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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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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尊重和相信FLG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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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09-12-10 11: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12-10 11:47 发表

您这数据有误,应该不是20多次,或者说,达到300人以上围堵规模的也不止这些。

多谢了,修炼修炼,修的就是心,而不是名分,没有你们这些的行为,怎会有后来的取缔。谁要是都像你们一样,人多就要说法,社会不就乱了吗?还总自诩为修炼人,修的是什么?
52#
发表于 2009-12-10 11:59 | 只看该作者
对错,好坏,正邪不是你自己说的,温总理说过,我们不光看你说了什么,还要看你做了什么?看看FLG自己做的,还有自己怎说得?说的都是人话,可做的都不是光明正大的。就从多次的围堵事件,要说法来看,FLG就不是正教,而是邪说。
53#
发表于 2009-12-10 13: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12-10 11:11 发表
……
另外我还想跟你说一下,为什么我要问你前面那些问题,实际上就是要让你们也想一下,如果flg是骗人的,他会受到老百姓一传十,十传百的传下去,最后达到亿万修炼之众吗? 一个骗人的东西居然能骗过那么多高学位,高学历的人吗? 一个骗人的东西却让全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给予他上千份的褒奖令吗?? 是别人无知还是你们无知?? 是不是你们要亲眼看到大法显点什么神通来才叫不骗人??? 真的对神通那么感兴趣吗???  你们判断大法有没有骗人就是依据是否能显神通来判定的吗??李老师为什么传法早期要给大家治病??? 而后来却根本看不见这样的事???? 你还是不太了解flg! 100多个国家上亿人修炼,炼了半天一点效果也没有,一点感受也没有,没有那实质的东西的话根本连这个论坛都不存在,flg早就解散,假的嘛,对不对?你以为练这个功好玩吗?? 炼了半天白开水一样??? 先说到这里吧,得罪之处敬请谅解!

你这个问题问得好,但还得你自己认真思考。李洪志刚出山时,“总是把气功挂在嘴上”,用“拍直”罗锅、给人“治病”招揽信众。但时间一长,这种骗人把戏就得露马脚,所以对以往说过的话、做过的事,他能删则删,能瞒则瞒,实在隐瞒不了的,干脆赖掉。他后来还要求弟子不能给人治病,不要总说气功气功的。在《中国法轮功(修订本)》出版时,“还撤掉了《法轮功章程》”。
(法轮功章程第六章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为法轮功弟子的人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接受老师对心性的考验二年以上;
  (二)能够讲法传功;
  (三)能够释法答疑;
  (四)能够诊病治病;
  (五)具备气功医师资格。

54#
发表于 2009-12-10 14:39 | 只看该作者
法轮功前期确实迷惑了很多人,随着时间和实践的检验,也不断证明了它的邪恶本质。

生命可贵吗?——法轮功引发的自杀杀人问题

              2008-09-26   来源:凯风网   作者:中国反邪教协会

目  


一、修炼法轮功让他们走上自杀的不归路
二、法轮功引发大量杀人事件
三、法轮功练习者自杀杀人得到的是什么
四、专家学者对法轮功自杀杀人现象的看法
英文版:Is human life still priceles


生命对每个人而言,都无比宝贵。采用自杀和杀人的方式来结束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对于有正常思维的人来说,是一种极为不理智的极端行为,并且必须要为之承担相应的社会和法律责任。但对于一些深陷法轮功泥潭的法轮功练习者来说,对自杀和杀人却有与“常人”完全不同的理解,并把这一理解贯彻到他们的行动之中。


1998年,河北省54岁的退休工人马建民,为了寻找自己腹中的“法轮”,在家里用剪刀剖腹自杀身亡。[1]

马建民

2001年1月23日,中国的农历除夕,7名法轮功练习者——包括5名妇女,其中还有一名年仅12岁的女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造成一名妇女当场死亡,她12岁的女儿刘思影于1个月后死于因严重烧伤引起的并发症。[2]
刘思影

 
刘思影只能用双臂碰玩具熊

2002年4月,黑龙江省伊春市的法轮功练习者关淑云,为了“除魔”,当着几十名法轮功练习者的面,亲手将自己不满9岁的女儿戴楠活活掐死。[3]

戴楠

据不完全统计,仅1999年7月22日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前,全国就有1400多人因练习法轮功死亡,其中136人系自杀身亡,还有许多无辜的人被法轮功练习者杀死。即便在今天,尽管自杀和杀人的法轮功练习者大大减少,但这样的悲剧仍在上演。

转自:http://www.kaiwind.com/kfjc/yanjiu/200809/t84254.htm
55#
匿名  发表于 2009-12-10 14:42

