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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uanz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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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寫給同修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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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10-8-22 12:17 | 只看该作者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法轮大法是正法,是解救世人于迷途之中的唯一正法。虽因邪党中共的迫害而遭遇挫折,却又在冥冥之中借中共这一邪灵的“东风”而迅速传遍全球,声望日益显著,几乎等同于勇于向邪恶斗争的正义化身。在此耀眼光环吸引下,无数一心向善的男女欣喜而至,通过实修自身证得大法,继而秉持慈悲胸怀,舍身忘家以求解救众生于邪灵之手,无数可歌可泣之事在神州内外上映,无数可钦可敬之大法弟子在用肉体、用灵魂告诉世人真相——既震慑了邪灵,削弱了邪恶势力,同时又唤醒了更多被蒙昧心灵的普通人,感召了越来越多的人们加入弘法队伍。对于这些弘法的实践者、先驱者,我深表敬意,并且时刻鞭策自己向他们学习,正如当年谭嗣同临终所书:“我以我血荐轩辕,去留肝胆两昆仑”。
    可是,邪灵是不甘心就此认输的。随着弘法事业的蓬勃发展,各项工作逐步开展、壮大,一些望风之徒看到了投机的可乘之机,于是纷纷改头换面,摇身一变为大法弟子,利用原有大法弟子的善良、信任,耍手腕、使手段牟取成为某方面的领导者或某领域的专家。于是,近几年来,时有争权夺利的恶音传出,正如这次一些同修罔顾大法弟子形象,不但将矛盾公开,且不断口水战升级,使人感觉大法弟子之间已是矛盾重重,尤其是总部与地方团队之间的矛盾已是激化到不得不公开的程度。虽然我是一旁观者,但是看到内斗双方各执一词,互相谴责,除此之外没有见到任何一方真心向内找,没有见到任何一人大度宽容,没有见到任何一项数据翔实,兼顾各方,切实可行的建议被提出。就如师父在《悟》中提及的“混世难悟之人”“……为钱而生,为势而毙,为蝇头小利而乐而忧,苦苦相斗,造业一生”,期间的争斗比之常人社会犹有过之而无不及,可谓是“亲者痛,仇者快”,心痛之后,继而是满腔的愤怒。
    所有的大法弟子都应明白,佛学会是一个出世的机构,其它诸多弘法机构如“大纪元”、“新唐人”尽管其运作手段是常人所用的,但是其本质仍应当为出世的。我们固然可以“在商言商”,但是要时刻牢记自己的一切所作所为的最终目的是什么,任何人在弘法过程中都应该了然自己的位置,更应该晓得人与人之间只有分工的不同,并没有尊卑高下之分。师父常告诫大法弟子“不要把常人那种等级观念带入大法,新老学员都要注意此问题。”(《放下常人心坚持实修》),所以无论你是社长也好,副社长也罢,你本质上同一个站在街边向路人发送资料的普通大法弟子毫无差别;同样,你是老弟子也好,你是刚接受大法的新弟子也罢,只要你能够一心弘法,你就是最忠诚、最正统的大法弟子,反之,只要你还不能彻底了却一切私念,你就还在受邪灵的操控,你就不配拥有大法弟子这一高尚、纯洁的称号。请大家跟我一起重新学习下师父的经文《负责人也是修练者》,上面明确提出有的负责人之间在工作中出现矛盾后,“不是利用这好机会向内找,提高上来”,反而互相埋怨,所以师父谆谆提醒道“……你们知道吗?你们站长间的矛盾是我安排你在提高哪,你却用大法的工作掩盖了你应该提高,却没得到提高的心。”回头看看这次争斗的双方,除了唇枪舌剑,除了争权夺利,除了表己功,揭他人过,有哪个大法弟子向内找?反而是让我们看到双方的所作所为没有一点不是在分裂大法弟子!没有一点不是在给大法抹黑!更让我们感到痛心的是类似他们的做法只能有一个结果——那就是往下面掉!因此,我感到了愤怒,深觉以上诸人其心可诛,其人当除!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历史上有多少庞大的帝国毁于内部的争权夺利上,又有多少人可以“共患难”,却不可以“同富贵”,为了独揽权利、金钱、美色而不惜向往昔的同事、战友动手,因自相残杀而功败垂成的事例在人类历史中比比皆是。请大法弟子们睁眼认清现实:弘法大业尚未成功,狗苟蝇营之徒却逐利而来,对此“是可忍,孰不可忍”。我们可以对某些敌人的作为有所容忍,因为我们相信正义终将战胜邪恶,被蒙蔽的心灵迟早会“拨开乌云见明月”,但是我们绝不能对出现在弘法过程中的分裂行为和争权夺利的举动表示出一丝一毫的宽容,因为今天的不予处置必将导致明日的难以驾驭,长此以往,后果不堪设想。
    弘法大业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也是现实中最为迫切的事业,任何不利于弘法大业的行为都应当受到严惩,任何人或群体的分裂大法弟子或谋取私利的行为都应绝不姑息的清除出去。师父在《修炼不是政治》中曾说:“一个修练者,除干好本职工作外,不会对政治、政权感兴趣,否则绝不是我的弟子。”因此,我们只有对分裂行为和争权夺利的人零容忍,才能保证弘法大业的纯洁性,才能保证大法弟子队伍的纯洁性,舍此之外,别无他法!
77#
匿名  发表于 2010-8-22 12:47

