟子的話,為何當時沒有出面阻止事情的發生?為何還幫著惡人幹壞事呢?可見您的立場也是有問題的!

請洪先生在指責法輪功時,先想想自己,當初是真心來修練法輪功嗎?在那些利用大法牟利,破壞大法的學員面前,您有出面指出過大家的錯誤嗎?你有按照李老師講的經文去做嗎?如果都沒有的話,你有資格說自己也修練過大法嗎?

以上幾點請教!如有失禮,請君見諒!

[ 本帖最后由 國華 于 2006-6-2 02:56 编辑 ]
24#
匿名  发表于 2006-6-2 06:11
国华的思维已经混乱了.这是件好事!黎明前的黑暗!
25#
发表于 2006-6-2 08: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3 國華 的帖子

你脑子没坏吧?唐老鸭的“二论”你没看?在人间要修FLG的“真善忍”,就得按“法理”从“假恶闹(斗)”开始了!不然这个理怎么能“反”了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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