回复 57# 的帖子

你能确切地告诉我们吗,李洪志到底是治病还是不治病?他是气功师还是什么?这种获奖荣誉证书,俺这里还有一箩筐,您是否需要,俺给你再提供一些?!
56#
匿名  发表于 2009-12-10 14:55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12-10 11:11 发表

其实,你要想的我也知道,但你这个问题真的很让我为难,如果当时李老师做这件事情的时候当场并没有任何拍摄设备,这个事情就很难取证! 我不知道有没有把这个事情记录下来,如果有这个记录,那李老师拍直罗锅的事情自然可以对证,要是没有记录,那就无法拿证据给你看,虽然没有记录,但不能说这个事情不是真的,只是你们不信而已,当然不信也是合理的,毕竟没有亲眼看见,所以才想找证据证明一下,我手里没有这样的证据,但我可以给你一些其他证据!过后我将图片发上来!

另外我还想跟你说一下,为什么我要问你前面那些问题,实际上就是要让你们也想一下,如果flg是骗人的,他会受到老百姓一传十,十传百的传下去,最后达到亿万修炼之众吗? 一个骗人的东西居然能骗过那么多高学位,高学历的人吗? 一个骗人的东西却让全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给予他上千份的褒奖令吗?? 是别人无知还是你们无知?? 是不是你们要亲眼看到大法显点什么神通来才叫不骗人??? 真的对神通那么感兴趣吗???  你们判断大法有没有骗人就是依据是否能显神通来判定的吗??李老师为什么传法早期要给大家治病??? 而后来却根本看不见这样的事???? 你还是不太了解flg! 100多个国家上亿人修炼,炼了半天一点效果也没有,一点感受也没有,没有那实质的东西的话根本连这个论坛都不存在,flg早就解散,假的嘛,对不对?你以为练这个功好玩吗?? 炼了半天白开水一样??? 先说到这里吧,得罪之处敬请谅解!

不知该称您先生还是女士,望莫怪。您的帖子混淆了李洪志的身份,您没有说清楚李洪志是人还是佛。如果他是人,当然也就不用探讨他有没有神通了,他是一定没有的,自称有,当然是在撒谎。如果如他本人所标榜的是无所不能的佛,他自然会自觉不自觉的显现出不同于常人(这是法轮功者用于区别自己与人不同而常用的专用名词)的本事来,这本事也就是俗称或敬称的“神通”。故此,我向您讨教:1、您认为李洪志是人还是佛?2、如果您认为他是佛,根据是什么?他曾说他青春永驻,可他逐渐衰老了;它能保护弟子逢凶化吉,可弟子不断有死去的,你如何解释这些问题?3、如果您认为他也是个常人,那他自称有若干个神仙师傅、有无数法身、能度人白日飞升、能推迟地球毁灭、能拍直罗锅、能隐身又该作何解释呢?常人能干得出来吗?
中国有句古话:耳听是虚,眼见是实。如果空口说白话,就可以当真,这个世界上可能就不止一个李洪志了,从古到今,出了多少个大大小小的跳大神的,他们无不在一定范围内或长或短的红极一时,可到头来,您能举出那个没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吗?您赞成“空口说白话可以当真”这句话吗?
暂先讨教这些,诚望回帖。
57#
发表于 2009-12-10 14:59 | 只看该作者
确实如此,那些满脑子邪见的邪教“法轮功”信徒根本无法分辨真伪、正邪、善恶,他们衡量佛法与邪法竟然与其他邪教一样用上了种种的世俗标准,比如“(像传销一样)传的广、学的多就是佛法”“(像其他邪教一样)高学历的人多就是佛法”“(像邪教观音法门一样)的其他国家的嘉奖就是佛法”“(像其他邪教一样)把感受作为佛法的衡量标准”,种种混乱颠倒不一而足,而对于指出他们数不清错谬、颠倒、错乱的帖子却如眼盲般视而不见,现在已经如释迦牟尼佛预言那样遭到的王法的惩处,将来还将如释迦牟尼佛预言的那样堕入无间地狱,可惜这些邪教徒对此依然会视而不见的,可悲啊!


《楞严经》对李洪志之流的惊人预言
58#
发表于 2009-12-10 15:0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12-10 14:55 发表

这个你都不明白吗?? 转法轮中有详细解释,你去好好看看吧!
确实,你应该当科学家的父母才对,你应该当党妈妈才对,因为你比他们更有见解,别人发了这些荣誉证书,你不承认,你觉得那简直胡扯,这些荣誉证书能说明什么呢?? 还一箩筐??? 那我真感谢你,发出来看看!!