回复 105# 的帖子

谢谢这位同修的精辟定论。看来,您终于告诉了我们一个“真理”,师父的法身永远是肥皂泡,或者喝醉下岗了。
78#
发表于 2010-8-22 16: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千秋大业 于 2010-8-22 16:10 发表
李洪志你快点救救台湾了弟子们吧,他们要造反了。


李“主佛”的无数“法身”就在台湾弟子们的身边打转转呢。
79#
发表于 2010-8-23 01:0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5# 的帖子

  你有没有搞错啊?李大师才说过:“从现在开始,我告诉大家,各个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第一负责人,他就是那个项目的代表。包括各地佛学会的第一负责人,他就是这件事情的代表。对他所做的、对他所要求的事情、对他所做的决定,无条件的执行”。既然负责人是代表,他们代表谁应该很清楚了吧?怎么这会儿还请大家跟你一起重新学习《负责人也是修练者》呢?你的状态什么时候能转变过来啊!
80#
发表于 2010-8-23 09: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1# 的帖子

当初蔡同修让位于郭同修,乃真修行,然新纪元今非昔比,蔡遵师父之言,欲夺之,实乃度众生之需也!
81#
发表于 2010-8-23 09:4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6# 的帖子

唉,师父的话有时候需要我辈同修去真悟!师父曾说:“不要把常人那种等级观念带入大法,新老学员都要注意此问题”,师父也曾说:“混世难悟之人……为钱而生,为势而毙,为蝇头小利而乐而忧,苦苦相斗,造业一生”,师父又说:“从现在开始,我告诉大家,各个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第一负责人,他就是那个项目的代表。包括各地佛学会的第一负责人,他就是这件事情的代表”,我悟迷亦!

[ 本帖最后由 心莲 于 2010-8-23 09:47 编辑 ]
82#
匿名  发表于 2010-8-23 10:08
原帖由 心莲 于 2010-8-23 09:45 发表
唉,师父的话有时候需要我辈同修去真悟!师父曾说:“不要把常人那种等级观念带入大法,新老学员都要注意此问题”,师父也曾说:“混世难悟之人……为钱而生,为势而毙,为蝇头小利而乐而忧,苦苦相斗,造业一生”,师父又说:“从现在开始,我告诉大家,各个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第一负责人,他就是那个项目的代表。包括各地佛学会的第一负责人,他就是这件事情的代表”,我悟迷亦!

“恶者,妒忌心所致,为私为气,自谓不公。”——这个或许贴切一些吧?
83#
发表于 2010-8-23 10:2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6# 的帖子

若依同修之言,似与师父常告诫大法弟子“不把常人那种等级观念带入大法,新老学员都要注意此问题”一致,如此一来,师父又为何出来说“从现在开始,我告诉大家,各个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第一负责人,他就是那个项目的代表。包括各地佛学会的第一负责人,他就是这件事情的代表”??
84#
发表于 2010-8-23 11:1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125# 心莲 的帖子

原帖由 心莲 于 2010-8-23 09:29 发表
当初蔡同修让位于郭同修,乃真修行,然新纪元今非昔比,蔡遵师父之言,欲夺之,实乃度众生之需也!