确实,这些荣誉证书不能说明什么。荣誉代表的是过去的某一刻或某一件事,不能证明现在和将来。别忘了中国政府对李洪志的通缉令还在生效呢。
59#
发表于 2009-12-10 15:08 | 只看该作者
好一个正与邪的考证。57#帖和58#帖谁能更说明问题,我认为不攻自破。
   其实,一个人如果被欺骗蒙蔽了双眼,就是告诉他(她)真实事情,也无动于衷的。更何况被欺骗人是心甘情愿的且不加思索的接受。
    :告诫仍在痴迷法轮功的人,真正的救星是自己,自助者神助,你就是自己的神。只要你不背对着太阳,你就不会看到自己的阴影。面对现实,脚踏实地的去生活。

[ 本帖最后由 华佗 于 2009-12-10 15:09 编辑 ]
60#
发表于 2009-12-10 15: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12-10 14:55 发表

这个你都不明白吗?? 转法轮中有详细解释,你去好好看看吧!
确实,你应该当科学家的父母才对,你应该当党妈妈才对,因为你比他们更有见解,别人发了这些荣誉证书,你不承认,你觉得那简直胡扯,这些荣誉证书能说明什么呢?? 还一箩筐??? 那我真感谢你,发出来看看!!

不用发了,你保存的明慧网的东西,相信人家也保存了不少。别以为世人都跟您一样喝高了?
61#
匿名  发表于 2009-12-10 18:57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12-10 16:37 发表

感谢你的提问。 我想回答你之前,想问你一个问题: 你曾经是不是大法弟子??

尽管不知您此一问用意何在,但还是感谢您回了话。
现今世界各国因不同疾病导致罗锅畸形者不下数十万人(或者更多),如果李洪志当真是佛,当众再拍直一个罗锅,解病人之痛苦,我立即登报声明习练法轮功。我的回答您满意吗?我在10几年前李洪志还不是通缉犯的时候,亲眼见到一位严重肝病的熟人因相信是李洪志在助她消除业力而拒绝就医中年死亡,我猜想您可能是大法弟子,若您也亲见此情此景,心情会如何?将作何选择?
期待您回答我的几番讨教。
62#
匿名  发表于 2009-12-10 19:51

回复 57# 的帖子

您发的照片很好,这些照片让众网友看清了:1、当年的李洪志很年轻,现今真是明显的衰老了,今非昔比呀!什么“青春永驻”,净扯淡。2、当年的很多所谓的气功师都是这样子比比划划的治病,曾几何时,全都销声匿迹了,只剩下个李洪志还在表演,但已不是原来的表演了,而是一反常态的反起“邪党”来,还美其名曰是“救度众生”,为什么不坚持用“治病救人”救度众生了?了?因为再不收场就该同那些假气功师一样自己露馅了。为什么改行反起“邪党”了?因为“邪党”揭穿了他装神弄鬼的骗子嘴脸,毁灭了他骗人发财的美梦,是由恨而反,这是其一;他投靠到国外反华洋人的窝里,不投其所好办点反“邪党”的勾当,还能被收留供饭吗?这是其二……您让我认清了许多,谢谢您!
63#
发表于 2009-12-10 20:18 | 只看该作者

请教鸭版主

近期以“游客”发过的帖子,如认为有必要,想改为会员名能行吗?谢谢!

[ 本帖最后由 卫生所 于 2009-12-10 20:19 编辑 ]
64#
发表于 2009-12-10 21: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卫生所 于 2009-12-10 20:18 发表
近期以“游客”发过的帖子,如认为有必要,想改为会员名能行吗?谢谢!

感谢老先生!不过,这个要求可能不好解决,只有一个办法,要么我在您以“游客”身份发的帖子下面再标注“卫生所”三个字?这样行吗?
65#
匿名  发表于 2009-12-11 05:04
我不是法轮功的修炼者,我以一个局外人的眼光来看,觉得法轮功修炼者普遍都是较为善良的人,都是普遍较有追求的人,觉得他们的精神领袖李洪志先生是一位相当有思想深度的思想者,觉得法轮功相当程度上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很同情他们!当然我对于他们任意诋毁国家领导人的做法也不认同,大家都是中国人,如果有相逢一笑泯恩仇,携手共建好神州的一天就好了!
66#
发表于 2009-12-11 08: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12-11 05:04 发表
我不是法轮功的修炼者,我以一个局外人的眼光来看,觉得法轮功修炼者普遍都是较为善良的人,都是普遍较有追求的人,觉得他们的精神领袖李洪志先生是一位相当有思想深度的思想者,觉得法轮功相当程度上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很同情他们!当然我对于他们任意诋毁国家领导人的做法也不认同,大家都是中国人,如果有相逢一笑泯恩仇,携手共建好神州的一天就好了!