要知道,自从“师父”在《再精进》中反复强调“从现在开始”后,蔡同修还是那个蔡同修,然郭同修已不再是那个郭同修了!
“蔡遵师父之言,欲夺之”?请你说出,关于当初让蔡同修担当重任,如今欲让蔡同修从郭负责人手中夺权,“师父”都有哪些“之言”?
“当初蔡同修让位于郭同修,乃真修行”,如今“蔡遵师父之言,欲夺之”算什么?真修行还是假修行?
“然新纪元今非昔比”改为“然新纪元今不如昔”才更为贴切。
“实乃度众生之需也!”看来都得弄个官当当才能救度众生啊!
85#
发表于 2010-8-23 11:4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129# 心莲 的帖子

原帖由 心莲 于 2010-8-23 09:45 发表
唉,师父的话有时候需要我辈同修去真悟!师父曾说:“不要把常人那种等级观念带入大法,新老学员都要注意此问题”,师父也曾说:“混世难悟之人……为钱而生,为势而毙,为蝇头小利而乐而忧,苦苦相斗,造业一生”,师父又说:“从现在开始,我告诉大家,各个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第一负责人,他就是那个项目的代表。包括各地佛学会的第一负责人,他就是这件事情的代表”,我悟迷亦!

“我悟迷亦!”这就对了!这就达到“师父”要求的“标准”了!
修炼嘛,按要求就是要在迷中修,在修中悟,在悟中迷!
若真相都让你看清了,你还会“只管去跟着做”吗?
86#
发表于 2010-8-23 11: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轻轻一笑 于 2010-8-23 10:50 发表
其实师父说了很多很多,可一些同修真是悟入迷途,确需精进同修出来“拨雾见日”啊!

您说的精进同修是指国华吧?国华,是时候了,该出来了。
87#
发表于 2010-8-23 12: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博翰 于 2010-8-23 11:11 发表
不过我们在关心台湾同修的命运同时,也希望师傅不要忘记大陆的学员啊
不能顾此失彼!

彼此,彼此。都差不多啊,相互拉扯吧!
您那“顾此失彼”用得好!已是焦头烂额的“师父”也只能“顾此失彼”了。
88#
发表于 2010-8-23 12: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博翰 于 2010-8-23 11:22 发表
这位先生说的是嬉笑怒骂……但是还真的值得学员们深思……我们是否需要郭军这样的“领军人物”?

请问这位先生:在您引用的俺的帖子中,除了最后两个“偷笑”表情外,有哪一句是“嬉笑怒骂”?
至于说是否需要郭军这样的“领军人物”?不需要又能怎的!下面这段话要好好看看哟:
项目第一负责人,不管是哪个项目,各地大法弟子佛学会的负责人,他做什么,大家就只管去跟着做。真的有原则性问题吗?不会的,绝对不会的,这一点我也非常清楚。经过这么多年的对大法弟子的锻炼哪,我也看的很清楚,不会有这些方面问题。真的有这些方面问题,那佛学会就会毫不客气的撤换。但是你们不要想到撤换,很可能不太可能撤换。

[ 本帖最后由 陈景远 于 2010-8-23 12:49 编辑 ]
89#
发表于 2010-8-23 14: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轻轻一笑 于 2010-8-23 09:52 发表
国华在其位,就要谋其事,为何千呼万唤却始终羞于见人?非真修炼之人?

国华抱着灭火器去新纪元灭火了?这么久了,早该把火给灭啦,不会接下继续灭人吧?
90#
匿名  发表于 2010-8-23 15:56

FLG难道没有自己的宗教场所做宣传吗?

看过文章不太理解,为什么一个标榜自己不和政治关联的所谓宗教组织连自己的宗教活动场所都没有。佛教有寺院,道教有庙观,耶教有教堂,回教有礼拜寺,除非FLG根本就没打算出世,否则又怎会有这么多的高层弟子争名夺利,混同世人?
91#
匿名  发表于 2010-8-23 16:04

请教:修炼不能向外修吗?