您应该明白什么叫善心被利用、好心办坏事的原理吧?假如您感兴趣,建议进这里看看:http://www.tianjian.cc/viewthread.php?tid=112&highlight=
67#
匿名  发表于 2009-12-11 10:04
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09-12-10 21:15 发表

感谢老先生!不过,这个要求可能不好解决,只有一个办法,要么我在您以“游客”身份发的帖子下面再标注“卫生所”三个字?这样行吗?

谢谢鸭版主,我只是想让与我对话的网友相信我是认真的,实事求是的,是尊重对方的才想这样做。我想如果对方见到了你的答复,他也就会理解了,不用再麻烦了。望多保重!代向景远先生、花非花君问候。
68#
发表于 2009-12-11 10:2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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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匿名  发表于 2009-12-11 19:29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12-10 14:55 发表

这个你都不明白吗?? 转法轮中有详细解释,你去好好看看吧!
确实,你应该当科学家的父母才对,你应该当党妈妈才对,因为你比他们更有见解,别人发了这些荣誉证书,你不承认,你觉得那简直胡扯,这些荣誉证书能说明什么呢?? 还一箩筐??? 那我真感谢你,发出来看看!!

李洪志获得了这么多证书,你是在替他得意吗?你搬出凡人发给李大佛的褒奖证书(且不论这些证书有无价值)想为李大佛炫耀什么?你没看到那证书上写着李大佛是“气功师”吗?李大佛对这么低级的凡人证书都像如获至宝似的,他能是佛吗?你这是在剥李洪志身披的假佛皮呀,是在帮倒忙啊!你这叫做自作聪明,弄巧成拙!你不觉得害臊犯傻做蠢事吗?你还有脸出门见人吗?
70#
发表于 2009-12-11 20:19 | 只看该作者
这下够呛了,李洪志都看到了,要把他降到不是修练人的行列中了,白修这么多年了,眼瞅着就要圆满了,这回在论坛上把他的李大师定成凡人俗人,大逆不道,这辈子都翻不了身了。白修。白修。。。。。。。
71#
匿名  发表于 2009-12-12 18:09

回复 57# 的帖子

转载这些李洪志图片的网友,你可知道题词者-费德泉所在的“功理功法委员会”,在当时也不过是一个很小的,毫无名气的社会团体?那个时候气功风行时髦,想挂个这类牌子,不是很难的。这种团体头目的题词都能让李洪志受宠若惊、当宝贝珍藏,可见李洪志人格是多么低贱,名利之心是多么迫切狂热。李洪志不是常说“执著心”吗,这才是典型的执著心。
转载这些图片的网友,您又在李大佛的脸上抽了一记响亮的耳光!抽得好!能再转载些吗?
72#
发表于 2009-12-13 10: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12-13 10:25 发表

好! 虽然你没回答我的问题,但我还是回答你的问题!
不要说几十万罗锅,就是几百万癌症、艾滋病都是存在的,首先,李老师当初为什么要给人治病,而后来却再也不治病,在转法轮中有非常详细的解释,你看过自然会明白,不是没有那个能力,而是根本就不能那样做! 其实,你提的这些问题,你不要以为只有你知道,全世界有多少大法弟子?? 亿万修炼之众! 他们不知道这些问题吗?? 非常清楚,你们这个论坛提的所有问题都可以解答,只是解答不过来!  你知道吗??  ...


僵化的“业报”论
  李洪志从“业报”的原理出发,认为病痛是业力所致,不仅应当承受果报,而且承受痛苦就是消业,诊病服药只会延缓果报的偿受,而不会终结它。这是一种僵化的“业报”理论。按照这一逻辑,任何疾病都可归于“业报”而拒绝医治了。这种单线思考的业报理论,容易陷入宿命论,那正是佛陀所指斥的“单因论”或“邪因论”。
(中略)
实际上,无论是佛教还是道教,在这一问题上的看法都是一样的,不仅决不讳疾忌医,而且都非常重视医道,根本就没有修炼的人不能就医用药的说法,
转自:http://www.tianjian.org/beizhib/b29.htm

现在“法轮功”在“受难”,当年基督教、佛教等正法修炼也遭受过魔难,这不是一样的吗?http://www.tianjian.org/beizhi3/c15.htm
73#
发表于 2009-12-13 11: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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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09-12-13 11:2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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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匿名  发表于 2009-12-13 12:04

回复 78# 的帖子

您帖子中提到“人口自然死亡率”,请问:什么叫人口自然死亡?什么叫人口自然死亡率?能给准确解释一下吗?慢慢探讨,切莫气急败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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