如果修炼不能向外修,那么办杂志搞宣传算不算向外修呢?到处散发传单算不算向外修呢?攻击不信法的人算不算向外修呢?仔细想想,如果这些都算向内修,那还有什么行为不是向内修的?有句话说的好,真者自真,如果要靠辩解或劝说来证明真,那这个真就有水分存在,更不要说靠打击他人来证明自己的对,这实在是难以让人信服。
92#
发表于 2010-8-23 16:5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1# 的帖子

说的似乎有理,但我们如何面对这次“新纪元”权利之争?依师尊教诲,应有解决之道啊......
93#
发表于 2010-8-23 17:1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8# 天下奇观 的帖子

原帖由 天下奇观 于 2010-8-23 10:12 发表
若国华是师父之代言人,请速出来正言,我翘首期盼,因为我亦迷茫.......

读了您103# 的帖子,特别是“郭军社长的‘新纪元周刊组织构架图’是高瞻远瞩的一盘棋打算,它一切以大法为重,着眼于将来,着眼于新纪元在全球的发展,是属于未来众生的”一句,时空俱全、音韵铿锵!未看出您亦迷茫啊!给俺的感觉是,至少在全球范围内,“构架图”可以与“那本书”媲美了。
另,国华理事:“请速出来正言”吧,俺的脖子也等酸了。
94#
发表于 2010-8-23 17:2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6# 的帖子

蔡同修遵循师尊教诲:“妳們辦的媒體非常好,已經在救度衆生中起到了非常大大作用,所以要辦好,這是師父的願望,妳們把它立足于常人社會,辦成一個良性循環的、能夠髮揮更大作用、在救度衆生中起到更大作用的實體公司(二零零九年大紐約國際法會講法)”蔡虽屈为副职,却忍辱负重,开拓创新,此乃真修也!“欲夺之”亦为修行、度人形势之所迫,未必是权欲熏心吧?
匿名
95#
匿名  发表于 2010-8-23 17:26

回复 160# 的帖子

您可以求询一下国华理事,问问郭同修、蔡同修本人谁是真修、谁是假修?然后再请国华理事鉴别一下谁是真修、谁是假修。总之,不是李逵,就是李鬼。

[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0-8-23 17:42 编辑 ]
96#
发表于 2010-8-23 22:3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0# 的帖子

  俺在146# 问的是:“请你说出,关于当初让蔡同修担当重任,如今欲让蔡同修从郭负责人手中夺权,“师父”都有哪些“之言”?
  而你引用《二零零九年大紐約國際法會講法》中的这段话回答的是俺哪一个问题呢?考虑到你的阅读和理解能力,俺再重复提问:
 (1)你在77# 说:“想当日师父钦点由蔡社长担当重任”。请问“当日”指哪日?“师父”是如何“钦点”蔡“担当重任”的?
 (2)你在125# 说:“蔡遵师父之言,欲夺之”。请问“师父”是怎样具体指示蔡从郭手中夺权的?
  你若再随便抄一段话来糊弄俺,小心告你欺师灭祖!
  你若不回答以上问题,俺也无法回复你158# 的帖子啊。

[ 本帖最后由 陈景远 于 2010-8-23 23:25 编辑 ]
97#
发表于 2010-8-23 23: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天下奇观 于 2010-8-23 17:35 发表
原我辈同修谨遵师尊教诲,广做救度众生之善事,郭社长“新纪元周刊组织构架图”亦犹如指路明灯,而蔡社长乱搞“乌烟瘴气”之事,使我同修后同“迷途羔羊”!师尊啊,路在何方

“师父”说了,弟子们正走在“人成神”的路上,且已走到最后的最后阶段了。
匿名
98#
匿名  发表于 2010-8-23 23:25
原帖由 陈景远 于 2010-8-23 23:22 发表

“师父”说了,弟子们正走在“人成神”的路上,且已走到最后的最后阶段了。

放下常人心,得法即是神。

此劫谁在外,笑看众神痴。
99#
发表于 2010-8-24 09:51 | 只看该作者
很久没来了,没想到出了这么大的事,呵呵
看来李洪志也成不了什么事了,整的乱七八糟的!
100#
发表于 2010-8-24 11:4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10-8-23 23:25 发表

放下常人心,得法即是神。

此劫谁在外,笑看众神痴。

哇,要请国华理事来吹个哨子了,看看、侃侃是神痴还是痴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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